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业中内容复杂,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而需要进行特殊管理的行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
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
4、典当业
5、拍卖业
6、信托寄卖业。
7、出入境服务行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第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原则,制定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措施。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公安机关和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单位实施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单位行政***具体负责本条例在本单位的实施。第二章 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第五条 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法制教育、敌情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动员和依靠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具体措施;
(四)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
(五)维护单位内部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六)负责单位内部各种临时工的治安管理;
(七)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
(八)参加当地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
(九)办理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事项。第六条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以下有关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现金、票证、物资、产品、商品、重要设备和仪器、文物等安全管理制度;
(三)武器、弹药的登记、保管、领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剧毒物品的生产、使用、运输、保管等安全管理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机密文件、图纸、资料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
(七)单位内部公共场所和集体宿舍的治安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和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九)单位需要建立的其他治安保卫制度。第七条 单位应当正确划定本单位的要害部门、部位,制定和落实要害部门、部位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要害部门、部位的职工应当按照规定条件配备。
要害部门、部位应当安装报警装置和其他技术防范装置。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同步规划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技术预防设施,纳入投资项目。项目的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派人参加。
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应有工程治安保卫条款,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责,落实工程治安保卫工作的经费和措施。第九条 新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并在开工开业前报公安机关备案。
对金融、文物、军工、电力、通讯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单位,以及从事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加工、销售单位的备案,公安机关应当派员进行安全检查。合格的,书面告知备案单位;不合格的,书面通知整改。
已依法取得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证、治安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不报送备案。第三章 单位领导责任和保卫组织第十条 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纳入单位领导责任制和行政管理、企业管理责任制。
单位行政***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其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单位保卫组织;
(三)检查、落实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四)研究处置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第十一条 单位根据治安保卫工作的需要,建立保卫组织、义务或专职消防组织、护厂护校组织,或者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
单位保卫组织的变动及其保卫组织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公安机关备案。第十二条 单位聘用的专职、兼职保卫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安全保卫知识;新聘用的保卫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应当在三十五岁以下。
单位任命的保卫组织负责人,应当具有安全保卫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新任命的保卫组织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应当在四十五岁以下。
重要岗位保卫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条件配备。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从事保卫工作。
按新《消防法》规定,消防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并不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第三十九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扩展资料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江西女子在珠宝店以旧换新顺走金手镯被抓,这名女子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法治时代,如果在生活中有小偷小摸行为,也会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在这一次的事件中可以看出,如果没有监控摄像头,这个案件也会成为一个悬案,希望每一家店铺都能够及时安好监控设备,这样才可以更好的避免产生其他问题。相信这名女子在经过这件事情之后也会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会改过自新。
1、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隆昌市公安局古湖派出所接到了一家珠宝店的报警,原来是店内一个价值8000多元的金手镯不见了,接到报警之后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立即介入了调查,从店内的监控视频中得知,是被一名顾客恶意**。当地警方立即将这名女子带走进行调查,没有想到的是这名女子居然死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在看到监控视频之后还狡辩自己是无意识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这名女子的心理素质十分过硬。
2、这件事情应该如何定性?
我认为这名女子已经涉嫌盗窃罪,必须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希望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避免因为自己的无知而承担损失,作为这名女子的家属来说,在生活中也要及时做好普法工作。
3、碰到盗窃行为我们应该怎样做?
作为一名店家来说,碰到盗窃行为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处理,因为现在的时代是一个法制时代,千万不可以通过私下解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作为老人的家属来说,在生活中也要多去向家中老人普及相关法律,避免因为无知而承受更大损失。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各类单位都需要进行消防备案。珠宝店作为一个商业场所,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因此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消防备案。消防备案是指单位在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向当地消防机构报备单位的名称、地址、用途、建筑面积、人数等信息,并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这样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摘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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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苏城的“消费大军”就用井喷式的购买激情,为2009开了个“牛气冲天”的好头。元旦三天,市区各大商业街,人山人海的“赶集”场面让人感觉苏城的百姓齐出动了。商场里,汹涌的人潮,排队付款的“长龙”,扶摇直上的销售额,让各大商家叹为观止,而买500送500、买340换600、抽奖免单等一系列的劲折促销,又让消费者体验了把“抄底”的痛快。
“小长假头天人就‘轧翻’了,比去年增长二成左右。”川流不息的人群让原本对金融危机心有余悸的商家们喜出望外,备用收银系统就全部打开,营业员忙得不亦乐乎。元旦当天,从下午1点起,人民商场、石路国际等商家的销售更是以每小时200万元的增额一路飙升,销售额轻松击破2000万元。而消费者的“疯狂”扫货,更是让珠宝黄金、服饰、手机等成了抢手的“香饽饽”。人民商场新亮相的黄金珠宝区达到800余平方米、展示的20多个品牌上千种款式,吸引了众多市民,牛年金条、摆件、挂件等大受青睐,至当天下午3点,销售已超过150万元,仅明牌和老庙两个品牌就做了50万元的生意。一百的羽绒服全天销售冲过了100万元,同比增长三成多。
而趁着家电大幅降价,购买大件也成又一主流。“我一直在关注家电市场的价格变化,觉得这元旦的价格应该可以出手了!”昨天,市民王先生一口气给自家的新房置办了液晶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用他的话来说,这价格是到位了。他告诉记者,从去年“十一”前就发现国产彩电开始大幅降价,然后其他家电也都开始跟上。但他没有马上出手,而是等待最“佳”时机,来个大“抄底”。记者从苏宁获悉,元旦当天,苏宁销售过亿,其中以彩电、冰洗、3C三大品类增幅较为明显,分别为60%、53%、65%。特别是观前街旗舰店、石路步行街旗舰店等门店单日单店营业额均突破1000万。
记者从市区的多家旅行社了解到,今年元旦小长假出游的市民人数同比下降了30%,很多市民都将准备用来旅游的开销,转为添置家庭必需品和置办年货了。旅游市场积攒的消费潜力,在元旦得到了集中释放。此外,不得不提的是,难得元旦、春节挤在同一月,市区商家促销力度空前,也极大地调动了节日消费的热情。但市区商家同时表示,虽然今年元旦他们大赚了人气,生意比去年同期增加不少,但销售总额和去年基本持平。对此,商家分析,这主要是由于商家促销大,节日期间家电、服装等大类商品价格明显降低,“买同样的东西,顾客的客单价降低了”,这让新年涌上街头的顾客,花起钱来心情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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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购
市民节日消费92亿比去年同期增两成
本报讯(顾建婷 尤薇)在欢乐祥和的喜庆气氛中,市民尽情释放着购物激情,从节前十天就汹涌而至的购物潮,给节日的姑苏商业市场添上了浓彩重墨的绚丽色彩。据市贸易局统计数据显示,从1月15日至1月31日,我市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7%。“金融危机对春节期间老百姓的娱乐、吃、穿影响不大”,市区不少商家感慨。春节期间,围绕服务百姓迎新春,繁荣市场促消费主题,在2009苏州市迎新春大型购物节系列营销活动火爆登场的强劲拉动下,市区各大商场、超市卖场排出阵容强大的春节促销节目,以充足货源、更实惠的商品,以及超大力度的强劲促销手段等,进一步激发市民的消费欲望,春节市场销售从节前就冲上消费高峰,据统计,节前10天人民商场实现销售同比增长43%,泰华商城同比增长35%,石路国际商城同比增长20%,长发商厦同比增长15%。美罗商城、一百的增幅同比分别达到80%、70%。
节日期间,观前街、石路、南门等商业中心一片沸腾,顾客摩肩接踵,商店内人流如织,收银台前常常排起长队。随着北大门“四纵”和城区“五纵”交通格局的建造,以及人民路等四条道路相继通车,各商场的商圈辐射往北再次拓展,来自城北的大量居民、新苏州人成为节日消费的一支新生力军。新区绿宝广场,以及新开张的圆融时代广场久光百货等,也成为市民欢度春节的选择,节日期间仅圆融时代广场日均客流量就达8万人次左右。在市民强劲购买力的推动下,化妆品、黄金珠宝、服装鞋帽、运动休闲商品,以及通讯器材和家用电器等成为消费热点。
食品、餐饮、娱乐等一片红火。迎新春大型购物节节前专门拉出的玄妙观广场传统年货展销会上,3天时间内销售额就达到3176万元。商家各类传统年货销售连创新高,黄天源从6日至初五销售糖年糕、猪油年糕和花式糕点等420万元。随着市民大量涌进饭店,餐饮行业春节营业额同比猛增30%左右,不少饭店酒家连午餐也都客满。
乐游
145万游客苏州过年新兴景区人气渐旺
本报讯 (记者 徐蕴海)国际金融危机对旅游的不利影响显然没有去年同期的雪灾厉害,据苏州市旅游局统计,7天春节长假里,全市共接待境内外游客
145万人次,同比增长16%,旅游总收入1195亿元,同比增长232%。
国际金融危机袭来,旅游业首当其冲。针对这一情况,按照“让更多人来苏州游玩,让更多市民走出家门”的思路,全市旅游行业迅速行动起来。全市各景区在节日中推出了古镇过大年、迎新祈福、民俗庆典和农家美食等四大系列共18项节庆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旅游内容开启了新年苏州旅游市场。
市旅游局首次策划、组织了“旅游大红包”派送活动,年初一至初三期间,在火车站等处设立派送点,春节期间全市现场共发放15万多份“旅游大红包”。拙政园、狮子林和东园等景区都专门设立了“大红包”售票窗口,热情服务。据不完全统计,从初一到初五共有2万多人次凭“大红包”进入各景区游览,为游客至少省下20万元。
传统的园林景点以深厚的文化内涵、高品质的游览内容展现出强劲的生命力,赢得了游客们的青睐,拙政园、虎丘等园林系统的景点春节期间接待游客3281万人次,同比增长1066%。一些新兴景区也呈现出迅速上升的势头,刚刚评上“3A级景区”的镇湖中国刺绣艺术馆,有1400多名游客拿着“旅游大红包”慕名前往参观,接待的“红包客”仅次于拙政园、虎丘、东园、狮子林这些经典景点,新获得“4A级景区”称号的穹窿山景区、千灯古镇等,游客人次都较往年翻了一番。
从全市旅游饭店来看,客房平均出租率42%,同比基本持平。
值得一提的是,苏州人出游的兴致也明显好于往年,全市85家旅行社共组织团队客187万人次出游,同比增长4485%,其中出境游2935人次,同比增长3371%。
平安
节日期间未发生重大交通、火灾事故及案件
本报讯(记者 杨天笑)春节期间,我市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坚守在一线,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营造了和谐平安的过年氛围。据悉,从1月24日至昨天下午5时,全市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的交通、火灾事故及重大刑事案件,全市治安和消防总体情况安全平稳,广大市民群众过了一个祥和平安年。
春节期间,市公安局扎实做好值班备勤和安全巡查工作,一线民警放弃休息,日夜轮班值勤,巡逻守护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据警方介绍,从1月24日至1月31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接求助、急救等各类报警电话达29029起,有效处警14039起,其中违法犯罪警情794起。从报警的情况来看,总量大幅下降,有效处警明显增多。
节前的大幅降温和春节期间的阴雨天气,对全市路网交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我市交巡警部门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高速公路,国、省道收费站及治安卡口,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严查客车超员、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市沪宁等7条高速公路全部正常通行。
市消防部队也精心组织,做好节前排查工作,以商场、市场、医院、KTV、酒吧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检查对象,开展了大规模的消防安全状况摸底排查工作。支队全体防火值班人员充分利用值班时间,对市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大型购物商场等人流、物流量较大的人员公共聚集场所开展每日巡查。
据统计,1月24日至31日,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280次,其中火灾17起,直接财产损失1305万元,未发生有人员伤亡和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摘自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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