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梦境与我为邻 落落写的
落落是梦境与我为临 (全版)
是梦境与我为邻
昨天的梦里,有一辆出了故障的自行车。
我不想透露你的名字,所以,就用F来称呼你好了。
F。
你像是分叉在心里的一个路口。过了那么长的时间,居然还清晰地留存着。
高中刚入学的时候就很敏锐地像所有的女生一样打量起班里的每一个男生,然后在极短的时间里为自己不幸抽到这样惨不忍睹的集体而痛惜良久。心里满是“我苦读数年并不是为了进这样的动物园啊”的惨叫。毕竟长达三年的学校生活,如果找不到个顺眼的异性角色,一定会过得很无趣。
同班的女生都纷纷把目光转移向整个年级。
中午在食堂里吃饭总要派很长的队。几百人轰轰烈烈地涌进两条通道,然后自觉地被迫地组织成弯弯的队伍。
在移动了十几米之后,想回头找身后的朋友商量该点什么。因为她是个子很娇小的女生,所以我的视线很自然地朝下方落去。
结果却看见一件男式的T恤的下摆。红红的扩散开的字母“ADIDAS”。
后来我曾经说,因为衣服的垂感,常常我会把它看成“AIDS”咧。
不过在那时,F,你只在我抬头看你的时候,也看了我一眼。
没有怀疑过,这是个有些普通得无味的初次照面。
其实当时我也很明白,这世界上并不存在那些突如其来的大雨和只能容纳两个人的屋檐,所有的浪漫主义都不会平白无故的为自己敞开。所以后来也很使坏了。虽然食堂的味道和拥挤的人群没有足够的气氛,可是怎么说呢,我是吓了一跳的。
因为很少遇见可以让我抬头看过去的男生。
很少很少遇见可以让我回头看见衣服下摆的人。
F你很高。真的很高。
那是高一入学后的第三天。
我写这篇文章时,是高三毕业后的第四年。
三年四年,一共七年。
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特性。好比我所在的班级是以有个非常出色的班主任而著名的,1班是以入学考一概在500分上傲然的,还有你所在的5班和另一个6半是以收费生为大多数而定性的。
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心态促成了大家对5班和6班的关注远胜过成绩优秀的1班。或者这是“视觉系当道”的概念在那时普及,每个女生都喜欢看那些男生违背着校规,不穿制服招摇过市。尤其是他们会组成一个类似的小团体,在据目测平均不低于1米82的身材排列中,嬉笑着一起经过走廊。
我觉得,这可能是许多学校,许多个女生,一再,一再,一再会碰到的事情。然后她们多半会以此为话题,展开幸福而八卦的讨论,虽然没有实质的情感在其中,只是过过眼瘾和嘴瘾,不过这不会妨碍言语间的热情。
差读多就在那时,外班的那些“看起来出众”的男生们,被逐渐打听到了名字。于是便会有人看见他们经过楼下时说,那个是谁,那个是谁谁,那个是谁谁谁。然后那女生用“背朝我们站着的”形容着,说“他叫F”。
那个背朝我站着的人。
是你吧。
你所在的班级有很奇怪的性质。听说你们的学籍并不是在我们学校,而是属于其他别的普通中学的,只是出了钱来这个重点中学借读而已。连高考的成绩都不会算我们学校的一部分。
我知道这些后,并不曾觉得有什么特别,因为你实在就像是,坐在不远的一个教室里的,这样的一个人。
因为不在一个班,所以能接触到的时间段得可怜。
因为不在一个班,所以你是在我那可怜的时间里,说话,走路,喝饮料,微笑,奔跑的少年。
其余的尽供我自由想象发挥。
后来还有一天难得地看见你的字迹,是比我想象中要强学多的男生气概的书写。蓝色的水笔留下的自然倾斜的墨迹。一边还有你的名字。
我忘了说,其实在这段时间里,曾经被注意过的那声,被讨论过的男生,有很多很多。高二的也有,甚至高三的也有高三的那个起初还被我们搞错了名字。本年级就更多了。因为在这个新的学校里呆上一段日子,那些本没有显山露水的面孔开始逐渐清晰起来。他们成为日常的主要话题。
女生会很顺理成章地关注那些身材不错,脸也很英俊的异性,丝毫不去考虑他们的成绩或个性。因为只要有前两个条件,闲暇时光就可以打发得非常生机盎然。大家聚在一起肆无忌惮地聊着他们的新动向,有在上课铃响起时把话题轻松四截断。
我开始在靠窗的作为上散漫地看着F穿过操场,他奔跑起来的时候衣服鼓得高高的。
一天里能见面的机会不多过五次。如果可以费点心计,可以多到九次。
但要朝各种借口去F的班级附近转几圈,总觉得很麻烦。所以一直都是这样散漫地散漫地目送他的人影在草坪上消失不见。
那时的心里,也没有遗憾,也没有寂寞,都是平平整整的。
我对你,毕竟什么都还不了解。
F所在的5班常常有些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有些惊世骇俗的新闻传过来,既牵扯到学生家庭的背景,也会有男女关系的八卦。每次都能听得我们津津有味。那些往往会被提到的A男、B男、C男之类的,多半都是他的朋友。
他是那个圈子里的相对普通的一个人。我这么认为。事实也没有错,虽然自从F成为他们的一员后,明显不穿校服的次数越来越多,身上的行头也换得勤快了起来。但没有听见谈说粗口,也没有听见他被宣布了什么处分。
他只是一个想把自己收拾的醒目点,本质却又很普通的少年。
跟F第一次说话。
去5班找他们的班长。这里面有我的预谋。因为我穿过走廊的许多人,走到F面前问他“请问某某某在不在”。
他那天穿着淡墨绿色的NIKE外套,袖子上滚着黑色的边。低头看我的时候,嘴里还咬着衣服的拉链环。
然后是,第一次听见F对我说话。
学校的游泳观里举行第一次游泳比赛,非常吸引人的话题,几乎全校大半的人都被诱惑到这里。大家把两层的走道塞得满满的。自由泳比赛结束后,边上递来一罐饮料,然后那人对我说“同学,帮忙把这传给那边那个蓝衣服的人”。
我从F手里接过那罐可乐。
然后他说了声“谢谢”。
甚至觉得,就这样了么?
难道就只有这样了么。
初中的时候,好朋友晚上跑家里来,和她聊了个通宵。兴致高昂地说,我们一定要在高中的找个潇洒英俊又无比温和的男朋友啊。
怎么搞的,初中时就赤裸裸地说起这些。不过当时确实很详细地计划了,男朋友爸,头发颜色深得墨黑才好看,偶尔戴眼镜,镜架细致才好看,皮肤不黑不白,鼻梁上有微妙的痣点才好看,沉默寡言的脸眼睛却非常干净才好看,个头一定要高啊高啊高啊才好看。身材扁扁的装在衣线里才好看。
而F,你是头发颜色深得墨黑的,偶尔回戴起眼睛的,皮肤不黑不白的,鼻梁很挺(虽然我不知道有没有痣),眼睛干净,个头高高的,身材扁扁的好看的人。那时我在初中时想过的东西,只是当时我还没有见过你。那时我们都只有十三岁。
距离我遇见你,还有三年。
哪怕你对我一无所知。
进入高中后我的成绩开始一落千丈。于是每次家长会都犹如遭受酷刑。其实并不是简单地怕被父母责骂。而是他们渐渐开始不再责骂我,只是一声不吭地走在我几步之前,离开学校,坐上电车。甚至分别前还挥挥手对我说“你回去吧”。
那天下这一点点小雨。
我从车站回到学校里,没什么人,空气灰蒙蒙而潮湿。走到教学楼下时,看见小卖部门口有一男一女正在说话。我听住脚步,直到F把手很自然地揽过那个女生的肩。当时并没有想过这是你的妹妹之类的安慰之词,也没有心里突然轰隆作响的绝望。我只是把手在校服口袋里,在十几米外看着你。
看着你。大概,这是我唯一可以做得了的,做得最多的一件事了。
因为他们算不上学校里的优等生,所以很快交起女友也让人不太诧异。F的几个朋友们开始和固定的女孩子出入,然后轮到他。
我会不时地在学校各个角落遇见F和他的小个子女友。即使视线平视前方,依然能看清他们的举动。没有过于亲密的行为,他们只是肩并肩走着一起去吃午饭。一起离开教学楼。一起前往体育馆。或是别的,一起去,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有时去图书馆,遇见F的女友——是和他身高差距非常之大的娇小女生——她正好也在。
会不知以哪种心情地走到她身边。装作好像取书一般地就站在她身边。没想过去和她交谈,更不会有其他动作。那个女生只往一边挪了挪,还很心无旁骛地翻着自己手里的书。我抽了本小说在手里。两人就这么站在一起。
图书馆的书旧了,整个空间里会透出疲倦而温暖的味道。
决心要好好读书,忘记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努力不在课上睡觉,用功做完所有的回家作业,摘抄笔记,用红线和蓝线把重点圈出来,有不懂的地方立刻问老师,把试卷上所有的题目全背诵下来。然后在家长和班主任逐渐安详起来的眼神中慢慢变得更安静。
这种成就感把心里的空虚填住了,让我听不见它的声音。
自习的时候听见操场上传来的喊声。远远望着都是绿色草皮上的白点。看不出谁是谁。
那时我突然想,我和F在同一个空间里。近到同校的距离。我在这里计算物理题。身前身后都是空座位。而F,或许在教室,或许在篮球场,或许在小卖部,或许在某个走廊里。
只是。明明在同一个空间。却看不见你。不知道你是在教室,还是在篮球场,还是在哪个走廊,或者那些奔跑的小白点里,有没有你。
高二下学期,文理分班。
我想说自己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了历史,却又不回避在打听到F的选择也是历史后无比欣喜的真实性。后来也不是没自问过,如果他选择化学,物理,或是生物的话呢。问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好像我真的会不自量力地,只为了这种无聊理由去选择最不擅长的理科班。
F被分到了新的4班。我被分到新的5班。年纪里总共有两个历史班。应该说想要同班的话,起码还有50%的概率。但我从小就不是个好运气的人。
可遇见的几率总还是直线上升了。开始发现许多以前无从得知的细节。
好比说他家貌似在城市的南区。好比说他每天要喝两瓶可乐。好比说他又换了新的运动鞋。过了两周后还能看仔细了“居然是限量版的运动鞋”。有或者好比说,F已经换了女朋友,新跟在他身边的,是长发的漂亮女生。
和那个女生曾经有过浅浅的交情。路上相遇的话会礼貌地微笑。碰到她和F在一起。F,你也会朝我看一眼,好像是点了点头。其实又没有。
你依然是个不复杂不聪明不灵活的男生。却就是这样的普普通通,让你变成我心里唯一长长久久的人。
不是没想要告诉过你。我的心情。
虽然无论何时来看,把这种天真肤浅的暗恋坦白都不会是一个明知的决定。可我们都会是一度迷失掉自己清晰头脑的无能的家伙。于是,哪怕你不认识我,也想告诉你听,哪怕你身边有别的女孩子,也想告诉你听,哪怕我们在两个空间里相安无事只能用陌生人来阐述彼此的关系,也想告诉你听。
你听。
载送学生们的775路公交车里,有一辆车的雨刷是坏的。如果在雨天,满车的人都会听见雨刷撞在玻璃边缘发出的相当强烈的声音,但所有乘客们都只是装作暂时性耳聋。一车人在咣咣的噪音里沉默着看外面的大雨。
那天回家的时候,和F坐上了同一辆车。车发动没多久,那节奏的响声开始了。
咣。咣。咣……你听。
而在踏上这辆电车前,我和同位女生吵了一架,又被联考的成绩打击了一番。总之心里是巨大的苦涩。起初F的小片人影剪在人群后,随后在上车人流的推动下,慢慢地,慢慢地挪到我身边。
我就站在你身边。拉着扶杆的右手肘,会在电车摇晃时碰到你的左手肘。
咣。
轻轻地碰一下。再缩回来。
咣。
轻轻地碰一下。再缩回来。
咣……
F你一定不知道曾经有过这样一件事。你不会知道的。你一直看着窗外,耳朵里塞着耳机,偶尔小换一下姿势。
所以你一定不知道。那时的我,刚才意识到有些东西不应寄予它会产生什么结果,哪怕它在我的世界里耀武扬威横行霸道,却依然会在坦白给外界的瞬时萎缩夭折。
我终于把头藏进肘弯里,小声地哭起来。
电车在路上跑得像一条泪渍那么慢。
有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被什么东西打坏了脑袋。理智被缠绕不清的藤蔓绊住了脚。虽然有些少女情怀不需要用太多的理论去阐述。发生就是发生。可对我来说,F不是可以笑着评判的某某明星,不是可以大声在人前喊“他最帅”的某某漫画角色,也不是可以重复看几十遍的某某小说主人公。他是提也不能提,动也不能动,就在那里恣意膨胀的心。满打满撞、漫山遍野。
总是会把我顶得动弹不得。
那么,那么无助、无稽、无为的心。
曾经远远地跟着F走到他家附近。那时我作过最大胆的两件事里的一件。
也只是一时冲动,不过这一时冲动却是建立在无数次的放弃上的——和F同车的某天,当他临到站向车门走去时,我突然跟在了后面。下了车,买了支冷饮,接着远远地跟在他十几米外。
F,你还是一点也没发觉我吧。
他没有顺路拐进什么网吧,也没有去24小时店里买零食,一路就很平淡地走。甚至连头也没回。使我原先的一点点紧张也烟消云散。并对路边陌生的饰品店非常好奇。
就像在逛街。就像在逛街时,碰巧前面有F那样。
事后我觉得自己是不是做了回跟踪狂之类有怪癖的危险分子。听起来是挺吓人的。但那时因为环境的改变而对我产生的某中刺激吧。看见F,不是在学校气氛里的一角。他在茫茫人海中。又真实,又虚幻。走到两座大厦中间时那好像被挤压的身影,忽然操场边笔挺的男生,差距很大。
而我原本就找不到立足的心情,到了这里,更快的,想条惊慌失措的小游蛇那样钻进哪个角落,轻易地被吞没了。
PS:其实那天没有明确地跟到F的家。只是看他进了某片小区,然后就掉头回来了。因为以前就觉得,很多事,只在混沌不清中才给予人希望。
我希望。
我希望的是。
之前说了,做过两件最大胆的事。另一件就是给F打电话。
电话号码是从朋友的朋友的同学那里问来的。因为是临时听进耳朵的,所以很焦急地就记在了笔袋上。上个月我收拾东西时,这个已经弃用四年的笔袋上,还留着那八个数字。
它忠实地守在记忆里。
对。是给F打过电话的。应该是在升高三的暑假刚开始的那几天。家里给我报了不少提高班。第一天外出就被烤得够呛。在课堂上有睡着了。补课老师不像学校里的那样严格。所以我一觉睡到下课。
之所以会在回家途中给F打电话,是因为梦见了他的缘故。
在梦里,他就坐在我的邻座。起初还看不出彼此有什么关系,因为他和我印象里的那样,只看着黑板不出声。直到最后,他突然转过头对我说了一句“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呢”。于是就醒了。
即使明知道那只是个梦而已,还是难受。醒来看着满满的黑板和自己空白的笔记,都是难受。外面的太阳无知无觉地蒸发着水汽,全是难受。
我在电话亭拨了F家的电话。
就是这么一提起气来,就按下去了。知道听见嘟嘟声后,才发现自己手抖得厉害。不仅是手,好像全身都有点颤栗。
他说“喂”。
那个电话我没有当时就挂断,在他问“你是谁”的时候,我连一点谎言也编不出来,脑袋没有转弯的机会,直截了当地说“是你隔壁班的”。
他“哦”了一声。然后听筒沉默下来。
过会才问我“找我有什么事”。
我说“也没有什么事”。
本来也,没有什么事。
我不可能让他现在出门走到我面前,不可能和他聊详细的话题,不可能成为他世界里的一个份子。一直以来,这都是最普通的单恋。围绕着他而旋转的,只有我这一个世界。也不会因为我的付出,把彼此的空间连通起来。
说的话无非就是简单的这么几句。最后,等F说了句“那我挂了”,话筒那里就传来熟悉的忙音。我在电话亭里站了一会,才走出来。外面是非常非常炎热的天,好像所以有一切都会被融化掉。
其实我知道,将来一定会因为当时的冲动而后悔,尴尬地停在回忆中指责自己的愚蠢和幼稚。可即使知道,但在那一刻,还是会拿起电话,把他的号码一个个按出来。
依然会按出来。
有一本书家《理智与情感》,就是说,我们除了理智,还有一半是情感。
不过,与着情感同时增长的,只有无能为力的绝望。这种绝望甚至比情感生长得更快。
我站在滚烫的马路上,只能感觉到身体的每个细胞都被作为“想念F”、“想念F”的一切而话界在整个空气里。酸涩无奈的绝望,自上而下地溶散,变成强烈的潮水冲击着自己的胸膛。那么地用力,那么地剧烈,那么地不可抵挡。这些想法原本又愚蠢又肤浅又毫无根据,可它们却几乎要撞裂我的身体,又从裂缝中流向灼热的阳光。
高中毕业了。
写掉十几本同学录。在演播厅副校长的发言中伤感。与关系尚可的老师们合影……有许多的事情要做,包括拍毕业照。
毕业照有两拍两种。一是每个班的集体照,还有一种是全年级的集体照。所不同的是班级集体照人手一张,而全年级的集体照则按个人意愿另外购买,26块一张。当然,不管买不买,人人都得拍。
拍照前,班长向大家征询“谁要买全年级集体照的,到我这里登记一下”。
这应该是我唯一一次,唯一的一次,可以和F在同一张照片里出现的机会。
五百多个小小人头里,我和他。
不我当时心情却非常奇特地没有报名可能是优点故作矫情,想要让这种暗恋遗憾到底。也可能是很纯粹地不愿意出这二十六块钱。反正,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我没有报名。
然后某天的下午,全年级被拉到体育馆里。因为,人数众多,整队就耗去半个小时,最后五百多名学生排除蔚为壮观的队伍,把整个运动馆填满了。
摄影师在布置完后向我们说明:“等会我手边的这盏灯会从队伍这头一直扫到那头,如果灯光经过你的脸,你就不要动,那意味着镜头刚刚拍到你,等灯光过去后,才可以放松。”
挺先进的,我没听说过的技术。大概要把五百多个人塞进一张照片里,用我们普通的方式是办不到的吧。所以才会有什么灯啊,什么扫过来这种手段。
白色的,非常明亮的灯光,在摄影师说“一、二、三”后,开始徐徐转动。它经过一班,二班,在眼角余光里缓慢地逼近。
直到笔直地照进我的瞳孔。
刺目的强烈的光,一直,一直探照到心脏最里面最里面的地方。那被层层血管和腔壁所包围的地方。微弱地跳动着、依然跳动着的人影。
F,我没有机会和你直接的对视,于是我居然安慰自己说,曾经那束光,把我们记录在同一张照片上。它看见我内心最深的秘密。那么,当它离开我,扫进你的眼睛时,是不是意味着你也看见了我内心的秘密。就像我们彼此直视时,我的目光一定会游移,局促不安,让你看见那个秘密的人影浮出在我的瞳孔里。
即使是五百多个小小人头,我却依然是和你在同一个画面上。
因为那束光,一定记得——那是贯穿了几乎每一个日子的,像攀附在船底的青苔那样如影随形的,我对你平淡而无力的秘密。
告别学校的那天,每个人只是理完自己的书包后,沿着走了三年的路就这么离开。教室很快变得安静而空荡,只在高一高二那边的方向还能听见音乐的喧哗。感伤的女生还是有,但她们也只是抚摩着桌子上的涂鸦做不了其他什么纪念活动。
我走到F所在的教室时,朝里面看了看。他们班已经撤得干干净净。门上了锁。
F因为人高,一直都是最后一排。最后一排,从左边数第三个位置。
那张课桌静静地留在黄换的阳光与尘埃里。好像从哪段乐曲中脱落的音符。
去往车站的路走得非常非常的慢。因为我,没错,还是希望仅剩的时间里,可以在某个地方遇见F。毕竟接下来的日子能够和他再次碰面的机会应到为零。那么,这条通往车站的短短的道路,就是句号。
淡灰色的水泥路,两边是刚刚成年起来的樟树。夏天里,还能绿得嫩嫩的,非常好看。
只有零散的行人。不只高一还是高二繁荣学生坐在石凳上聊天……
曾经我在这条路上留下的所有过去,它都——记录着,并在此刻,还给我了。
——上学经过,放学离开,溜出校门时蹑手蹑脚,无聊打转时呵欠连天……突然数百倍增长的法国区把我的世界逼到一个小小角落,让我在那随后的一隙中,看见那些回忆里F的一个个影子。
他出现于我所有记得住的过去里。淡淡存在。轻轻叫嚣。
F。
大概为了最终证实关于F的一切都只是我的个人臆想,于是一直等到我坐上回程的电车,也没有见到F。电车把学校渐渐抛在深厚的暮色里。
有什么是再见的了。
有什么是再也不见的了。
高中毕业后的第四年。也就是距我第一次见到F后的第七年。做了关于F的梦。
梦里,我和你大概是因为什么事,要去忘某个地方。不记得原因,也不记得是要去哪里了。只记得F你推着自行车走到门前。那是像面包房那样的木头建筑,有三级石台阶。我站在台阶上。你停在最后一级台阶下面。
我们诶有说什么话,好像是很自然地,你瞪出自行车,我跑起两步,跳坐上去。你握的车把有一些些摇晃,最后才稳下来。
我们骑入一个下坡,自行车开始逐渐加速。
两边是墙。墙上开满了**的不叫知名的花朵。像是融化在日光里,一直交叠到天空。
我们在中间的长长的金色的坡道上,飞快地、飞快地下冲。
你突然说“这车的刹车坏了啊”。我听了也不害怕,是说了句“哦,真的啊”。当时真的一点也没有害怕。是因为知道这是梦的关系么。
在眼角余光里流动起来的**花朵。
是在梦里啊。
然后,在梦的最后,F你开口说“那你抓紧我点”。
我说“好”。
“再抓紧一点。”
“好。”
“再抓紧一点。”
“好。”
“不要松手啊。”
“好。”
“再抓紧一点。”
“好。”
好。
这是我做的最后的,最近的一个梦。
梦里有一辆出了故障的自行车。一条在两侧开满阳光气味花朵的甬道。有我。也有F。
梦非常的美满,也结束得很快。
醒来后,是七年又一天。
F。我喜欢你。
这是19世纪德国教育问题学会会员卡尔•威特在一次学会上的辩词。在这次会议上,有人发表言论说:"对于孩子来说,最重要的是天赋而不是教育。"卡尔•威特不同意这个见解。他反驳说:"对孩子来说,最重要的是教育而不是天赋。孩子成为天才还是庸人,不是决定于天赋的多少,而是决定于从生下来到五六岁时的教育。就是那些只具备一般禀赋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能成为非凡的人。"
不久,卡尔•威特果然有了一个儿子,也取名为卡尔•威特。小威特不仅不聪明,而且先天不足,体重不过2公斤,两只手和两只脚不停地抖动,哇哇的哭叫声像中毒的小老鼠。邻居们背后纷纷议论,说小威特是个白痴。就连小威特的母亲也说:"这样的孩子,就是教育也是白费力的,白费力的!"然而,老威特没有失望,他认真教育起小威特来。他教小威特读书时,先买来小人书和画册,把其中有趣的故事讲给他听,然后对他说:"如果你能认识字,这些书都能看明白的。"有时他干脆就不把书中的故事讲给小威特听,而对他说:"这个画上的故事非常有趣,可爸爸没工夫给你讲。"这样就激发起小威特一定要识字的愿望和兴趣。于是,他这才开始教小威特识字。
小威特有了读书的兴趣,就很刻苦了。不久,这个孩子就轰动了附近地区。他七八岁时,已经能够自由地运用德语、法语。拉丁语等六国语言,通晓物理学、化学,尤其擅长数学。9岁时就考入了莱比锡大学。这个大学的校长说:"小威特已经具备了十八九岁青年们所不及的智力和学力。"很显然,这是老威特对他实行早期教育的结果。1814年4月,未满14岁的小威特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两年后,又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并被任命为柏林大学的法学教授。
后来,老威特把对小威特14岁以前的教育写成了一本书,书名叫做《卡尔•威特的教育》。
爱迪生(1847-1931)是美国的"发明大王"。他一生的发明,正式登记的就有1300件以上,电灯、留声机、**摄影机等等,都是他的专利。
然而,这位赫赫有名的大发明家却未曾接受正规教育,没有进过高等学府,上小学也只有三个月。他的"学生"时期是在家里度过的。
爱迪生的父亲叫山墨尔,是一个文化不高的木工。母亲名叫南希,当过小学教师,颇有教育孩子的经验。爱迪生从小就喜欢观察周围事物,凡事他都要问个为什么。父亲常常被儿子问得张口结舌,只好拍拍儿子的脑瓜说:"去,问你妈去。"妈妈南希懂得孩子的心理,总是尽可能地给孩子满意的答复,并启发他再想、再问,不嫌麻烦。
爱迪生5岁的时候,他问妈妈:"鸡把蛋放在屁股底下坐着干嘛?"母亲放下手里的活儿,笑眯眯地告诉儿子:"这是鸡妈妈在孵小鸡。那些蛋在屁股底下暖暖和和的,小鸡就会出来的。你看见的那些绒球似的小鸡娃娃,都是鸡妈妈这样暖和出来的。"爱迪生听着若有所思地问:"是不是把蛋放在屁股底下暖和暖和小鸡就会出来呢?""是的,孩子,是这么回事。"妈妈点头回答。
当天下午,爱迪生突然不见了。家里人急得到处找,结果,爱迪生在邻居的库房做了个"窝",里面放了好些鸡蛋,他一本正经地蹲在上面孵小鸡哩!
南希没有因此责怪和取笑儿子。
爱迪生7岁开始上学。上学后,在学习上他总爱提一些问题。一次上算术课,讲到2加2等于4时,爱迪生问老师:"为什么等于4呀?"老师回答不上来,以为他是个调皮鬼,存心捣乱,骂他:"糊涂虫!"
当过教师的南希认为孩子好提问题,是求知欲强烈的表现,只要耐心回答孩子提出的问题,就有助于孩子思维的发展。她认为学校老师那样对待孩子是错误的。一气之下,她让儿子休学回家,自己承担起教育孩子的任务。
春天,树木抽出嫩芽,娘儿俩坐在屋前,边晒太阳边上课。夏天的夜晚,一面乘凉,母亲一面给儿子讲罗马帝国的盛衰,讲英国的历史演变;人秋后,河蛙咕儿孤儿乱叫时,母亲又教孩子读《鲁宾逊漂流记》、《悲惨世界》等古典文学作品;冬天,西北风打着呼哨儿,母子二人在屋里烤火,在化学和物理上用心思。
南希看到爱迪生特别喜爱物理、化学,又买了本《派克科学读书》给他。这是当时的一本著名著作,里面讲了许多物理和化学实验,有简单扼要的说明和详细的插图。爱迪生学习起来很起劲,凡是能做的实验,都要自己亲手做一做,做不成就不罢休。有一回,他看了气球飞升原理,就让小朋友奥池喝了一包"沸腾散",心想沸腾就会冒气,有了气人就会升起来。可是奥池喝了,肚子疼得险些出了事故。南希知道后,马上送奥池到医院抢救,并向其父母赔不是。事后她帮助儿子找到失败的原因,没有责怪儿子。还有一次,爱迪生在火车上做试验5;起火灾,差点闯下大祸,引起南希的忧虑。但她并不因此阻止孩子再做试验,而是劝丈夫把家里的小阁楼腾出来让给了儿子。
工夫不负慈母心。爱迪生在母亲的教育、支持和帮助下,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终于搞出了许多惊人的发明,成为发明家。
温斯顿•丘吉尔(1874-1965),这个在世界现代史上留下深深足迹的人,是一个富于传奇色彩的政治家。他那具有象征胜利的"V"字型手势,曾风靡全球。他坦诚、直率,甚至有时不免显得天真。他乐于穿高级华丽的衣着,也喜欢精美丰腴的饮食,即使在他行将就木、长辞人世时,他也没有忘记要斟一杯白兰地,一饮而尽。
丘吉尔出生在英国一个贵族家庭。幼年时,他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但他不做坏事。他经常把小伙伴们组织起来,自己充当小头头,向其他人发号施令。有时向小伙伴们讲述自己从大人那里听来的故事。官场上的大人们都说丘吉尔是个有个性的孩子,将来或许有些作为。他的父母看到丘吉尔的所作所为,并不担心什么,因为他从不损坏别人和自己的东西。
上学的丘吉尔,学习成绩出乎意料的差。他不耐心来啃那些枯燥的拉丁语和自然科学的公式、定理,但他在学习本民族语言方面却有着特殊的兴趣,并表现了出众的能力。在历史和哲学方面,他学得饶有兴趣。后来,他以勉强及格的平均成绩挤进了哈罗公学(专门培养英国贵族和有钱人家于弟的学校)。以后,依然故我。因此,被列为学习成绩最差的学生。好在哈罗公学强调英语写作,这才勉强允许他把本校的课程学完。
丘吉尔的学习成绩差,曾引起学校老师的多次警告。而他的父母认为,丘吉尔的智力是优良的,英语写作和演讲也非同一般,分数不说明什么,假如专业与他的特长相符,兴许会好起来的。他的父母丢掉贵族家庭的包袱,送他进了桑赫斯特军校,当了一名骑兵士官生。桑赫斯特军校是一所极普通的士官学校,有身份人的孩子一般是不会到这所学校的。正是在这个上流社会子弟们瞧不起的地方,丘吉尔如鱼得水。军校毕业时,丘吉尔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毕业后,丘吉尔以一家报社记者的身份前去遥远的古巴,采访和报道当地叛军与殖民地当局之间的游击战争。不久回国,又被派往印度服役。他善于支配时间,善于自学。在这期间,母亲从英国寄去一部年鉴。这部年鉴收录了有关英国政治及世界情况的丰富材料。丘吉尔每天都津津有味地研读,并认真记笔记,从中掌握了大量有用知识。特别是对那些重要的议会辩论文章,他不但反复揣摩玩味,还把自己对有关问题的分析、评论与议会讲演人的观点对比,有意锻炼自己的雄辩能力。
在印度服役期间,他写了一本有浪漫情调的小说,在伦敦和纽约同时出版。三个月后,他又出版了一本有他自己冒险史的描写南北战事的畅销书。几本书的连续问世,使他名声勃起,一时成了英国人心目中的英雄。
1899年,丘吉尔从印度退役回国,开始投身于他向往已久的政治生活。他竞选成功,在下议院中占据了一席之地。由于他的贵族家庭门第以及他的浪漫冒险史,使他这个下议院中最年轻的议员成了备受欢迎的政治新星。他那出类拔革的演讲才华,充满激情的创造性见解,优雅果决的翩翩风度,使议会大厅里的听众屏息静气,心驰神往,把千百人弄得如痴如狂。几乎没有一个政界人士不认为这个年轻人将会鹏程万里,前途无量。丘吉尔本人似乎也对此深信不疑,一副踌躇满志的派头。
果然,几经波折,终于如愿以偿。33岁的丘吉尔登上了内阁大臣的宝座。
新华社专电 英国《独立报》4日报道说,研究人员最近选取4名和爱因斯坦逝世时年龄相仿的男子作为参照对象,把爱因斯坦的大脑和他们的大脑进行对比研究,结果发现一些结构上的差异。
科学家发现,除了脑细胞数量多于常人,爱因斯坦大脑组织某些部分相对较大。“爱因斯坦(大脑)星形胶质细胞突起比较大,”研究人员说。他们还说,这些胶质细胞末端的神经组织数量也较多。有关爱因斯坦大脑及其参照对象的比较研究结果,将于本周内发表。这位伟大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1955年去世,享年76岁。他的遗体被火化,但大脑被保存下来,用于科学研究。爱因斯坦大脑星形胶质细胞非同寻常的特点究竟有什么功效,目前尚不清楚
牛顿小时很笨,成绩很差,当他做的风车被嘲笑他的同学弄坏一后,他开始发奋学习,终于成为影响物理学界的重要物理学家
唐代诗人陈子昂,早年没有用心读书,以至“年十八未知书”,都18岁了,在学识上还一无所知,\要改弦易辙,要急起直追,需要强大的精神动力,需要果断的抉择。果然,不久在父母教育下,他一旦悔悟,入乡校求学,便“慨然立志”,谢绝门客,专精文典。终于,数年攻读,一举成才。
莎士比亚原是戏院门口的一个马车夫,但他有机会便从门缝和小洞中窥看戏台演出,进行学习,他终于成了闻名遐迩的剧作家和表演艺术家。
狄更斯不管刮风下雨,每天到街头去观察、谛听,记下行人的只言片语,最后成了举世闻名的文坛巨星。
近代火车的奠基人斯蒂芬森,直到19岁才一边工作一边进入夜校读书。当一些少年看到斯蒂芬森这样一个大小伙子坐在他们中间时,有的讥讽,有的挖苦,斯蒂芬森却只是一笑置之,只顾埋头刻苦攻读,如饥似渴地吸收书本中的养料。
还有美国18世纪电学家、政治家富兰克林,只读过两年书,后来当印刷工人。在工作的同时,他投身政治活动,成为一名政治活动家。40岁后他又转入科学领域,开始做电学实验。政治活动与科学活动的实践使他愈益认识到自己的学问之不足,于是正像他在《自传》里写的:“除了读书以外,我不允许我自己有其他的娱乐。我从不到酒馆、赌场或任何其他娱乐场所去消磨时光。”虽说富兰克林不允许自己娱乐未免过苛,但他这种力戒“消磨时光”的精神是可贵的。确实,“大器晚成”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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