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快递丢失赔偿标准如下:
2、保价的邮件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3、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快递被别人拿走谁负责,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快递被别人拿走的,由快递公司负责,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因此快递被拿走的,由快递公司负责;
2、如果是快递已经由本人的代理人取走了,之后丢失的自己负责。
二、快递丢了怎么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网购包裹丢失,这个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直接找卖家,卖家会自行处理,补发或退款;
2、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总之,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因此快递被拿走的,由快递公司负责,但是如果是快递已经由本人的代理人取走,之后快件丢失是自己负责。快递丢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让快递公司赔偿。
:据顺丰速运在线客服的回复说明,如果是保价快件的话,顺丰会结合所寄出物品的实际价值、声明价值和物品丢损程度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快递内容物全部损毁或者丢失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不保价快件丢失、毁损的,赔偿的依据是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托运一方对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负有举证责任;若寄件人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所寄物品及其价值,快递公司则需按照寄件人举证证明的物品价值给予赔偿。出现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寄件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赔偿(赔偿应包含快件损失费及快递费)。
没有保价的话不会,顺丰丢件没有保价的,是按照运费的三倍进行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顺丰简介:
顺丰是国内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商,总部位于深圳,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建立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的能力,不仅提供配送端的物流服务,还延伸至价值链前端的产、供、销、配等环节,从消费者需求出发,以数据为牵引,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技术,为客户提供仓储管理、销售预测、大数据分析、金融管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顺丰还是一家具有网络规模优势的智能物流运营商。经过多年的潜心经营和前瞻性的战略布局,顺丰已形成拥有“天网+地网+信息网”三网合一、可覆盖国内外的综合物流服务网络,其直营网络是国内同行中网络控制力强、稳定性高,也是独特稀缺的综合性物流网络体系。
未保价快件丢失、毁损的,托运方对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负有举证责任,如能举证该物品的实际价值,则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如无法举证,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顺丰条款中的理赔部分已明确显示,如托寄物在顺丰运输时因顺丰直接原因造成遗失时,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理赔。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顺丰理赔具有保价件和未报价件两种标准。如未保价的快递发生丢失, 顺丰将视托寄物价值不超过1000元,最高可以理赔7倍运费。
法律依据
按照《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相关规定,未保价的邮件若发生丢失、毁损时,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邮资的3倍。但是不超过3倍邮资的限制只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不适用于快递赔偿。也就是说,快递未购买保价的赔偿金额不受3倍邮资的限制。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因此,未购买保价的快递丢失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赔偿。因此,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投寄的货物价值,即使没购买保价也应获原价赔偿。
未保价的快递损坏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不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在未保价又丢件的情况下,如果能证明寄送的是什么物品及物品的价值,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损毁的情况下,如果能证明确系运输造成的损坏,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未保价又丢件的情况下,如果能证明寄送的是什么物品及物品的价值,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损毁的情况下,如果能证明确系运输造成的损坏,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运单现状:
目前国内各家快递公司的快递运单均由自己制定,基本内容大致一样,但背面的具体条款略有不同,这主要集中在未保价的赔付标准上。
在深圳某快递公司运单背面的《快递运单契约条款》中看到,"若寄件人未选择保价,则本公司对月结客户在不超过九倍的限额内,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七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损失的实际价值"。
而在EMS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的使用须知上,未保价邮件如果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所付资费的三倍。
这样看来,如果消费者在寄送贵重物品快递时没有选择保价邮寄,万一造成损失,所能获得的赔偿仅仅是运费的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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