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体店购买的珠宝首饰有瑕疵的,允许退货或者换货,购买时允许退货,但要在商家规定期限内的,可以退货或者换货,否则商家不会退的。网上购物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允许退货,不需要付运费,如果其他原因的退货,需要买方付运费的。
珠宝不给退货投诉的方式如下:
1、找店里经理来协商;
2、打消费者热线12315投诉;
3、坚决不退,也不想浪费时间打电话投诉,那就更换;
4、致电当地的新闻媒体,要求报道和关注;
5、保留消费小票、收据和发票,到工商部门投诉。
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要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
4、明确、具体的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参与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黄金三包规定包修、包换、包赔。一般情况下都会拒绝退换货,即使维修,也要收取一定数额的维修费用。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时间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组)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根据《消法》中第二十条之规定:
经营者必须标明商品的真实名称与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租赁场地经营者,必须标明商品的真实名称与标记。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4条明确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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