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相信任何人》是一本由[英]SJ沃森著作,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440图书,本书定价:平装,页数:2018-3-1,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一):缜密的故事构思+出色的心理描写,读来欲罢不能!
这可能是我看得最“累”的一部小说,“累”是指心理上。故事不复杂,讲述了失忆症患者克丽丝在纳什医生的帮助下,通过写日记的方法重拾自己的生活轨迹,并且一步步地接近,最终揭开事实的真相。作者的文字功底扎实高超,仅通过失忆女主的“秘密日志”就将全书的整个脉络完美地架构出来,尤其是人物的心理内心世界的刻画,代入感极强,读来欲罢不能。
● 缜密的故事构思
小说的叙述视角很独特,采用第一人称。“感觉不对劲?我在哪里?”一开始作者就渲染了一种危险的氛围,牢牢抓住我的心,之后慢慢地抽丝剥茧。原来“我”是个失忆症的患者,生理年龄47岁但记忆却停留在27岁以前;原来“我”每天都需要别人的提醒,否则第二天一觉醒来会全部忘记;原来最信任的丈夫“本”一直在欺骗“我”;原来导致“我”失忆的竟然是……最后100多页的时候,我真的是绷紧着神经一口气看完,看完后鸡皮疙瘩掉一地,头皮发麻,久久不能平静。一切自以为是真相其实都是假象,但事后想来却不并感到意外,因为作者在每个环节都是有着细致铺陈和前因后果,有着精密计算和深谋远虑,十分佩服作者的缜密构思!
● 出色的心理描写
这部小说在心理描写上非常出色,尤其是看克丽丝的日志,每天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碎片化的回忆,太吸引人了!随着记忆一点点地追根溯源,一幕幕渐渐浮现出的记忆,克丽丝无数次地陷入怀疑与自我怀疑之中。无助、怀疑、迷茫、顾虑、害怕、痛苦……作者揣摩失忆症患者的心理特别到位,真实且富有感染力,让人虽心生压抑却仍渴望继续读下去。我就是这样,反反复复,与女主克丽丝一样无数次在想象与回忆中挣扎,一样迷茫不安和悲伤,几乎都要弃读了,但仍坚持慢慢读完,不会立即翻到结尾看大结局。
作者的语言功底毋庸置疑,我也非常喜欢书中的大结局。可能有人读完会说“竟然那么狗血,烂尾”等言论,但我却无比庆幸,克丽丝最后还活着。感谢结局如此美好,她能记起了属于自己的回忆,哪怕时过境迁,仍能幸福地回归自己的家庭中。感谢结局如此美好,即使经历了日复一日的无助苦痛中,她仍对新生活抱有无限的期待与幸福,仍然有爱与被爱的能力!前半生已经过去了,幸福的后半生才刚刚开始!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二):乱欲迷情
克丽丝是一个没有昨天,也没有明天的人,她不记得昨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会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些什么,每天早上起床起后,她的大脑中都是一片空白,她不知道她到底身处何方,甚至也不知道自己是谁,是的,她是一个每天都在寻找自我的人,她是一个失忆症患者。 如果你以为《别相信任何人》是一部治愈系的温情小说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它非但与温情丝毫扯不上关系,甚至你在阅读的时候,会时不时的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恐怖,想想看吧,每天睡在自己身边的那个自称是自己丈夫的人,却被克丽丝在日记本的扉页上大大的注明着,不要相信他,怎么看都带着一股诡异的气氛,让人不寒而栗。 我承认我在阅读的过程中被本书的书名误导了,别相信任何人,我以为书中所有出现在克丽丝身边的人都是别有用心的,都是怀揣着各种不可告人的目的的,因此,我想当然的认为,除了那个自称是克丽丝丈夫的本以外,包括一直在治疗克丽丝的医生纳什,神秘的闺蜜克莱尔还有曾经治疗过克丽丝的医生,还有那些克丽丝曾经呆过的地方都充满着阴谋的味道,我想这会是多么烧脑的一部悬疑大戏啊,每每想到此处,心里都会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去赶快翻完它,去找到它背后的秘密。但是当结局戛然而止的时候,我才发现,所谓的任何人也仅仅是本,或者迈克一个人而已,其他的人竟然真的都是好人。。。尤其让人难以理解的时候,当克丽丝终于恢复记忆,当迈克死去之后,所有那些远离了克丽丝的人竟然都莫名其妙的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离婚的丈夫,闺蜜,被传早已死去的儿子等等。。。当看到这里的时候,脑袋上忍不住飘起三道黑线,这些人难道是猴子请来的逗比么,永远都是在所有事情真相大白之后才姗姗来迟。 但事后想想,克丽丝所有亲人朋友的离开或许也正是作者有意为之的吧!克丽丝的意外出轨无疑会给所有人的生活蒙上一层厚厚的阴影,无论自己的丈夫与儿子多么的爱克丽丝,在情感上都会难以接受吧,虽然本在最后说,当初选择与克丽丝离婚是为了亚当是为了克丽丝,但是这也远不能够解释,一个原本深爱自己的人会在自己失去过往之后,选择离开,除非这中间发生了什么特别的变故吧! 大体上说,作者在本书中所设置的各种悬念还是非常成功的,即便是饱受读者诟病的所谓克丽丝的秘密日记我也看的津津有味,我不认为那些日记的存在是无关紧要的,相反我认为那或许才是本书的精华所在,仔细想想,你会发现那些日记真的很有趣的。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三):似乎总是“崭新”的每一天
不知道为什么英国作家SJ沃森的这本《Before I go to sleep》,中译本的书名定为了《别相信任何人》这样一个一下子就让人有一种悬疑惊悚片味道的名字——而原作书名的意味则相对平淡一些。事实上,虽然这只是沃森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却自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魅力,必须一口气读下去,直到读到第435页,依然有一种余音未了的感觉。
直到前100多页,依然感觉《别相信任何人》这本书太像一篇极具惊悚意味的科幻小说。现实生活中当然不会很难有这样的一种体验——每天入睡前,都即将忘掉自己是谁;而每天醒来后,面对的似乎总是非常“崭新”的一天;而更为可怕的是,自己的人生只能依靠身边的那个最亲近的人来建构,却同时受到了另外一种意见的困扰——她该相信哪一个呢?!
一觉醒来时,29岁与47岁,克丽丝——姑且用这个名字来称呼她吧——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自己的真实年龄?!是相信当下的容貌、身边的人还是相信自己那个若有若无的印象,或者是那个告诫自己不要相信自己丈夫的那个医生?!为什么医生要一再告诫自己把每天的事情及时记下来,笔记本还要妥善藏好?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当又一个知情人,昔日亲密女友克莱尔现身时,一切的一切又会发生怎样的一种逆转呢?!
真相就在克丽丝一天天的“更新”中一点一点地呈现。她忘记了很多,但秘密日记又帮助她慢慢记起了一些内容。虽然每一个崭新的一天开始的时候,克丽丝的记忆就仿佛电脑中的ROM一样在重启时被抹去一切存储内容,但强制写下的日记却不会被抹去。依靠这一工具,克丽丝开始尝试找回自己失去的那些时间和记忆,也慢慢窥见了可怕的事情的真相。自己的丈夫与心理医生纳什,肯定会有一个人有说谎;而当第三个知情人,昔日亲密女友克莱尔现身并且能够起到某一种佐证作用的时候,克丽丝那失去了的记忆还能够被重建吗?她能够弄清谁才是她可信赖的那个人,自己到底经历了怎样的一种人生吗?
真相终究会到来,令人难以忍受的倒是真相像极了只有一个细微小孔的牙膏,它很难一下子就被揭示出来——以至于一时间悬疑顿生,仿佛重重迷雾,遮住了眼前的一切,什么都看不见,而且不知道谁才是知道真相的那个人,而且也不知道主人公怎样才能分辨清楚这一切,怎样才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去得到最后的真相——她应该相信哪一个,才有助于真相的最终到来呢?!
如果真的遇到了克丽丝所经历的人生,那一定是细思极恐的一种人生。一双慧眼里所能看到的一切,竟然未必就是最真的真相——真是难免有一种窒息的感觉,急切地想要呼吸到最最新鲜的空气……倘若所谓的“崭新”就是这样的一种“崭新”的话,那么,还真的是既不敢想更不敢要了!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四):迈克视角:若所爱人非枕边人
迈克是个理工男,主修化学,本科学历,毕业以后到一所中学做了学科助理,不是很高的职位。有暴力倾向,但是每次见到克丽丝都非常温柔。
克丽丝是个文科女,主修英文,一路读到了博士。毕业后和建筑师本结婚,恩爱夫妻,出版了一部小说,生了一个孩子。
克丽丝最脆弱的时候,产后抑郁症加上创作的事业不顺,虽然被丈夫本和密友克莱尔关爱,但仍然郁郁寡欢。
迈克遇到了这时的克丽丝,他注意到克丽丝在忙什么东西,美丽、忧虑、徘徊无助的成年女性,像谜一样,攫取了麦克的心。
他每天都从克丽丝身边路过,但他猜不透这个女人,在忙什么,爱吃什么,在想些什么。她看似是幸福快乐的,也看似有着心事。
郎有情妾有意,故事并未止步于此。克丽丝因为一杯咖啡的意外,回应了仰慕者迈克的好感。他们相识,也许并未相知,克丽丝借这次出轨逃避了眼前的困境,迈克却深陷其中。
后来迈克对失忆的克丽丝说:他们在大学的图书馆,因一杯打翻的咖啡结识。
那次邂逅有咖啡不假,但也许迈克在内心深处希望,在大学里、更早认识克丽丝的是自己呢。
几个月后,克丽丝想从这场短暂的艳遇中脱身,提出了分手。虽然她曾与迈克偷情时,冒着被丈夫发现的危险,诱惑地请求他不要走。
那时迈克冷静地拒绝了留下的请求,穿衣离去。但心中也许已波澜万千:一定是因为克丽丝爱他,不然如何解释这种冒险? 对迈克来说,这场于有夫之妇的偷情,已不能简单了之。
但从学科思维的角度来讲,迈克不了解作家,特别是写虚构文学的、感性的作家,书中一再提到,记忆与虚构的事实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作家也是冲动的,比如这次出轨,对克丽丝来讲,只是让自击认清家庭和丈夫的价值的媒介而已。
但迈克迷失在了克丽丝温情脉脉的眼神里,迷失在他们共有的短短回忆之中。他恼羞成怒,袭击了克丽丝,想要殉情。
克丽丝没有死,得了失忆症。迈克默默地守护在她周围,目睹克丽丝的丈夫与克莱尔偷情,又同他离婚,远走他乡。
迈克并未丧失理智,这一发展,恰好让他确信了克里斯如今只属于自己的事实。
后来的故事,如开头所示。
只是迈克不知,尽管他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但克丽丝并不想要。富裕阶层的克丽丝想要完美的家庭、儿子、事业,迈克却无法爽快脱身,便将其一一摧毁。
克丽丝非良善之辈,迈克也不是完美之人。跟着作者的视角走时,我有些惊讶于克丽丝每日醒来当自己是妙龄少女时,在心态上,即使知晓自己有丈夫,仍如此轻佻,就对纳什医生起了情愫。
迈克有没有问过自己值不值得呢?在他与克丽丝相遇时,他有没有衡量过,即使不是他,克丽丝在咖啡的遇到的是另一个搭讪的男人,也会陷入情网、坠入一场外遇吧。她需要的是暂时从现实中脱身,而不是爱情。
看了这个故事,总结了几个小道理:
1,不要跟阶级相差太大的人谈恋爱,所求不一致。
2,不要随便撩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保不准什么时候就会被打的。
3,人生是顺风顺水的easy模式的,就不要挑战出轨这个hard关卡,会应付不来的。
4,有抑郁症要及时调节,但是选择正确的方式。
5,以上都有几分玩笑,这条道理是认真的:对迈克,——不要相信作家,她冲动、不考虑后果、随心所欲,有一分感情可以写成十分的。对读者,——不要相信小S和吴佩慈,这本书不吓人,就是给大家讲了以上五个道理而已。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五):谁才可信?
第一眼看到《别相信任何人》的时候,被封面上的一只眼睛吓到了,一直以来热衷于恐怖、悬疑小说的我成功的被《别相信任何人》的封面所吸引,然后从书店买回了家。一路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跟随着克丽丝的回忆来到了她的臆想世界。 如果有一天,你从床上醒来,睁开眼睛发现睡在旁边的老男人,大肚腩、皮肤皱巴巴、体味重、脸上的肉耷拉下来和你的父亲有得一瓶,你悄 地下床想要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当走进卫生间洗漱时,镜子上的纸条写着那个老男人是你的丈夫,你发现年轻的你本该凹凸有致的身材被肚子上的几个圈、严重下垂的 、皱纹横生的脸颊,你会是什么反应?如果这一幕每天都在发生,你会是什么感觉? SJ沃森著胡绯译的《别相信任何人》里的主人公克丽丝就在经历着这一切,每天早晨醒来都会忘记一切,和一个陌生的男人(据说是丈夫的本)在一起,这个男人每日不厌其烦地向她解释她是因为车祸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她不是记忆中的27岁的样子,她已经47了,她们没有孩子,他很爱她。然而,医生纳什的出现,他带来了一丝曙光。纳什定期与克丽丝见面,对她的记忆缺失做诊断,提供测试,慢慢地克丽丝出现了零星的片段记忆。为了防止第二天忘记,纳什医生建议克丽丝将每天发生的一切记录在日记上。正是因为日记,克丽丝发现了真相,第一页写的“不要相信本”是正确的。 “她不是因为发生严重的车祸而导致失忆的。她有个儿子,儿子没有死在阿富汗,而是健健康康的活着。” 真相慢慢揭开,克丽丝看到了不一样的自己,她感到恐惧、害怕、难以接受。她在精神病院呆了七年,她曾经经常发狂打医护人员。与她朝夕相处的男人,深爱着她的丈夫竟然是她的情夫。她的父亲、母亲早已去世,真正的丈夫本和她早已离婚,远赴他乡。她的儿子居住在另外一个城市,不曾看望过她。她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只有迈克陪在她的身边,尤其是在她病后,照顾着她,爱着她。可是,迈克也是造成她失忆的罪魁祸首,那个酒店里他暴打了她,一片血红。只因为迈克这个 丝偷偷地爱着有家室的克丽丝,偶然的机会克丽丝给了他机会,他以为得偿所愿,想要日夜相守,克丽丝却决定回归家庭。迈克设计约见克丽丝,情绪失控下差点杀了克丽丝。这一次,克丽丝想起了一切,迈克怎么办呢?他会再次发狂,一场大火熊熊燃烧,被暴打后的克丽丝终于得救,本、亚当,她惦记的老公孩子都回来了。 读完之后,深觉这个主题特别值得思考,为什么在克丽丝病后家人、朋友都抛弃了她?为什么在和杀人犯迈克在一起的日子里,克丽丝的精神病得到了缓解?迈克的爱已经变成了执念,应付每天醒来都会忘记一切的克丽丝,对他而言是痛大于爱,还是爱大于痛?到底谁才最可信呢?
诗一般的人生,总会有美丽的邂逅!
不经意间,与一片落叶邂逅在凉爽的深秋;不经意间,与一颗独特的贝壳邂逅在宽广的海滩;不经意间,与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邂逅在彼此都未知的角落。不禁感叹“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然而在林林总总的邂逅里,永远刻在我脑子里的是那一次,在炎热的夏季与微笑的一次邂逅。
太阳光毫不吝啬地射满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天气极其炎热,但也无法阻挡我回家那种急切的心情。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很快就到了车站。炎热的夏季,人们的心情似乎也无法平静。等车的人在埋怨,不懂事的小孩在哭泣,也还有的人在打闹嬉戏。这一番景象,不得不使我的心情也烦躁起来。
终于知道了等待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车终于来了!“欢迎乘坐赶往某地的班车”售票员微笑地说伴着这动听的声音,我找到了位置坐了下来。当我看到她和不同的人说着这同一句话,并且他的微笑征服了我,让我那颗在夏天浮躁跳动的心平静下来。
车窗外是美丽的风景,车里还放着那熟悉的乐曲。旅途中的我,沉醉在音乐的世界里。突然地,一股烟味扑鼻而来,我立即用手捂住鼻子,不久之后,更多的人都感受到了。人们不是在大声的埋怨,就是捂着鼻子沉默着,竟没有一个人制止那位吸烟者。
烟味弥漫了整个车间,售票员中就出现了。她依然微笑着。“请你不要在车上抽烟好吗?”“这是我的权利,你管不着”一个穿的花花绿绿的抽烟者回答道。我原以为这个售票员会很生气,然而她并没有,只是微笑地回答“请您注意提高自己得到的道德品行,尊重他人的权利,把烟熄灭”
年轻的吸烟者立即把烟熄灭了,在车间里,又恢复了以往的宁静。我相信,是她的微笑征服了所有人。
这一次回家不是一次简单的旅程,而是一次非常美丽的邂逅,与微笑的邂逅,在这平凡的季节,与这位不平凡的工作者!
与微笑邂逅,在我下车的时候,同样给予每个人以微笑!背上你的行囊,系好鞋带,带上微笑,在人生路上勇敢前行!让更多的人邂逅你的微笑吧!
古灵《四月一日》
唉~~老天爷真是太不公平了!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冷、这么酷、这么帅、这么有吸引力的雄性动物咧?
害她只看他一眼,整个人就被他深邃的眼神电得茫酥酥,不知今夕是何夕,
甚至想也没想的就来到他的面前问:「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哇哩咧~~她她她……怎么会这么厚脸皮啊?他一定会讨厌她了啦……
「好!」冷冷淡淡、没有表情的声音。
咦咦咦?他他他……在说虾米碗糕?他竟然说「好」???
嗯~~可是,这样莫名其妙的「结合」,会不会有「后遗症」啊?
果然,某年某月的某一日,
她不但在他的相簿里发现他有一个非常亲密的「闺中密友」,
还分别接到他「三个未婚妻」的「长途热线」!
呜呜呜~~原来他也跟别的男人一样,不但是个花心大萝卜,还是个「同志」,
她那A这呢啊衰?不过——没关系!
人家不是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她又何必单恋他这根小草呢?
所以,她决定要快刀斩乱麻,在4月1日那天主动跟他切切切,切八段!
只是后来她发现……一切都是「误会」惹的祸啦!
呃~~既然她跟他谈判的那一天是4月1日,
那她可不可以硬拗说因为那天是「那个」节,所以她是故意整他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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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安曜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候,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当问到你觉得你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情是什么的时候。安曜笑了,眼里浓浓的笑意怎么也化不开。他说: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情是在我彷徨不安的时候,邂逅了一个恶趣味十足的人,但是就是那样的一个人让我安心,也因为有他让我站在现在这个高度。请问他是谁?他啊!安曜神秘的笑了一下,在众人迷失在他那迷人的笑容里的时候,开口道:他是我的爱人,我一生的伴侣。
先声明下,这些都是本人看过的,觉得好推荐给你的,放心看,最好都看~~
花落燕云梦,俩人挺坎坷的,有点虐~不过结局不错,经典。
跨过千年来爱你。架空。经典啊,经典啊,好文好文。。。。不能多说,多说没意思了,嘿嘿。。。
独步天下,穿越历史。经典,绝对的经典啊,你看过没不看最后的番外就是很完美的结局了~~所以我看的时候就没看番外了,哈哈……
梦回大清,穿越历史。女主和十三阿哥,恩很好,经典文章,不过最后结局有点遗憾,女主还是回21世纪了,不过据说番外结局是完美的?俺不知道了。。
帝后,穿越历史。这个啊,蛮不错的,也是经典了,完全不懂爱的皇帝终于懂得爱情的时候,那个啥大名鼎鼎的董鄂妃已经被扔到爪哇国去了,历史记载其实和当时发生的真是有巨大差别啊……小说嘛,嘿嘿,不过完美结局。。
红颜霍水,穿越历史,男主角霍去病的~~~很好看,经典。
大漠谣,穿越历史。男主角还是霍去病,这个你不能看完上一本看着一本,看着会怪怪的= =不过两本都是经典的好文,貌似男主角霍去病这个性就注定他身边的女主角不会平凡。看着都很爽的说。。
鸢我的前半生我的后半生,穿越历史。看完这个我简直爽歪了的说,康熙真的是个十全好男人啊~~~嘿嘿,完全温馨,完美经典啊~~
无边风月居,穿越架空。女主刚穿越有点惨,不过自从碰到一个“太监”,哈,女主的春天来了!第一皇妃,我看的第一本穿越小说,还不错。。
歌尽桃花,穿越架空。很浪漫的言情小说,也相当经典,不知道你听说过没,要看看,很温馨的感觉,很好看!
还有小佚的两本书,潇然梦和少年丞相世外客,我都很喜欢 ,而且都是绝对的经典!这个我眼睛都要冒泡了,都是穿越架空。少年丞相世外客里的风亦寒,他当时说的一句话,永远,就是只比公子的生命多一天!当时我眼泪就飙出来了~(女主男扮女装的说……)
谁家天下,穿越。这个文得看,女主霸气的很,看的我那叫一个爽,男主为了女主放弃了皇位,追着女主转世,两个人都已经经历了一世,所以都精明厉害的很,看的让人爽死了哈…………狂笑中,,,虽然言情元素少了点,不过很少碰到这种风格的文,而且文笔也相当不错,构思严谨
满朝文武爱上我,穿越架空。经典文,还蛮好看的。
月沉吟,穿越架空。眼睛冒泡中。。很好很经典的文,我熬夜看了两晚看完的,还又看了几遍。作者文笔真的没的说,没的说没的说…………一
白衣传,穿越架空,唔,也不错的文,给我印象不错。
穿越与反穿越,穿越架空。我见过最经典搞笑的文,女主可爱到不行,绝对爆笑,但是没有那种无厘头很白痴的感觉,女主还是很精明的,就是性格太可爱了,轻松的好文。
绝代天狐,重生。我刚刚看完的,女主真的是粉可爱啊,冒泡泡中……女主是妖,天狐,很厉害的妖,不算修真,言情为主的,很经典
醉玲珑,穿越架空。男主女主都很聪明厉害的,男主当上皇上,后宫也只有女主一个皇后,嘿嘿,贼笑中……无限向往
薄荷荼糜梨花白,穿越架空。经典了,俩人坎坷了点,不过最终修成正果。
誓不为妃,穿越架空。女主简直就是一个狐狸啊啊啊啊……男主很痴情。
凤囚凰,注意啦是囚不是求,本人当时差点看错书= = 男主绝对超级一个大腹黑,言情少了点,不过看着还蛮过瘾的。
绝色赌妃。穿越架空,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个,绝对得看,不看你后悔,真的后悔……唐大的文很幽默,女主口吻淡淡的,却要笑死我。。。男主很痴情,感动,眼泪一把……
有艳少同眠,穿越。唔,算是武侠,不过我很喜欢的言情~~
都看看,都看看……好文啊好文,,冒泡中
我推荐的基本都是完美结局,伤感的咱受不了,小心肝疼~~
我居然华丽丽的忘记了我超喜欢的绝色妖仙和 神仙也有江湖~~~都是言情滴……
1 遇见春天的作文大全400字
春天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季节,也是一个美丽、神奇,充满希望的季节。
春天到了,各种绚丽的花朵都开放了,都是那么绚丽夺目。田里农民伯伯种的油料作物——油菜花也开了。
金黄的油菜花,成了蝴蝶的天地,美丽的蝴蝶在金**的舞台上跳着柔和而优美的舞姿。它们一会儿在空中飞舞,一会儿静静地停留在油菜花上。
正是这样,给春天也增添了不少乐趣。油菜花的美丽,同时也吸引了不少“劳动人民”——蜜蜂,蜜蜂总是不分昼夜地不辞辛劳地给油菜花授粉。
偶尔一阵微风吹来,金黄的油菜花立刻涌起了高低起伏的“金浪花”。远远望去,实在令人美不胜收! 春天是人们所向往的季节,人们总是在这个季节里做好了自己的打算。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它正告诉我们:一年的愿望应该在春天计划好,一天之中最重的时间是早晨,在春天里,人们就开始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37383362耕田插秧、栽树等之类的农活。
候鸟们也从南方迁到北方来了,为田地里劳作的农民们喝彩。鸟儿有的站在高树上,有的干脆在田坎上,还有的立在“五线谱”上。
正是这样,使田地里的农民倍感到欢乐,一切都热闹起来了。 在春天里,动物们也从沉睡中醒来。
小草开始发芽了,大地上到处都显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一片绿景象,就像一幅水彩画,春天就是这样。
2 遇见春天的作文大全400字春天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季节,也是一个美丽、神奇,充满希望的季节。
春天到了,各种绚丽的花朵都开放了,都是那么绚丽夺目。田里农民伯伯种的油料作物——油菜花也开了。金黄的油菜花,成了蝴蝶的天地,美丽的蝴蝶在金**的舞台上跳着柔和而优美的舞姿。它们一会儿在空中飞舞,一会儿静静地停留在油菜花上。正是这样,给春天也增添了不少乐趣。油菜花的美丽,同时也吸引了不少“劳动人民”——蜜蜂,蜜蜂总是不分昼夜地不辞辛劳地给油菜花授粉。偶尔一阵微风吹来,金黄的油菜花立刻涌起了高低起伏的“金浪花”。远远望去,实在令人美不胜收!
春天是人们所向往的季节,人们总是在这个季节里做好了自己的打算。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它正告诉我们:一年的愿望应该在春天计划好,一天之中最重的时间是早晨,在春天里,人们就开始耕田插秧、栽树等之类的农活。候鸟们也从南方迁到北方来了,为田地里劳作的农民们喝彩。鸟儿有的站在高树上,有的干脆在田坎上,还有的立在“五线谱”上。正是这样,使田地里的农民倍感到欢乐,一切都热闹起来了。
在春天里,动物们也从沉睡中醒来。小草开始发芽了,大地上到处都显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一片绿景象,就像一幅水彩画,春天就是这样。
3 我遇见了春天这篇作文怎么写宗璞遇见了一束开放的紫藤萝,便升发出了“花和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尽的”人生哲理。——题记
在茫茫人海中,我遇见你,这是缘;心遇见心,这是爱;春风遇见草树,这是美;智慧遇见追求,这是创造;人道遇见世界,这是和平 …… 人生有太多美好的遇见,每一个遇见都包含着最幸福的回忆,蕴藏着不易发觉的真理。
在我满目枯黄,迷茫自失时,我遇见了萌芽的小草。瞬间满眼充斥清凉的绿色,这是怎样耀眼的明媚呀。我的忧伤,落寞被阳光不动声色地掏空,塞进的全是灿烂的快乐,金色的希望。暖风吹过,丛生的细小的草尖泛起一丝萌动的涟漪,告诉我春天已经走来。我迎风伫立,短短的发丝浸泡在氤氲着草香的空气中哼着明快的小调,迎接迷失后的希望。我遇见小草,笔底流泻出“落寞时,给自己一点希望”的感慨。
在我抱怨无聊,无所事事时,我遇见了静默的书。鼻尖嗅着淡雅的墨香,精神沉淀在书中。一时间不再有抱怨,只有那专注的眼神和随之动荡的心。走进书的世界,我找到了方向。阅读是一种享受,一种幸福,一种情怀。在书中,我读出了庄子的超脱,陶潜的隐逸,悟出了岳飞的壮怀,路遥的奋力。正因有了这美丽的遇见,我的心开始变得澄澈,充沛,向上。品味着书香传送来的美好,我嘴角轻扬。纷乱的世界,繁杂的生活,像细流归入大海,唯有书带给我的一种感动,一种震撼,一种智慧,一种美丽。我遇见了书,从而引发了“将生命的三分之一给书,你的眼睛便会多一份睿智,心底便会多一份靠拢太阳的勇气”的人生思索。
在我苦闷烦恼时,遇见一束鲜花,它为我送上一束醉人的温馨,我发现了“碰上烦恼先‘放一放’,或像蛛丝一样轻轻拂去”的真谛。
在我于暗夜徘徊时,遇见一束焰火,像流光溢彩的喷泉给我以隆重的洗礼,虽稍纵即逝,我却明白了“黑暗中的光明短暂,但它属于我”。
在我……
孤立静止不是生活,唯有遇见的人生才是多彩。感谢遇见,正因为有了这些与美丽、幸福、快乐的遇见,才使我发觉生活的明媚。
4 作文遇见春天遇见你路再走,人在变,不走的是那些雪花般的回忆,不变的是那些初春般的温情,作文 美好的遇见。
——题记 现在是初春,漫野的桃花放肆的盛开着。我挺立在群花的中央,欣赏着飘舞的花瓣,聆听着芬芳的气息。
暮然回首,视线停在一朵桃花上,我不禁征住了,仿佛时间在此刻凝固。我目不转睛地凝视着那朵桃花,在怒放的群花中,我的记忆也仿若一朵桃花,在这个怡人的环境中,终究还是绽放了。
那次邂逅也是在这时候,那时我正是处在最脆弱的时候。我孤独一人欣赏着漫野的桃花,尽管春宜人,迎面的微风带着清馨的气息,可依旧掩饰不了我那丝心间袅绕的忧伤。
身虽处春,心亦留冬。接二连三的挫折,我无法面对,无奈选择了逃避。
当希望的太阳落下,心灵的浅滩上,只剩黑暗的沉寂;当憧憬的幻愿破碎,梦想的世界里,只留寒冬的肃杀。我面无表情的站着,无情的泪水却早已夺眶而出。
我赶紧拭去眼眶的泪水,忽然间,我发现身旁闪过一个身影。眼角一瞥,是一个挺清秀的女孩。
有事吗?我面无表情的问道。 恩……,没什么事。
那你为什么跟着我? 我……我。 到底什么事? 我既感觉你挺忧伤的,可现在像你这样的人都很少了,所以就跟过来看看。
哦,就为这事啊?我不禁莞尔一笑。 呵呵,你笑起来挺好看的嘛,为什么不笑呢? 这…… 我想,你也许经历了太多的挫折。
但是没关系,人生之路难免有挫折,只要勇敢地去面对。我相信,纵使天塌地陷,斗转星移,你仍然能站起来。
我们交个朋友吧,以后你遇到挫折时,我会与你一起面对的。对了,我叫林雨,你可以叫我小雨。
哦,小雨吗?你叫我小晨吧。 哦。
对了,我们去林中散步吧。说完,你带我去了一片树林。
我们漫步在树林中,感受着春天的气息,初中二年级作文《作文 美好的遇见》。在散步的过程中,你向我诉说了你的家庭。
你说,你从小得了一种怪病,奔转了好几家大医院,却一点起色也没有。因为这种怪病,没有哪位同龄的人愿与你交往。
所以我是你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忽然间,你顿住了。
许久,你缓缓地抬起头,晶莹的泪珠在你脸颊滑落。你用清幽的却带着忧伤气息的声音问我:你还愿意与我做朋友吗?望着你那楚楚可怜的神情,我轻柔却带着坚定语气的声音向你承诺:我当然愿意。
是吗? 是。 哦,谢谢。
说完,你拭去了脸颊的泪珠,绽开了笑颜,我也跟着笑了。我发现,其实你笑起来的样子还是挺好看的,只是你也从不笑,心间似乎也袅绕着一丝忧伤。
如果以后忧伤时就来这片树林找我吧,我会与你共患难的。 恩,我会的。
对了,现在天色也不早了,我们来日见吧。你驻足回视了我一眼,消失在了这片树林中。
我呆呆的站在原地,不过随及我抿嘴一笑,也离开了。 之后的每天,我们都在林野里散步,我喜欢向你倾诉我的忧伤,你总是静静地聆听着,不时安慰我几句。
我很珍惜与你在一起的时光,原以为会与你继续这样下去,可是最终还是没能如愿。 那天,漫野的桃花都凋零了,惟留我孤独一人徘徊在树林里。
许久,当你任旧未至时,我开始察觉到一丝的诡异,因为你从不晚到。这时,我渐渐回忆起第一次邂逅,你对我倾诉你的家庭与你。
你说你身体内潜伏着一种怪病。想到这,我隐隐感到一丝凉意,难道说……?我没敢往下想,以最快的速度我抵达了附近的医院。
可当我赶至时,你已经快不行了。你没说什么,挣扎着爬起来,递给我一封信。
你清幽的注视着我,温柔的眼泪落在我脸颊上。许久,你还是走了,留下的只是死一般的沉寂。
我没说什么,默然的离开了。 离开后,我去了那片小树林。
之后,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拆开了那封信。信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小晨,当你看见这封信时,也许我已经不在人世了。
不过没关系,我能遇见你这辈子已经很满足了。我唯一担忧的是以后我不在的日子里你遇到挫折还会有人与你共患难吗?你天性沉默无语,任何伤痛你都是自己一人承受。
我只希望:在我不在的生命里,你能够独自克服艰难险阻,坎坷挫折。纵使前方迷雾重重,你仍能驱散迷雾,走向那片属于你的世界。
若如此,我会无牵挂的离去。 署名:小雨 浏览完这封信,我沉默了。
许久,我缓缓的抬起头,清幽的眼神凝视着月明星稀的夜空。我没说什么,但心中却燃起了希望之火。
我幽幽的站起来,坚定的眼神傲视着无尽的黑暗。我心里默念着自己的梦想,转身离开了。
也许我不知道,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无际的天穹划过一到曙光——黎明的曙光。 花瓣依旧在空中飘舞,我注视着那朵桃花,回忆着那次邂逅,泪珠滚落脸颊。
我抬起头仰望天空,印入眼帘的是一幅灰色的画面。现在的我依旧遇到了挫折,但我没有逃避。
在生命的季节里,即使危难重重,但我披荆斩棘,终将找到久违的光芒。当我彷徨迷茫时,我总会想起你走之前的神情,想起那些模糊的时光,想起美好的相遇,无声的离别。
每次想到这,总会闪烁内心的光芒,让我放下忧伤,傲视天际,振翅飞翔。
5 高中作文,“邂逅春天的——”为题,写一篇文章1 邂逅春天的梦 现在,是正午时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蒙蒙细雨。
两只结伴飞回的燕子,用翅膀将春雨斜织出的银幕一剪。不过,没一会儿,银幕又合上了,仿佛是一个节目出演了,可没一会儿又回去了。
水泥路在这天气里显出了一种略带黑色的颜色,向人们表达出了一种庄严的气派。小苗升出头,向着天空,望着细而不大的雨,奋力地吮吸着,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努力地吮吸着母亲的奶一样。
当然,那座建立在许多房子中央的后修村的学校,也同样笼罩在蒙蒙细雨斜织出的银幕中。 这时,一个春雷惊醒了长眠在地下的春笋,他们在竹林中淋浴着春雨,感受着春雷那一声声有力的响声,开始了他们的成长之旅。
不知在什么时候,雨悄悄地停了,竹林一下子变得十分幽静,雨水积起的大大小小的水洼。竹叶显得异常青翠。
时不时竹叶上的水滴在路旁的水洼中,发出了——叮叮咚咚的声音。这仿佛是一场春雨的余韵。
“叮叮叮……”伴随着一阵下课铃,同学们的欢笑顿时飞扬了起来。这笑,是那么的纯洁无邪,似乎长了翅膀,飞上了天,飞到了田野,树木,房屋的顶上,还飞到了在田野里劳作人们的心里。
可是,在这么快乐的时候,却有一个背着兔子书包的女孩慢吞吞地走了出来。那书包沉沉地,似乎把书包上的小兔子都压得透不过气来了。
哎,这不是隔壁班的梦谣吗!我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原来她不是常常又蹦又跳的嘛,听说她还是隔壁班的佼佼者嘛,别人还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快乐的佼佼者”。
这现在怎么…… 噢!原来这次考试失利了啊,不过,也第二名啊。切!原来第一名是她的劲敌方敏之啊,难怪她会这样。
“快乐的佼佼者,怎么了?”一个轻盈的像是一只小鸟。“飞”了过来,原来是李子啊!她快乐地发狂了。
李子和梦谣并肩走着,解开了梦谣的心结。她们“飞”着来到田野里玩耍,你追我赶,活像只小鸟。
她们快活地飞翔着,嬉戏着。梦谣书包上的兔子似乎也轻松了许多,快活了许多。
这两只小鸟飞着,飞着,飞出了田野,飞出了村子,飞出了心胸……飞到了春天的梦中……2 邂逅春天的美好 春天是收获心情的季节,也是收获文字的季节。——题记 天气突然热起来了,春天还没站稳脚步,夏天就跟着来捣乱了。
也好,天一热,春意更浓了。松树、桦树、柳树早已绿上枝头、满眼葱茏。
而一颗颗站了一冬的、五大三粗的白杨树,在升温的威胁下,也慌慌张张地吐出新绿,不过,那些初绿的颜色暗淡无光、死气沉沉,好像还没睡醒似的,也许它们刚来到这里,对环境还不太适应和熟悉,总有一些拘束和陌生,不过,用不了几天,自然会变得翠绿葱葱。 我仔细观察,它虽然起步缓慢,但非常有个性,与众不同,首先它挺拔高大、粗犷有力,有一种虚怀若谷的大树风度,气势磅礴、铿锵有力的气质令人望而生畏。
其次,它含蓄而又谦逊,朴实而又坚韧,厚重而又踏实,它不声张、不炫耀、不流露,不争强好胜,不在乎生长的条条框框,不理会指手划脚、趾高气扬的说教与呵斥,在得与失面前,不卑不亢、宠辱不惊,而且那么执著,那么自我地坚持成为自己。 一簇簇粉红的丁香花,正开、正艳、正浓,轰轰烈烈、红红火火,把枝藤围得满满当当、挤挤挨挨地挂满枝头,像一串串通红的糖葫芦,令人垂涎欲滴。
一群长不大的孩子,正在丁香花丛中追逐嬉闹、疯拥玩耍,清脆爽朗的笑声绊着花的一身灿烂和阵阵磬香,甩过山岗,溅落在林荫下。
稠里子花、山丁子花也开在正当时,满树的绿叶搀着满树的白花,叶宠着花,花恋着叶,白生生、绿油油、香飘飘,宛如窈窕的白衣素女,风姿卓越、淡雅清馨,令人春心涌动、放浪开怀。耗子花、蒲公英花,还有那些不喜欢透漏姓名的野花在五彩缤纷的目光中纷纷相遇,花的血脉和肌理一目了然,你甚至还能感受到它们跳动的脉搏和挺着胸膛扇动的呼吸。
脚下沟壑中一汪河水,正在绿汪汪的草塘里一路欢畅地穿过大地,当我习惯了静止的目光陡然跌落水中,溶解、稀释成湿淋淋、亮晶晶、滑溜溜的浪花,在河水转弯的地方翻着跟头,回头望一望苍然站定的我,带着无以言表的心事匆匆地奔向深远、明亮而又不明所以的与我无关的世界。 时间在晃动、颤抖,整个世界都在向水中聚集、停靠,等待着逐一离去。
我无法忍受这“无止境的带走”给我的不安、惊慌、折磨和伤害,走向水去河还在的两岸,在茂盛的青草中寻找一种自我平衡感。
别人赞美春天是花团锦簇、桃红柳绿、春意盎然、生机勃勃、万物峥嵘、美轮美奂、目不暇接、无与伦比,而我描述春天是翠生生、绿油油、香喷喷、花搭搭、甜滋滋。是满山撒野的新绿,是满地撒娇的山花,是满河撒欢的流水,是眼中堆满的喜悦,是心里装满的笑声,是浑身沾满的花香。
春天是山的味道、水的味道、风的味道、云的味道,春天是山的形状、水的形状、风的形状、云的形状,春天还是树的颜色、花的颜色、草的颜色、彩虹的颜色。 春天是万事万物看清楚、想明白一些事的坦然,是人心对淳朴的、自然地天地生命观的敬仰和眷恋的感触。
我依赖并仰仗着春天小心翼翼的宠爱,享受着安于生命的美好。
6 可以帮我写一篇关于邂逅春天的 为话题的作文800字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百花齐放的季节;春天是泉水叮咚的季节;春天,多么美好,多么惬意,多么欢快,春天,因为你的来到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我们走出紧张的学习生活,走出喧哗的城市污染,去往那美丽的山青水秀,去那祖国的壮丽山河,与春天来个邂逅吧。
这天,我和好朋友约定一起去爬山、踏青。我们选择了最近的一座山:龟山。
相约踏青的伙伴个个精神饱满,活力充沛。在欢声笑语中,我们来到了龟山的脚下,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山,虽不出名,但从我小时候父母就经常带我来玩。
不知在谁的带领下,我们开始爬山,这座山不像别的山那么崎岖,到是比别的山更好走,有楼梯,周围还有建起的小秋千。当我们爬到山顶,一览众山小的时候,真是大快人心。
大家望着这蓝天白云,薄雾中的高楼大厦突然变得那么渺小。 清晨,我漫步在公园的道路中,忽然感觉头上、脸上、身上有点湿润,再抬眼一看,天空仿佛是一块白色的绸布,空中有如飘絮、如游丝、如帐幔的细雨,它如一张大网,罩天罩地,罩着整个世界。
我被这软绵绵的细雨包裹起来,如母亲怀中的宝宝一般。我没有躲闪,而是惬意地接受这细雨的轻抚柔摸。
舒适中,我晃若正靠着母亲温暖湿润的面颊,我张开双臂,想搂住母亲,没想搂了个空!我这才猛然一悟一喜:这哪是母亲,这是春雨!春天呀春天,我邂逅了你,在春雨湿润处。 再往前,曲折的小路穿过了一片小树林,走进林子里,只见枝间鸟儿唧唧喳喳地叫着、闹着,枝下露珠扑楞扑楞地滴着、落着。
鸟儿们仿佛是在用春雨伴乐,用大合唱来欢迎我这位来宾。那鸟歌有的婉转悠扬,有的欢快简洁,有的天真烂漫,有的故作深沉。
那鸟声高、低、长、短,扬、顿、迂、曲。我不禁赞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
林中,鸟儿数不胜数,到处都是鸟声,到处都是鸟影:大的,小的,花的,黑的;有的站在枝上叫,有的飞起来,有的在扑翅膀。品种繁多,黄鹂、春燕、喜鹊……这一副“轻轻杨柳风,悠悠鸟语声”的景象令我心旷神舒,我仿佛走进了童话的世界里,走进了维也那的音乐圣殿里,迷醉在这欢快的曲子里!春天呀春天,我邂逅了你,在林春鸟语中。
我走到了拐弯处,争先开放的花丛映入我的眼帘:水仙花的笑容倒映在小河中;桃花迎风而立,千姿百态,绽放得如粉如霞;娇艳的海棠花,笑盈盈地竞相怒放;蝴蝶兰竟然让蜜蜂把醋坛子打翻……那千百朵笑脸迎人的鲜花,争鲜斗艳着,仿佛在微笑低语:春天来了!春天来了!我仿佛跌进了花团锦簇中,跌进了青春的气息中,迷失在 “百花飘香逸路人,春雨作伴香更浓”的怡人春光里!春天呀春天!我邂逅了你,在春花烂漫处。 春天呀,我邂逅了你!我们的 邂逅,让我热烈地憧憬着,憧憬着母爱的温馨,童真的欢快,青春的美丽。
7 努力才能看到春天的作文题目努力才能看到春天
春天在那里呢?到大自然中找春天去! 春在空中,春风轻轻的吹着小朋友的脸蛋,就像春姑娘的手抚摸着我们;春雨沙沙地下着,滋润了大地;轰隆隆轰隆隆,春雷公公敲起了大鼓;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不停的在空中盘旋着。布谷鸟不停的叫着“布谷、布谷…… 春在枝头,柳树长出了嫩绿的叶子;桃树上星星点点,是桃花想要绽开笑脸;梨树上雪白一片,梨花也探出脑袋;有红、有粉、有白、有紫的迎春花在枝头渐渐开放;红红的杜鹃花吹起了小喇叭。 春在水中,冰冻的小溪慢慢的融化,叮咚叮咚……;水里的小鱼开始活动了,有的追逐,有的跳来跳去,还有的游到这边,又游到那边……;鸭子在水上照镜子,抖了抖身上的羽毛,好像在说“我可真美丽。”小蝌蚪在水里学游泳。 春在田野,小草铺满了大地,到处一片碧绿;在田里的油菜开出金黄的花,有许多人去观看,在拍照;麦苗绿油油的,比镜子还要明亮;农民伯伯也开始在田里劳动,种菜了;也有许多小朋友在空地上放风筝。 到处都有春天,春满人间呀!
美丽的邂逅(微小说)
我喜欢她都喜欢到血液里,他喜欢我亦到了骨髓里。
那是一个炎热夏季的傍晚,我悠闲散步于街市,来到书摊前,随手翻着书,突然一个穿着青花瓷裙子的女孩映入了我的眼帘,她穿着浅绿的束身衬衫,下身穿着蓝底小白花的青花瓷裙异常扎眼。
她25岁上下,窈窕身材,瓜子脸,长长的青丝秀发披肩,走起路来,给人以飘逸感。前凸后翘真是迷人。我的精神崩溃了,心想:是不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了?看着我,她嫣然一笑,我也憨憨的对她一笑。凝视后的尴尬且不用说,看得人家姑娘满脸绯红。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有点过。咋这个样子呢?她买了一本书走了。
我到家后,躺在床上,26岁的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啥叫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我失眠了,为了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失眠了。这是不是叫单恋?
第二天晚上,我打扮了一番,然后,又去了街里的那个书摊,心不在焉的照常翻着书,企盼着电视剧里的镜头或情景发生。不一会,女孩来了,看见我嘴角微微上翘一下,我知道那是人家出于礼貌。买了一本——《张晓风精选集》,就要走了,我快步走过去同她搭讪,得知她在市文联工作,是个文学爱好者,家就在附近,我呢,是一名高中的语文老师,也是一名文学爱好者。这能不能算作郎才女貌呢?瞎想啥呀?说不定人家都有对象了。
我第二天找到了文联的朋友了解了这位姑娘叫冷月,是位小有名气的才女,经常在报刊杂志发表作品。为人低调内敛,人品一流。在文联主办的刊物上负责稿件的编辑工作。
后来,我有目的地给冷月编辑的刊物上投稿,笔名叫暖阳。
一连写了好几篇,什么微型小说、散文、现代诗歌、诗词,都如石沉大海,音信皆无。我要选择放弃键。这时,我收到了一封令我惊喜的信。我一看是市文联编辑部邮来的。那个乐呀,当时是蹿起老高。蹦跶好几下。
都说字如其人,她的字,娟秀而精致,信的文笔中 透漏出女孩的典雅与娴静。我仿佛看见轻风微拂中,淡淡斜阳下,一个明眸善睐的姑娘沉醉于稿件的评阅中,看着一位叫做暖阳的习作,不时浅浅地笑呢。
我看着冷月写来的关于我写的习作的若干意见和建议,诚恳真挚,我心服口服。暗暗佩服才女的语言功底。我最感兴趣的是最后那句话:暖阳:以后如有事请到文联六楼606找我。再见!
我想机会来了!要把握好。
101放假,我带着文稿,带着我那颗火热且滚烫的心来到了文联,轻轻敲门后,我见到了她。冷月的脸上不知为什么泛起了红晕。我拿出了文稿,请冷月面批,对一篇叫“雨中情丝”的散文稿,她非常感兴趣 。说我进步了,有一定的文学功底。语言也比较清新流畅……反正都是夸我的话,我当时别提有多美了。
接着,我们俩聊李白、杜甫、苏东坡、聊张晓风、林语堂、白先勇、舒婷、毕淑敏、聊余光中、余秋雨,最后聊到了徐志摩……
这次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她是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来文联工作刚满一年,主要是至今未婚,还没处男朋友。我心想:这真是天意呀!
我俩从上午8点一直聊到11:30 ,眼看到了饭时,我想机不可失呀。我说:“冷老师,你看到饭时了,给我个答谢你的机会呗,她推说,有事要拒绝我,我也不是吃干饭的,大白给。我说:“我快调走了,如果这顿饭不吃,今后就没机会了!”我也不知道,我咋突然变得聪明了,信嘴一诌,还真管用了。冷月说:“那好吧,找个清净的地方。”我说:“你想吃啥?”她说:“随便!”最后敲定吃火锅。
在那次酒桌上,我俩的感情有了微妙的变化 。冷月喝了很多酒。有红酒、白酒和啤酒。在醉意时,她说她对我有好感,特别是对我的上进心、不服输的精神表示钦佩。这一次吃饭,我俩谈了很多很多。我了解了她冷峻的背后,是那样的淑女、小女人、那样的小鸟依人。我的心率加快了,我控制住了自己,人家只说对我有好感,也没挑明是恋爱关系,瞎寻思啥 ?吃饱喝足后,我非常绅士地把冷月送回了家。记得时间是从中午12:00分,一直吃到下午4:30 。
谁知道,这顿饭是我和冷月的分别饭。她不久就调走了,去了上海一家杂志社,任总编辑。时间是1982年9月26日。
33年过去了,冷月不再年轻了,33年的光阴,有多少的尘俗和烟雨,再靓丽的青春也难以抵抗岁月的侵蚀。33年中,我在电话中得知冷月经历了结婚、离婚,有一个儿子,今年28岁,在美国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读研。现在的冷月仍然孑然一身。孤独度日,已退休在家,安享晚年。
令人兴奋的是:2015年3月26日,我们东北三省的文化考察团决定去上海参观研讨,作为地级市的文化局长我有幸参加此次活动。
2015年3雨28日,飞机在上海的浦东机场降落,在接机站口我看到了一位年过半百仍风韵犹存的女人,略显微胖的她手持一束红玫瑰,在翘首期盼着。
我远远地就看到了她?这不是每日令我魂牵梦绕的青花瓷裙女孩冷月吗?
我恨不能扑上前去,紧紧地拥抱她、亲吻她。可怕同来的仕友看见,岂不贻笑大方。
当天晚上,我们相约来到了上海黄浦江附近的“巴越风酒店”。
冷月见到我后,啥也没说,将头埋在我怀里,一直捶我后背,然后就泣不成声了。她怪我33年前,请她吃火锅那次没有向她求婚,哪怕确立恋爱关系也好,她说她就不会来上海了。她说她当时已经示意我说对我有好感了,可我还是显得很木讷。当天晚上冷月失眠了。认为我暖阳是个冷血动物。根本不懂得什么情感。实际上,冷月错了。33年暖阳一直没有停止对冷月的思念与牵挂。
那个初春细雨绵绵的夜晚,一段美丽的邂逅、充实、温馨和美丽着一个个夜晚。但此刻,我宁愿回到33年前,看到那个身穿束身绿衬衫,下穿蓝底小白花青花瓷裙,长发飘飘,脚穿高跟鞋的令我热血沸腾的清纯女孩。
错过了,就不会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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