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慈的《蝈蝈与蟋蟀》

济慈的《蝈蝈与蟋蟀》,第1张

  面对大自然,诗人有唱不完的歌。英国浪漫诗人济慈会从两种极为平常的昆虫声中得到什么感悟呢?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

  隐藏在阴凉地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它争先

  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

  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

  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

  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

  一片宁静,从炉边就弹起了

  蛐蛐的歌儿,在逐渐升高的暖气,

  昏昏欲睡中,人们感到那声音

  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

  简析

  这首诗本来是一个段落,但是老师刻意把它分为两层,这样划分应该更能让我们明确这首诗的内容。第一层中,“大地诗歌从来不会死亡”,这是作者抛出自己的想法,他接着用炎热的夏天里有“蝈蝈的乐音”来说明这一观点,展现了骄阳炎炎的夏日里的勃勃生机,因为有蝈蝈,所以大自然的夏天不会沉默。第二层中,作者说“大地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接着用严冬的寂静中竟然听到了“蛐蛐的歌儿”,因为有蛐蛐,大自然本应沉寂的夏天也充满了无限的生机。大自然就是这样丰富多彩的,充满着生机的,作者是用一颗火热的心对大自然唱出了自己赞歌,深深地传达出了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赞美之情。并由鼓舞人们爱自然,乐观开怀地生活。

  有同学们也许会问:“为什么不每一个季节都写呢?而只选了夏和冬。”对于这个问题老师是这样理解的:夏天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是最让人逃避的懒惰的季节,因为炎热大自然失去的春天的生机。冬天是一年中最沉寂的季节,最寒冷的季节。而在诗人笔下,这两个季节里都会充满了生机,大家可以想一想,春和秋那样美好的季节该是何等的生机盎然呢?

  这首诗在手法上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动静结合。第一层中炎夏中,鸟儿昏晕了,所有的动物躺到阴凉之处去了,世界静了,但是蝈蝈出场了,唱出了他的乐音,世界又充满了生机,动起来了。第二层中严冬里,大地在严霜中宁静了,人们在炉边昏昏欲睡了,静了,但是这时蛐蛐的歌儿唱起来了,寂静的夜晚又充满了活力。动静结合是诗歌中常用的手法,我们已在《沁园春 雪》中感受过,这里再次接触,有没有新的感受呢?

  这是济慈早期创作的一首富于哲理性的小诗,洋溢着明朗欢乐的情调。

  诗人以精细的观察,抒写了夏日郊外的蝈蝈和冬夜炉边的蟋蟀交替歌唱的情景。但开头疲于暑热的鸟儿,其实是春天的歌手,而蛐蛐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刻正是秋季(可参看济慈的《秋颂》),况且,春秋两季正是百鸟争鸣,千虫欢唱的黄金时节。这样,实际上诗人是揭示了一年四季大自然歌声不绝的规律,从而赞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 生命不息的美。这种美是永恒的,“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正点出了这首诗的主题。

  这首小诗很富于田园诗的情趣。着墨不多,冬夏两幅小景宛然在目。夏日的草地、篱笆和浓阴,冬夜令人昏昏欲睡的温暖的炉边,把人自然引入静谧安详的境界。这时传来的蝈蝈和蟋蟀的声音,更衬托出环境的幽静,真可谓“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收到以动衬静的效果,能唤起人一种亲切的回忆。为了适于表达主题,诗人采用了冬夏对比的手法,然而,由于夏冬两种境界之情调十分相似,加上诗人明写冬夏,暗示春秋,末尾又添上由蟋蟀到蝈蝈的巧妙联想,使全诗浑然一体,毫无割裂之感。

  给分啊!!!!!!!!!!!!!!!!

哄女朋友催眠童话故事篇一:大肚子蝈蝈

 肚子蝈蝈趴在倭瓜花上唧唧地叫着。他在得意地欣赏着自己的大肚子:瞧,我这大肚子,谁比得了,这里面全是智慧呀。

 小蚂蚁过来了,他拦住不放,非要和人家比比肚子不可。小蚂蚁说:我不比肚子,我还要劳动呢。大肚子蝈蝈并不介意,因为他已经看出来了,小蚂蚁的肚子没有他大,便得意的说:哼,我就知道你不敢比。

 大肚子蝈蝈一边啃着倭瓜花,一边喝着露水,他完全不用劳动就可以得到食物,因此,他整天只知道炫耀自己的肚子。小蜜蜂过来了,他要和小蜜蜂比肚子;小蜻蜓过来了,他要和小蜻蜓比肚子。小蜜蜂和小蜻蜓都有自己事情,不屑一理地飞走了。

 大肚子蝈蝈气坏了,肚子里一鼓一鼓的,恨透了小蜜蜂和小蜻蜓。忽然一只水牛从那儿路过,嗬,水牛的肚子好大呀,浑身的腱子肉,圆圆的肚子,大肚子蝈蝈可没法相比。可大肚子蝈蝈天生比别人要强,水牛的肚子比他大,那还行大肚子蝈蝈要跟水牛比试比试,他一口气一口气地往肚子里运气,要用气儿把肚子充实起来。那肚子果然一下一下地鼓起来了。肚子已经好大好大了,可他看看水牛的肚子,不行,还没赶上。于是又继续吸气,一口,一口,那肚子像气球一样又圆又鼓了。突然,砰的一下,大肚子蝈蝈的大肚子爆炸了,成了一个烂菜花。

 水牛一步一步地走了,他不知道大肚子蝈蝈在和他比肚子,更不知道因为和他比肚子,大肚子蝈蝈撑破了肚皮。他有事情,他要耕田的。后来,还是小蚂蚁帮忙,一针一线地帮大肚子蝈蝈把肚子缝起来。大肚子蝈蝈接受教训呢那还得看他的行动。

 

哄女朋友催眠童话故事篇二:瘸腿的咪咪学狗叫

 小花猫咪咪先天性腿瘸,大花狗笨笨先天性眼瞎(单眼),咪咪和笨笨是在永丰街上流浪时认识的。转眼,咪咪和笨笨相识半年了,它俩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相依为命。

 这天,咪咪和笨笨又来到了永丰街的菜市场上捡市场上的骨头,菜叶,垃圾之类的东西填肚子。这时,王大妈牵着她家的贝贝也来赶集,贝贝也是只大白狗,贝贝好像闻到了市场上的香肉味,朝着王大妈旺旺的叫了起来。只见王大妈就给贝贝买了跟烤肠。这时,在一旁的咪咪和笨笨馋的直舔舌头。

 咪咪和笨笨从市场上没捡到什么好吃的就沮丧的回来了,他们觉得自己很命苦。暮色降临,咪咪和笨笨来到了自己的窝前,天又变冷了,笨笨从附近捡了一些麦秆和软布之类的东西,笨笨把它们当作软被铺在了窝里。笨笨把咪咪搂在怀里,笨笨看得出咪咪从市场回来后就很沮丧,安慰咪咪说:咪咪,别伤心,以后我们肯定也能找到自己的主人,过上不愁吃的幸福生活。

 第二天早上,咪咪和笨笨早早的就起床了,它俩来到了一个小河边,笨笨说:我们一直不洗澡,身上很脏了,难怪没有人愿意要我们,我们先去河里洗干净吧。咪咪说:可是我不会游泳啊,你先洗吧,我在河边等着你。

 一会,笨笨就洗干净了,笨笨上了岸,抖了抖毛,在太阳底下晒起太阳来了。咪咪看了看,笨笨说:笨笨,你真是变漂亮了。

 咪咪和笨笨走在大街上,一个女人从他身边走过,女人看了看笨笨,笨笨友好的摇了摇尾巴,笨笨和咪咪偷偷跟在女人后面,一直跟到了女人的家门口。女人看了看笨笨,问笨笨:你会看门吗笨笨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尾巴,就旺旺的叫了两声,好像是在做示范给女人看。

 女人觉得笨笨很可爱,就把笨笨留在了家里。

 咪咪也想留在女人家里,可女人好像不喜欢瘸腿的咪咪,就把咪咪往门外赶,咪咪喵喵的说:为什么只把笨笨留下,不能把我也留下吗

 女人说:笨笨会旺旺的看门,你会吗

 咪咪摇了摇头。

 女人又问:那你会捉老鼠吗

 咪咪又摇了摇头。

 女人把咪咪关在了门外。

 被女人赶出来的咪咪很是沮丧,这天,咪咪趁女人不在家时,又偷偷的进了女人的家,见到了笨笨,笨笨把主人临走时喂给它的好东西都给咪咪吃了。在咪咪临走时,笨笨对咪咪说:希望你能不断努力,终将有一天,你也能学到一身本领,找到自己的主人。

 咪咪从笨笨家(应该是女人家)出来后,一边走一边在想:女人是因为笨笨能旺旺的看门收留了它,如果我也能旺旺的看门,应该也会有人收留我的。于是,咪咪试探性得学笨笨旺旺的叫了起来,可有时咪咪一不小心就又会叫成喵喵,咪咪一边走一边吃力的学着旺旺'叫,咪咪走着走着走到了小树林里,小树林里的小松鼠看见了对面一瘸一拐走过来的奇奇怪怪的咪咪,松鼠走近一看,只见咪咪目不转睛的一会旺旺旺,一会喵喵喵。松鼠以为咪咪是中了邪,走上去问咪咪:咪咪,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没和笨笨在一起咪咪没搭理小松鼠,还是自顾自的练习着旺旺旺。不会发烧了吧松鼠一边说着一边摸了摸咪咪的额头。

 咪咪说:没啊,我在学笨笨叫呢等我也会看门了,我就也能像笨笨一样找到主人了。

 松鼠听完哈哈哈大笑了起来。

 松鼠说:你学笨笨叫有什么用你是猫又不是狗,狗是看门的,可猫是捉老鼠的,你只有学会捉老鼠,才会找到主人。

 咪咪说:哦,这样啊,可是我瘸腿,也能学会捉老鼠吗

 松鼠说:只有找到适合自己的路,然后坚持不懈的努力,那么一切困难都能解决的。

 咪咪说:喔!怪不得我学笨笨看门这么吃力谢谢松鼠姐姐的指教!

 从此,咪咪努力的学习捉老鼠,想不到咪咪很快就成了捉老鼠的高手。最后,咪咪终于也找到了自己的主人,过上了不愁吃的幸福生活。

 有趣的一天又要结束了,在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立即行动起来写一篇日记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我整理的狂人的日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狂人的日记1

 虽然这篇文章是有关“吃人的”,但在文中并没有血腥的画面,而是从一个故事的形式中揭露封建主义社会的黑暗。

 “我”只是踹了一脚“古久先生的阵年流水薄子”,也就是封建社会的历史,就引来了大家对我的厌恶和想吃掉“我”的恶毒心灵。即使是“我”的哥哥,也与他们有勾结,想吃掉“我”,可以看出在自己的利益(只是一个可以壮胆的鬼话)面前,亲情已不复存在,所有人都想有更多的好处,所以干出了一些令人心寒的事。历史上的易牙为了使齐桓公的“从未吃过婴儿肉,想尝尝鲜”这一愿望,竟可以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献给君王吃,可以看见人性在利益之下已不复存在,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

 文中提到的“徐锡林”先生,为了攻占军械局,让混乱的清末得到改变,被卫队发现,心和肝被他们拿来炒食。都是中国人啊!本是同根生,为何还这么惨绝人寰!为了自己,小团体的利益,做出这么侮辱人类的事,是中国人的耻辱!封建社会竟还有这样愚蠢,令人唾弃的事,是必须让我们知道的!

 “大哥”对别人说“都出去!疯子有什么好看!”时是否想到“我”还是一直尊敬他的弟弟?他们是觉得用一个莫须有的名目称呼“我”,然后顺理成章就可以吃人了吗?还好,“我”站出来了,用激昂的声音向所有的“想吃人的人”大声呼喊,想让他们觉醒。但是,在更早的封建统治中,有多少人被他人这种“欺负”所跪下?!有多少人为了自己让自己的朋友甚至亲人受害?!现在是该反抗了!当时为什么没有人像“我”一样不怕他们,大声的呼唤,想改变他们的心灵呢?

 但是……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儿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无意中,你受到的一点小恩小惠,但最后,你还是会被他人拿来当利益的。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人,终究会被人知道,收到应当的惩罚。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现在的社会,看似没有以前的封建统治,却有更多令人心寒的事。为了中国的未来,放下手中的“屠刀”啊!救救孩子的肉体吧……

狂人的日记2

 鲁迅笔下《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恐惧多疑,一直处于在一种妄想的状态下,他对待周围的一切都保持着怀疑的态度。怀疑有人害他,怀疑有人侮辱他……经常因极其普通的一件事而妄想出很多问题,并为自己提出的疑惑给出合理的解释。如果在现实中,书中的“狂人”就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他又并不是疯子,因为他同时拥有着超前思想的认识,能说出了当时人们根本不可能想到的东西。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文章的一开始作者就带着疑问:为什么“今天”的月光格外好呢精神因月光格外的爽快,可是觉得还是要小心,因为“赵家的狗”不知为何,“今天”看了我两眼。开头就预示了“我”的意识与正常人并不相同,并用那只赵家狗的一举一动来引出了文章的导火线。“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文中表达了狂人对封建道德的定义:礼教就是吃人!。因为狂人生于封建社会,受着封建制度和礼教的约束,并造成了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认定自己生活在“吃人”的社会上。

 《狂人日记》中作者对人物描写并没有花费过多的笔墨,例如“陈老五”,“古久”,“母亲”都平凡提及,但完全没有性格与面孔描述。对狼子村的佃户、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的描写全是为文章进行铺垫,对他们的人物塑造的不是很并不完整,但是都通过细微的提点来引发人们思想中、日常生活得来的印象来替他填充文字笔墨。文中的细节描写异常的简练,但却又活灵活现。

 文章的结尾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把现实与想象结合起来,从疯人的思想中看到了可怕的封建社会,老百姓被上层社会的人们所欺压,过着痛苦的生活,用讽刺手法对封建社会进行了批判。因此,鲁迅以“狂人”的口吻无奈的呐喊,去救救下一代,不要让下一代孩子的头脑、思想被腐化,让封建社会的道德侵害到下一代,生活在“吃人”与被吃的世界上。

狂人的日记3

 9月16日 大风

 “大风起兮云飞扬。”只听得那北风呼呼地刮着。我依旧穿着短裤、背心,摇曳于萧瑟的秋风之中,心中高吟:“任尔东西南北风。”但身体还在不由自主地打着寒战。并非本人穷困潦倒,穿跨越季节的衣着,那才叫个性呢!面对一路上行人异样的眼光和指手画脚,我摆摆手,摇摇头,继续昂首向前走。心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走进教室,班里的同学都齐刷刷地把目光甩向了我。我低头不语,走向自己的座位,心里顿时开了花:哈哈哈,回头率还真不是一般的高啊!效果很不错嘛!同桌的他这时还瞪着两眼瞅着我。我无语,因为这种飘飘然的感觉太爽了。

 9月25日 八月十五 月圆之日

 今天是中秋节,望着天空中的那轮明月,冥冥中的一根弦牵动着家人的心跳,想起了李清照的“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是啊,心中的悠悠乡愁,怎一个愁字概括得了!

 小子聊发心中狂,特此赋诗一首:月还没有那么圆/因为有人心缺了半/自问我是狂人/怎知天晓情深。看着自己的处女作,内心涌动着想要发笑的冲动。我忍,我再忍,我终于忍不住了,放声大笑。四邻皆惧,问之:“为何发笑?”我答:“此乃佳作,哇哈哈……”

 于是,历史上本该温馨的一天,被我这个不解风情的小子浪费在了美梦当中。

 10月5日 重生的一天

 本人有一绰号,认识的朋友和同学都叫我“蝈蝈”,我也不追究到底是谁带头叫的,反倒“蝈蝈”一直伴随我走过小学,度过初中,而今又到了高中,大家都这样叫,我也应着。

 今天突然听到:“蝈蝈,你今儿怎么这样安静啊?”我抬头一看,正是同桌的他,我没搭理他,继续看书。“哎,蝈蝈不聒噪,世界还真奇妙!”他如是说。我哼了一下,心想:我这叫大彻大悟。刚刚看了雪莱的一句话: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对我很有影响,所以我决定要把握自己,好好念书。只是不晓得这个想法能维持10分钟,还是10天,还是永远……

 我不是狂人,我只是青春旅途中一名普通的旅行者。我在青春中肆意妄为,也在青春中内敛自己,只是为了当我挥褪纤尘、洗却铅华、抖落人生旅途的困惑与疲惫的时候,让我知道,我的曾经属于谁!

狂人的日记4

 说道狂人,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即一直以为是轻狂浮夸之人,而其日记,也不过为腐木烂泥之事罢了。于是,我怀着一种奇怪的心情开始读这篇文章。

 文章并不长,但每段如刀刃般扎入人的心脏,难以忘却。

 文章讲的是某村的一个人因为环境的原因,时代的局限,旧礼制度的迫害而患有迫害症,一天到晚都担心身边的人来吃他。结果,天天想,夜夜想,最后变成了神经病,被村里的人嘲笑,被他哥关了起来

 第一次看完这篇文章,我并没有太多理解,也如那些村里人一样嘲笑那狂人。可是,为什么狂人会这样,书中明了,我前文也说到了,是环境,时代和旧礼,这其中旧礼和环境对狂人的影响尤为关键。

 旧礼是“中国五千年文化的传承”,而它也算华夏文明中的一朵“奇葩”。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说所谓的“忠君”,那些在后人眼中的“英雄”,为了他们的主,不顾自己的生命,也不顾他人的死活,如臣子每每在宫廷斗争当作牺牲品就义前,都还会发出“忠臣不事二主”“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一腔热血之呐喊;君主对自己有恩,而当他有难时,作臣子的不惜杀妻弃子,为君报旧时之恩。为历史留下一笔又一笔的“荣耀”,更令人想不通的是,这种“荣耀”被后人所传承,至今视为典范。尤其是那句“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千古流传!说到吃人,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了,吃的人大多为孩童和女人,到后来发展成那些乱臣贼子这篇文章也说到徐锡麟被凌迟最后他的心脏被掏出炒着给人吃,你试想一下,如果你生在当时的制度下,你又如何不提防身边的人所以狂人的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同情的。

 再说说当时的环境,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国人麻木,正如文章写道:孩子的眼神古怪,似乎和我有仇。这尽管是在一个病人的角度来看,有些争议,但无可厚非的是,孩子的眼神中没有快乐;没有理想;没有渴望;没有那中天真无邪。否则病人看了如何不怕,这是一种时代的悲哀与凄凉。鲁迅的呐喊也同为当时有志之士的心声,如秋瑾曾希望用她的牺牲了唤醒国人。孙中山也为此发起一场轰烈的革命也正是为此,当初鲁迅走上弃医从文的道路。

 而所谓的“狂人”,也就是指那些被旧时礼制迫害的人。

狂人的日记5

 《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的日记6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

 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 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 。本篇塑造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 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 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 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 《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 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起初看鲁迅的小说,总怕看不懂。但读了以后还是能大致看到它的中心,虽然不能完全了解他胸中的思想,有些文句自己也知道另有深意,却不能明了。到完全看懂,我想是需要一定的功底的,我们这类打着学文的幌子,却堕落于世的人就只能浅尝辄止了。

  鲁迅的文字是我看过的最有性价比的,精炼得很,也是因为这样,他的讽刺是做得这样犀利。写这些东西,是为了对即将要看或者看过的人的一些导读或者参考,都是个人的一些感觉。

  《狂人日记》是通过一个昆仲的精神病患者的日记,害怕自己被人吃为线索描出了人吃人的冰山一角。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人吃人”的现象,(表面上是指单纯地吃,实际上是在封建势力对农民的压迫)。

 总结:主人公虽然是个精神病患者,作者却通过“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角度,揭露了这种病态的封建现象。也唤醒了人们对人的价值的思考。

狂人的日记7

 在中学学习《狂人日记》时,为准备考试,背会了鲁迅是新文化的斗士,而《狂人日记》更被尊称新文化运动向旧礼教挑战的檄文;四千年的历史,每页都刻着“仁义道德”,而字缝中透出的却是“吃人”这段话被反对礼教的人们当成枪弹,向中国的传统道德,向维护传统的人们展开持久道德的征讨。然而, 如果我们透过文字的表象,会发现以前认为鲁迅把“仁义道德”与”吃人“化为等同的理解是对原文的曲解。我从以下两个细节来质疑这种曲解:

 1 狂人本身的角色。以前的评论都是认为狂人代表一个反传统礼教的正面声音,然而,作者赋予狂人精神障碍的用意注定了角色片面性臆想性。 文中几处提到狂人关于吃人的引证,大多读者认为是狂人记忆有误,比如,狂人将易牙”蒸其子首而献之(齐桓)公“ 说成了“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又比如“把唐代《本草拾遗》的作者陈藏器说成明代的《本草纲目》作者李时珍。这些明显有背事实的说法说明鲁迅想要读者看到狂人的局限性臆想症。所以,狂人“仔细看了半夜,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埋下伏笔:狂人的本身的局限性使他错误地把“仁义道德”与“吃人”划为等同。

 2狗的角色。《狂人日记》中几处提到狗,第一节“那赵家的狗,何必看我两眼呢?”;第六节“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第七节又专门提到”海乙那“,”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时常吃死肉。。。“,还提到“海乙那”是狼的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 鲁迅先生这里用了比较长的篇幅讲了”海乙那“,”狼“和”狗“, 然而他通篇却没有讲过狗要吃人,而是“看我两眼”。 我个人认为这里的用意是把”仁义道德“的礼教比为狗,像狗那样会以“看两眼”“叫起来”以提醒世人遵守礼教,然而人性的丑陋却才是的狼,是海乙那,“想起来也叫人害怕”。

 我认为《狂人日记》中鲁迅意在批判人性的丑陋,暗示仁义道德虚伪的一面,但没有把”仁义道德“的与吃人化为等同,也没有有意批判传统道德礼教的。

 Me:

 我一直觉得《狂人日记》比较难懂,更有从中学老师那里来上先入为主的教育思想。现在重读本文,感觉摒弃以前的想法,进行独立思考并不容易。

狂人的日记8

 最近读了鲁迅的很多作品,喜欢他的笔风和爱国忧民的情感。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也算是经典中的经典了,它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一些现象,虽然借用了一个“疯子”的视角来看待社会上的一些问题事物,但却从中敏锐地看出了当时“人吃人”的黑暗现象,和当时人情世故中的人们的一些不同心态。

 故事中的“疯子”,在平时生活中总是担心别人都想吃掉他,这看起来似乎很荒缪,但放到当时社会上却是非常贴切的。只不过故事中“肉体上”所谓的“吃人”在旧社会就成立心理上的“吃人”,而且“心理上”的“吃人”往往更加可怕。

 文章中的许多片段,都让我难以忘记,举个例子吧:我从前单听他讲道理,也糊涂过去;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

 这段话表面上是一个疯子荒缪的想法,认为人们说话时“唇边抹着人油”、“心里装满了吃人的意思”,实际上作者通过这些话,讽刺了旧社会的“吃人”现象。富人、官员想法设法地剥削、压迫劳动人民,他们说话的时候,何尝不是“唇边抹着人油”、“心里装满了吃人的意思”呢

 文章中最经典也最有深意的一句话是:救救孩子作者用这句话告诉人们:虽然当时的社会有些黑暗,大人们有的心灵险恶,但当时的孩子仍有希望变好,孩子还是纯洁的,不能让他们长大了也互相“吃人”,所以鲁迅先生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吁,这句“救救孩子”也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鲁迅先生的故事也读过很多,他“弃医从文”以手中的笔为匕首一生为了中国的劳苦大众奔劳着,也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位令人尊重的巨匠,他的很多作品令人深思,从中也感受到了作者伟大的爱国情怀。其中的《狂人日记》借助一个疯子的视角,一个“狂人”的内心世界,强有力地讽刺了当时的人们,批判了旧社会的不良风气,《狂人日记》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认真地读一读!

狂人的日记9

  文题解读

 《狂人日记》最初发表于1918年5月《新青年》第4卷第5号,后收入小说集《呐喊》。它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受到俄国小说家果戈理的同名小说的影响。

 这是一篇白话日记体小说,包括小序和正文两个部分。小序主要用文言介绍写作的背景和缘起,正文共有13则白话写就的“疯子”的日记。小说的主人公是日记的“作者”——狂人。

  走近作者

 鲁迅(1881—1936),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被称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第一次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随后连续发表《孔乙己》《药》《故乡》等著名小说。主要作品有小说集《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二心集》《伪自由书》和《且介亭杂文》等。还搜集、研究、整理了大量古典文学,批判地继承了祖国古代文化遗产,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唐宋传奇集》《小说旧闻钞》等等。

  背景纵览

 小说发表时,正值“五四运动”前夜。由于辛亥革命的半途而废,革命的一些基本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反而暴露得更加明显了。广大的农民依然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封建阶级依然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特别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剧,使社会的各种矛盾更加复杂尖锐。在这种形势下,鲁迅以他敏锐的思想和犀利的笔触,对封建制度及其上层建筑表示了彻底的反抗。鲁迅将对中国社会历史的思考和认识,浓缩在一篇小说里,这篇非同凡响的小说,就是《狂人日记》。

  字词梳理

 1字音

 廿三(niàn) 青面獠牙(liá) 佃户(diàn) 兜肚连肠(dōu)

 肥瘠(í) 面面相觑(qù) 自戕(qiāng) 细细嚼烂(iá)

 亲眷(uàn) 接洽(qià) 牵掣(chè) 诅咒(zǔ zhu)

 2多音字

 3形近字

1外国诗两首 蝈蝈与蛐蛐

这是济慈早期创作的一首富于哲理性的小诗,洋溢着明朗欢乐的情调。

诗人以精细的观察,抒写了夏日郊外的蝈蝈和冬夜炉边的蟋蟀交替歌唱的情景。但开头疲于暑热的鸟儿,其实是春天的歌手,而蛐蛐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刻正是秋季(可参看济慈的《秋颂》),况且,春秋两季正是百鸟争鸣,千虫欢唱的黄金时节。这样,实际上诗人是揭示了一年四季大自然歌声不绝的规律,从而赞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美。这种美是永恒的,“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正点出了这首诗的主题。

这首小诗很富于田园诗的情趣。着墨不多,冬夏两幅小景宛然在目。夏日的草地、篱笆和浓阴,冬夜令人昏昏欲睡的温暖的炉边,把人自然引入静谧安详的境界。这时传来的蝈蝈和蟋蟀的声音,更衬托出环境的幽静,真可谓“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收到以动衬静的效果,能唤起人一种亲切的回忆。为了适于表达主题,诗人采用了冬夏对比的手法,然而,由于夏冬两种境界之情调十分相似,加上诗人明写冬夏,暗示春秋,末尾又添上由蟋蟀到蝈蝈的巧妙联想,使全诗浑然一体,毫无割裂之感。

蝈蝈与蛐蛐

济慈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

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 它争先

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

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到疲劳了,

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

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

一片宁静,从炉边就弹起了

蛐蛐的歌儿,在逐渐升高的暖气,

昏昏欲睡中,人们感到那声音

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

2国外诗两首《蝈蝈与蛐蛐》《夜》

蝈蝈和蛐蛐

大地的诗啊永远不会死:

当骄阳炎炎使百鸟昏晕,

躲进了树荫,却有个声音

在草地边、树篙闻飘荡不止;

那是蝈蝈在领喝,在奢华的夏日

它的欢乐永远消耗不尽,

因为如果它唱得疲倦过分,

就在草寸下享受片刻的闲适。

大地的诗啊永远不会停:

在寂寞的冬夜里,当霜雪

织出一片静寂,炉边的蛐蛐

尖声吟唱,歌声随着温度上升,

使人在睡意朦胧中恍惚听得,

绿草如茵的山坡上蝈蝈的歌曲。

《夜》

作者:[俄国]叶赛宁

河水悄悄流入梦乡,

幽暗的松林失去喧响。

夜莺的歌声沉寂了,

长脚秧鸡不再欢嚷。

夜来临,四下一片静,

只听得溪水轻轻地歌唱。

明月撒下它的光辉,

给周围的一切披上银装。

大河银星万点,

小溪银波微漾。

浸水的原野上的青草,

也闪着银色光芒。

夜来临,四下一片寂静,

大自然沉浸在梦乡。

明月撒下它的光辉,

给周围的一切披上银装。

3国外诗两首《蝈蝈与蛐蛐》《夜》

蝈蝈与蛐蛐

济慈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

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它争先

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

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到疲劳了,

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

这是诗的第一节,用动静相衬的手法描写盛夏时“蝈蝈的乐音”。

用“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领以下7行诗,主要写了“蝈蝈的乐音”。还写了“阴凉的林中”“新割的草地”“可喜的草丛”等富有盛夏特色的景物,写出了一个充满生机、充满喜悦的世界,并以此烘托了夏天白日里“蝈蝈的乐音”浓郁、喜悦的感情色彩。

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

一片宁静,从炉边就弹起了

蛐蛐的歌儿,在逐渐升高的暖气,

昏昏欲睡中,人们感到那声音

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

这是诗的第二节,用动静相衬的手法,描写冬日“蛐蛐的歌儿”并将前一节的画面叠加起来,交织成大地的诗歌。用“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领起以下5行诗,主要写了冬日的“蛐蛐的歌儿”。

“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一片宁静”等语句写出了冬天严酷冷清的景象,“逐渐升高的暖气”“昏昏欲睡中”等语句表现了家中的温馨气氛,并以此衬托了“蛐蛐的歌儿”的悦耳动听。结尾两行诗通过联想将“蛐蛐的歌儿”与“蝈蝈的乐音”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

这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它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表现了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永远歌声不断、永远充满生机的永恒美景,表达了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与赞美。

这首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全诗分为前后对应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但它所表现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永恒美。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富有内涵,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构思颇具匠心。

这首诗注重氛围的营造,动静相衬,意境优美,情味浓郁。“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隐藏在阴凉的林中”,“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可喜的草丛”,这些景物描写展现了盛夏生机勃勃的景象,烘托了夏天白日“蝈蝈的乐音”的美妙;“它争先/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渲染了“蝈蝈的乐音”浓郁、喜悦的感情色彩。“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一片宁静”,“在逐渐升高的暖气,/昏昏欲睡中”等句,表现了严冬寂寞宁静的冷清景象和人们家中的温馨气氛,与前面的氛围既形成对照又十分和谐,衬托了冬天夜晚“蛐蛐的歌儿”的动听。最后以“人们感到那声音/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结尾,在诗人的联想中,将前后两幅画面叠印在一起,让冬天“蛐蛐的歌儿”呼应盛夏“蝈蝈的乐音”,在诗人的心灵中交织成一首此起彼伏的“从来不会死亡”“从来没有停息”的“大地的诗歌”。

这首诗的意境既精微优美又广大深邃,是诗人生命情感对大自然的敏锐的心灵感应,使人们深深感受到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赞美之情。

《夜》夜赛宁

诗的第一节描写(夜的静谧)。这里有(听觉)又有视觉,夜有与白日的联想与对比,虽然不言静而静自现。第二节接着写(在夜的寂静中),潺潺的溪水在轻轻的歌唱,这是(以动写静);然后由(听觉转入视觉),引路月光的意象描写夜的美丽。

第三节进一笔描写了(月光下大自然的美丽),第四节又回到夜的静谧,并再次写(美丽月色)。

4(蝈蝈和蛐蛐)一首外国诗

诗人创造蝈蝈和蛐蛐的意象,表露了济慈的创作思想,即诗应该给人以安慰,并提高人们的思想。蝈蝈和蛐蛐充满活力,它们的鸣声周而复始,永不停息,那就是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鼓舞人们乐观地对待生活。

尾声:“从蛐蛐的歌中仿佛听到了蝈蝈的呜叫”。这是诗人的联想,将冬天的蛐蛐的歌儿呼应盛夏的蝈蝈的乐音。点出起伏不停,点明中心:从来不会死亡,从来没有停息的大地的诗歌。

《蝈蝈与蛐蛐》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也是一首大自然的欢歌。它描写了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赞美了大自然的美妙无比,歌颂了大自然的勃勃生机,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的情感。

有时间看看这个。看有没有一点帮助。

5国外诗两首《蝈蝈与蛐蛐》《夜》

蝈蝈和蛐蛐 大地的诗啊永远不会死: 当骄阳炎炎使百鸟昏晕, 躲进了树荫,却有个声音 在草地边、树篙闻飘荡不止; 那是蝈蝈在领喝,在奢华的夏日 它的欢乐永远消耗不尽, 因为如果它唱得疲倦过分, 就在草寸下享受片刻的闲适。

大地的诗啊永远不会停: 在寂寞的冬夜里,当霜雪 织出一片静寂,炉边的蛐蛐 尖声吟唱,歌声随着温度上升, 使人在睡意朦胧中恍惚听得, 绿草如茵的山坡上蝈蝈的歌曲。 《夜》作者:[俄国]叶赛宁河水悄悄流入梦乡,幽暗的松林失去喧响。

夜莺的歌声沉寂了,长脚秧鸡不再欢嚷。夜来临,四下一片静,只听得溪水轻轻地歌唱。

明月撒下它的光辉,给周围的一切披上银装。大河银星万点,小溪银波微漾。

浸水的原野上的青草,也闪着银色光芒。夜来临,四下一片寂静,大自然沉浸在梦乡。

明月撒下它的光辉,给周围的一切披上银装。

6外国诗两首蝈蝈与蛐蛐和什么并称为文学体裁四大样式

这首诗是一首抒情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

全诗分为前后对应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

但它所表现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永恒美。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富有内涵,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构思颇具匠心。

蛐蛐和蝈蝈的鸣叫象征着什么?象征着对生活的热爱,乐观向上的精神,同时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约翰·济慈(1795~1821),英国浪漫主义诗人。

出身卑微,少年即成孤儿,生活贫困,做过医济慈画像生助理。自幼喜爱文学。

1816年发表处女作《哦,孤独》。1817年出版第一部诗集《诗歌》,其中有名篇《蝈蝈与蛐蛐》,从此崭露头角。

他在短促的一生中留下不少著名的诗篇,如颂诗中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十四行诗《白天逝去了》等。他的诗想像丰富,绚丽多彩,诗中有画,色彩感和立体感强,具有一种永恒的美,一如温柔、清丽而又梦幻般恬静的月光,洋溢着进步的自由精神和人类的崇高理想。

他主张诗人以“美的梦幻”“自由的想像”进行创作,表现“永恒的美的世界”。他的诗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后来的唯美派诗人以及20世纪的意象派诗人都有很大影响。

诗人25岁宏才初展时,就不幸与世长辞。他留下的墓志铭是:“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ten in water(在此长眠者,声名水上书)”。

7初三语文人教版第四课外国诗两首的《蝈蝈与蛐蛐》的格式怎么那么奇

主要是因为这是外国诗,外国诗的文体与国内有所不同

《蝈蝈与蛐蛐》一诗的构思有什么特点?

这首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全诗分为前后对应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但它所表现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永恒美。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富有内涵,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构思颇具匠心。

蛐蛐和蝈蝈的鸣叫象征着什么?

象征着对生活的热爱,乐观向上的精神,同时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

8诗歌赏析蝈蝈与蛐蛐

蝈蝈与蛐蛐

济慈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蝈蝈

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

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它争先

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

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

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

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

一片宁静,从/炉边就弹起了/

蛐蛐的歌儿,在/逐渐升高的暖气,

昏昏欲睡中,人们感到/那声音

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

诗词版译文

蛐蛐

蝈蝈与蟋蟀

济慈

大地富诗意,绵绵无尽期:

日炎鸟倦鸣,林荫且栖息。

竹篱绕绿茵,芳草新刈齐;

其中忽有声,绕篱悠悠起—

原是蝈蝈歌,欢乐渠为首;

仲夏多繁茂,泛若不系舟,

享之不能尽,歌来不知愁;

偶然有倦意,野草丛中休。

大地富诗意,绵绵永不息:

冬夜洵凄清,霜天多岑寂,

此时有灶炉,火焰暖人心。

蟋蟀乘雅兴,引吭吐妙音;

主人嗒然坐,似眠又似醒,

莫非蝈蝈歌,来自远山青

英文版蝈蝈与蛐蛐

On the Grasshopper and the Cricket John Keats

The poetry of earth is never dead:

When all the birds are faint with the hot sun,

And hide in cooling trees, a voice will run

From hedge to hedge about the new-mown mead;

That is the Grasshopper's—he takes the lead

In summer luxury, he has never done

With his delights; for when tired out with fun

He rests at ease beneath some pleasant weed

The poetry of earth is ceasing never:

On a lone winter evening, when the frost

Has wrought a silence, from the stove there shrills

The Cricket's song, in warmth increasing ever,

And seems to one in drowsiness half lost,

The Grasshopper's among some grassy hills

9英国诗人济慈及作品《蝈蝈与蛐蛐》写作背景

《蝈蝈与蛐蛐》的作者是美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

《蝈蝈与蛐蛐》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它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歌颂大自然美如诗歌,永远歌声不断,永远充满生机。

这首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全诗分为前后对应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来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但它所揭示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规律,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永恒美。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构思颇具匠心。

这首诗注重氛围的营造,动静相衬,意境优美,情味浓郁。“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隐藏在阴凉的林中”,“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可喜的草丛”,这些景物描写表现了盛夏生机勃勃的景象,烘托了夏天白日“蝈蝈的乐音”的美妙;“它争先/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渲染了“蝈蝈的乐音”浓郁的喜悦的感情色彩。“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一片宁静”,“在逐渐升高的暖气,/昏昏欲睡中”,表现了严冬寂寞宁静的冷清景象和人们家中的温馨气氛,与前面的氛围既形成对照又十分和谐,反衬了冬天夜晚“蛐蛐的歌儿”的动听。最后以“人们感到那声音/仿佛就是蝈蝈在那草茸茸的山上鸣叫”结尾,将前后两幅画面叠印在一起,让冬天“蛐蛐的歌儿”呼应盛夏“蝈蝈的乐音”,交织成一首此起彼伏的“从来不会死亡”“从来没有停息”的“大地的诗歌”。这首诗的意境既精微优美又广大深邃,使人们深深感受到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赞美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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