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已婚出轨为什么?

女人已婚出轨为什么?,第1张

所谓成功男士极少没有几个情人变换、极少没有一帮红颜知己围绕的,就连普通的男人,大多婚外也有多个的性伴,网络调情到现实开房,事情已经很简化了。现代的男人,很少为了婚外的性去负责,因为双方也就是个各取所需而已,一转身,大家就都两清了。男人变得无所谓,女人变得不矫情,成年男女之间,性和爱能分开时尽量都分开了。 虽然事实如此,但人们对已婚男人的宽容还是远远大于对已婚女人的。男人的出轨可以解释为缓解工作压力,逢场作戏,商场潜规则,男人的征服欲等等,仿佛这是很不得已的事;女人则不同,女人出轨只能是道德败坏、*靡不堪、万人指责……不是非要和男人在出轨上争得什么平等。但事实证明,已婚女人们已经在越来越多地享受着出轨(或感情或身体)带来的生活乐趣,也备受煎熬着出轨带来的痛楚。那么女人出轨到底为什么? 一、弥补生活空虚、寻求心理和生理上的补偿 这个大概是已婚女人最容易出轨的理由了。 比如婚姻不够幸福,丈夫不体贴,丈夫不能经常陪伴,丈夫不解风情,丈夫忙工作忽略家庭等,女人内心苦闷,无法解脱,所以希望在婚外得到情感慰藉,这是寻求心理上的补偿;比如多数已婚女人生活空间狭小,除了家庭和孩子,完全丧失自我。当照顾完家人,面对自己的时候,往往会内心空虚,会对自己逐渐消失的青春而迷茫,会惶恐;比如事业成功的女性,工作之余,便是面对生活的无边空虚寂寞;比如丈夫身体不佳,不能让女人生理上得到满足,或者丈夫的爱抚方式过于粗鲁、过于柔弱,女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方式,夫妻间又缺乏沟通等等。现在网络发达了,女人不再多数主内了,接触外界的机会越来越多,加之网络上虎视眈眈的男人有的是,其中不乏优秀的情投意合的人,几番交流,就可达成快速出轨。以此快捷的方式来安慰心灵和身体,是女人最常见的方式……有婚外男人对生活的填补,女人也会慢慢珍惜自己现有的年华,变得风姿绰约,在情感界获得新生与自我。……这里面分一个聪明女人和笨女人的玩味手段。聪明女人只是把这种补偿作为调剂,可以快速接受、快速转移、快速消除,即达到目的又不伤害家庭;笨女人往往不是心陷其中就是身心俱陷,最后导致原有婚姻破裂,伤害自己又伤害他人……这一点其实效仿男人的贪婪即可。所有的男人都希望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 二、女人也是要寻求婚姻的新鲜感 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却是激情的消散地。 三五年以上的婚姻,或多或少都会出现激情消退的情况。但激情消退只是指面对特定的对象(自己的丈夫)消退了,并不是说女性本身没有激情了。面对日渐平淡的婚姻,女性也会有追逐新鲜感的想法,也有再一次面对悸动的渴望,也有体验狂热性爱的需求。 但一般来说,很多女性会压抑自己的本心愿望,用家庭和孩子转移注意力,渐渐地也就认为这样的平淡才是真的生活。可是懂得生活,追求生活质量的女人总是会蠢蠢欲动,她会幻想,她会出轨,她会在婚姻外寻找刺激源,她会让自己的生活焕发出别样的光彩。所以,为了新鲜感,女人也会出轨。 三、为了浪漫 这类女人大概什么都好,或者什么都不好,她们为了寻求浪漫,就一段结一段地邂逅外遇,或者追逐婚外男人。她们像一个好的阅读者,把男人一个接一个地引诱到身边,翻开,仔细阅读,然后珍藏在不同的岁月书架上……自己的生活也因此琳琅满目。 这类女人面对男人有一种潇洒劲,可疏离,可疯狂,可放弃一切,可适可而止,总之在男人面前就是一尾鱼,游刃有余地徜徉在男人的大海洋里,尽享浪漫。这类女人大概也是男人们趋之若鹜的极品。她们不会给男人压力,交往起来随意轻松,不会动不动就让男人负责,让男人付出婚姻的代价……大家随意来往,发乎情,止乎情尽。这类女人一般来说比较自我,有自己安身立命的工作,没有家庭附属性。也是属于聪明一类的。她会分清家庭和婚外男人孰轻孰重,会取舍。 四、满足征服欲 和男人一样,已婚女人也会把自己占有的男人数量当作一个征服的指标,来衡量自己的魅力,衡量自己的能力。这类女人有较强的进取性,有贪婪感,把得到一个男人看作是占领一个山头,她会不断地在生活中跨越这样的山头,体会站在山顶那一刻的胜利感和满足感。 男人已经不是女人不敢仰视的太阳了,在生活中也没有那么耀眼。婚外男人有时候就是一个个魅力指标,征服一个,就给女人增加一点魅力值。这类女人也懂得温情,但更善于驾驭男人。外表或许弱柳扶风,但内心一定非常的强大和坚定,会锲而不舍……但也往往会达到目的后失去兴趣,掉头就走,给一贯强大的男人一种极其强烈的挫败感。 五、为寻求婚内平衡 这类女人大概生活的很无奈,很低潮。处于家庭被动的一方。他们面对丈夫的花天酒地,面对丈夫不断地寻花问柳,已经逐渐麻木,于是出于内心的愤愤不平,也会出轨,寻找一种貌似的平衡,麻醉自己。这类出轨往往带有悲剧色彩,充满生活的无奈,也许,还有女人对自己深深的自责……当女人没有力量和男人正常抗衡时,只有才去消极的方式——你堕落我也堕落,大家扯平了! 六、纯粹放纵型 这大概属于性欲比较旺盛,或者情感极其丰富的人会做的。婚姻内根本无法满足她的心理和生理需求。于是她不断地猎艳,和不同的男人纠缠,为的就是放纵,为的就是平息自己的欲火。又或许这类女人本不是很渴望放纵的,而是生活给的压力太大,没有合适的释放渠道,于是拿身体出气——越放纵越忘记现实,越轻松吧。 女人,她们思想繁复迤逦,很可能多重因素综合让她们出轨,让她们从不同方面获得生的享受……但不管怎么说,男人出轨已被认可的现在,女人出轨也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只不过要做聪明女人,知道什么是自己要的,什么事自己坚决不能要的,然后把住底线,尽情享受生活。一个女人一辈子只有一个男人,或许是终极的幸福,也有可能是终极的悲剧。 就当多读几本书吧,男人也是书,阅读他,保留阅读的快感,回味阅读的细节,已婚女人出轨没什么可怕的。 面相看哪些女性易被诱惑 生活中有些女性容易被男性欺骗诱惑,有些是因为过于相信男性的甜言蜜语,有些是结婚欲望比较强烈,还有一些女性是因为性观念比较开放等等,虽然难以详细区分,大体会有以下的特征:第一:两眉之间(命宫)比标准(两指)宽的女性,性格开放活泼,对两性比较胆大,若是再加上山根很低,缺少知性判断,容易见异思迁,意志比较薄弱。第二:眼睛大、并且是两重睑,黑眼珠大的女性,这样的女性有艺术细胞,感受性太强,缺少理性,因此在一定的环境氛围之下容易被诱惑。第三:眼尾也就是鱼尾纹多,尤其是纹细小比较有交叉、杂乱的女性,因为肉体欲望比较强,从而会被诱惑。第四:鼻子弯曲,或是鼻子太低、鼻孔向上,这样的女性因为自尊心薄弱,难免有点轻薄,容易受到诱惑。第五:人中太短缺少自尊心,再加上人中有横节而多情,这样的女性贞操观念比较淡薄。第六:上唇轮廓不清楚,再加上上下唇有痣、口的两端(口角)不结实,这样的女性性欲比较强,易受到诱惑。第七:眉毛弯的似新月,眼尾有痣或是伤疤,再加上额头狭窄,这样的女性脑筋比较差,个性过于坦直,容易受到诱惑。 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特征,比如单边有笑涡,泪堂过分鼓起,年轻时额头就有三条节纹等等,就不在一一叙述。若是您有以上的面相特征,可要多多克制自己,不要轻易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呀。 中国民间房事养生禁忌大全标签:杂谈 房事禁忌是一种远古的禁忌,从图腾时代直到现今,这一禁忌始终存在。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类、族群的繁衍、生息,所以历来被人们所重视。中国人在性方面讳莫如深,因此,这方面的禁忌很难传播、很难搜集。许多有关习俗,也囿于某一社区,或者在家族、种姓系统等极狭窄的范围内传继着,很少为外人所知。 婚恋房事禁忌(资料图) 1、婚恋房事禁忌 房事是指性行为、性生活。婚姻是性行为、性生活的合法化。那么在婚姻禁忌中, 凡属于男女双方禁忌结为婚姻的,实际上都包含有禁忌他们之间发生性关系的意义,因此在上文中所提到的择婚禁忌(包括氏族内外、同姓异姓、表亲血统、长幼异辈、等级差别等情况下的择婚禁忌)和议婚禁忌(包括婚龄、生肖、门户等方面的禁忌)都有房事禁忌的性质。例如佤族婚俗中有同姓不婚的禁制,实际上也意味着严厉禁止同姓之间发生性行为,他们以为这是大逆不道,会触怒鬼神。如有人违犯,全村人、全姓人都要受鬼神的惩罚,会遇上旱灾或涝灾。如果发生了什么灾祸,他们也往往会从这里寻找原因,怀疑是有同姓人发生了性行为。据《佤族简史》云,“一九五七年春旱,西盟永广寨饮水都感到困难。该寨头人认为有人**了,便到处侦察,一天晚上,发现艾香的养子与同姓人发生性关系,于是头人便击响了木鼓,立即有很多人手持火把、长刀奔跑寨内,边跑边吹家畜(按他们的习惯,在这种情况下,谁家的家畜都可以砍,最后由**者赔偿)。艾香的养子吓得逃跑了。艾香赶快请魔巴杀鸡做鬼,求鬼神饶恕,并向因此损失家畜者一一赔偿”。可见性行为的禁忌是可以与婚姻禁忌相一致的。黎族在允许通婚的范围内,可以参加“放寮”。据吴存浩《中国婚俗》云:“(黎族)参加‘放寮’的男女主要是未婚青年人,但是,已婚尚未落夫家的女子亦可参加。这样的女子‘放寮’中发生性行为一般也不受社会舆论的谴责,与别的男子所生子女不但不被夫家刁难和歧视,反而受到欢迎。至于寡妇参加‘放寮’,更是无可非议的事情。但是,‘放寮’对象必须和通婚范围一样,严禁在同血缘氏族内部进行,同血缘的人不能通婚,也不得‘放寮’。”这里,通婚的范围几乎等同于“放寮”的范围了,当然这不是一个共性的规律,并不是所有民族都是如此的。但从反面来看,不能通婚的人,也不得“放寮”却对理解性行为禁忌和婚姻禁忌的一致性是有所帮助的。从以上列举的两个例子来看,性行为禁忌和婚姻禁忌是可以相一致的。凡是禁忌通婚的,也就禁忌发生性行为。这一点尤其在婚姻的群体意识方面,表现得更为显著。这是与原始时期的图腾禁忌和**禁忌有直接关系的。至于婚前性行为禁忌,主要是指允许通婚的男女在结婚前的性行为禁忌。它主要是关于个人的身体和精神的,而一般于群体无直接的利害关系。当然,从道德风尚出发,这种禁忌也体现着整个群体的意向。由于这方面的实例,我们在前面“婚姻禁忌”中已经谈过不少,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婚外房事禁忌(资料图) 2、婚外房事禁忌 中国大多数民族禁忌婚外性行为,以为是极其不道德的事情。广义的说,婚前性行为也是属于婚外性行为范畴的。婚前性行为的禁忌,在于女性更为严厉。汉族旧时“洞房验贞”和男性对于新娘一定要是处女的强调都体现了这种观念的存在。对于男子,虽然也是禁忌婚前有性行为的,但旧时实际上并不十分严格。尤其是对于富家子弟,有些地方甚至鼓励男子婚前在性生活方面的放荡行为。这虽然不合礼教,但至少这种性行为是被认作一种享乐的,而非危险的、可怕的事情,因而它不是被坚决的制止的。如果同一民族中一种禁制只是针对一部分人的,而另一部分人则可以不受此约束,那么它一定是社会化了的、制度化了的禁制,而不再是与恐惧、危险相关的,出自人们内心的禁忌了。中国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对男女婚前的性行为并不看重,不但不禁忌,还设有公房,为了提供方便。但是,发生了性关系,或者有了孩子之后,便要结婚,否则会受到舆论的非难或物质的惩罚。一旦结了婚,便不能再有婚外的性关系了。有些民族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其婚外性行为禁忌的时限是被延续到长居夫家之前了的。这说明,结婚或者有孩子,或者长居夫家便是一个禁忌的符号,一个自由的(不受婚约限制的)性行为的终止符号。凡是有婚姻形式存在的民族和社会里都会有婚外性行为禁忌(亦即婚外房事禁忌)。违犯这一禁忌的性行为都要受到谴责和惩罚,因为,没有被禁止的性行为也就无所谓合法的性行为了。狭义地讲,婚外性行为禁忌,是指已经结了婚的人又与第三者发生的性关系、性行为。这种婚外性行为是不合法的性行为,因为它极易引起**畏惧。据信,婚外性行为是会给自己或他人带来灾难的。汉族中流传的俗谚:“赌近盗、奸近杀”、“赌博场里出贼情,花柳巷里出人命”、“过去桃花运,就是窟窿山”,便是这种思想观念的反映。民间还以为“万恶*为首”。如果有婚外性关系,将会导致轮回报应,所谓“*人妻女,吃谷还米”。许多传说故事中都有*人妻女的人,自己的妻女又被他人所*乱的情节。这是冥冥中落在当事人头上的自我报应。如果被人捉了奸,大家还可以对其实施公众的现实的处罚。汉族是这样,其他一些民族也是这样。据《佤族社会历史调查》云:“(佤族)男女婚后不能再与第三者发生性关系,否则当事双方会受到全寨人的处罚,有因此而被罚牛数十头的。”《开封民俗》也指出:“按伊斯兰教的教规,除了正当合法的婚姻外,严禁两性 之间发生不正当之男女关系,一旦发生,会遭到严厉的罚处,且为全体回民所唾弃,几无容身之地。”可见婚外房事禁忌在中国许多民族中都是很严格的。养生房事禁忌(资料图) 3、养生房事禁忌 即便是合法的夫妇间的性生活、性行为,也有许多禁忌,这多数是出于健康方面的考虑。俗以为*欲过度,会损伤身体。前文已经讲过,人们对于精液的认识是很神秘的,以为那里面含有某种精气、元神,一滴精水,万滴血水,精液是比血液更珍贵的东西,因而房事过多会损神折寿的。俗话说,“色是刮骨钢刀”,“贪花,不满三十”就是这个意思。房事年龄的大小,体质的强弱,也有关系,台湾俗谚“惊死暝暝一,不惊死暝暝七”,是说怕死的一晚上只交合一次,不怕死的一晚上交合七次。谁不怕死,所以男女房事过度就成为一种禁忌了。还有一种说法是“二更更,三暝暝,四数钱,五烧香,六拜年”,意思是,二十岁时每更可交合一次;三十岁时一晚上可交合一次;四十岁就要像一五一十数钱那样,每五夜交合一次;五十岁时就要像初一、十五烧香那样,每半月一次;到了六十岁就要像一年一度的拜年那样,一年只能交合一次。这些规劝节欲的俗谚是有一定的养生健身的道理的。在民间,也确实起着禁忌*欲过度的告诫作用,直至现今,社会中仍有不少事业心强,成就欲大的人,每每以禁约房事来逼促自我上进。甚至有禁欲、节欲可以直接影响到货币、粮食、物质增长的迷信思想存在,俗以为禁绝房事可以使精力得到储存,并因此而影响到其他事物也产生类似的效应。《素女经》中也有此类劝诫。其言曰:“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年三十者,八日一泄;年四十者,十六日一泄;年五十者,二十一日一泄;年六十者,毕,闭精勿复泄也。若体力犹壮者,一月一泄。凡人气力,自相有强盛过人,亦不可抑忍。久而不泄,至生痈疽。若年过六十,而有数旬不得交接,意中平平者,可闭精勿泄也。”还有的时候,房事虽不过多,也会损伤身体的。如在身体劳累困乏时是禁忌房事的。俗话说“百里行房事者病,行房百里者死”。意思就是远行前后禁忌行房事。走远路后再房事会生病的,而行房事后再走远路就更危险。行房事的危害还与人的情绪有关。一般心情郁闷、愤怒的时候是禁忌房事的。因为情绪闷躁、恼怒是肝火太盛的表现,此时行房事,会火上浇油,伤肝损脾的。另外,受到惊吓之后,情绪紧张,也不能行房事。还有吃得太饱或空肚腹时也不宜行房事。俗以为醉饱后行房事会损伤五脏,空腹时行房事会大伤元神。凡有病,或病未痊愈时都禁忌房事,俗以为痨病者,性行为的要求很强烈且频繁无克制,然而痨病者最忌行房事,虽已养好痊愈,看上去很强健了,仍要断欲一年以上,否则,将无可救药。生疮出痘后,如未完全复原,千万不可行房事,否则,疮破痘发,无可收拾。眼疾未愈或始愈,不可行房事,否则眼会失明。伤筋动骨的,要养好伤后再断欲两个月才行。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即是一百天才能复原的意思。那么行房事则需要再加上七十天才行。否则百日内行房必死,刚过百日就行房也会导致残废。行房的场所忌阴冷,竹席上忌行房事。因竹子性寒冷,犯者易感寒气,将来会落得腰酸腿疼。台湾民间有忌与白虎女子行房事的禁例。白虎指女阴无毛者。其由或为对少女的保护作用,或以成年女子阴户无毛为异常凶象,故禁忌之。行房事时男女的精力十分集中,事后,双方都松懈下来,需要休息。此时是本身防御力量最虚弱的时刻,因而也就有许多禁忌,以保障房事后不会发生灾难。民间以为行房后,最忌饮凉水,尤其是刚从井中打上来的“井巴凉”(水)。喝凉茶,扇扇子也不行。行房后,暑天不可贪凉,冷天不可冒风雨,否则男缩阳,女缩乳,四脚冰冷,不是落疾病,便是会死亡。妇女行房后,忌马上乳婴,恐血气受损,对婴儿也有不利。为了节欲,为了防止性行为的混乱,民间禁忌男女平日接近能够引起性欲的事物。要求“多沐浴,少情欲”;“男勿看春,女勿看灯”,“美女不观灯”。因为灯节上人群簇拥,男女混杂,摩肩擦背,难免引起苟且之事,所以干脆禁忌女子观灯,也就防止了*秽的事情发生。鄂温克族还有禁忌寡妇参加群众性的娱乐活动的习俗,也是防止有不名誉的事情发生的。汉族民间以为“寡妇门前是非多”,一般男子都要尽量少与寡妇来往,以免发生误会,或者真的有不正当的性行为发生。这些除了对寡妇不公正的歧视态度以外,也都是房事禁忌的扩延。《红楼梦》、《西厢记》过去是被认作“*书”的,因而禁忌妇女观看。俗语有“男不看西游,女不看红楼”、“男人莫看三国,女人莫看西厢”。但是,为什么只限制女的看红楼西厢,而不限制男的看呢?显然,旧时在夫权社会中,妇女是被看作“*佚”的祸水的,一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都归罪于女性了,男性只是受诱惑而已。这当然是不公平的,是性歧视、性压迫的表现。 不洁房事禁忌(资料图) 4、不洁房事禁忌 中国民间有性行为不洁的观念。其不洁之来源,主要是妇女不洁的观念引起的。妇女之月经,被视为“血污”,俗以为是不洁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指出:“女子阴类也,以血为主,其血上应太阴,下应海潮,月有盈亏,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与之相符,故谓之月水、月信、月经……女人入月,恶液腥秽,故君子远之,为其不洁,能损阳生病也。”所以男子以此卑视女子,说女子是不洁的。除了在月经时禁忌行房事外,也视一般房事为不洁的行为,常常小心避忌之。东北地区有“宁承丧,不承双”的说法,即是宁可把炕借给人办丧事用,也不愿意借人结婚用,认为借给人结婚用,会脏了自己的炕,会遭晦气的。如果夫妻外出借用人家的炕了,临走时一定要扔下几个钱,叫“买炕钱”,是对自己不洁行为的一种赎罪。汉族、布依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中都有忌外来夫妇在自家同宿的习俗,包括自家女儿、女婿也是如此。否则便于家不吉利,或说会影响自家后代子嗣的续衍等等。浙江一带,船家也忌讳男女搭客在船上交媾。鄂伦春族、汉族等许多民族中都有禁忌孕妇、产妇行房事的禁忌习俗。在怀孕期间,尤其是大月份(8~9个月)时,忌房事,是恐胎儿受损,怕早产。又有此时行房事,会导致生下的孩子长大后好*佚的说法。产后“过月子”期间,忌房事,是认为产妇身上不干净,会使男女染上疾病。 亵渎房事禁忌(资料图) 5、亵渎房事禁忌 由于认为性行为是不洁的,所以又产生出性行为会亵渎神明的观念。于是在鬼神常在的地方,或者鬼神出没的时间里,在与鬼神交往(遭遇)的场合下,或者涉及到鬼神意志的方面都是禁忌行房事的,惟恐亵渎了鬼神,使人们自己遭受不幸。例如在日蚀、月蚀、暴风、骤雨、地震、电闪、雷鸣、水灾、旱灾、雹灾、蝗灾、瘟疫等情况下会有房事禁忌的心理反映。以为此时行房事是对天意的违背,是对天神的不敬,是对鬼神意志的亵渎。或许那灾厄正是由于这种亵渎才来临的,或许还会因这种亵渎而继续发展下去,恶化下去。因此,人们在这些情况下禁忌房事,并幻想由自己的节欲而能感动上苍,感动神灵、鬼魅,使它们不再降下灾难。另外,在宗祠里、祖堂上、庙宇内、宫观中、神龛下、井灶旁、坟墓地、棺柩处等位置都是严禁行房事的。因为这些地方都是鬼灵神明常居地或出入处,男女如在此交合,势必会亵渎、触犯了鬼神精灵。如果惹得它们恼怒起来,是会给人类降下灾祸的。云南彝族阿西(阿细)人有祭密枝活动,这期间,禁忌夫妻同床。清代南方赛水神活动期间也禁忌夫妻同床。据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篇”云,在赛水神活动中,曾经有一名当会首的舵工,因“一夕犯不洁(即指房事),方跪致祝,有风刮灰扑其面,骨栗神悚,几不成体。退而拂拭,则额上现一墨画秘戏图,神态生动,宛肖其夫妇,洗濯不去,转更分明,故以膏药掩之也”。其意皆为祭祀神明期间不得行房事,否则必会受到神的惩罚。因为天地是天神地只的驻处,所以民间有禁忌在露天野合的俗信。俗以为男女交合必在避开天地的房间里、床铺上。因而将性交行为雅称为“房事”、“床第之欢”。不在房中交合的则称之为“野合”。野合是犯忌讳的。野合会污秽天地,冒渎神明。违犯禁忌者会遭五雷轰顶,被劈而死。其用意当在于以此来恐吓那些男女间不正当的性行为。汉族及其他一些民族在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下,积久成习,养成了行房避天地,进而避人耳目的习俗。据张紫晨《中国民俗与民俗学》云:“(真腊国)行房不欲令人见,此俗与中国同。”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云:“(苗族)獠人夫妻异宿,唯于晴昼,牵臂入山为乐。于路口插松竹,以断往来。谓之插青。见者即避。如或误入,刀斧相加。”又云:“(苗族)夫妇野媾,插青路衢,以断行路,不知误入,张弩射之,媾精入地,是生短狐。”性行为忌讳直露人前的观念,还形成了一种道德风尚。俗话说:“上床夫妻,下床君子。”“君子厅,小人房。”即是要求尽量使夫妻之间的性行为、性生活不外露的。民间,不但忌讳公开谈论性行为,就是夫妻间在这方面也都讳言极深。一般行房事还要避开日月灯光能照耀到的地方,要在黑暗中进行,否则,即使在房中也怕不够隐蔽。这足以反映出民间对房事的保守性和隐蔽性。由于长期以来,行房事都是隐蔽的,因而,一旦行房时被人撞见,便会惊慌失措,羞愧难当。虽是夫妻,也会骇然,若是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就会更加惊恐。然而,行房被人撞见,因而受惊吓,感羞耻而病伤夭亡者也确实不乏先例,所以行房忌被人见也成为一种禁忌风习。比较起来,在一般民众心目中,行房事避天神地只的观念倒不是那么自觉明朗的了。反而不如忌被人见显得更切实、可信,这也许是体现了风俗传承中某种正常的变异性规律吧。再者说,人言可畏。被人看见了自己的“丑行”,难保他不到处传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人人都知道了的事情,还能再瞒得了神灵吗?所以被人知道也就等于冒犯了神明,同样会遭到神鬼的惩罚的。这就又联想到了冥冥间的惩治,各种各样的因果报应等等,所以房事是绝对禁忌裸露的,必须极其隐蔽才行。 日时房事禁忌(资料图) 6、日时房事禁忌 中国传统的观念,把男女分归为阳、阴,男归阳,女归阴。男女交合方可繁衍后代,所谓“孤阴不生,孤阳不长”。然而,男女交合必以时,才能达到阴阳调和,否则,阴阳不调,不但不能有利于后代的繁衍,还会生出许多祸患来。所以男女行房事也要有阴阳时日方面的禁忌。民间在一些特殊的日子里禁忌房事,如冬至、夏至前后半月内禁忌房事,据信,冬至阳气尚微,夏至阴气尚微,如草木萌生,易于伤伐,阴阳不能调和,虽说指的是自然界里的阴阳二气,也怕感染了男女体内的血气精神,这时候行房事恐怕不能配合节气而走泄了精血,导致神气疲乏,引来祸灾。每个月的初一、十五是月廓亏空之时日,月属阴,此为阴虚,民间也忌房事,惟恐阴阳不调。每年五月初五,俗称“五毒日”;九月九日,俗称“九毒日”,均忌房事。五月俗称“恶月”,据说五月初五日这天,阴阳之气争雄,阴胜阳,鬼魅、邪祟、瘟疫、毒气猖獗一时。此时行房事自然危险,或谓会“倒阳”,或谓会“中毒”,所以要禁忌行房;九月九日称“重阳节”,或者是因阳盛阴衰,或者是因“重九”是阳数之颠峰,恐过后则一转而为阴数了,所以禁忌一切冒失的行为,小心慎行,包括房事也在禁忌之列了。每日的晨昏,也是阴阳转换交接的时刻,此时亦恐阴阳不调而禁忌房事。实则昏时人体劳累困乏不易行房,晨起精神未振,行房事也易影响一天的劳作,所以晨昏刻均不易行房。阴阳之说只不过是对此类民间经验的一种解释。除此之外,本命生辰日正冲甲子、庚申晦朔之日行房事也是忌讳的。还有各地不尽相同的祭神持斋日也忌讳行房事,否则,以为是对神明的大不敬,会受到神鬼的惩罚或阴谴的。《素女经》中提到的“合阴阳”、“避九殃”,也是指的此类禁事。其言曰:“人之始生,本在于胎合阴阳也。夫合阴阳之时,必避九殃。九殃者,日中之子,生则殴逆,一也;夜半之子,天地闭塞,不瘖则聋盲,二也;日蚀之子,体戚毁伤,三也;雷电之子,天怒兴威,必易服狂,四也;月蚀之子,与母俱凶,五也;虹蝗之子,若作不祥,六也;冬夏日至之子,生害父母,七也;弦望之子,必为乱兵风盲,八也;醉饱之子,必为病癫疽痔有疮,九也。”又据台湾一九八八年《中国民历》讲:“每月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诸日为神明降鉴,察人善恶之期,宜戒斋不可行房,以免冒渎而受阴谴。”又《台湾民间禁忌》龚序云:“忌初一、三、五、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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