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岛——打卡day1——汪曾祺《彩云聚散》

阅读岛——打卡day1——汪曾祺《彩云聚散》,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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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书籍:《彩云聚散》P1-20

阅读时间:40分钟

遇到的困难:读了四篇文章就读不下去了,感觉有些累,想休息。加之这本书的第一部分讲的是神话传说之类的,有引经据典,那些部分是不想读的。对于自己以前听过的,看过的,哪怕有一点点了解的都会耐心看,但凡没了解过的,都会下意识的跳过去,读其他书好像也这样,对于长段细节描写环境描写,会没耐心看。

阅读收获:今天读了这本书的前四篇文章《水母》《八仙》《城隍·土地·灶王爷》《罗汉》。印象深刻的是前三篇,这三篇里的神仙,有个共同的特点在于,他们是“地仙”,活在地面上的神仙,他们的形象和那些由统治阶级创造出来的神仙是不同的,他们是有劳苦大众创造出来的,更贴近生活,也更能表达普通老百姓对于生活的希翼。如《水母》中的水母娘娘,她的形象区别于女娲、九天玄女这些以贵妇人形象创造出来的女神,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的形象;而八仙,在很多时候是与祝寿联系起来的,“中国人的生活理想很重要的一条是长寿——不死。中国人是现实的,他们原来不信天国,也不信来生,他们只愿意在现世界里多活一些时候,最好永远地活下去。理想的人物便是八仙。”八仙是我们这个劳苦的民族对于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而关于城隍,土地,灶王爷则是有名有姓,不仅有很多故事,甚至一些打趣的也是有的。

而这些神仙今天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样子,则是由不同时代的先辈们用他们当时的审美喜好,精神诉求逐步完善起来的。或许认真研究一些神话人物,历史故事的演变,就不难发现我们这个民族传承千年的秘密。正如作者所说“或曰:研究这种题目有什么意义,这和四个现代化有何种关系?有的!我们要了解我们这个民族”。我想只有了解了我们这个民族,我们的社会,我们自己,方能“百战不殆”吧!

明天打算怎么做:做些摘抄,不能再囫囵吞枣。越是没见过的内容难道不应该更认真读吗?延长有效阅读时间,有大把的时间读书啊,应该时间长些的。

   大学生《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汪曾祺散文》是我20xx年时偶在市集中买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心情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曾经的往事,向我们传来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大学生《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忆的散文中,却透着生活的情趣。如《跑警报》:跑警报大都没有准地点,漫山遍野。

  说是漫山遍野,但也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古驿道的一侧,靠近语言研究所资料馆不远,有一片马尾松林,就是一个点。这地方除了离学校近,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外,是因为这里还可以买到各种零吃。昆明做小买卖的,有了警报,就把担子挑到郊外来了。五味俱全,什么都有。最常见的是“丁丁糖”既麦芽糖,也就是北京人祭灶用的关东糖,不过做成一个直径一尺多,厚可一寸许的大糖饼,放在四方的木盘上,有人掏钱要买,糖贩即用一个刨刃形的铁片揳入糖边,然后用一个小小的铁锤,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

  在极度动荡恐慌中,居然能感受到松脂气味、阳光、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这让我感叹汪的心境何其淡定。

  汪曾祺经历过人生的大波大浪。文革中,汪曾祺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劳动的日子里,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

  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正因为有这份超然,他的所作所为便不难理解了。他是唯一敢于在江青面前翘着二郎腿、抽烟的人。其中脍炙人口的“人一走,茶便凉。”便出自汪曾祺之手。汪曾祺渊博多识,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我对于汪曾祺的了解,始于读他的一篇文章《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这让我对汪曾祺的文章有了兴趣,于是到书店去搜寻,遗憾而归。只好在网上断断续续的看。学校读书协会买了一批书,其中便有《汪曾祺散文集》,书拿到手中,如获珍宝,细读之后,忍不住想写感想。没有想到,动手写时,却顿顿卡卡总是词不达意,意犹未尽。看到极美的风景时,我们总是会感叹词汇的缺乏,似乎任何词语也表达不出此时的美。读到一本好书,也是这样的感受:任何评价都是多余的,任何词语都不能精确表达自己读后的感受。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大学生《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

  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

  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陶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汪曾祺的这个短篇,是我中学时课文里学过的。小英子踩在泥地上的脚印,把明子的心搅乱了这个景象一直深深的印在我脑海里。这个小说是以作者的初恋为蓝本创作的。我也觉得如无切身体会,这样的作品很难写出。

汪曾祺的小说里有很多风俗描写,他在自己的一些散文里说,写风俗并非为了写风俗,而是要有所裁剪,依照故事的需要,尤其人物的需要。他还说写景也是在写人。我觉得很有道理。

这道理听上去浅显,实际写起来分寸很难拿捏,写完明子与小英子相遇这一节,后面的一节全部在描写荸荠庵里的生活和人物,巨细靡遗,如果是我就不敢这样写,只会贴着明子来写。

汪曾祺先描写了荸荠庵的环境,接着又交代了和尚们的日常起居。而后逐个介绍了庵里的和尚。最后还介绍了和尚们抽烟,打牌,吃肉。我理解作者这样写为的是交代两点:1明子的生活环境(包括寺庙环境、人事环境),2为后面明子和小英子私定终身埋下伏笔。毕竟这个寺庙无所谓清规,仁山抽烟,仁海有老婆,仁渡放花焰口。

我不知道这样铺排风俗,是不是出于叙事节奏的考虑。说起节奏,汪曾祺在自己的散文中说,小说无所谓固定的程式和结构,每篇小说的结构各不相同,更重要的是节奏。

第三节写的是小英子家。也是从庭院里里外外开始,再到挨个写这一家里的四口人。明子经常参与到这家人的事务里来,从小英子保举名字给姐姐画鞋样,夸赞明子的打场号子“一十三省属第一”,到明子和小英子一起薅草、看场,透露出两个小伙伴已经互生情愫了。写的很含蓄。

接下来的一小节很精彩,把他们的感情点的更透了。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子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没有多少精彩华丽的词语,但很细致,很美。

写了这么多,接下来才写到受戒。

关于善因寺的描写,作者并不是客观描述的,而是从小英子的眼睛里观察的。语言很生动。“这么大一口磬,里头能装五担水!这么大的木鱼,有一头牛大,漆得通红的。……藏经楼没有什么看头,都是经书!妈吔!逛了这么一圈,腿都酸了。”

文章结尾有一段精彩的描写很能体现汪曾祺的语言特点,他很喜欢简单的句子,不喜欢冗长句式。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当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薄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

这段结尾不仅是语言优美,而且还让小英子和明子的故事更增添了几分韵味。写景并不单纯为了写景,是故事需要,是人物需要,是一种情绪表达,王国维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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