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题 材:亲情片
集 数:52集
主创人员
导演、编剧:叶京
主要演员:
佟大为 饰 方 言 黄 勐 饰 高 晋
常景如 饰 白 姗 白 雪 饰 乔 乔
文 章 饰 卓 越 钱 宇 饰 高 洋
主演:佟大为、齐欢、陈羽凡、白雪、果静林、张昊、黄勐、文章、佟磊
本片是著名京派导演叶京继《梦开始的地方》之后又一部自编自导的力作。该剧真实再现五、六十年代生人的那一代人从少年直到中年的学习、工作和情感,人物性格鲜明,故事跌宕起伏、洋洋洒洒、相当有看头……
内容提要: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北京又迎来了一个寒冷的冬季。已过而立之年的作家方言听说他儿时的伙伴高洋已经离开了人世,痛苦万分的他陷入了沉思,开始了对青春往事的追忆……
方言儿时经常一起玩耍的伙伴除了高洋,还有高洋的弟弟高晋,以及卓越、许逊、汪若海、冯裤子等。他们都是出生在五十年代末,生长在北京某军队大院里的孩子。他们共同经历了那个特殊年代。他们一起列打仗的游戏,为表现英雄气概争斗;他们在青春萌动中追逐女孩子,并为保护共同爱慕的女孩子而打群架;他们戏有男孩子的淘气、捣乱,又不乏青春少年的真诚和热情。七十年代中期他们先后参军离开了北京,也离开了他们心中爱慕的女孩子。
三年后,卓越的一封信让已经成为青年作家的方言又与伙伴们联系上了。这时,卓越正在广州军事体育学院就读,汪若海退役后考上了广州中山大学;冯裤子、高洋也退役了,他们来往于北京和广州之间做起生意,还在广州当后的高晋和卓越给了他们不少的帮助。一次,为了救出遭到暗算的冯裤子,卓越不幸摔伤了腿,却意外的在医院里见到了心中暗恋已久的女友百姗,百珊已经是一名军医了。
八十年代初,改革的春风从国的南方沿海城市吹起,广州这个开放的前沿城市更是如火如荼地大兴改革之风。下海经商的浪潮,吸引着无数年轻的弄潮儿跃跃试试,大展宏图。方言也经不起诱惑,离开军队南下广州做生意。不久,许逊,还有他们曾经爱慕过的女友李百玲、乔乔、金燕等先后到达广州,加入了高洋、冯裤子、方言的经商队伍,开始了商海淘金。这期间,方言有过不菲的收入,也经历过奸商的坑骗。在一次遭遇奸商的暗算时,卓越为了救出高洋身负重伤,他在弥留之际向百珊吐露了深藏心底的爱。卓越的死不仅让百珊悲痛万分,更令方言彻底的心灰意冷,他决意远离尔虞诈的商海,回北京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踏踏实实的上班做人。
方言告别朋友们回到北京不久,就听说高洋神秘的失踪了。方言曾四处打听,可关于他的行踪却众说纷纭:汪若海说,高洋曾经到过东南亚某国家,后因贫困交加,早已客死他乡。冯裤子说,有人亲眼看见高洋和李白玲手拉着手倘佯在香港繁华大街上。可高晋的说法是他哥哥早就踏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领土,已成了那里的合法公民。而许逊又说,高洋根本没出国,就在中国某个城市的豪宅里,正和李白玲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可金燕讲,高洋无论躲在天涯海角,他的良心总有一天会让狼叼走。即使他还侥幸活着,也跟死了没什么区别。尽管各种说法最终都难以证实,但有一点让方言确信无疑,那就是当年高洋和李白玲沆瀣一气,给他们布下了一个巨大的骗局并导致了卓越的死。
思绪万千的方言,从追忆的海洋中回到了现实的彼岸。方言已经平静了许久的生活又被打破了。他决定带着种种疑问去寻访那些过去的伙伴们。当然,从方言内心来讲,他更希望高洋仍然活在人世,也许方言至今都没能忘却他们之间的那种难以言表的情份。方言早已预感到在当年那场骗局的背,一定还隐藏着一个更大的阴谋,而这个阴谋的主使至今仍逍遥自在地生活在他们中间……
01
小飞爱看《小李飞刀》,六爷溜冰时听的是赵子龙救阿斗。
这是一个向往英雄但英雄早已老去的时代,这也是一个金钱横行规矩弱化的时代。你和我谈江湖,你和我谈规矩,我想问你:“这他妈值几个钱?”
过年时断断续续看完了《镖门》,后来又看了《老炮儿》,他们讲的故事不同,年代不同,但内核是相同的:规矩和时代。
总会有一些人,他们既是曾经时代的弄潮儿,也是当下社会的扫墓者。
时代变了,社会变了,但他们却生活在自己的乌托邦里,小心翼翼,做自己想成为的“爷”。他们会用完美的表情,为自己脆弱的时代,撑着,耗着,哪怕到生命的最后。
六爷,就是这样的人。
02
六爷年轻时,一把军刀可以单挑十来号人;六爷年轻时,北京地面的顽主,都得尊他一声“六哥”。
时光飞逝,六爷斑白了两鬓,但他心里一直恪守的规矩没有变。他爱管事,爱帮人,爱打抱不平,爱讲江湖义气。江湖是什么,江湖也是打打杀杀,江湖也是人情世故。你没有规矩,六爷就给你讲规矩;你不懂江湖,六爷便和你聊聊江湖。
然而……但是……虽然……人老心未老,而江湖已老。
六爷还住在胡同里,但外面的社会,早已不是靠江湖义气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时代了,金钱权势的背后,是看不尽的悲欢离合和数不尽的落地人头。小李飞刀成了绝响,赵子龙的神勇,也已不复人间。
六爷,如今也只是一个落魄的小老头,一个陶醉在过去时代的怀旧者。
“到乡翻似烂柯人”,也不过如此。
街坊邻居还会尊他一声“六爷”,但和儿子的关系,他一直无能为力;北京大妞多年来钦慕着他,但当趴在许晴身上时,他却力不从心。
也许他早就知道自己老了,跟不上社会了,但他心里还是那么拧巴,死守着自己的规矩,守望着属于自己,属于闷三这帮老哥们的乌托邦。他们讲究快意恩仇,讲究为兄弟两肋插刀。**中最感动我的无疑是六爷扛着军刀在冰面上飞驰,而背后站着当他真正遇上事时全员出马的老哥们。最后六爷死在冰面上了,他终于可以自由追求属于他的江湖,寻找他的尊严了。
也许之前在马路上飞奔的那只鸵鸟就是六爷,他用飞驰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奔跑着,向着自由和信仰。
酒后高歌磨剑,梦中快意恩仇……
03
看到六爷,闷三儿这帮老哥们,我想到了《血色浪漫》里的钟跃民、张海洋等人,他们年轻时所处的时代相同,经历相仿,我甚至能想到他们拉帮结伙,打架喝酒时的无限嚣张。
但生活就是生活,不会因为我们的留恋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他们曾经的风光驻足不前。生活在变化,社会在前进,人会变老,而曾经顽主里的一号张学军,也变成了如今老迈的六爷。
看完**我才知道,原来血色浪漫已然褪色,六爷的生活,只是老北京胡同21世纪版的《活着》。
他还是那么拧巴,那么骄傲,那么爱打抱不平,那么讲江湖规矩,但是为什么他最后死在冰湖上时,我会默默地流眼泪?难道是因为他老了,因为他有心脏病,因为他用自己的方式固执地爱着他的儿子,因为他最后穿上年轻时最爱的军大衣,扛起军刀作人生的谢幕演出吗?
我想都不是,更多地,我看到了六爷在高速发展的时代中的生活窘境;看到了在金钱深灰中他对规矩道义的至死坚守;看到了他由曾经的“坏人”到现在的好人,由叱咤一方的强者到年老体弱,随时都有可能倒下的弱者的命运转变。从某种角度来讲,《老炮儿》讲的不是英雄的悲歌,它讲的只是生活。
生活就是生活,而活着,是最直接,也是最粗暴的生活方式。
04
**中的很多细节都是设计得很好。六爷的鸟叫小波,这为后来六爷寻子埋下了伏笔。小飞看的书是《小李飞刀》,六爷听的戏是赵子龙救阿斗,这预示了在某些方面他们其实是一类人。
**发展到后来,我们可以看出小飞是发自内心地尊敬,崇拜六爷。出身官二代的小飞,速度与激情其实根本填补不了他内心的空虚,见惯了金钱操控下的草菅人命,在他的心里,向往的是替天行道,坚守道义的江湖豪侠。
六爷的出现满足了他对英雄的向往,这更好地解释他对六爷感情的变化,六爷的心是凉的,因此他最后选择了单刀赴会。当看到他在冰湖上因病喘息,而他的所有哥们都来到他身后时,那一刻,我眼眶湿润了。六爷摊上事了,兄弟们一个都不会少。
然而,反观六爷儿子出事时,其同伴却躲得远远的。道义、情义之差,立见高下。
05
《老炮儿》是一部讲情怀的**,而它的高明之处在于不过多消费情怀的前提下,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贴近生活的富有情怀的故事。
**中包含的元素很多:京味特色、江湖道义、父子隔阂、时代变迁,虽然偶尔我也会出戏,但更多时候,我感到的是真诚。在金钱至上英雄没落的时代里,道义,何时才能不随风飘零。
我要为六爷唱一曲挽歌,坚守规矩的他虽然在当下社会里犹如被人谈笑的笼中鸵鸟,但他是条汉子,是条铁骨铮铮有情有义的带着江湖气随时都准备向不平事大喊“我去你妈”的汉子。
鲜血,是生命奔涌的力量,让我感动;红色,是心脏律动的色彩,让我着迷;浪漫,是优雅舒缓的情歌,让我陶醉。《血色浪漫》——那朵知青年代的理想和才情浇灌出来的带露玫瑰,那一抹鲜亮的血红,让我时时沉醉于那个激情燃烧的浪漫岁月。 8年后重温《血色浪漫》,那群操蛋的青年,那些智慧的贫嘴,那片贫瘠的黄土,那段火红的爱情,还有那一首首土得掉渣的信天游……还是那样鲜活,还是一如当初催人泪下。 我是灵魂的诗人,也是肉体的诗人。 我占有天堂的愉快 ,也占有地狱的痛苦。 前者我把他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 后者我把他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 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 …… 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 我的舌头一卷 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这是郑桐在黄土坡坡上念的一首诗,惠特曼歌唱自己的诗。蓬松的头发,搞笑的圆脸,厚厚的镜片,小小的双眼——这是郑桐。郑桐最可爱、最幽默。他当过跟班打过架,唱过京剧讨馒头,做过帮凶泡美妞,不插房门搞老婆……有他在,只要看他那摸样,你就会开心;他一开口,你就会更开心。没有理由。 郑桐也最智慧。在物资匮乏、黑白颠倒的年代,他穷卧土炕夜读书,用知识和乐观在黑乎乎的窑洞上打开一扇精神天窗。他用惠特曼的诗为自己打气,也为同伴作注,即便某些人昏昏然不解此诗谓为何物。 钟跃民最潇洒,最大气,最仗义,最敏锐。他始终是人群中的主角,但同时也是人群中最孤寂的角落。他是一个矛盾体。他一身痞气、性格暴躁,却能清晰地看到柴可夫斯基音乐背后的广阔草原,能和牧羊老汉一起把信天游唱得让人撕心裂肺;他玩世不恭、骨坚皮厚,却始终为那段信天游擦出的爱情花火等到心碎,始终为几个难兄难弟的崎岖坎坷刻骨纠结……他喜欢X,不喜欢常数。他总是在路上,总是活在自己心里。也许,我跟钟跃民有些许同质体。所以,我能在某种程度上读懂真实的钟跃民。尽管我们生活在不同的年代,经历着不同的经历,快乐着不同的快乐,感动着不同的感动,遗憾着不同的遗憾…… 当然,血色的浪漫永远离不开女人的演绎。三个女主角是那抹血色里不可或缺的原色。周晓白是一只正直、善良但任性的刺猬;秦岭是一个传说,一个美丽的传说;高玥是一杯红酒,泼在钟跃民脸上却能让他眨巴嘴甘之如饴的醇酒。 刺猬可爱,但娇贵不好养活,且脚步慢、视野窄,要跟上钟跃民的步调,不把自己累死,也会把钟跃民急死。周晓白的出现,给萌动的青春增添不少浪漫色彩,可惜色调不是红的。 传说是神秘的,如果传说的主体是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有一双摄人心魄的大眼睛,有一副扯人心弦、透人肺腑的好嗓子,有一条在黄土坡坡上随风舞动、火红火红的围巾,还恰好在某个时点把古老的信天游一字一句敲进你的心坎,那么,这种传说是致命的,况且,女人比哥更值得迷恋。迷恋传说,只有两个后果:一是自己变成传说,另一个是把传说变得更传说。钟跃民狠狠地迷恋了一把,把两个结果同时收入囊中,在把自己变成传说的同时,让秦岭变得更传说。这个传说真的很美丽,尽管是让钟跃民纠结心碎的传说。 红酒口感温和,恰似英伦斯文;白酒香辣爽口,有如绿林豪迈,所以,白酒对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的野性男人更具诱惑力。但是,男人变得老一点会更喜欢红酒,因为它耐品不辣口,有劲不上头。30出头的钟跃民遇上20左右的高玥时,老男人端起了红酒杯。尽管有“类城管”干预,有家人朋友的不理解,他们还是一起摆摊卖煎饼,高玥体验的是经历,钟跃民品味的是人生,打情骂俏,非常合拍;他们一起开餐馆,高玥投入的是期待,钟跃民溢露的是神秘,秋波频传,非常搭调……后来,一个继续开餐馆,一个跑到可可西里护猎——他们放起了漂亮的风筝,线的一头是高玥,另一头是钟跃民。没人知道风筝是什么颜色,但是,我想,应该是红色,红酒的颜色。红色的风筝蓝蓝的天,好美。 血色浪漫,真的很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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