租客和房东闹矛盾怎么办?

租客和房东闹矛盾怎么办?,第1张

作为在外漂泊的一份子,无论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步入社会多年的职场青年,都会在自己默默奋斗的城市租房子住,想必多多少少都会在此期间因为租房子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闹心事,可能来自合租室友,也可能来自房东

1、想方设法讹诈人的房东

自己是在西安上的学,想起刚毕业的那时候,那还是2014年的时候,和一个关系要好的大学同学在网上联系了一个个人房源的房东,整租了一个新小区2室1厅的房子,当时租金也没有现在这么贵,房租是按年付,一年房租1万5,押金1500,原本住的还算舒心,很快差不多住一年了,到期前一个月就需要续租,于是跟房东说好续租,当天就把第二年是1万5打过去了,没成想第二天,房东就来了一句:我的房子不租了,房子我亲戚要住,你们到期后就立马搬走。

我们还正纳闷呢,既然不租了,昨天交钱的时候怎么不说,也是够够的,我们想那就再住一个月,到期了就把房退了,谁还没个突发情况啊。于是给房东说了,那我们到期后就搬走,到时候他过来验房,没问题的话到时候把交的续租房费和押金退给我们,房东也很爽快的答应了。我们开始在同小区又找到一套房子,跟新房东说好一个月后搬进来,交了定金给新房东。

原本想事情还挺顺利,搬家也不用跑太远来回折腾,同一个小区,这么近的距离,自己都不用叫搬家公司一会儿就能搬完。

还有一周房子到期,我们打电话给房东,问他哪天有时间过来验房,我们这两天已经把一些零碎的东西搬走了,他说3天后,跟他确认了他过来的日期,结果那天人也没来,我们想着应该忙着,就又打电话给他问他第二天是否有时间,他说可以,约的第二天早上10点。结果第二天12点了也没见他来,就又打电话,说他下午3点到,一直等到4点钟的时候人来了。

房间里的东西我们已经全搬完,打扫的干干净净的,房东进来边边角角检查的特别细心,检查了三四遍,我们说您放心,我们就跟住自己家一样,没有任何损坏,而且还打扫的这么干净。他又钻进卧室,看了一眼卧室房墙上的之前留的走空调管道的洞,说是以前没有这个洞,我们把他的墙弄坏了,要赔钱,我就纳闷了,睡觉的屋里没有留这么个走空调管道的洞,你自己没装空调,还要给我们赖上说我们弄的,我们当时很生气,我们说先不说这个,你先检查其他地方,看其他地方还有什么问题,又跑到厨房,把油烟机拿手划拉了一下,然后问了我们一句举世皆惊的话:油烟机上怎么有油?我们都愣了。他说,这要扣钱。看他这么无理取闹,我们也怒了说:就不管谁的家,肯定要做饭吧,谁家的油烟机没有油,难不成油烟机买回去天天家里供着吗?

答:在租房过程中,房东和租户之间的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下面我将分享一些我在租房过程中遇到过的房东的无理行为,以及我采取的解决方案。

违反租赁协议:有些房东会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擅自更改一些租赁协议的内容,比如租金、水电费等等。这种情况下,我首先会沟通,看看能否解决。如果房东仍然不同意恢复协议原本的内容,我就会考虑采取法律手段。

违反卫生标准:有些房东会不重视房屋卫生,导致房屋内部的清洁条件比较差。在这种情况下,我会首先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无果,我就会采取自己的措施,比如自己清理房屋内部。

无故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有些房东会在租赁期间无故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导致租户无家可归。在这种情况下,我首先会检查租赁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如果没有,我会尝试与房东协商。如果协商无果,我就会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作为租户,我们应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房东的无理行为,我们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沟通和合作,尽量不要让矛盾激化,保持良好的关系。

以前妈妈家的老房子,家家楼下都有一间小仓库,可以放个工具,冬天放个白菜,放个自行车什么的,面积不大不过很顶用。

3楼的住户买了新房后,就把房子租了出去,租户是一个50岁的男人领着一儿一女,但是楼下的小仓库3楼住户不租,放着以前的一些工具。

租户上班天天骑个自行车,晚上放楼下不安全,可是天天往楼上搬也累,就跟房东商量:能不能把自行车放在小仓房里。

房东心眼好,就答应了,给了租户一把小房钥匙。

忽然有一天,就听到楼下有人吵架,那时邻居关系亲,就纷纷下楼去看究竟。

是3楼房东和租户吵了起来,原来今天3楼房东到小仓房里拿工具,却发现仓房里放的一个电焊用的电机,还有扳子,钳子等一些小工具不见了。

于是就问租户,租户男人一口咬定没看见,于是两人就吵起来,其实房东有理的,小仓房的钥匙给了你,然后东西没有了你说没看见,谁信啊?

那时也不讲究报警,看租户不承认,最后租户认倒霉,毕竟谁也证明不了有那些东西,不过房东把小房钥匙要了回去。

这下租户傻眼了,这就意味以后要天天搬自行车上楼,于是承认是他给卖掉了,答应按价赔偿。

不过后来大家知道,东西还真不是租户男人拿的,是他那不争气的儿子,因为没钱上网吧,所以把房东的工具卖给收破烂的,可是当爹的不想抖出是儿子干的,只能说是自己给卖了,也真是难为这当爹的。

这家租户的男人平时看着是个很老实的人,但是因为这事大家都不爱搭理他。

首先做人要诚实,房东给自己提供了方便,就应该感谢,房东不可能因为一些不太值钱的工具就诬陷你,拿着钥匙却不承认东西不见跟自己有关,你当别人傻啊,不但不诚实而且智商也堪忧。

还有对儿子的教育,20多岁的儿子,天天不工作去网吧,这就是父亲教育的失败,偷卖人家的东西,当父亲的知道却隐瞒,可能父亲以为事不大,所以才那么有底气和房东吵,可是“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是偷点工具,以后能发展成什么样可就不知道了,如果不及时纠正,后来是要吞大恶果的。

要珍惜别人的善心和善意,做人要守“诚信”,这是立足于社会之本。

应当以承租人为被告,因为承租人是实际的侵权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因侵权产生的纠纷,只能起诉侵权人,与房东无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租户有权利享受物业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租户属于物业使用人,享有物业使用权。租户或业主任何一方交纳物业费后,租户都可以与业主享有同等的物业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法律主观:

楼上租户扰民找公安机关解决最有效。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租户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时,他人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法律客观: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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