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尚没有把珠宝首饰纳入“三包”产品目录,所以,售后服务问题难以解决。
虽然目前珠宝首饰并未纳入“三包”产品目录,但即使没有列入此目录,消费者仍然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法规要求商家进行退换修,不过在程序上则会更复杂一些。
虽然全国大多数地方珠宝首饰仍在“三包”外,但浙江、上海等地已经单独增加了“三包”目录品种,将珠宝首饰列入其中,使其凭销售发票保修半年。但是具体还是要看当地政策。
他家 有天 然 钻 石, 天 然 钻石净度还蛮 好。也 有培 育 钻 石 ,现 在 培育钻石 是一种 趋 势吧 , 折 射 率 硬度 和光泽 都 跟 天 然 钻 石 一 样 , 鉴定 书 上会 写是合成钻 石 还是天然钻石 , 但 是光肉眼看 是看不 出来的。
黄金铂金饰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和柜台协商换货,补差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
第二十五条同时规定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例外情形,包括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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