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首饰税率

黄金首饰税率,第1张

法律分析: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包括铂金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公司向厂家购进酒,厂家奖励黄金,体现在增值税票上要分两种情况:

1、企业外购黄金首饰作为年终奖发放给员工,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

2、企业将自产的黄金首饰作为年终奖发放给员工,属于上述规定的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黄金首饰作为年终奖,不论企业是外购的还是自产的,都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消费税的背后

财税字[1994]第95号第四条规定,消费税纳税人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

非金银首饰销售企业外购黄金首饰作为年终奖发放给员工,因非金银首饰销售企业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黄金首饰销售企业外购销售的黄金首饰作为年终奖发放给员工,因黄金首饰销售企业属于消费税纳税人,根据财税字[1994]第95号第四条规定应缴纳消费税。

珠宝饰品在什么环节征收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函1997306号)规定,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包括: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税率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4]95号规定,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零售是指销售给使用单位或个人的业务,税率5%。

金银首饰加工行业需征收消费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中规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原来的生产销售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对“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即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注意此处“经营单位”的概念)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另有规定者除外)并将以下行为视同零售业务:(一)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二)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从以上规定中不难理解: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征收,而且金银首饰销售的对象只要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的单位即为零售,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若是批发业务销售方和销售的对象一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但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已停止执行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业务的行政审批项目。上述文件便存在两种理解:一种是目前的金银首饰销售的对象中国人民银行均不进行行政审批,只要发生金银首饰销售行为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另一种是根据上述文件视同零售业务第三条理解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不缴金银首饰消费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取消行政审批后,原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不缴金银首饰消费税,现在没有文件规定此类企业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这类企业依然不缴金银首饰消费税,新发生此类批发业务的单位也比照执行。也就是金银首饰消费税只在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这一环节征收,销售给企业不征。这就形成了金银首饰消费税在征收管理上的不一致性。

对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时在什么环节

1、关于金银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是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2、金银珠宝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3、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来源于网络

金银首饰零售应缴纳哪些税种?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需缴纳金银手饰5%的消费税,非金银行饰10%的消费税,

还需缴纳城建税7%,教育税附加3%等。

销售金条,无论在那个环节都不征收消费税,对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征收消费税,单独的黄金是它不是首饰也不是珠宝玉石,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哪些黄金要交消费税?

黄金要交消费税仅限于金和金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的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只征一次。根据税法的规定:

1、除金银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税环节为生产环节;而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征税环节为零售环节。

2、上述应税消费品(含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以销售(含视同销售,下同)额为计税依据。

因此,简单的说, 1、除金银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生产制造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计算交纳消费税)为销售收入实现时;

2、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零售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计算交纳消费税)为销售收入实现时。

买金首饰需要交税吗

呵呵,这是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

1、金银手饰在零售环节纳(交纳的意思)税(主要纳增值税和消费税)。这里的1733=10197417%是增值税。纳税人是你,但卖东西的人帮你代扣代缴了。所以要收你的税钱。这是国家为了限制高档消费而制定的。

2、然后就是消费税,它是价内税(也就是说你的买价中已经包含了消费税)。

为什么钻石,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黄金首饰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67号)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宇[94]95号)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金银首饰的范围:

《通知》第一条所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根据上述规定,18k金首饰应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镀金首饰应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零售金银首饰如何计算消费税

零售的金银首饰,其价格是含税的,首先要将含税价/117换算成不含税价,然后用不含税价乘以消费税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消费税额。随同产品一同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消费税,和金银首饰一样,要经过换算后再乘以金银首饰适用税率算出应交纳消费税额

黄金首饰,珠宝,钻戒零售征收增值税么

黄金首饰、珠宝、钻戒零售征收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黄金首饰、珠宝、钻戒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消费者买黄金首饰开具的发票税率为5%。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为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

其中一般纳税人购买的黄金首饰,那么税率是13%;如果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黄金首饰,那么征收率3%。

关于黄金税的说法如下:

1、按流通中现有的黄金量征税;

2、按矿山的年产量征税。

两者都有减少黄金数量,提高黄金价值的趋势。

所以在供应减少以前,这两种税将会暂时落在货币所有者身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黄金消费税的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根据规定,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是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需要注意的是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如果没有扣除增值税税款的,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2、金银首饰如果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要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金银首饰如果是带料加工的,要按照金银首饰的销售额来计征消费税,如果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来交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减按5%征收的通知》的规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半按5%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包括了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5%

计税依据

1、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17%或征收率3%)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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