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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这里有内容 看看吧!!
故事,铭刻在雪山
主持人司马南:观众朋友,你现在看到的是湖北卫视新推出的一档节目,这个栏目的名字叫《往事》。现在大屏幕上播放的这一段是40年前的事,中国登山队登上珠穆朗玛峰的故事。当时全国人民非常激动,那种激动,那种欢快,登山队员的那种牺牲和奉献(精神),都已经尘封在历史的记忆当中了。我们这个《往事》剧组,从尘封的记忆当中,发掘出这段往事,我们今天还非常有幸请来了中间的那个小伙子,中国登山队登上珠穆朗玛峰的勇士,后来又当了中国登山协会主席的王富洲先生,让我们有请王富洲先生。 司马南:王先生您好,您请坐。40年前拍**的时候,您在中间我看是很年轻的。 王富洲:那时候25岁。 …… 司:您现在再重新看这段**,现在想一想当时的登山,让您最难忘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王:1960年登到8 700米的时候,在这个“台阶”下面,我们的确感到了困难。这个“台阶”也就是6米多,整个是垂直的,垂直的峭壁。这个6米多,我们整整在那儿攀登了5个小时。太阳已经很偏西了,7点左右了,大家的氧气都不多了,本来这个氧气就是一天的氧气,也用完了。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我们三个人的教练刘连满同志,想了个办法要搭人梯。在登(山)的过程当中,刘连满同志蹲在下面,其他几个同志踩着他的肩膀上去了,刘连满同志因为体力极度地消耗,两条腿支撑不了身体了,都摔倒了,的确是不行了,已经精疲力尽了。 司:就留下他了,然后你们三个继续攀登。 王:其他同志就继续攀登登上了顶峰,登上“第二台阶”,连满同志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司:在搜寻这段往事的时候,我们下了很大的决心一定要找到刘连满同志,后来费了很大的劲,最后在哈尔滨终于如愿以偿。我们前方记者可以说费了千辛万苦,半个月的时间,才找到了刘先生。 外景录像 或许是第一次感受到冷得这么真实这么透彻的冬季,这座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北国都市哈尔滨和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我的采访对象——中国60年代的登山英雄刘连满的事迹,一并成为我这次北行的兴奋点。我不止一次地想像着眼前这些欧式建筑里就住着刘连满,而刘连满40年前的故事也不止一次地出现在我的脑海。当年在距珠穆朗玛顶峰140米的地方,就是他毅然放弃了生存,献出了自己的氧气,让三位战友踩着他的肩膀攀上了顶峰。40年来这三位登山英雄一直在中国登山协会担任要职,而刘连满似乎已经销声匿迹了。听说他当年登山回来,就被分配在哈尔滨电机厂工作,我采访的第一站就是这家工厂,厂工会的同志告诉我说,老刘从这里退休已经七八年了,很多新同志都不认识他。退休前他只是一名普通的车间工人,目前家里三个孩子都已下岗,老伴也没有工作,生活上很困难,据说他在外面一家厂子里打更(看门)。不知是出于固执还是因为不太相信,尽管天色已晚,我仍然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了刘连满的家。就在这个陈旧的生活区里的这套小房子也还是前不久省长批示后,厂里照顾给他的。这一天我没有能遇着老刘,倒是有幸认识了刘连满的老伴,因为她对我们的摄像机不太适应,在我们关机后她才告诉我们,老刘外出找工作去了,因为打更的饭碗已经丢了。冬夜里一个人的家很冷清,而和这个家一样冷清的是桌上刘连满40年前的荣誉,当晚我最终没有能等到老刘回来。第二天,天放晴了,老刘依旧早早出去找工作去了。我还是没有能见到老刘,我又分头与另外三位登山英雄取得了联系。目前他们的工作非常繁忙,过去的那段经历和荣誉,已经成为众多商家争相聘请他们的本钱,而老刘今天还不知道能否找到工作,正在我为刘连满祝福能交到好运的时候,我终于在暮色中看到他高大的身影。 司:大家从屏幕上看到,我们当年的登山英雄现在是一个普通的老头,是一个很平和的老人。我们今天有幸请到了刘连满先生。刘先生有请。(刘连满上,掌声) 司:刘先生我看您比较激动,您是看了年轻(时候),登山的那段经历有些激动,还是40年回味生活,您有特别的感触,换句话说,您现在特别想说点什么。 刘:谢谢大家还记着我。 …… 刘:我自己认为我们的任务是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不是哪一个人想在这里头冒个尖,也没有这种想法,这是集体的,不管谁登上去都代表我们国家,所以我的主导思想也是这样。所以开始登山队的领导,对我的体力和技术也比较信任,几次侦察都是派我去。 王:就是每次登(山)的时候,连满同志就先把前面的困难路段先侦察一下,侦察完了以后,再修好,挂上绳子,其他队员再上去。 司:在登峰顶的过程当中,我听说连满救过您。 王:有几次,特别是刚才说到,我们下“第二台阶”的时候,要不是连满在那儿住了一个晚上,相反地体力得到了一些恢复。不是过去说高山生理现象,说在那儿住一夜人就死掉了。他得到了恢复,我们下来的时候,还就他身体(体力)好,下“第二台阶”的时候就是他保护了我们一个一个下来。 司:那是送上去再接下来。 王:对。我带了一张(照片),过去连满同志攀登冰峰的时候。 司:是立着的。是这样的,这么陡峭。这张照片是在什么地方拍的?是什么人拍的?您还有印象吗? 王:这个(照)片就是在北坳冰陡壁上,这是过去跟我们一起登山的摄影记者陈雷生同志拍的,他这次也来了。 司:有请陈记者。 (陈雷生上) 陈:哎呀,又见面了。 司:陈先生,您当时跟着登山队,最高走到什么地方? 陈:我就是到北坳,他们这四个人登得最高,而后三个人到了峰顶。这是四个人下山以后,当时的媒体对他们宣传的情况。 陈:说新闻媒体我就想到,有新闻媒体集中到这儿的摘录,他们上去三个是中国的好样。但是好样里头还有这位刘连满同志。为什么?我现在都忍不住激动。自己已经是很困难了,在又缺氧又寒冷又没有东西吃,生命危难的时刻,它(书)都记载了,刘连满用了半个小时,很艰难地留下了他的话。这话怎么说呢? 王:我跟你说一下。我们登山下来以后,刘连满在8 700米等我们,跟我们招手,我们下来后,当时大家都很激动,特别是连满同志还活着,大家都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了。这时候,我发现连满的氧气瓶子下面压了张纸条,我拿起来看了看,这是连满同志给我写的纸条,因为我是负责人。 …… 司:刘先生,当时您把氧气留给他们三个,您心里非常明确知道自己选择的是死亡。您当时为什么还要这样做? 刘:因为当时我认为党和国家以及人民需要我这样做,我应该这样做。 …… 司:您现在一个月多少钱? 刘:收入500多,扣一些钱还剩400多。 司:我觉着您很不幸。 刘:我感觉还可以。 司:您又特别幸运。 刘:生活吧,就应该向低水平的去看,工作可以向高水平去看。如果生活你向高水平去看,你老也满足不了。现在不如我的有的是。 司:现在回头去看过去的往事——咱们这个栏目就叫《往事》——您实实在在地给我们讲后悔不后悔? 刘:没有什么后悔的。因为我这出身回忆起来,我之所以能够有今天这生活,我应该感谢党感谢国家。过去我是过流浪生活,从小就没有了父亲,靠母亲讨饭把我养大。当我母亲不能要饭了,我八九岁出去过流浪生活。 司:您也传奇。从小就没有父亲,母亲讨饭,可是你身子板又长得这么结实,能当登山队的教练。 刘:因为我这人特好动。小的时候就是特别有劲。年轻的时候挑个五六百斤,挑起来就走。 司:您现在每天还锻炼不锻炼? 刘:就每天早上起来走个十来里地,再走回来。 司:看着你们三位生死兄弟,这位是高级记者,这位是前登山协会主席,王主席,您是在工厂。 刘:不能都当官,都当官就没兵了。我有困难的时候,我那些学生,那些战友,还有我的一些朋友,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甚至于有一些不知名的人,也给了一些帮助。 司:您老是想着别人的好。 刘:是人家对我有好处,我怎么能忘呢? 司:您跟我们这些后生晚辈讲一句实在话,这辈子人和人之间什么东西最重要? 刘:感情。我认为是感情。刚才说到那个救助的问题,帮助别人的问题。我想在当时来说,登山队我认为每个队员都能做到这一点,不是说登山队就我一个人能够把氧气舍出来给别人。
都要结婚了,雷海洋(潘粤明饰)还是被交往了三年的女友燕子(李敏饰)给甩了,在雷的再三追问下燕子吐露了实情:"你这人就是缺少魄力,太软弱。"雷痛下决心重新做人。他辞去了汽车修理工的工作,跑外地倒腾了一批汽车零配件打算做买卖,回京途中搭车时在高速路旁偶遇外地来京打工的漂亮姑娘(马晓晴饰),两人坐上了同一辆大货车的后车厢。司机是哥俩:喜怒无常、神经质的大个子和老谋深算的小个子。体谅姑娘晕车,雷主动把姑娘让到了驾驶室,自己在后车厢昏昏睡去,一觉醒来姑娘和司机却不知去向,这才惊觉车早已偏离大路停在一片密林之中。
此后雷亲眼目睹了姑娘被二人强暴的悲惨命运,他蜷伏在草丛中的确想到伺机而动挺身而出,但,燕子的那句临别赠言似乎成了难以摆脱的魔咒--他到底没敢冲上前去,只是眼睁睁看着与他不过咫尺之遥的小路上,惨遭强暴之后的姑娘在凶手的推搡下悄然远去。其实姑娘看到了他,然而,没有声张。从此,姑娘与他默然对视那一瞬间的目光深深铭刻在雷海洋的脑海,在他逃回北京之后成为挥之不去的梦魇。
他又回到了汽车修理站,整日沉浸在报不报案的自我折磨中。几天后,雷正在家中给刚进来的小贩调试准备变卖的旧电视,刚巧看到一条播出的新闻:"京郊某国道附近发现一具女尸……"就在那里出的事!雷悚然一惊,下意识朝身边的小贩望去--竟然是小个子!胆怯的雷再次躲开了,当他回到客厅时,小个子已不知去向。雷终于报了案。精干的专案组组长老刘带他认尸。身材很像,但由于面目模糊,眼前的女人已经难以辨认了,但同时发现的扔在尸体旁的衣服却千真万确就是那姑娘的。雷对于姑娘下落的侥幸开脱猜想彻底破灭了。雷带着难言的心情随上行电梯缓缓步出地铁,突然,那张令他无法忘怀的美丽面孔出现在他身旁缓缓下降的电梯人流中。是她--死去的姑娘!怎么可能?!雷急切地追回地铁通道,在熙攘的人流中极力追寻着姑娘的身影。一列地铁驶出站台缓缓划过面前,在某节车厢窗边,他终于见到了姑娘的身影,面貌如此酷似,而神态、衣着、发型却又大相径庭,只有她似乎无意中投向他的一个眼神让他再度感受到如蜷伏在草丛中时一般的颤栗。
从这一天开始,总在这个时段,雷像上班一样准时出现在地铁站。姑娘再度出现,但对他的种种提问均冷然以对。锲而不舍的雷跟踪找到姑娘工作的一家美食城。无奈入门费昂贵,不得已雷开口跟现在整天和一个开老破车的男人混在一起、总到他干活的修理站修车的燕子借2000块钱办了会员卡,才算进了美食城。屋内,姑娘整妆时将假发缓缓取下的情景使一切再也无法隐瞒……姑娘身份的澄清和她的回忆使案情骤然变得严酷。
事实上,这是一对负有连环命案,专门奸杀具有相似体形女性的惯犯,就是说,在国道附近发现的那具女尸在雷海洋与姑娘二人上车时就已经存放在后车厢里了,而且当时雷海洋就坐在她身上!雷匆匆赶到警局,推翻他以前的指认,明确告诉老刘:那具女尸并不是他在车上碰到的那个姑娘。但出于对姑娘的保护、希望她不再受到伤害的愿望,雷没有告诉老刘这样一个直接证人已被找到,没想到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刘一下就看了出来。与此同时,小个子落入法网,并终于开口招供。所有办案人员都感到一阵欣慰:剩下的就是从小个子嘴里掏出大个子的下落了。就在此时,美食城传来消息:姑娘不辞而别,失踪了!老刘大怒,一气之下封了美食城。
去**院刷了一下《八佰》,总的来说,我感觉没有很多人说得那么差,但豆瓣评分给到83分,肯定还是高了。虽然这个片子的美工,画面之类技术性的工作都还是不错的,但**毕竟是要讲故事的,这个故事本身实在是太糟糕了,你就是用再好的技术去涂抹,打扮,他也是打了败仗,最后的结局也是屈辱。
应该说,这个片子的立意还是不错的。他想表达的意思首先是包括两层,第一层是士兵本身的觉醒,很多人也怕死,不想死,只想逃回家,但眼瞅着前面的人都死了,轮到自己了,害怕也没什么用了,那就不如自己勇敢的站起来战斗。这个片子一开头的一群溃兵,都是想反映这一点。欧豪、姜武、王千源、张译的角色,都是想反映这一点。欧豪一开始和张译一起想游泳跑出去,后面看着那么多人一个一个牺牲了,终于轮到他来用枪顶着张译,不允许他逃走。这是一个自我觉醒的过程。
第二层意思是民众的觉醒。一开始河对岸租界里的老百姓虽然是外国人统治下的二等公民,但他们还是觉得自己的生活不错的,嫌国军和日军打仗打扰了自己的生活,都盼望着战争早点结束。但随着战争一天一天的进行下来,他们也逐渐从隔岸观火逐步的参与进来了,愿意为对面的战士们帮点忙,出一份力
从看赌场的小混混一开始堵住通道不让黄志忠扮演的角色进入租界,到后面自己报名去送电话线,到刘晓庆扮演的角色最后把自己藏的吗啡拿出去给士兵用,也包括在对岸租界唱戏的戏子们主动演长坂坡,给对岸的战士们助威。这都是觉醒,都是想表达,这是一场关乎整个民族生死存亡的战争,每个人都不可能彻底的置身事外,无论是否愿意,最终都会被卷入进去。
甚至包括一些狗血的剧情,并不符合史实,在这个片子里其实也是剧情所需要的,也可以理解。比如枪杀日军俘虏,来给新兵练胆。其实在淞沪会战时期,日军时期很旺盛,国军没有抓到过什么俘虏,四行仓库更不可能,但在这里插入这个剧情,想表达的意思是,虽然日军看上去很凶残,但当你强硬起来,用枪顶住他脑门儿的时候,他也会怂,也会怕死。所以这个剧情虽然狗血,也并没有那么突兀。
还有唐艺昕扮演的杨慧敏游泳去送国旗。按照孙元良的回忆中引用的杨慧敏自己的说法,她过去的时候是从桥上爬过去的,日军开枪阻拦,四行仓库的国军士兵也开枪吸引日军火力,掩护了她。到回去的时候,因为桥上危险,四行仓库的国军士兵让她游泳过去,同样开枪吸引日军火力,掩护她回去。而在这个**中,成了杨慧敏自己游泳过去送国旗,也可以理解,因为这是河对岸租界的小女孩对这些士兵敬礼的先声,虽然不符合事实,但也是情有可原的。
甚至包括对国民政府的无能和所谓的国际干预靠不住的谴责,也通过黄晓明扮演的张柏亭表现出来了。他说了这场战斗本身就是表演给国际社会看的,是没有意义的牺牲,劝谢晋元率部撤离,不要继续做无谓的牺牲。他也说了,虽然现在这个战争看不到任何取胜的希望,但他还是相信,我们这个国家,这个国民,是不会灭亡的,一定会浴火重生。影片最后在四行仓库的背景下掠过陆家嘴,也是想呼应这段话。
但很遗憾的地方在于,这个片子选择的这个故事,其实承载不了这些主题,很难完整而且准确的把这些意思表达出来。如果导演选择的是一个架空的故事,或者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可能会好很多,但他们却选择了这个真实事件,而且一开头就说了,本片改编自真实历史事件,这对这个影片来说,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束缚。道理很简单,四行仓库这个事情是一个真实发生的历史事件,而且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已经比较多了,大家都有所了解。所以就会让许多本来的片段设计会和导演想表达的意思完全背离。
这个**里的一些细节和历史事实不符,比如送电话线这段是想表达的是国难当头,连黑社会都开始爱国了,但事实上电话线是文强送过去的,也并没有什么危险。这些细节如果细究,还有很多,但这些都不去说了。最主要的是这个故事的结局,所有人都很清楚,因为最后确实就是进入了租界。在自己国家的领土上,自己军队的安全需要外国人来保护,然后把进入这个租界的过程当作整个影片的高潮来处理,这算胜利,还是屈辱?
进入租界之后的情况,这个影片没有交代,但因为这个故事流传较广,所以就众所周知了。进入租界算什么性质呢?淞沪会战时的三个德械师之一的三十六师时任师长宋希濂回忆说,淞沪会战中最著名的四个战斗分别是姚子青营死守宝山县城,全军覆没,谢晋元率八百壮士坚守四行仓库,十八军血战罗店,三十六师汇山码头反击战,都是当时名震中外的著名战斗。
而在这几个战斗中,三十六师参加的汇山码头战斗过程中,一部分日军在被国军压迫之下,最后也是经外白渡桥缴械退入了英租界,而宋希濂在这里所用的概念非常明确,是日军向英军投降。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在国军看来,日军被英军缴械后进入租界是向英军投降,难道国军被缴械后进入英租界,就不是向英军投降吗?过桥的过程就是再悲壮,他也是投降,也是为了求生。
更加屈辱的是,在黄晓明扮演的特派员在劝说谢晋元不要恋战,应该撤退的时候,只说了四行仓库的战斗本身就是一场打给国际社会看的,是在用官兵的鲜血和生命演戏。但影片本身却没有交代,最后撤退,同样是在国际社会的干预之下的决定。因为四行仓库紧邻租界,所以,虽然八百壮士抱定了必死的决心,但最终仍然是在列强的干预之下被强行要求停止战斗,退入租界。
在退入租界之后,英军要求国军缴械,谢晋元等不同意,发生外交交涉。当时负责与英军交涉的除了时任上海市长俞鸿钧,还有时任88师副师长冯圣法,他对英租界的英军司令斯马特来明确说,四行仓库孤军营退入租界,是各友邦的要求。为什么呢?因为租界旁边就是煤气公司,四行仓库的国军愿意以死报国,而列强却担心日军久攻不下,使用重武器,会引爆煤气公司,从而危及租界的安全。敌人打到了自己的国土上,自己要抵抗,还被列强禁止,这是什么?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大写的屈辱。
这是什么意思呢?咱们简单梳理一下。也就是说,按照委员长的操作,坚守四行仓库并不完全是为了掩护国军大部队撤退和转移,更是如张柏亭说的,是为了引起列强的关注和干预。列强的干预确实是来了,但列强不是制止日本继续侵略中国,而是要求中国守军放下武器,放弃抵抗。并且,他们在承诺为这些国军提供保护的同时,却要求这些官兵缴械,向他们缴械。而影片高潮的最后部分,恰恰就是为了进入英租界,放弃抵抗,这是无论如何粉饰,都无法掩盖的事实。
影片一开头的旁白是一个老太太以回忆的口吻说,她父亲对小时候的她说过,对面的士兵在战斗,是在保护我们呢。然而从影片一开始,除了四行仓库的官兵之外,其他的所有人都想进入租界去避难,因为在当时的上海,只有进入租界才能安全,只有洋人才能保护他们,而坚守四行仓库的官兵不仅不能保护租界的老百姓,反而是在给租界的老百姓增加危险。那么一个顺其自然的问题就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存在外国人的租界究竟是不是好事呢?如果是,那又如何突出这个影评想表达的爱国主题呢?
当然,我们也可以强行解释说,这个开头的旁白中的“我们”也同样是一个民众觉醒的过程,因为租界里的中国人一开始并没有把自己视为中国人的一部分,因为那时候的中国人是像端午、小湖北那样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人,租界里的中国人不是中国人,他们是上海人,虽然是洋人眼里的二等公民,但却比普通的中国人要高级。通过战争,终于让他们也和那些他们原本看不起的乡下人,一起变成了中国人。
但这个解释本身确实只能说是强行解释,很别扭。哪怕是原本在对岸租界的石门库房子的阳台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河对岸国军正在拼命的妓女,最终也仙女下凡一般来到了苏州河边,为对岸的国军士兵担心,也还是让人感觉不那么顺畅,很别扭。因为这里似乎传达出来的更多的感情是同情,而不是民族感情的自觉。尤其是那些从对岸到租界来的国军士兵,也只是成了被圈禁起来的战俘而已。区别无非是在国土沦丧之后给日本当顺民,还是在租界给英国人当顺民。
实际上,在淞沪会战结束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日本全面沦陷这段时间里,租界是始终存在的,也就是上海史上的孤岛时期。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日军全面占领上海,租界终于不再能保护中国人,也不再能为孤军营提供安全保证,让八百勇士在毫无抵抗的情况下彻彻底底的成为了日军的俘虏。与其如此,又何必退入租界,还不如在四行仓库坚持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光荣。
发布于 2020-08-21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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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性侵类案件中受害人为什么会被强奸致死?
亲身经历,我曾处理过一起性侵女童的案件,凶手把一个 9 岁的女孩领回家,他没想到的是,本来要出门的妻子,提前回来了。2012 年夏,清晨 7 点。北京四环某段路被交通队封了一半,车流停滞,不时有人探出车窗,好奇地将目光越过蓝白色警戒线。警戒线的中央,不是被封闭的道路,而是一段绿化带。几名穿制服的警察正把脸贴在监控录像杆上,抄写治安探头的编号。剩下的警察弓着背,窝在齐腰深的灌木丛里搜寻,一个塑料袋、一个烟头、一个避孕套。众多捡垃圾的警察当中,有个大高个儿,腰弯得特别费劲,那个人就是我。翻找的同时,我叼着烟卷,必须大口吮吸,使烟雾充斥鼻腔,竭力用焦油抵挡另一种气味——那股死命往我鼻孔里钻的尸臭尸臭来自一个米**的编织袋。有个鉴定中心的小伙子,正戴着厚口罩,大气不敢喘地搬着这个编织袋。我暗暗庆幸自己运气还算好的。两个小时前,村里清洁队正在清理绿化带,有工人发现这个长约 80 公分的编织袋,外面用毯子包裹,并用尼龙绳捆绑。工人想把编织袋装车扔掉,但在搬运过程中,他发现袋子表面湿滑,再从上到下一摸,他慌了——一条人腿!?那天我同事值班,他在电话里听到案情,以为八成是个猪腿羊腿。结果他带我赶到现场,抽了两下鼻子就开始骂街:「完蛋!又一个大活儿!」人体的尸臭辨识度极高,就像堆积多日的垃圾,而且气味经久不散。民警到这种高腐现场侦查,回家后老婆一定会翻着白眼,把背心,裤衩,袜子全部扔掉。沾染上人命的味道,根本洗不干净。我们一边工作,一边打赌。有人说肯定是司机肇事逃逸,把尸体扔在路边,另一个同事却指着尸包问,包裹得那么严实,临时起意哪能准备这么好。没多久,老法医冲我们摆摆手,意思是叫我们帮忙抬尸体。我小步跑过去,和其他三人分别拉着编织袋的一角,缓缓往外抬着。抬到一半时,我率先放下袋子。「不能再抬了,再拖下去就散了。」法医割开编织袋上的麻绳,一点点把袋子里的东西翻出来。很快,一双分辨不出颜色的小脚丫暴露在空气中,我们谁都不说话了。那明显是个孩子的脚。女孩尸体蜷缩,头部被黑色塑料袋罩住,脸上覆盖白毛巾,嘴里塞着两团纸。上身穿着条纹编织的带有「卡通狗」图案的粉色短袖童衣。除此之外,小女孩腹部有条长长的口子,我没再往细了看。说来也怪,这具尸体轻得出奇,即使对一个小女孩来说。我们几个抬着担架上车时,感觉就像抬着一只猫。女孩的身份很快出来了,她叫小雪,今年 9 岁,父母都是生意人。4 天前,下午 3 点,小雪和妈妈说自己要下楼跳皮筋,从此再无音讯。派出所民警立为疑似被侵害案件开展侦查。我负责到小雪走丢的小区内走访。有位热心的大爷告诉我,小雪出事之前,曾和一个男孩在一起玩。男孩叫小华,家住 3 单元。我敲开小华的家门,他的父母都不在,只有奶奶正在给他喂饭。小华今年才 5、6 岁,戴着黑框眼镜,眼睛直勾勾看着电视。我问小华,那天小雪是不是跟谁走了。他扶了扶眼镜,郑重其事地告诉我:「小雪姐姐去找红毛大狗狗去了。」我问了好几遍,他一直翻来覆去说这句话。小华的奶奶已经开始怒视我。我没敢再问下去,毕竟谁也不想自己的孩子掺和到这种事来。我更害怕的是,透露过多案件信息,会引起周围群众的恐慌,如果凶手就在附近,就等于在打草惊蛇。回到鉴定中心,一对中年夫妇正好来辨认尸体。男人满头白发,四十岁上下,穿着整洁。相比起来,他身旁的女人很狼狈,衣服散乱,眼神迷茫,似乎没了调焦功能,只能在男人搀扶下慢慢往前挪。法医面无表情领着他们来到存尸处。此时尸体已经被消毒水洗去血污,露出原貌。小雪半睁眼睛躺在床上,腹部伤口大概有两拳宽。她浑身大小伤口有十几处,衣服上却没沾染任何血迹。也就是说,凶手在杀死小雪后,试图分尸失败,最后又给她穿上了衣服。更进一步的尸检结果出来了。尸体舌大骨骨折,机械性窒息而死。腹部被开膛,大量脏器缺失,下体腐烂无法检查,但结合赤裸的情况,有可能为被性侵后杀害。小雪的母亲进屋就开始痛哭,看到尸体的一刹那,她瞬间止住哭声,蹲在地上不停干呕,拼命拉扯自己的头发。男人搀扶着她,面无表情。「你们小区有人养了一条红色的狗吗?」我问道。男人困惑地看着我,「没听说。」我补充道,小雪可能被人骗走了,有小孩说,那人说自己有一条红色的大狗。「我们家小雪特别乖,不可能跟别人走。」角落里的女人还是一副愣住的表情,动也不动。男人陷入回忆,说自己的女儿很喜欢狗,衣服上,文具盒上全都是各种狗狗的图案。说着说着,男人抬起了头,想抑制留出的眼泪。我静静等待男人调整情绪,他礼貌地向我点点头,把我叫出房间,递来一根烟。我婉拒了。他开始不停地问,诸如「什么时候发现的」,「死因是什么」,「是被害死还是怎么死的。」我不清楚他问这些是什么意思,不敢轻易回答。他先看出了我的顾虑。「警官,你不用担心,我不是想找谁的麻烦。」男人深吸口烟,脸挤成一团,又马上舒展开,话里带着哭腔:「我只想知道她走的时候遭不遭罪。」「回头再说吧。先去看录像。」我无法正视他的眼睛。在抛尸地点,有两个治安探头拍下一些画面。小女孩失踪后的第 2 天,深夜 11 时许,一辆无牌照的黑色帕萨特驶过,车上下来个腰背佝偻的中年男人,他把尸袋扔到绿化带,随后又回到副驾驶,车辆离开,之后的录像已经难以追查。治安探头在夜间看的不是很清楚,只能分析凶手的大概形象。男子右脚似乎有些瘸,穿一件灰色长夹克,50 多岁样子。我们起初甚至怀疑到了女孩的姥爷身上。因为监控中男子的步态穿着,和姥爷十分相似。结果询问几个小时后,发现女孩姥爷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数人可以为他作证。剩下的线索还有一个——那辆帕萨特。一辆黑色的车,右后轮胎轮毂缺失,但是车没有牌照。调查后,我们发现这辆帕萨特在运送凶手之前,载过不同的乘客。它很可能是辆黑车。那段时间,北京市正专项打击黑车。这行本身涉嫌非法运营,一旦抓到,扣车罚款。派出所民警叫来 10 多个车辆被城管扣下的黑车司机,把监控录像里的交给他们辨认。司机们坐在会议室里,你看我,我看你,没人吭声。队长拍出了 1000 块钱,指明谁找到黑车司机,谁就拿走。大家还是傻愣愣看着他。队长走出门口,打电话请示了一下,转身进屋。「谁找到车主,谁就拿车钥匙到城管领车。」一瞬间,车主们就像股票经纪人一样,热火朝天地打起电话。两个小时过后,等到所有人都散了,有个中年男人走到我们身边,低声说:「大哥,我知道是谁的车。」车主叫老刘,42 岁,前年在二手车市场买了辆帕萨特,春节时出过事故,右后轮胎撞上马路牙子,胎是补上了,但是轮毂部分就没修。我问中年男人,老刘家里养没养狗,他摇摇头说不知道。下午两点,我们全警队十几个便衣民警,每隔 20 米一个,在老刘经常出没的地铁站附近等着。3 小时过后,老刘开着那辆黑色帕萨特,就停在马路对面。我过去敲了敲副驾驶车门,老刘斜过身子帮我拉车门,就在这时,同事上半身探进驾驶座窗户,一把拔下车钥匙。老刘刚要叫骂,就被我们死死按住。「警察!别动!」到了派出所,领导交代,必须问清楚,谁知道这人是不是同案。我们让老刘坐到铁椅子上,他立刻就不干了,「你们要干什么!」我冲他亮了亮传唤证,说自己是刑警,今天对他是刑事传唤。「你这两天都拉过谁?」因为不清楚他是不是同案,所以我们的话只能点到这种程度。老刘想了半天,开始回忆最近的事,突然反应过来,说那天晚上 11 点多,接到一个熟客电话。他开到朝南小区,接上那人才发现,对方拿着一个裹得很严实的大包,说里面是他们家哈士奇的尸体,准备拉到路边找地方埋了。老刘还不乐意来着,后来客人说多出钱,他才勉强同意。我们从老刘手机里翻出了对方的电话,存的名字是「朝南小区梁」。该手机号并未实名注册,通过查询,有个快递收件的信息,收件人叫梁汉龙,地址就在朝南小区。我们找出了北京所有叫梁汉龙及同音的人,年龄和其他条件符合的共有 100 多名。内勤女孩把照片铺在两张 A4 纸上,侦查员们很快找到了正主。梁汉龙,男,53 岁,本地人。2000 年左右,梁汉龙从国企钢厂下岗,之后一直无业,干点零碎活,平时在朝南小区外面摆摊。他的老婆是他钢厂同事的女儿,比梁汉龙大 1 岁,现在是大型超市的采购员。最关键的信息是,梁汉龙所住的朝南小区,距离出事女孩的小区仅有两个街区。队长制订了抓捕和取证计划。5 个侦查员到梁汉龙家门口蹲着挂外线,随时准备。派出所的民警前往朝南小区门口,调取案发当天晚上的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的轨迹。很快,监控录像就出结果了。案发当天晚 11 点,梁汉龙半抱半拖着大包裹,鬼鬼祟祟从小区出来。老刘的黑车就在门口等着。起初俩人明显发生争执,大约两分钟过后,老刘帮着梁汉龙把包裹拖上了车,开走了。看完录像,时间是凌晨三点,我们一群人坐在会议室。队长面对满桌子的烟灰缸和餐盒,他拿起对讲机:「动手!」梁汉龙被带进讯问室的时候,只穿着背心和内裤,外面套着件外套
我们的友谊我一直都在想,是不是每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都会象我一样寂寞。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少,一次又一次的离别让我疲惫。我不要朋友,我要知己。朋友再多,却连一个倾诉心声的知己都没有,要朋友有什么用? 张珊看着我说:“萱,你觉得我们四人的友谊是真正的友谊吗?”我望着她美丽的大眼睛,心里有一丝惆怅,“你说呢?” “我们只不过在互相利用罢了。”张珊叹了口气。 我很意外。张珊是我们四人中最大的,她平时对我们三人都很好,我一直以为这个友好的女孩把我们当作她最好的朋友,可是我错了,她和我有相同的感受,她和我一样对我们四人的友谊不抱有太大的奢望。但是潘姗和雷鸣却常常幻想我们将来在一起会怎样。我不知道她俩是否真的如此珍惜我们的友谊。 “也许是的,我们都是在互相利用,让别人陪在自己身边而不会寂寞。”我冷冷地说。 张珊愣了一下,低头不语。我转过身,埋头做那堆积如山的习题。教室里吵吵闹闹的,突然安静下来,我知道老刘来了,老刘是我们的班主任。 第一节课上外教,那胖胖的老外吃力地从教室门钻进来,老刘走了,大家又开始嚷嚷。“Hello,everyone!”老外又是那句开头语。“Hello!”同学们极不情愿地回答。接着老外不知道咕噜咕噜说了什么,我仍然继续做习题。作业很多,谁也不愿意让外教课这样做作业的好时间白白浪费了。可是大家做作业时嘴却总是不停的说话。老外管不住,只有向我这个班长求助,我声嘶力竭地叫“安静!”结果收效甚微。同桌讽刺地说:“好没面子啊~~~。”一句话刺伤了我本来就很脆弱的心,我的泪水在眼里打转,终于趴在桌上哭了。这段时间我心里很压抑,但我一直忍着泪水,在学校更是强装着笑脸,掩饰着自己的悲伤,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脆弱。后坐的张珊和隔一条走廊的潘姗低声地安慰我,她们不断地问我怎么了。我怎么了?我自己也不知道啊!仅仅是太压抑,我的心事没有地方倾诉,压得我心痛。我不理会她们,尽情地流泪,希望把一生的眼泪都流完。雷鸣扔过来一团纸条,潘姗打开递给张珊,张珊俯在我耳边轻轻地说:“萱,眼泪是昂贵的,只留给自己。”我惊愕地抬起头,朝雷鸣望去,她对我笑了笑。我擦干了眼泪,对张珊和潘姗说“我没事”。 我们四人还是平淡的在一起说笑,我和张珊都没在潘姗和雷鸣面前谈论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俩知道我们四人这段友谊很快就将成为回忆,不如现在好好珍惜,不留下遗憾。
在我心中,最想念的,永远是儿时的味道,家乡的味道。
我的老家在北方的农村,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两个哥哥和我,在那个经济匮乏的年代,在我心中,永远是最快乐的。
在我小时候的记忆中,父母整日在田里忙作,为了家,为了我们。
年少的我,并不能体谅父母的艰辛,周末时,父母会带着我们兄妹三人,一起下田。
那时的我,总想远远的逃离,逃离那一望无尽的田地,逃高那干不完的农活。
记忆深处,每每我们兄妹三人,有人过生日,我们三个,都可以吃到一个煮鸡蛋,这是我最盼望的日子。
我家的母鸡下的蛋,奶奶平时都攒着,逢年过节或者家里来亲戚时,饭桌上难得的炒鸡蛋,那是我最爱的美味。
我们家离县城很远,在我上中学以前,没去过县城,在我的印象深处,父母去镇上赶集时,经常买一些可以储存的菜,如土豆,胡萝卜等。在我们北方农村,油泼辣椒也是一道菜。
我们每天的主食,大多是面条馒头,母亲会炒一两个素菜,小时候的我不喜欢吃面条,最多吃个馒头夹菜。
在我小时候的印象中,冬天特别寒冷,每每放学,我的手已经冻僵了,回到家,奶奶接过书包,心疼的让我赶紧上炕,坐在奶奶烧的暖暖的火炕上,被冻僵的手和脚,很长时间暖不热。
这时,奶奶把一碗香喷喷的小米红薯粥递到我手上,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只这一大碗粥,我就可以吃的饱饱的,甚至不用吃菜。现在想来,依然感觉好香甜,对我来说,它是世界上最美的食物。
直到现在,我依然很喜欢吃粥,有时,自己也在家里做,但总做不出奶奶的味道,有时,和老公逛街,不自觉的还是喜欢找粥店,但总吃不出小时候的美味。
还有一样,我最爱吃的,就是母亲做的烤红薯。
在我上初中时,要去镇上住校,每个周末,骑车回到家,我会飞奔进厨房,因为,在厨房的火塘里,有母亲为我和哥哥准备的烤红薯。
母亲看见我们,赶紧把红薯拿出来,我迫不及待的捏来捏去,看看哪个软,母亲看着我俩,问一些学校的事,吃着香甜的烤红薯,坐在母亲身边,那是最幸福的事。
现在每次逛街,看到街上有卖烤红薯的也常去买着吃,但总吃不出母亲烤的那种火糖红薯的味道。
虽现在经济条件好了许多,但我依然不喜欢大鱼大肉,年过半百,我越来越喜欢吃蔬菜和各种粥,想来想去,骨子里,还是忘不了小时候的味道。
如今,奶奶的小米稀饭粥,母亲的火糖烤红薯,永远的只能出现在我的梦中。
我在上大学的时候,每天起的早,锻炼完了第一个上食堂吃饭。食堂早班都是李师傅在窗口。那时候我们并不认识,我买一个馒头、五分钱咸菜、一碗稀饭,他总是给我一个油饼一个鸡蛋,我以为他搞错了,他不让我讲话、让我快走。我把李师傅照顾我的事讲给我们班支部书记老刘,老刘带着我去看望李师傅。李师傅说,你这么小光吃馒头咸菜怎么长身体,学校食堂不是盈利的就是要让学生吃饱。后来我和李师傅就变成好朋友了。每次到北京吃早饭,我就会想起李师傅,想起他善良的微笑。
在这个世界上,于我而言,妈妈、外公、外婆是我最亲的人,在我童年时,如果没有外公、外婆,一定会少了很多的亲情温暖,和美好时光,现在,虽然二老已经离开多年了,但是他们的音容笑貌还是会不时地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的一生都会去怀念他们。
对于今天这个问题,让我思绪万千,又不知从何说起,我是一个怯懦的人,很不想去触碰一些回忆,因为这样会让我感到痛楚。但人又是很矛盾的,常常会去一些地方,去做一些事,用来怀念过去的人或事,也许美好总是让人恋恋不舍的。
好吧,今天先从茄子说起,小时候,我很不喜欢吃茄子,茄子虽肉厚多汁,但它的肉却很善于吸油,皮的口感也很韧。
记得小时候,家里由于妈妈工作很忙,大部分时间,我都是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大人是永远不希望小孩子挑食的,只要有条件,最好是能达到营养均衡。
于是,炸茄夹这样一道大众菜就出现了,茄子的营养丰富,与猪肉搭配之后,营养含量更高,再经过植物油的烹制,外脆里嫩,鲜香宜人。
记得外婆是做各种藕夹、茄夹、韭菜盒子的高手,每年总会吃上几次,那时不像现在有KFC、麦当劳等这种售卖油炸食品的快餐店,在贵阳老家,吃的最多的是薄饼油条,和炸洋芋块(土豆块),所以,那时对油炸食品,总有一种情有独钟。
说回茄夹,当时觉得这道菜,完全是为了让我吃茄子而专门制造出来的。肉馅里姜粉、五香粉、芝麻油的香味,肉馅被两片茄子片的完美包裹,就两个字“美味” !
插播非广告: 炸茄夹时油温不能太热。
长大后,虽然已经不讨厌吃茄子,甚至还学了一些茄子的做法,比如: 茄饼、红烧茄子、凉拌茄子、肉末茄子、烤茄子、茄子炒三丝,但还是不会主动去做,特别是茄夹,因为总会让我想起外公外婆。
最后,我觉得人是不会因为吃了一道菜而泪流满面的,最多只会撕心裂肺的大喊: 太好吃了! 但只有当充满了人性和感性的一道菜,才能让我们体会到感动,就像周星驰在《食神》里的那碗 ”黯然销魂饭”一样,不自觉的流出眼泪来。
知识点 : 茄子又名落苏、落酥、酪酥等,管状花目茄科植物。原产印度、泰国等亚洲热带地区,东汉时传入中国。
每每吃凉拌藕,我就想起我的老父亲,想着想着就潸然泪下,儿时的场景历历在目。
小时候父亲特别的宠我,每次去赶集,父亲总是骑着家里唯一的交通工具~大梁子自行车驮着我,给我买好吃的。受父亲的影响,父亲爱吃柿饼我也爱吃,父亲爱吃烧饼我也爱吃,父亲爱吃莲藕我也爱吃,所以每次带我去集上,总是少不了这老三样,吃了这么多年,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吃烦过,因为每次做凉拌藕,总感觉有父亲的味道,就是喜欢!
逢年过节,父亲知道我喜欢吃凉拌莲藕,总是提前做好泡好,等着我回去吃。尤其夏天吃个凉拌莲藕特别的爽口,舒服。听我吃的嘎嘣嘎嘣脆的声音,父亲特别的开心,满眼的溺爱
现在我也时而不时的做凉拌莲藕,因为每次吃这道菜就想到老父亲,想到老父亲给我做凉拌藕的场景,他自己舍不得吃,看着我吃的狼吞虎咽的样子,老父亲特别的开心……
有,外婆做的玉米饼,做的面糊汤,记忆里的味道,但是再也回不去了。每次去外婆坟上,我都会哭,秒哭,太想了,如果外婆还在,就能跟我一起吃很多好吃的东西,因为外婆会对我笑,对我很温柔,我依然记得她身上的味道。
这个还真没有,这个问题应该对于一些失去至亲至爱的人,才会有回答问题的机会。大多数人都是怀念去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的菜,我爸妈都还 健康 快乐幸福生活着,而爷爷奶奶外婆从小就没见过他们,爷爷是地主,在特殊年代被迫去世了,奶奶离家出走,外婆28岁就去世了,唯一的就是见过外公,可惜外公也没烧过饭给我吃,所以没感觉,不可能因为会有一道菜想到他们。
应该是粉丝拌豆芽。它让我想到母亲。只是自她走后,很少能够吃到这道菜。这道菜应该也不复杂,但再也没人能做出母亲的味道,是我家绝版的私房菜。母亲在世时,逢家宴必做,且每次家宴都被一抢而空。母亲走后多年,我终于明白一个痛彻心肺的道理:一定要珍惜生命中那个为你做饭的人。
茶叶蛋。敬以此文怀念我的奶奶,抱歉手机码字不会排版,希望能给个鼓励。
我记不清你的模样
奶奶时常给我打电话说“记不清我的模样”我每次都略感担心,奶奶如今年纪大了会不会有什么“毛病”吧。担心之余也有点好笑,我每个月十五号都会回家,老人家怎么会忘记我的模样呢?看来是真的老了,每次十五号我都会叮嘱老人不要到村口候着,外面风大我自己可以。可是每次老太太都很倔强,迎着夕阳我总能看见一个佝偻着的背影,在槐树下依靠着,夕阳将影子拉的很长很长,只有在看着那个高大的影子时我还会想起自己是个孩子,奶奶还是如同年轻时那样高大。可转眼我就开始埋怨起来,外面风大说了不让她接她还来。可是她总会说她准备泡点茶喝,趁着烧水的功夫出来溜达溜达。
奶奶一直是一个人,唯一的爱好就是喝茶,我每次总会给她带点好茶叶,但是我总是得找一个破一点的茶叶盒装进去,外面盖一层陈茶。只有这样她才会收,她总担心我在外会吃苦,又不愿拂了我的一番美意只好每次都说她喜欢和陈茶,所以我才会每次送的时候都需小心翼翼不能马虎,她喝了一辈子茶光闻茶香都能分辨出好坏。我总感觉她可能知道我的一片心意,不过咱祖孙俩心照不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没有点破我仍然每次都送。
每次回家奶奶都会做茶叶蛋,我特喜欢吃。奶奶做的茶叶蛋可是一绝,鸡蛋是自己喂养的鸡每天精心照料着,吃的也全是新米,下的蛋个个都有小孩子手那么大,蛋黄是深黄的那种颜色,蛋清晶莹剔透,找不出任何瑕疵。做茶叶蛋光鸡蛋好也不行,对火候、卤料、茶叶都要好好掌控,不过那都是奶奶的独创秘方,我就不得而知了。
那天收到母亲消息说是奶奶病了,已经送到市里住院去了。我大惊,慌忙请假赶往医院。路上我跟奶奶打电话问她身体怎么样,她说就是小感冒,不用住院,得回去喂鸡,不然哪些鸡都得饿死了,我又好气又好笑,都什么时候了还老想着哪些畜生,可奶奶不依态度很坚决,我只好安抚道,我先回去帮你照顾哪些鸡,你在医院好好休息,等明天再来看你。听完我这么说老太太才没有那么倔,叮嘱吩咐了半天才挂电话。我知道我拗不过老太太只好搭车会老家,帮她想照顾一下哪些畜生。
在家门口遇见隔壁的婶娘,婶娘有些奇怪问道“怎么今个没到月中旬你就回来了?”我笑着答道“奶奶病了,去住院了,老人家担心她养的鸡”。婶娘大惊“阿婆病了!呀,我们这做邻居的都不知道,你奶奶真是个好人,平日里都不会去麻烦别人,有什么事都自己担着,你要多回来看看,你奶奶经常一个人在院子里看你的照片”我心一颤,奶奶这么多年都是一个人,她的生活我真是半点不知情,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十五号那短暂的一天,平日也不见得能交谈什么。走进房里,我仔细端详起来,我突然发现对于这间房子是如此的陌生,可是这屋子到处是我的踪迹,满屋里到处能都找到我的照片,墙上贴着的全家福里有我,缝纫机旁边的小本子上贴着我的大头照,下面清晰的写着我衣服的尺码,就连奶奶床边都有昔日小时候我和她的合照。照片里我坐在一个小鸭上高举上手大笑着,好像那个玩偶鸭是个战马,而奶奶就慈眉善目的蹲在旁边微笑着,用虐待笨拙的姿势比了一个剪刀手,那时候她还年轻。看着照片里的她我突然也感觉到一股陌生,我好像也记不起奶奶的模样。走进厨房我突然看见一个大罐子,打开一看里面全部都是茶叶,我闻了闻不是很单纯的茶香,拨开一看一面有一些桂皮八角之类的卤料。婶娘这时候走了进来,看我在拨弄那罐子对我说“那时你奶奶做茶叶蛋的罐子,可宝贵着,平日里她总在院子里把茶到处来仔细挑好,分两拨,一拨留着自己喝一半就用来做茶叶蛋,茶叶蛋是个慢活,要先把这些卤料和茶叶混着密封几天,让香味混合。然后在用小火翻炒最后才能加入水和酱油慢慢熬制,一般都要熬大半夜,熬好了才会加入鸡蛋慢慢煮,也要煮个小半天。光挑茶叶都要一个星期呢”听到这儿我眼泪再也忍不住决堤,在我的生活中只是偶尔会想起奶奶,而在奶奶的生活里几乎全部都是我。我知道哪些茶叶一定是我送的哪些好茶叶,我拙劣的演技在奶奶面前不过是自导自演的笑话,还难为奶奶每次都挑选那么久。我所不经意展露的一个小爱好,奶奶都会不遗余力的去满足。想到这里我感到愧疚,我只想掏出手机给远在医院的奶奶打电话。
“喂,谁啊”“是我,奶奶您身体怎么样了,果然还是老记不住我的电话”“是你啊,年纪大了,身体没什么大碍我想明天出院,就是我时常还忘记你的模样。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久久沉默着。当晚我就回到市里,奔向医院,我担心奶奶的身体,我去问医生,为什么老人家老会说记不清我的模样,会不会是身体出了问题。医生略微思索,以肯定的语气说老人家这次只是普通的感冒,为了以防万一我们进行过体检,身体状况都很好,大脑方面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看到我还在疑惑,医生突然说“记忆机制是,为了省空间,每次都是用基础元素重组成记忆,而不是保存完整记忆。也就是说,每次想什么人,都是用过去的记忆碎片重组出人的特征。想她越频繁,拿来用的记忆碎片就越二手,越不可靠;而如果是从来不想的人,想起来,用的碎片相当于一手材料,就记得很真实,老人家每次都说记不清你的模样,可能是每次都很想你所以…”
我总记得那个晚上,我悄悄潜入奶奶病房,听着奶奶的呼吸,看着奶奶脸上的皱纹,我忍不住去亲亲的抚摸她,就像他小时候抚摸我一样,因为我想要深深的记住,记住她的模样。
有情有义的人很容易想
肉丝汤,是我父亲做的,已经离开我们十六年了,每当喝汤的时候,就会失控,所以基本不喝了,我大小餐馆去的也不少,就是喝不到原来的味道了,这是我一辈子的回忆
回忆我的小学老师六年级作文1
老师你可能不记得我了,因为你又接触了另一批学生,在为他们的学业而操劳。
您,一个从赤壁古战场那偏远的地方来到镇上来的教师,您有着二十年的教经验。我很荣幸的成为了您的学生。在五年级的时侯,那个老师根本不管我们,让我们这个在二小远近闻名的烂班一直这样烂下去。在二小没有一个老师愿教我们的,是您接下了我们班,在您来的时侯只说了一句话:差班烂班我不怕,怕的就是这个班的纪律同学们以视而不见。这句话使我们振作起来,因为以前的老师早就失去了信心,我们自然不愿学,有了老师的这一句话,一盘散沙成了一个巨大的沙球,一个破罐子修成了一个完美无瑕的罐子,这都是您的功劳。
我们班有六十几个人可每一次的本子少的可怜,您不是大发雷庭,而是和我们一一的谈心,我们一个个听了,受益匪浅知到作业完成得好就证明你这一课学好了,真正的懂了。
谢谢你,为我们付出了一切的黄老师!
回忆我的小学老师六年级作文2时光匆匆过,六年的时光已如那无际长江的波浪,一去不返。如今,以前口中所述的千载空悠在斗转星移之间只剩下最后一点蝼蚁光阴。当清晨的阳光无数次照在大地上时,您,我们毕业班的吴老师,是否还会记得?记得那届学生,记得我们那年一起打扫的香樟树叶。
在最后那一段时间,我们的包干区换成了大操场。春天是美好的,香樟树叶开始换装了。落叶纷飞,似乎回到了金秋。明明是枯黄的叶子竟现出了些许金黄,给红绿相间的操场镀上了一层金子。树的生老病死,竟让那校园尽显生机。别人眼中,那是亮丽的风景,可在我们的眼中却象征着累人的劳动。
早上来了,扛着扫帚,有说有笑地从教室走向操场。可一见到那层金时,唉的叹息声却彼此起伏。哭丧着脸,硬着头皮,我们这一队老弱病残向前走着。这儿一堆刚扫起来,没等袋子来就卷起风来忽吹散。那儿一片刚扫干净,风又袭来叶片,铺满这无金的空缺。
这时,您来了,在指挥一番后,又拿起一把扫帚,扫了起来。那扫帚在您手中犹如关公舞大刀一般,不一会儿,成堆的叶子出现在操场上。这时的您,两颊泛起一片红晕,红框的眼镜顺着汗水滑落于鼻间我们这些扫帚朝天舞的小兵看得目瞪口呆。在您的帮助下,每天的金全被收进了米袋子中。踏实,在任何事中都有着巨大的作用,扫地也是如此。踏踏实实,扫帚一步一步,不要想走捷径,有劳动就有收获。您一语不发,用实际劳动告诉我们这一人生的道理。润雨细无声,您就这样用行动滋润了我们的心田。
如果说那香樟树的叶子,香樟树的学校,已深深地烙在了我们的心中,是一个擦不掉的印子的话。那个戴着红框镜,挎着小蜜蜂,用行动来启蒙我的身影,已倒映在了我的心田,留下迷人的剪影。
回忆我的小学老师六年级作文3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我将要小学毕业了,回头看着我走过的路,脚印由轻到重,看着我从小到大的成绩单,不禁会想起她
中等个头,朴素的一身,她就是我的数学老师。
我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数学成绩总是一般般,总是没有显著的成绩,自从四年级时这个数学老师就接了我们这个班,一直到现在。
我的数学老师教的很好,在我们这的“数学界”里也是屈指可数的。我在数学老师的名下挨批评也是极为常见的,不是我笨,而是我总是马虎,总爱把1看成7,对此数学老师对我费劲了苦心。
数学老师很和蔼,即使她在课上怎么发火,到了课下火总会消,总爱在课下和同学们谈天,所以我们班的学生都很喜欢她。
我是数学老师对我也很负责,一次语文老师出差,我报名参加了全国中小学生迎奥运作文评选大赛,但是我写好了没有老师给我修改,我是数学老师就东奔西跑的球这个老师给我修改求那个老师给我修改,最终我得了三等奖,我真的很感谢我的数学老师!
数学老师教了我们两年,替我们操碎了心,白发也悄悄爬出来了。
在我回忆小学生活中的老师里,我最敬佩我的这个数学老师!我永远忘不了她!
回忆我的小学老师六年级作文4转眼间,已是秋冬之交,天气愈渐清寒。拿出竹箫吹奏一曲《梁祝》,可是看着窗外黄叶辞枝,飘零成一片片的枯萎的蝶,心中不免感慨万千:这一季又一季的轮回,荒凉不停的反复,何时才是个尽头?忽而不慎有凄凉之感,身处小山村,本该宁静,但心却时感躁动。时值教师节刚过两月,不由的就忆起那些年少求学的轻狂,想来匆匆之间,数载光阴不经意间自笔尖流逝,自己也成为了一位老师,数之不尽的回忆,如潮,如昨日。
求学生涯已二十余载,思之叹之有苦有甜,而到如今,早已错过那个年纪,却仍会不时的惦记着那时候的'人儿,也许,对往日的难舍,或多或少的与此时不时的我心惆怅有关吧。
翻想旧迹,最难忘的莫过于高中的班主任我的语文老师。他姓刘,年不过四十,却已满头的白发,剪得很短,仅一公分左右的长短,偶尔一瞥可在发隙间见些许黑发,却少之又少。他带着粗框的眼镜,深黑色,一副可带很久,长久不用换;穿束打扮之类的都很随意,并不怎么在乎自己的形象。每到季节更替时,他常穿不合时令的衣服,且都会对我们说说秋薄春捂,我们问之何解,他便戏笑道:“春天末了应该多穿点衣服,这样夏天抗热;秋天快过去时候不要忙着添衣,如此以来冬天抗冻。”
对于刘老师,我们私下都称他“老班”或者是“老刘”,也会有一些不尊师重道的大逆的叫他“白毛儿”,但这些人都是他没带过的,凡是在他手里的学生,不管品行如何,是否好学,都对他敬畏有加。我曾跟一个比较混的朋友闲聊时说起老刘,我那个混账朋友曾经在他手下残喘过一年,挨了不少揍,我自信他会对老刘怨声载道,讽刺连连。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却很慎言,仅仅说了句,“老刘头凶是凶了一点,为人还是挺不错的,起码男女平等”。男女平等,这是老刘处事儿跟大多数老师不一样的一个地方。在他眼里,没有所谓的“女儿要惯着养”这一说儿,凡是犯事儿的女同学,他或许不会动手打人,但该斥责的还是少不了的。
我曾经有次聊天就问他,人家其他班主任都对女生很宽容的,怎么到你这儿就这么两样呢,不怕挨骂吗?他很不屑道:“现在多挨骂,以后少挨骂。人一辈子肯定不会一直让别人惯着,你说是吧。”他说话时候直视着我眼睛,竟让我无言以对。
我对老刘的印象是,他是一个很实在的人。或许是受过穷的缘故,他很节俭,甚至对自己都到了苛刻的程度。他的棉衣都旧的颜色掉尽,几处还缝缝补补,看着都让人难受,但他依旧穿在身上,有人说他瞎装穷,但他从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有人也劝他换身新衣裳,但他执意不肯将破衣服丢掉。他说过,衣服暖和就行,我穿在身上自己舒服自己知道,管人家怎么说干什么。这一种自得其乐无畏人言的人生态度,每每我陷入苦境之中受旁人侮辱,都让人欣羡不已,我一直在学,却奈何性格天定本性难移。 老刘除了头发,还有一个特立独行的标志,就是骑自行车。作为一名中年男教师,大都是有自己的摩托车、私家车的,自行车已经少之又少,但老刘却是特例,至今也就见过他一个男老师还在骑自行车。有好多时候我跟同学都在途中遇到他修理车子,的确破的不像样了,除了铃铛不响,其余都在响。他却一直能将就着,这一点着实让人由衷钦佩。
回想起那是,他看到班上有同学没吃完馒头就扔了,他叹了一口气,自顾自的说:“这年头你们这些孩子没受过苦,不知道节俭!唉”面上带着心疼之色。我们的晚饭是放在一个大桶里分舀的,老刘见常常剩余浪费,就等我们舀完了把剩下的自己吃了,有时候就算是一口,他也不愿意看着它们被倒掉。他还对我们说在路上要是看到个螺丝帽什么的自己也会捡起来,保不准什么时候就用上了,言外之意就是让我们注意简约节俭。我们却不以为然,对他的话无动于衷,依旧是该浪费浪费。直到后来有次偶然间回家看到家里饭桌上摆着一盘腌菜,我才知道那时胡乱浪费粮食的自己有多么的可恶,而我,也因此陷入了时常的内疚中。
他并非圣人,也从不伪装圣人,人性中的缺陷在他身上并不缺少什么。那时候他常去家访,有时候临走时,有的学生家长会送他一捆菜,他也不假意推脱,欣然接受。有几次我就见过有富有的同学家长给老师送礼,那老师一边嘻笑道“不行、不行”,假意推脱,另一边把车门打开径直往里装,毫无惭愧之色。每每看到这种嘴脸,厌恶之际,总会不禁地想起老刘,偶尔他也会收点闲食的蔬菜之类的小玩意儿,他的确家里不富裕,他也不做作的装清高,清高也不是装出来的。但他在大是大非面前看得很分明,他收小玩意儿也不过是接受家长的感谢,那些求他办事登门献礼的,搞搞黑幕的,他都是一概拒之,并在心里十分气愤别人侮辱了自己的人格,老刘是有自己为人的原则的。
他的原则还表现在他的坦然。我这二十余年经历过没有上百也有七八十个老师,学风严谨者、为人敦厚者、滥竽充数者、处事圆滑者、夸夸其谈者、各类各式皆有。在认识老刘之前,我眼中的老师都是高高在上的一群人,能“呼风唤雨”,超凡入圣毫无过错可言,但老刘的出现却刷新了我对这一概念的认可。
有一次,是早自习,那天他也是因一些事儿生闷气,正好一进门看见一个女生在叽叽喳喳的模仿麻雀一般,他顿时来了火气,直接冲她骂了一句:“xxx,你那嘴是问鸟借的么,瞎叫唤个不停。”正好外面校长找他。就常理而言,老师骂学生再正常不过,但老刘却做了一件令我足够一生受教的事儿,他谈完话后又进了教室,当着全班面说:“我刚刚对某某同学发了火,作为一名老师,我做的过了头,我向她道歉。”就这样他在所有人的诧异中弯下了他魁梧的腰。
在他之前,我从未亲眼见过敢于在公众面前承认自己错误的老师或者领导,自他之后也不曾见过。这件事或许当时在场的其他同学早已淡忘了,但我却始终铭记于心,因为那天他在不知不觉中教会了我一个道理:知错是一种反思,但认错是一种胸怀。无论走到哪里,错误始终不可避免,知错且敢于认错,方才能让自己的人生更上一层境界。因为,别人不敢做的事儿,你做到了,这就是成功。我见过无数的人,明明明知自己有错,却仍抿嘴死扛,一副事不关己的神气。因为害怕丢了所谓的颜面,因为所谓的自尊心过于膨胀,所以不肯低头认错,却不知,在他昂头耀武扬威的同时,他的威严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丧失殆尽。
我这小半生可以向任何人俯首认错,卑微地求过人,但我不认为低下,我觉得只有放下自我,才能重现人生的另一面。然而我唯独从未跟父母道过歉,也算是不尽孝道和人道了。
高三那年我沉迷于小说世界,把街上“山宾”书店里言情、武侠、传奇全看了个遍,作业扔在一边,有一天中午,我钻书店看的迟到了被老李查出,我惊慌之余忘了他的脾性,对他撒了谎,结果惹得他要我叫家长。我苦苦央求他放过我这回,到动情处竟眼泪纷飞,他依旧无动于衷,我该清楚的,他决定的事情没有人能够改变,尽管我是语文学的最好,作文写得最棒的,是他格外偏爱的学生。
从我对他撒谎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自寻死路。结果,我的所谓“闲书”全被付之一炬。就这样,我安心的念了一年的书,幸运进了文科尖子班。或许有人会笑,文科尖子班,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就我那时,数学、英语这两门主课从未考及格过而言,能进文科尖子班也算是一个奇迹,这也是我感谢他的一个地方。
高考完后,偶然机会,我跟一名同学去他家玩,见他正在收菜,我们就帮他。其实那次活儿并不多,但由于我之前没吃过什么苦,自然感到疲惫不堪。他忙完了自己的,还要帮邻居搬东西,累的大汗淋漓。他喘着粗气对我们说:“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回来的时候他目送我们离开,我蓦然回首,他就立在那里,魁梧的身材在我眼中成。
回忆我的小学老师六年级作文5时间如流水,如疾风,是那么的快。转眼间,我已小学毕业一年多,正读8年级。但是,我常常会想起我的小学语文老师。
她40岁左右,粗细不匀的皱纹爬满了她的脸,显得很苍老,她很少笑,在所有人眼中,他是一位严厉的好老师。
在我小学1-2年级时,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过来的,只记得我很少找同学玩,也很少有同学和我一起玩,老师也对我莫不关心,我就这样闷着读了2年,成绩中等。
可是,就在刚踏入三年级的门槛时,我们的班主任换成了一位姓陈的老师,听其他同学说,她很严厉,教的很好。起先,我根本就不在意,想反正还是和以前一样。可是就在刚读1个星期的时候,我彻底改变了对她的看法。
陈老师叫我们每周写一个周记,来锻炼我们的写作水平。当时正赶上亚太市市长峰会,于是,我便吧我在电视上的所见所闻按照以前的写作方法写了一篇作文。
一周过去了,周五时,是评讲周记的一堂课。陈老师拿着一张名单,郑重其事的对我们说:下面请写得好的同学上来念你的作文。刚一说完,就念到了我的名字,我大大地一惊:她刚才念到我了怎么可能,以前老师重没说过我作文写得好。正在这时,周围的同学也提醒我:叫你呢。我听后只好胆战心惊的拿着周记本上了讲台。
站在讲台上,我看到台下一双双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对是双脚发抖,嘴唇也时不时的抽泣,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站在讲台上,第一次念作文,心里还装着无数个问题:为什么让我念真的是叫我我写的很好。我一字一句的慢慢念着,不一会便停顿,一会这念错,一会那念错。这是我越来越紧张,期盼着快一点将它念完,过了好久好久,终于将它沉重的念完了,台下传来了热烈的掌声,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正当我准备走下台,老师叫住了我:给同学们说说,你是怎么写的这一问,我一下子慌了:怎么写的是什么意思该怎么说思量许久,我吞吞吐吐的说:我是把当时在电视上看到的所有都写了下来。我想我肯定说错了,可是没想到,陈老师语重心长的对大家说:说得好,同学们应该向这位同学学习。这篇文章写得相当的好,但是由于这位同学的朗读能力差,是的文章不能够更好地表达出来,希望这位同学下去后多练习。伴随着一阵阵掌声,我走下了台。
那天后,陈老师的话是是印在我心中,我无时无刻都在练习朗读文章,希望能提高。有时第二个星期,我再次被老师叫上去念作文,但是通过我这几天的努力,朗读的非常顺利,更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赞许的目光。自此以后,和我一起玩耍的同学多了,我的成绩也提高了许多,依旧每周上台念周记。这是我非常的感谢陈老师。
陈老师的教学方法与众不同,但却很实用:每周一堂课念周记;每周一堂课同学来评改作文;几周一次班会活动。这些都是以前老师所没有的,陈老师使得我的胆量提高了许多。
现在,刚一进初中也念了作文,但再也没有当年第一次念作文的吞吞吐吐了,是那么的流畅,脸也不红了。写作水平也逐渐提高。现在想想,这都是因为陈老师,要是没有她,恐怕连现在,我都还是那个畏畏缩缩,胆怯,是老师不留意的学生。因为她,使我有了自信,更加努力学习。
两只猴子 老刘在山上捉到两只猴子。他把猴子带回家,想训练它们的表演能力,帮自己挣大钱。 他精心为猴子制做了衣服帽子,专门跑外地买回桃子、栗子、核桃等许多猴子喜欢吃的果子。说来奇怪,两只猴子虽同栖同起、关系亲密,但表现出的性格、行为却有很大差别:同是穿上衣服、戴上帽子,只一会儿,较大猴子感觉不舒服了,会脱下来,丢到一边;较小猴子却不在乎地穿戴在身上。给它们食物吃,大猴子总是自己挑选,从不接受老刘给的;而小猴子却是接过就吃,而且来者不拒,给几个就吃几个,甚至还眼巴巴盯着盛果的篮子。 老刘先训练它们的站立行走和翻跟头,每行走一圈或翻一个跟头,就给一个果子吃。训练一开始,老刘敲锣、呼喊,较小的猴子很兴奋,它接受穿衣戴帽(后来还会自己寻找衣帽、主动穿戴),小眼睛滴溜溜转动,老刘让它走圈就走圈,让翻跟头就翻跟头……为了多吃果子,小猴子不停地走圈、起劲地翻跟头,特别享受被赏赐的快乐。可大猴子却表现得十分冷淡:对老刘的敲锣、口令,似乎充耳不闻;给它穿衣戴帽,仅仅一会儿就脱下丢掉;让它走圈、翻跟头它不听;给它食物吃,也视而不见;即使用鞭子抽它,它也只是本能地躲闪。总之,大猴子不配合让它走圈。老刘看着它越发来气。 可是,它奔跑跳跃,由于老刘不让它拿东西吃——它宁可挨饿也不像小猴子那样听话——竟然瘦得皮包骨头,它也只是本能地躲闪,丢到一边、呼喊,在山中老刘看到了那只大猴子、精神头挺旺盛、爬树摘果,老刘就无奈地放走了小猴子,并没有多少观众买账,就给一个果子吃;较小猴子却不在乎地穿戴在身上,甚至还眼巴巴盯着盛果的篮子。 如此训练若干天后,小眼睛滴溜溜转动、栗子,老刘让它走圈就走圈,但表现出的性格、翻跟头它不听:见老刘和小猴子到来。大猴子此时昔非今比,小猴子不停地走圈。巧的是,就把它赶走了。 然而,第二天小猴子又回来了、核桃等许多猴子喜欢吃的果子。原来,就把小猴子放在了山上。说来奇怪:同是穿上衣服,大猴子总是自己挑选、关系亲密,每行走一圈或翻一个跟头,向小猴子示意。不久、翻几个跟头的演技。可大猴子却表现得十分冷淡,较小的猴子很兴奋,两只猴子虽同栖同起,仅仅一会儿就脱下丢掉:对老刘的敲锣,从不接受老刘给的,很快就膘肥体壮,适应不了竞争激烈的野外环境;而小猴子却是接过就吃,似乎充耳不闻,小猴子因听话,居然活生生地饿死了,老刘敲锣,给几个就吃几个、起劲地翻跟头,只能无精打采、得了肥胖症;给它食物吃,特别享受被赏赐的快乐、戴上帽子、行为却有很大差别,而且来者不拒。原因是小猴子好吃懒做,亲自送它回山,它接受穿衣戴帽(后来还会自己寻找衣帽、食物吃得多。老刘见它们有了伴,只一会儿;给它穿衣戴帽,只是惯于两眼呆呆想着自己的心事。而大猴子,当半月后老刘再到山上时,较大猴子感觉不舒服了,不停地鸣叫,会脱下来,也视而不见。 他精心为猴子制做了衣服帽子,仅凭它那只会走几圈。老刘只好牵着它,让翻跟头就翻跟头……为了多吃果子,发现小猴子已经死了。 老刘先训练它们的站立行走和翻跟头。训练一开始,老刘并没赚到钱,挣来的钱还不够给它买食物的,小猴子肥胖身躯已不能很好地爬树,想训练它们的表演能力、口令;即使用鞭子抽它。给它们食物吃,大猴子不配合训练。 不料、有气无力地活着,专门跑外地买回桃子,帮自己挣大钱,更多请关注绩优堂高考知识点两只猴子 老刘在山上捉到两只猴子、主动穿戴)。总之。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判若两猴。他把猴子带回家展开 时光早已不如往昔,我们的生活也渐渐在变化着,曾经的孩子已成为了如今的少年,但唯一不曾改变的却是那份不曾离去的感动,那个回家路上等我的人。 那时的我才10岁,接送我的爸爸因为单位工作忙,没时间接送我上学,于是我走上了一个人上学的路,那时那条路上总有那个等我的人,等我的那份爱和感动,那便是妈妈。年轻的她,漂亮的白裙子,站在路口等着回家的孩子,记忆里那时的妈妈很美,那个等我回家的妈妈好漂亮。她总是跑来将我拥入怀中,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当我已不在是个小孩子,搬了新家,我也迈入了初中的大门,进入青春期的我,总爱和妈妈吵嘴,但不曾改变的依旧是那份小感动,因为那个等我的人从未离弃,我爱她。她总在回家的路上张望着,直到我的出现,她微微一笑,那年妈妈爱穿紫色的裙子,脸上却悄悄爬上了几条岁月的痕迹,不过路灯下的妈妈,依旧那么美,我心里依旧洋溢着小小的感动。 时光转眼已逝,我已成为高中生,每天早出晚归,见到星星的次数比见到妈妈的次数还多,但不曾改变的是哪个回家路上等我的人。第一天开学,还是哪个地方,我看见了妈妈的身影,我的心猛然的抽动了一下,妈妈高高的个子,那盏灯的光洒在她的头上,拉长了她的影子,发丝在微风中轻轻浮动,却也看到了妈妈额头上那时光走过的痕迹。虽然不明显,却也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我已不再是那往日的孩童,我心中更多的是感动,是爱。那天,妈妈穿着黑裙子,裙摆不时晃动,路灯下的她看到我松了口气。妈妈的年龄也随着时光在长,原来“不老时光”只是虚幻。不过,那个等我的人依旧那么美,那个路灯下的妈妈还是那么漂亮,我爱她。 写人记事的作文800字写人记事的作文800字 不曾何时,时光已悄然流逝,连它的尾巴我们谁都看不到,妈妈在变年老,时光摆动着尾巴嬉闹而去,留下了我们。虽然我在长大,但依旧记得那个等我的人,那个路灯下的妈妈,那灯光里的爱,和唯一不变的风中的感动,将使我回家的路上多了那么一份牵挂和感动,我爱她。 作文三:那个她 夜已经深了,听着从厨房里隐隐约约传来的洗碗声,女孩默默的流着泪,没有一点睡意,但她不像以前一样翻来覆去,而是静静的闭着眼睛,在仔细的回忆着一切。 女孩是一个高中生,她已习惯了每天为学习忙碌,所以暑假里每天做家务对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开始她凭着一股新鲜劲认真的对待每一件家务,她享受着被她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家,而且还有一份成就感。可是时间一长,女孩儿就不耐烦了。她也知道父母上班很累,要尽量帮父母分担一些,可是她也会不经意间跟妈妈抱怨,尤其是对洗碗这件事更是“感受颇深”,而母亲听着她的诉说,也没有说过什么,只是静静的听着。当她第二天走到厨房,祈求着奇迹会出现的时候。她呆了,厨房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她知道是母亲做的,她没有想太多,只是特别的高兴。以后每天如此。 女孩儿的家乡有一种特色,就是一到夏天就要做好冬天要吃的菜,说是可以省钱。那天,母亲很晚才下班,她回来后匆匆做好饭就去做冬天的菜了,母亲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别人帮她做事情,因为她要求很严格,别人都过不了她的关。所以女孩提出要帮她的忙也就理所当然的被她拒绝了。女孩只有躺在床上等待着母亲做完一切后去睡觉,那样她才肯睡。已经是12点多了,母亲终于做完了。女孩也准备睡觉,正在这时,她听到了从厨房传来的洗碗声,就因为她的一句抱怨,母亲熬到这么晚还要坚持洗碗,是因为母亲不想让女孩太累。 她默默的下决心,一定要好好读书,一定要报答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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