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醉酒的典故是什么

刘伶醉酒的典故是什么,第1张

自古以来,民间就有这样一个传说:人间好酒为杜康,酒量大数刘伶,饮了杜康酒三盅,醉了刘伶三年整。

传说魏晋年间,滨州地带有一好酒的刘伶,是西晋“竹林七贤”之一,嗜酒如命,酒量之大,举世。酒仙杜康奉玉帝旨意前来度化刘伶成仙,演绎出刘伶醉酒的典故。

传说刘伶愤世嫉俗怀才不遇,常常借酒消愁,只要几日不饮便渴酒成疾。他虽写得一手妙文,但他那风雅的文人形象,却是因能喝酒、能吹牛而威风扫地了。说:“我往东喝到东南海,往西喝到老四川,往南喝到云南地,往北喝到塞外边,东西南北都喝遍,未曾把我醉半天……”这样的话是一般人能说得出口吗?但是,刘伶能。

这样的人不是没有人治他,杜康的一副对联:“猛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两盏海底眠,不醉三年不要钱。”就激怒了刘伶,心想,看我不把你这酒缸酒篓都喝干,不出三天叫你把门关。

刘伶走进了酒馆,杜康便拿出酒来叫他喝,喝了一杯还要喝,杜康就劝他不要再喝了,他不听。两杯酒下肚还连声称赞不一般,刘伶招手还要喝,化做酒家的杜康心想:“这刘伶确实是个人才,一般人喝我的一杯酒就醉倒了,可他连喝两杯却没问题。看来,我这个伯乐是当定了。杜康马上端来第三杯酒,他怕醉坏了仙体就往酒杯里放了一枚灵丹,刘伶喝下后,只觉得天旋地转,浑身软绵绵的。

他真的喝醉了,就出了酒坊往家走去,一路东摇西晃,一回到家他交代妻子说:“我要死了,把我埋在酒池内,上边埋上酒糟,把酒盅酒壶给我放在棺材里。”说完就死了。妻子就按照他说的安葬了他。

三年过去了,一天,杜康到村上找刘伶。刘伶妻子开门问他有什么事情。杜康说:“刘伶三年前喝了我的酒还没有给我酒钱呢!”刘伶妻子听了十分恼火,说:“刘伶三年前不知喝了谁家的酒,回来就死了,原来是你家的酒!你还敢来要酒钱,我还要找你要人呢!”杜康忙说道,他不是死了,是醉了。

他们来到刘伶埋葬的地方,打开棺材一看刘伶穿戴整齐,面色红润。杜康拍拍他的肩膀,叫道:“刘伶醒来,醒来!”刘伶果然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嘴里还夸道:“好酒,好酒!”

这一醉就是三年,千里马终成正果,刘伶成了酒仙。从此以后,“杜康美酒,一醉三年”就传开了。其实,是杜康故意制作酒坊引刘玲喝醉,是为了引他成仙。

这个小典故就是想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应该学会留一半清醒,人在半醒半醉之间的感觉最好,把不愉快的忘掉,把最快乐的想起。在无度时会让人失去理智,所以需要把握住一个“度”才行。

《刘伶醉酒》的故事源出为民间传说“杜康造酒醉刘伶”。这是著名演员倪俊声的代表剧目,它是评剧传统剧目,编剧是成兆才,首演者是张化龙,剧本收入《评剧丛刊》中。

竹林圣贤即竹林七贤

竹林七贤指的是三国魏正始年间(240-250),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及阮咸七人,先有七贤之称。因常在当时的山阳县(今修武一带)竹林之下,喝酒、纵歌,肆意酣畅,世谓七贤,后与地名竹林合称。

对此王晓毅先生在《竹林七贤考》(《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一文中,通过检索佛教经典《大正藏》的相关译名,认为“竹林”系东晋士人附会佛教经典的观点值得商榷。韩格平先生在《竹林七贤名义考辨》(《文学遗产》,2003年第2期)一文中也认为,“竹林七贤”的命名与僧徒解经的格义是完全不同的事物,“格义”之说不足为信卫绍生在《竹林七贤若干问题考辨》(《中州学刊》,1999年第5期)一文中指出,“竹林”应该在七贤的中心人物嵇康的寓居地山阳县。而陈寅恪先生在(《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第三篇清谈误国)中认为,先有“七贤”而后有“竹林”。“七贤”所取为《论语》“作者人”(《宪问》)之数,意义与东汉末年“三君”、“八俊”等同。西晋末年,比附内典、外书的“格义”风气盛行,东晋初,乃取天竺“竹林”之名,加於“七贤”之上,成为“竹林七贤”。“竹林”既非地名,也非真有什么“竹林”。竹林七贤的作品基本上继承了建安文学的精神,但由于当时的血腥统治,作家不能直抒胸臆,所以不得不采用比兴、象征、神话等手法,隐晦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他们一直受人们敬重。

典源

竹林七贤是指魏末晋初的七位名士:阮籍、嵇康、山涛、刘伶、阮咸、向秀、王戎。活动区域在当时的山阳县,今河南省修武县和辉县交界一带。《晋书·嵇康传》:嵇康居山阳,“所与神交者惟陈留阮籍、河内山涛,豫其流者河内向秀、沛国刘伶、籍兄子咸、琅邪王戎,遂为竹林之游,世所谓‘竹林七贤’也。”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说他们“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

七人是当时玄学的代表人物,虽然他们的思想倾向不同。嵇康、阮籍、刘伶、阮咸始终主张老庄之学,“越名教而任自然”,山涛、王戎则好老庄而杂以儒术,向秀则主张名教与自然合一。他们在生活上不拘礼法,清静无为,聚众在竹林喝酒,纵歌。作品揭露和讽刺司马朝廷的虚伪。

在政治态度上的分歧比较明显。嵇康、阮籍、刘伶等仕魏而对执掌大权、已成取代之势的司马氏集团持不合作态度。向秀在嵇康被害后被迫出仕。阮咸入晋曾为散骑侍郎,但不为司马炎所重。山涛起先“隐身自晦”,但40岁后出仕,投靠司马师,历任尚书吏部郎、侍中、司徒等,成为司马氏政权的高官。王戎为人鄙吝,功名心最盛,入晋后长期为侍中、吏部尚书、司徒等,历仕晋武帝、晋惠帝两朝,在八王之乱中,仍优游暇豫,不失其位,但在当时年代不失为明哲保身的无奈之举。

竹林七贤的不合作态度为司马氏朝廷所不容,最后分崩离析:阮籍、刘伶、嵇康对司马朝廷不合作,嵇康被杀害,阮籍佯狂避世。王戎、山涛则投靠司马朝廷,竹林七贤最后各散西东。

竹林七贤之名的由来,学界存在争议。东晋孙盛《魏氏春秋》文云:“(嵇)康寓居河内之山阳县(今河南省焦作市东),与之游者,未尝见其喜愠之色。与陈留阮籍,河内山涛,河内向秀,籍兄子咸,琅邪王戎,沛人刘伶相与友善,游于竹林,号为七贤。”一般认为“竹林七贤”之名与“集于竹林之下”的竹林之游有关。

传统说法认为“竹林”位于嵇康在山阳的寓所附近。嵇康与其好友山涛、阮籍以及竹林七贤中的其他四位常在其间畅饮聚会,因而时人称之为“竹林七贤”。这种说法见于《晋书·嵇康传》及《世说新语·任诞》竹林七贤条。

陈寅恪认为,“竹林七贤”的活动地方实际上并没有产“竹林”,竹林七贤是先有“七贤”而后有“竹林”,七贤出自《论语》中“作者七人”的事数,有标榜之义。“竹林”之辞,源于西晋末年,佛教僧徒比附内典、外书的格义风气盛行,乃托天竺“竹林精舍”(Vlenuvena)之名,加于七贤之上,成“竹林七贤”。

王晓毅不认同陈寅恪的观点,从汉晋时期佛经中“竹林”这一译名的出现频率质疑了陈提出的“托天竺竹林精舍”一说,并结合史料实地考察发现魏晋时期黄河流域确实种植有“竹林”,之后又从时间和地点上论证了竹林七贤聚会的可能性,从而认为传统说法对于“竹林七贤”一名由来的记载是真实可信的。

他们七人分别是: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阮咸。

“竹林七贤”是魏晋时期的七位名士,因常在竹林喝酒,纵歌,肆意畅饮世人称之为竹林七贤。

“竹林七贤”代表魏晋时代文学的最高水平。可以说,七贤代表了魏晋时代精神,他们蔑视礼法、崇尚自然、率性而为,有着魏晋鲜明的个性与特征。

“七贤”相聚的时间大约在“正始时期”(正始是魏理宗曹芳的年号)的后期,地点在河内郡山阳县(今河南焦作)一带,魏晋时期的焦作如今天的千岛湖。

“竹林七贤”应该是当时引领时代的人士,在中国政治上最不稳定,社会上苦不堪言的时代,他们涂脂抹粉,服药行散(相当于现在的摇头丸),弹琴咏诗,饮酒长啸,举止惊世骇俗,后人称这种行为为“魏晋风度”。

可以说,“竹林七贤”给我们贡献了一种精神史上极自由、极解放“风度”,也就是“七贤”在文化上为我们今天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美学——生活情趣、充满文人意蕴的生活情趣。

他们的思想、生命哲学和洒脱不羁更让后人景仰,对人生哲学、对自由的追求以及对“自我”价值的发现等构成了一幅独异的历史画卷,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意义。

扩展资料

竹林七贤详细介绍:

1、嵇康

嵇(jī)康(224年-263年,一作223年-262年),字叔夜。汉族,谯国铚县(今安徽省濉溪县)人。三国时期曹魏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

嵇康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袁宏称其为“竹林名士”之一。

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风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嵇康工诗善文,其作品风格清峻。他注重养生,曾著《养生论》。有《嵇康集》传世。他的作品反映出时代思想,并且给后世思想界、文学界带来许多启发。

2、阮籍

阮籍(210年—263年),三国时期魏国诗人。字嗣宗。陈留尉氏(今河南开封)人。竹林七贤之一。曾任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崇奉老庄之学,政治上则采取谨慎避祸的态度。

阮籍是“正始之音”的代表,著有《咏怀八十二首》、《大人先生传》等,其著作收录在《阮籍集》中。

3、山涛

山涛(205年-283年3月3日),字巨源。河内郡怀县(今河南武陟西)人。三国至西晋时期名士、政治家,“竹林七贤”之一。

山涛早年孤贫,喜好老庄学说,与嵇康、阮籍等交游。四十岁时,才任郡主簿。大将军司马师执政时,山涛被举为秀才,累迁尚书吏部郎。西晋建立后,升任大鸿胪。历任侍中、吏部尚书、太子少傅、左仆射等职,封新沓伯。

他每选用官吏,皆先秉承晋武帝意旨,且亲作评论,时人称之为“山公启事”。曾多次以老病辞官,皆不准。太康三年(282年),升为司徒,以老病归家。次年去世,年七十九,谥号“康”。有文集十卷,已亡佚,今有辑本。袁宏在《名士传》中称山涛等七人为“竹林名士”。

4、向秀

向秀(约227年-272年),字子期,河内怀(今河南武陟)人。竹林七贤之一。

向秀喜谈老庄之学,曾注《庄子》,被赞为“妙析奇致,大畅玄风(《世说新语·文学》)”,惜注未成便过世,郭象承其《庄子注》余绪,完成了对庄子的注释。另有作品《思旧赋》、《难嵇叔夜养生论》。

5、刘伶

刘伶(生卒年不详,一说约221年-约300年),字伯伦,沛国(今安徽淮北)人,魏晋时期名士,与阮籍、嵇康、山涛、向秀、王戎和阮咸并称为“竹林七贤”。

刘伶现今存世的作品只有《酒德颂》和《北芒客舍》。其作品生动的反映了魏晋名士崇尚玄虚、消极颓废的心态,也表现出对“名教”礼法的蔑视及对自然的向往,后世以刘伶为蔑视礼法、纵酒避世的典型。

6、王戎

王戎(234年-305年7月11日),字濬冲。琅玡临沂(今山东临沂白沙埠镇诸葛村)人。三国至西晋时期名士、官员,“竹林七贤”之一。

王戎出身琅玡王氏。长于清谈,以精辟的品评与识鉴而著称。最初袭父爵贞陵亭侯,被司马昭辟为掾属。累官豫州刺史、建威将军。

后参与晋灭吴之战,吴国平定后,因功进封安丰县侯。在荆州拉拢士人,颇有成效。又被征召为侍中,迁任光禄勋。历任吏部尚书、太子太傅、中书令、尚书左仆射等职,并领吏部事务。

元康七年(296年),升任司徒。王戎认为天下将乱,于是不理世事,以山水游玩为乐。司马伦杀张华等,王戎因是裴頠的岳丈而被免。又起用为尚书令,再迁司徒。

7、阮咸

阮咸(生卒年不详)字仲容,陈留尉氏(今河南开封尉氏)人。魏晋时期名士,文学家。

阮咸在仕途上并不得意,任散骑侍郎时,山涛推举阮咸主持选举,晋武帝认为阮咸好酒虚浮,于是不用他。因质疑荀勖的音律而遭到其记恨,贬为始平太守。后无疾而终,享年56岁。

阮咸精通音律,善弹琵琶,时号“妙达八音”,有“神解”之誉。存世的作品有《律议》、《与姑书》。“阮咸”这一乐器也是因其得名。

-竹林七贤

嵇康,他旷达的气度和不惧死亡的淡然令我敬佩。 竹林七贤之一之嵇康,他除在文学,思想上取得重要成就外,还在音乐方面为后人留下了宝贵财富。

嵇康从小喜欢音乐,并对音乐有特殊的感受能力,有极高的天赋。《晋书·嵇康传》云,嵇康“学不师受,博览无不该通”,这与其思想上的狂放不羁、不受礼法约束有很大关系。

嵇康可谓魏晋奇才,精于笛,妙于琴,还善于音律。尤其是他对琴及琴曲的嗜好,为后人留下了种种迷人的传说。据《太平广记》三百十七引《灵鬼志》说:

嵇康灯下弹琴,忽有一人长丈余,著黑衣革带,熟视之。乃吹火灭之,曰:“耻与魑魅争光。”尝行,去路数十里,有亭名月华。投此亭,由来杀人。中散(嵇康字)心中萧散,了无惧意。至一更,操琴先作诸弄,雅声逸奏,空中称善。中散抚琴而呼之:"君是何人”答云;“身是故人,幽没于此,闻君弹琴,音曲清和,昔所好,故来听耳。身不幸非理就终,形体残毁,不宜接见君子。然爱君之琴, 要当相见,君勿怪恶之。君可更作数曲。”中散复为抚琴击节日:“夜已久,何不来也形骸之间,复何足计”乃手击其头曰:“闻之奏琴,不觉心开神悟,况若暂生。”邀与共论音声之趣,辞甚清辨,谓中散曰:“君试以琴见与。” 乃弹《广陵散》,便从受之,果悉得。中散先所受引,殊不及。与中散誓:不得教人。天明语中散:“相遇虽一遇于今夕,可以远同千载。于此长绝,不能怅然。”

嵇康有一张非常名贵的琴,为了这张琴,他卖去了东阳旧业,还向尚书令讨了一块河轮佩玉,截成薄片镶嵌在琴面上作琴徽。琴囊则是用玉帘巾单、缩丝制成,此琴可谓价值连城。有一次,其友山涛乘醉想剖琴,嵇康以生命相威胁,才使此琴兔遭大祸。

嵇康创作的《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首琴曲,被称为“嵇氏四弄”,与蔡邕创作的“蔡氏五弄”合称“九弄”,是我国古代一组著名琴曲。隋炀帝曾把弹奏《九弄》作为取士的条件之一,足见其影响之大、成就之高。

面对司马氏的黑暗统治,嵇康是愤然不平。为表示反抗,他经常逃入山林,与竹林七贤相与邀游。袁颜伯《竹林七贤传》云:“嵇叔夜尝采药山泽,遇之于山,冬以被发自覆,夏则编草为裳,弹一弦琴,而五声和。”正因嵇康这种愤世嫉俗的表现,使他在音乐创作与演奏上才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

嵇康所弹奏的《广陵散》是这一古代名曲经嵇康加工而成的一首曲子,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正象一首民歌一样,凝聚着历代传颂者的心血。据《世说新语·雅量》载:

嵇中散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 曲终曰:“袁孝尼尝请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 正因为嵇康临刑索弹《广陵散》,才使这首古典琴曲名声大振,一定程度上,《广陵散》是因嵇康而“名”起来的。但所谓“于今绝矣”则非指曲子本身而言,它主要反映了嵇康临刑时的愤激之语。事实上,琴曲《广陵散》经《神奇秘谱》保存,一直流传到今天。

正因为嵇康有着很深的音乐功底,所以,他临刑前,有三千太学生共同向司马氏要求“请以为师”,但未被允许,使“海内之士,莫不痛之”(《晋书》本传)。因此,嵇康的名字始终与《广陵散》联系在一起。

嵇康除以弹奏《广陵散》闻名外,在音乐理论上也有独到贡献,这就是其《琴赋》与《声无哀乐论》。 《琴赋》主要表现了嵇康对琴和音乐的理解,同时也反映了嵇康与儒家传统思想相左的看法。 《声无哀乐论》是作者对儒家“音乐治世”思想直接而集中的批判。其中闪烁着嵇康对音乐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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