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没有明确规定珠宝的退换问题,一旦发生问题,需要去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是产品问题的话,可以退换;人为问题的话,无法进行退换,只能参照店内的“三包法”执行。在法律规定中没有区别“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只要是商品,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的珠宝饰品,要想退货和赔偿,必须留好当日交费的小票和有本人姓名签字的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珠宝饰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和柜台协商换货,补差价。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2014年2月13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
2017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8家单位,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行政指导,强调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规定。
在金店购买的黄金首饰并不能100%的可以退货,有的还需要双方一起协商解决,因为多数金店是没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所以不是金饰质量问题是不能退货的。
像钻石、黄金、珠宝首饰等属于特殊商品,往往在成交签字时已在质保单上注明了“本人已确认”字样,故店家表示无法在质保承诺期限内无理由退货。
刚买的黄金想退怎么办
1、如果金店承诺了无条件退货就可以退,一定要保持金饰、标签、发票等完好,像菜百首饰退货规定:购买足金、铂金首饰,一个月内可退换(经双方确认,保持商品原貌)。
2、部分金店是可以换但不能退,一般是补差价换新。
3、如果是金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金店退货。
4、如果你的金饰是定制的话,一般也是退不了的。
5、有不少朋友稀里糊涂购买了商家推荐的一口价黄金,然后退货,与金店协商末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消费者协商或者工商请求帮助。
购买黄金首饰注意事项
购买黄金首饰时一定要到正规金店购买,建议选择适合自己的款式,还要仔细检查焊接是否牢固,是否有任何掉落。
可以。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黄金铂金饰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和柜台协商换货,《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对于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15天包是有条件的。
珠宝类商品是能退货的,自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退货,15天可换货。
退换货流程:
1、首先确认非人为损坏。
2、对于高档首饰都附带国家级宝玉石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证书,如果您对此有任何质疑,请到出具该证书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
3、将附件、说明书、发票、购物凭证、包装、商品及捆绑的赠品一并返回我司办理退换货手续。
4、如果顾客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请出具书面鉴定,我们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扩展资料:
首饰类商品退货注意事项:
1、如有缺失附件无法退换。
2、佩戴饰品时不慎造成变色、斑点、污染、折断、变形、开裂、松动、掉石、出现擦痕等不予退换货。
3、黄金产品一律不予退换货;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珠宝饰品类商品属于特殊商品,您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以发票日期为准)3个月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请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珠宝玉石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如检测报告确认属于质量问题,请与我司(或商家)联系办理退换货事宜。
5、包装含防伪码的商品防伪码一经刮开不予退换货。
法律分析:首饰三包法退货规定如下: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如果珠宝是在网上购买的,是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
2018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消费维权,在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同时,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
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商品不满意,可以发起申请售后退换货。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如购买物品被洗过、影响二次销售,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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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网购后悔权,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实际上,这一权利放到现实中并不容易实现,商家常常以“已拆封”等为由拒绝执行。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退换货商品及商品本身的外包装需“没有损坏,保持出售时的原质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亚马逊则在退换货政策说明中承诺,“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的商品可自商品送达之日起7日或30日内(视不同商品品类而定)享受无理由全款退货。”
多家网站强调了退货商品需要包装完整,这与新规中所说的不能“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不符。
-7天无理由退换货
人民网-已拆封不能阻挡“七天无理由退货”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杜晓童 记者 江楠 季雨 文/摄)近日,一位女士在实体店里买完衣服后悔了,但想要“无理由退货时”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现代快报记者探访发现,不少商家为了提升顾客的消费体验,支持“一个月内可退可换”的售后服务。那么,在实体店内退换货物,究竟有没有统一的标准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共有2700家商企加入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者最好看清退货约定再消费。
△市监局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 通讯员供图
案例
实体店里买的裙子,觉得不合适要求退货却遭拒
“现在都是无理由退货了,我穿了一圈觉得不舒服,就是要退!”近日,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一位女士在商场实体店内购买了裙子,要求退货时遭到店员拒绝。该女士随即进行投诉,要求退货。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女士购买裙子后,同意店员剪掉了吊牌,并直接穿着该裙子出去逛街。约半小时后,该女士穿着裙子返回店内,以穿着不舒服为由要求退货。但店员表示,并无证据证明该产品有质量问题,且该产品吊牌已剪掉,已经穿着长达半小时,影响二次销售,因此拒绝退货。
虽然消费者的女士态度强硬,但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七天无理由退货只适用于网购,且需保证商品完好,并不适用于实体店。因此,该女士的退货要求,商家有权利拒绝。
有些实体店支持一个月内可退可换
△商家在发票背面,向用户做出了承诺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商场都不允许退换货物。7月3日,消费者小覃在商场里看中一条碎花连衣裙。试穿之后,小覃觉得效果不错,但腰围有点小,想要换大一号的连衣裙。但是销售人员表示,商场没有现货,可以通知总部调货,直接邮寄到家。
但小覃有点犹豫:“要是大一号的连衣裙不合适咋办?到时候可以退吗?”销售人员回应道:“你要是觉得不合适,可以拿过来退。”不过她也叮嘱小覃,务必要保留好小票,且不要摘吊牌,不然店家也没有办法办理退货。
除了口头承诺,小覃注意到,商场发票的背面也有书面承诺:若消费者对所购穿着类商品不满意,在未经使用、不污不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标牌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退换货事宜;十日内按购物小票购买价格退款。十日后如遇降价,还可以按现价退款。不仅如此,商家还在温馨提示中写明:已使用、已穿着及食品、化妆品、内衣裤、钟表首饰、黄金珠宝等特殊商品,无质量问题恕不退换。
7月5日,小覃收到了邮寄到家的连衣裙,但她仍然不满意。第二天,小覃带着连衣裙和小票来到商场,顺利办理了退货手续。
探访
线下实体店可无理由退货吗?
7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对线下实体店进行了探访。在探访中记者发现,虽然一些大型购物商场的退换货“门槛”不尽相同,但它们都很重视消费者的体验感。店员们表示,只要符合规定,退换货是可以实现的。在某商场的会员中心服务台处,白领晓晓正在办理一双皮鞋的退货。“我买的这双漆皮鞋子还没穿几次就掉漆。虽然商家一开始磨磨唧唧,但经过多次协商,店家最终承认这是质量问题,同意了我的退货申请。总的来说,态度还是不错的。”
但是在一些零售服装店,退换货就没那么简单了。记者注意到,大部分零售店铺的老板在与顾客谈拢价格后,会让顾客仔细检查商品。店铺老板提醒消费者,检查清楚再付钱,售出的货物概不退换。而在实际购买中,大部分老板也无法提供发票,若是顾客强烈要求,他们只会提供收据作为购买凭证。
市监部门
南京有2700家商企加入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在实体店内退换货物,究竟有没有统一的标准呢?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实体店的售后服务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来执行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不过,很多商家为了提升顾客的消费体验,会提供额外的售后服务。消费者小覃光顾的店家所就是如此,而店家所做出的的承诺也受到法律的约束。
实际上,2020年3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联合出台《江苏省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在全省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2020年9月,南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起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让线下购物也享有“后悔权”。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有2700家商企加入。在这些店铺中,消费者只需满足三个条件——提供店铺小票、保持吊牌完好、保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即可享受无理由退换。不过,对于多次恶意退货的消费者,商家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和相关机构沟通,纳入不良失信行为记录。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店购物时一定要问准退货期限有无特殊约定、保价期等,并留有书面证据。消费者不要依赖网购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药”,应当理性消费,为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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