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朝鲜夹腿的刑罚叫什么?

古朝鲜夹腿的刑罚叫什么?,第1张

老虎凳

老虎凳是中国旧社会特有的一种刑具,通过对双腿和膝盖关节施加人体无法承受的压力以达到折磨、拷问受刑者的目的。在黑暗的中国近代被反动势力广泛用于残害遭到关押的爱国民众和革命烈士。新中国建立后,该刑具已经被废除。

受刑者一般在上老虎凳之前已经遭受了鞭打之类的简单刑罚,为了继续拷问而加重刑罚,上老虎凳成了施刑者手里的一张王牌。准备上老虎凳之前,犯人的上身通常已经被剥光,光身绑在老虎凳上,以便于继续鞭打,而受刑者的鞋袜也必须脱下,这样是为了便于接下来捆绑双脚。于是,光膀子赤脚上老虎凳成为一种惯例,这增加了女性受刑者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

扩展资料:

老虎凳基本结构

长凳的一头竖直安装着一根木桩或者木柱,木柱与长凳的夹角呈垂直90°。用刑时需要在受刑者的脚下垫砖头,所以长凳的另一端会事先放几块砖头。清代一些所谓讲究的老虎凳上还附带皮套,用来捆绑固定身体和大腿,脚下砖头用的是青砖,还有专门夹住膝盖、小腿施加重压的木棍,衙门管这个叫无情木。民国时期有些老虎凳的木柱呈十字状,架子两端有铁制锁扣,可以将受刑者的手腕固定在架子上,十字架的交叉上端位置正好对准受刑者的脖子,这里也会附带系上绳索,用来缠绕勒住脖子。

-老虎凳

古代女人的社会地位比较低,什么三纲五常,贞洁烈女等等把女人限制的死死的,相应的也会有一些刑罚用来惩罚那些“不守妇道”的女人,这些刑罚挺残忍的,这里就简单为大家介绍几个吧:

骑木驴

很多影视剧中应该都出现过,这种刑罚主要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大体就是把犯罪的妇女放在一个木头制成的驴的背上,驴背上有朝上的尖木,行刑人员将尖木刺入犯妇的下身,再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不说了继续下一项。

幽闭(针对妇女的古代五刑之一)

用特制的锤子锤打犯妇的胸腹部,而如此锤打的目的说法不一,一种说法是锤打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另一种说法是使犯妇腹部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pìn hù),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意思就是说经此刑罚犯妇以后不能行男女之事了。但不管哪种说法可靠,这种刑罚都很残忍。

刑舂(五刑之一)

犯妇在被施以黥(刺面)、劓(割鼻)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拶(zǎn)刑(五刑之一)

“拶”指的是夹手指的工具,拶刑就是用这种工具夹犯妇的十根手指,所谓十指连心,一旦遭受这种刑罚是非常痛的,往往手指也因此而残废,记得《还珠格格》里紫薇就曾遭受这种刑罚而差点送命。

杖刑(五刑之一)

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犯妇受罚前必须脱掉中衣(内衣),然后直接击打臀部,这样做也有羞辱之意。

赐死(五刑之一)

这个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前面四种正常情况下都不会丢了性命,只有这种是直接要人命,这种刑罚一般针对一些身份特殊的人比如妃嫔,公主等,赐死的方式也有很多,例如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

除了以上这些常见的之外,还有一种刑罚,这种刑罚极其残忍,叫—人彘。就是吕后发明用来惩罚戚夫人的人,人彘就是将犯人砍掉四肢,挖去双眼,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喑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扔到厕所里,这种刑罚惨不忍睹,据说汉惠帝刘盈就是见了戚夫人被做成人彘后的惨状才惊吓过度,最终驾崩的。

在上一世纪结束时,法兰西学院的教授弗朗索瓦·拜鲁写道:"在这个地球上,折磨空前残 忍,而以残酷折磨为主旨的极刑也远远没有成为过去。……杀人不仅存在,而且在世界共同体中 三分之二的国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在这些国家,应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却在递增。……只有不 再杀人,人类才真正得以为人。"

但他承认,即使到了下一世纪,人类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摆脱其"动物性",因为 人类几乎将所有的科学与智慧都用于致死的可怕"艺术"中,在死刑的发展过程中,体现出规则、 技术、发明、革新。而就死刑的杀一儆百性,是对胆敢挑战权力与秩序的人的最严厉警告。

让我们图文并茂地遵循时间逻辑来浏览人类的残忍智慧。

一、动物行刑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的文明史还久远,当人类尚在用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 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单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 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则倾向于用鳄鱼。而印度 人则钟情于让老虎作为"执行官",至于中国人,偏好"人不义则群起而攻之"的准则,把犯罪者扔 到老鼠堆、蛇堆、蚂蚁堆中,籍此验证强弱、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互倚互换、用大型 食肉动物来对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视"恃弥凌弱"的中国人所嗤之以鼻的。对动物行刑有着想象 之迷恋情结的当数罗马人。罗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这实际上是一种溺刑。但在溺死之前,会 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缝紧。经过 这样处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 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虎、豹、熊,偶尔也有狼、 狗之类。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观众都是观赏行家,不允许出任何顺序上的错误, 一般说来,虎较受欢迎,它能快刀斩乱麻式地把犯人吃个精光。而熊的风格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 常的人所欣赏,它将犯人急风骤雨般地击倒,吃的时候却慢条斯理,拖泥带水,咀嚼得十分仔 细。除了直接处理的方法外,还有一种间接方法,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中国史载的五马分 尸,马尾拖便属此类。而在印度马通常为牛或大象所取代。至于中东或非洲,多用单峰蛇。纵观 动物行刑的古往今来,最为可怕的当数中世纪在法国、英国和荷兰等地都流行的一种刑,即扒了 犯人的衣服,仰绑于床,在其肚皮上仅扣一口锅或一只笼子,里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点 火加热。为了逃命惊慌择路的动物便会乱刨乱咬,洞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 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

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在古罗马的角斗场里,两个角斗士中受伤的一方会在倒下后举起自己的膀子,并用左手无名指指向观众,一方面是通过这样的手势承认失败,而另一方面是请求观众从宽。这时,胜利者会来到他面前,做一个单腿跪地的造型,并控制住他的头,将刀深入他的头下,再昂起头,等待观众的裁决,如果失败者在角斗过程尽了全力并勇敢而灵巧,博得观众的喜好,他们就会举起手示 意赦免,如果他的表现不令人满意,他们就会伸出大姆指向下判他去死,如果这样,竞技场主席 便会喝一声:"割喉"!

割喉的确带有几分荣誉与悲壮的意味。

割喉刑也用于制裁罗马的意识形态对手---基督教徒。

亚、非、拉美的一些原始部落在祭礼时也用割喉刑。在欧洲,割喉只是为了加重刑罚而设,是为了"割开喉咙,塞进烙铁,将舌头挤出来割掉后再吊死。"在英王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里曾有规定,割口必须高及颈下,这样行刑者便能通过割口把犯人的舌头拽出来。

到了20世纪,柬埔寨一度又采用了割喉刑,他们用尖利的棕榈叶慢慢地剪开犯人的喉管,在颈动脉附近的位置来回不停地割,"拉出一个很细的口子,然后用尽气力横向一拉。血当即四处喷溅,射得很远。"用这样的方法,他们处决了成千上万的人。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

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便不能够执行,例如沙漠

里……

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投掷刑的区别只在于犯人最后落在什么地方,罗马人把犯人投入喀斯特石林,希腊则在落点上布一些棱角尖利的大石。波斯人喜爱选择石板平平的街道。墨西哥则是在水中竖起铁钩,再把人掷上去,最讲排场的当数欧洲亲教战争的地方,都崇尚让士兵排起方阵,手执矛戟。然后把犯人带到塔楼、城墙或是教堂顶上,喊着一、二、三扔下去。历史学家 于贝尔·蒙泰耶写道:"这是一种最具戏剧效果的刑罚,非常戏谑"。

二十世纪中叶,法军和美军又重新使投掷刑死灰复燃。在阿尔及利亚和越南,拒绝说出自己所掌握情报的囚犯往往被从直升飞机里踢出来,承接地点没有古代那般考究,但投掷高度却是古人做梦也想不到的。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

"天才的发明"是一种被称为"恐怖梨"的玩意儿,铁制,呈梨状,通过机关可以打开。用它塞进犯人的嘴去,使其无法喊,无法讲,当然也无法进食。有些"恐怖梨"内藏尖刺,可以慢慢从制动口里伸出,将口腔夹破,喉咙戳穿……

在印度和缅甸,被判了饿刑的人则会被烧熔的铅水堵住喉咙和嘴巴。

在十九世纪的非洲,有些部落把杀人犯与受害者的尸体很对位地绑在一起。"手手相连,唇唇相处,这些受刑者浸润在腐血中,饥渴交加,悲惨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会让饥渴的犯人在饿死前狂饮暴食一通,然后扎紧小便的玩意儿,再堵塞肛门,让其胀死。二战期间,纳粹在集中营里经常对囚犯干这类事。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作为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两到三根木桩构成---如果是四边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还有Y型的。T型十字架主要是用来处罚暴乱者,有的时候要倒过来,头冲下,脚朝天。圣徒皮埃尔便是被这样处死的,据说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他自觉不能与基督受

用同一种刑罚。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插入地中。后人描绘的基督背负十字架走向"颅地"的场面,从刑罚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在行刑地,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直接用钉子钉,先钉手,再钉脚,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会撕裂,而胳膊便可能因此得到解放。有经验的刽子手会将长钉钉入腕骨间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宽隙。

进入现代社会后,十字架刑仍有其生命力。20世纪70年代,越南军人曾将"叛徒"钉上十字架;80年代,有的国家的小偷会被处以此刑;90年代,苏丹等7国则将犯人送上十字架以示众。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

罗马人处罚犯法的女人时,也多采取"活埋"。

古波斯人在活埋实施前,会将犯人从高处掷入一大堆刻意烧成的灰尘之中,灰烬进入犯人肺 部所引起的窒息远比一般活埋所引起的单纯缺氧要可怕得多。

高卢人和日耳曼人用活埋对待叛徒和逃兵。哥特人则用之专门处理同性恋者。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女人是不会被吊死的,毕竟一个女人吊在半空中,在众人的眼皮下甩来扭去,晃动着双腿是极不合礼仪的事,所以必须活埋她。现代的活埋记载见于越战时期。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先打好的铜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

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欧洲亲教战争期间,木桩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浑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刽子手将她高高举起游行,并宣称尸体便是他们的旗帜。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刑,之所以选择该刑是因为他"喜欢在屁眼里插玩意儿"。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这样的活剥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准。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张效果,直接就作"艺术处理"。或切成极细的带子,或切成圆片、碎片、长方

片……处理的最佳杰作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形细节。

作为刑罚,活剥已消失了数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收藏家追寻的对象。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一张完整的被鞣过的人皮。还有纳粹,收集了不仅带有漂亮文身的人皮,并将部份人皮用做书皮、灯罩、垫纸板或其他艺术品的良材。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

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

了。

十一、凌迟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波斯帝国对于反叛者的凌迟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罗马人处理女犯时先割去双乳,对男犯则 先去其生殖器。希腊人在割肉时还要加上剔骨的程序,弄得犯人每个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但比起中国人,其他民族都显得粗糙。中国人将凌迟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堪称绝技。行刑

开始时,刽子手会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然后迅速地出血包扎伤口,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

十二、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十三、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

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

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高卢人把犯人关入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篮里,然后点火焚烧。日本人在19世纪也使用过类似方法。这种方法据说"极富观赏性",犯人在篮里又叫又跳,可怎么也爬不出这"独特的环境"。而斯基泰人则将犯人扔到一辆堆满了干柴并洒上了稀树脂的牛车上,一旦火起,受惊的牛便会拉

着火车穿过整座城市,很具警诫效果。

罗马人把犯人钉上十字架,再遍身淋满沥青和松脂,做成一个大火把,抬着示众。在中世纪的英国和意大利,则是用柴草将犯人裹得严严实实,捆得如同棕子,然后点火。

至于专门的火刑柱则是将人高高绑起,在脚下堆柴烧火,法国的圣女贞德便是这样被处死的。在她被烧的整个过程充满了下流的展览手段……

据说,火刑有净化的作用。是故,火刑总是和消灭异端邪恶联系在一起的。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罗马帝国时期实施此刑最著名的牺牲者为基督教派的圣·洛朗,为了纪念他,巴黎有一家以他命名的时装企业响誉全世界。当时,他为穷人的事得罪了当权者,于是,他首先遭到鞭笞、又被拔去指甲、敲碎牙齿,然后放在铁架上用炭火烤。据说烤了不短的时间后,洛朗对刽子手

说:"你不觉得我这一面烤得太过了么,翻翻行不行"等到翻过来后,他又说:"烤得很香,差不多了,你可以吃啦。"然后就死去了。至于把犯人全身涂上蜂蜜,用冒烟的柴火熏烤,便是炙刑 了,一些人在行刑过程中尚未"熟",便已被火烟呛死。

而亚洲的刽子手更残忍,他们常常将铁球烧红,然后用钳子夹起,放入事先在犯人头颅上开 好的口子里,这样,犯人的脑浆旋即沸腾,从口子里溢出。古印度人用的是铁棍,在火中烧得发

白后,从犯人的咀里插入。

在旧中国,有专门为施"炮"刑的烤炉,多为铜制。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刑,刑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

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

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用箭射死即为箭刑,似乎各民族都用弓箭,所以这是一种普遍运用的刑罚,只不过用箭先射身体的哪一部位,在处理手法上有差异而已。

贯穿刑的关键在于用尖利物穿透肌肉和组织。但作为一种既定的行刑方式,行刑者总要体现一番创意,于是有了不少种贯穿手法。用长钉将人一串地穿在上面示众,是欧洲各诸侯们爱用的,犯人往往要好几天才死去……最可怕贯穿刑具是一种称之为"玛特·多罗洛萨"的铁制刑具,它与先前发明的刑具"努朗堡的圣女"有所不同,它不靠刑具上的"少女胸部"位置夹紧犯人,而是用灵活的机械臂。它也不是用遍布刑具内的各种铁刺来贯穿犯人的身体,而是收紧臂来让犯人窒息,然后刑具的心脏位置会伸出一根钢刺,插入犯人身体……

十八、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

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得罪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毒药的发作,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

喝下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苏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毒芹碱来做毒药。

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 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 会被拉得脱臼。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 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 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并将吊刑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二十、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推新加坡。

鞭可以用各种绵缠材料制成,皮革、植物纤维……上面可以有附着物,例如尖钉、钩刺、石块、金属球之类。总之,如果决定这根鞭是专门用来打人的话,那它一定是根充满了恶毒意向的人类杰作。被打的犯人结果就是"变成一块人形的烂布"。

棒可以是木、竹、铁、铜等材料制成,要致人死命比鞭刑来得干脆,痛苦程度远不如鞭刑,所以棒刑很不受人青睐。拿施刑行家的话来说就是:"当犯人还没有对自己的行为结果的严重性做出深深悔意的时候,一切就已经结束了。"而鞭刑的行刑自由度就大得多,打到一定的时候,可以把受刑者浸到盐水里、酸水里、碱水里……还可以在烂皮肉上涂抹各种"酱料",最令人发指的莫 过于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披麻戴孝",即将被鞭打者血肉模糊处用白麻布包上,等二十四个时辰 后,再一条条地把麻布从犯人身上撕下来……是故,许多受刑者的喊声是,求求您,给个痛快, 杀了我吧……对于施刑者,剥夺生命虽然是最终目的,但犯人临死前表现的一系列痛苦和无助却 只有受刑人知道。

二十一、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刽子手执铁棒,按照行刑程序,必须先打断犯人的四肢,一共打八下,将四肢打断成十六节,最后朝胸口上来两下,结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后击被称为"慈悲的一击"。说起来似乎难以想象,大部份犯人在胸口上挨过两下后依然还气息尚存。刽子手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手下留情,便会将犯人的手和腿拧到背后,让它们和犯人的头碰在一起,在这样具有悲喜性效果的姿式里,观众或哭或笑或叹息。

由于车轮刑所具有的展示性,要求刽子手表现出特殊的专业技能。一名叫拉朗德的法国犯人因一句指责刽子手的话而载入史册。当行刑者已利索地解决了他的双臂双腿,正要打断他的胸廓

时,棍子轻轻地滑了一下,碰到了他的下巴,拉朗德一声大喊:"嘿,这一下不符合规定"。于是,观众开始呐喊、有人还举起了拳头。刽子手对他道:"怪事,看来他们希望死的人不是你,而是我"。

二十二、磔刑

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关于此刑的最早记载是在希腊人的书里,他们执刑的方法是将人的四肢绑在被人为弯曲的树上,利用树的弹性拉裂人体。

古中国人和古罗马人则是用马拉的战车来分尸,著名的秦国丞相商秧便是名垂千古的受害者。但似乎该刑执行起来也并非想象中那么轻而易举,人并非像纸那般容易扯碎。16世纪的法国作家米什莱在《法国史》一书中写道:"骑在鞭打着马匹,并疯狂地紧拽系有四肢的绳索。尽管先

前刽子手已用钳子扯裂了犯人腿上的皮肉,并将双臂拉得皮开肉绽,但肌肉依然能够承受住这么 强劲的拉力。无奈的刽子手只好拿来一把大的剁肉刀,割去了一块块他认为对执刑有阻碍的肉。这样,马才终于拉断了四肢……还活着的躯干落在地上。"

还有记载表明,有时行刑的马匹都已累得口吐白沫倒下,但犯人的四肢依然连在躯干上,弄得刽子手,犯人,观众都十分不耐烦。所以在执行磔刑时,刽子手要动十分心思,要研究犯人的身体特性,又要了解行刑马匹的各自力量……

二十三、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从有文字记载始,中国人的扼杀记录昭著,但似乎此刑专用于上流人士,因为死后尚有"全尸"。直到满清后期,才有人发明了一种特殊形式的扼杀,称为立枷,专门用来处死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下等人。方法如斯:先绑起犯人的手,将其脖子套入一块木板的圆孔里,然后升起木板,

置放在一个栅形行刑架的顶端。这样,犯人的颈和下颚便被悬吊起来,脚悬地约50厘米。如果需要犯人快死,就往脚上绑石块。若想折磨他,就由犯人自身重量来决定,通常会需一两天的时间,人犯才会真正断气。

二十四、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古代针对女人的刑法:古代中国官方的最常用的是捋指,也用裸体杖 背等。 民间常用的残忍刑罚有如下几种:

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妇。

破身

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奸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幽闭

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女人终生监禁在深宫之中,俗称“打入冷宫”;一是用特制的锤子捶击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

霹雳车

一种据说是专门对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连续发射利器,针对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缓地置她们于死地。此刑传说由隋唐之间的周宣帝发明。

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封阴

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

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烫伤,痛苦无比。

女子买肉夹馍被大狗扑并狂喊救命,狗主人竟然怂恿大狗咬人

“咬她,花生,咬她!”这纵狗咬人的一幕,发生在河北邢台某小区内,狗主人魏女士指挥自家大狗花生去咬人,起因是被咬女子拒绝并制止自家狗去舔女子手里刚买的肉夹馍。

被咬女子买完肉夹馍回家,在小区里碰到遛狗的魏女士。魏女士养的是大型犬,没有栓绳,嗅到肉夹馍的香味就跑过去舔。被咬女子推开了大狗。正常情况下,狗主人应该及时制止自家狗的行为,并致歉。

可是,魏女士不仅没有道歉,还喊出“你再动它一下试试!”这样的话,随后人就冲了过去,就在被咬女子上楼梯的时候,魏女士又喊出了“咬她,花生,咬她!”这种狠毒的话。

随后,被咬女子被大狗扑倒在地,高呼救命,直到被咬女子的爱人听到从家里跑过来,才将她从狗嘴下抢救出来,随后报警。

经检查,被咬女子全身多处挫伤,左眼肿胀、疼痛,视物模糊,伴有恶心,有脑外伤反应,右胸软组织受损。日常,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在管理上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邻居间也是互相理解迁就。

狗子去舔别人的食物,本不算什么大事,却被魏女士纵狗咬人搞成大事,为此,魏女士将受到哪些处罚呢?

法律如何定性

本案,魏女士饲养的是大型犬,不具备办理狗证的条件,且未栓牵引绳。被咬女子拒绝狗子接触后,又纵狗咬人,是一种故意伤害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纵狗咬人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魏女士的行为应该受到10-15日行政拘留处罚,并处以500-1000罚款。

本案,魏女士纵狗咬人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由此造成他人受到的伤害,是否会按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量刑呢?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点,就在被咬女士的检查报告里。

如果只是软组织挫伤这些属于轻微伤,就是10-15行政拘留和罚款。但是,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关键点,那就是诊断证明中指出的:伴随恶心,有脑外伤反应。

如果后续检查确诊为轻微脑震荡,魏女士纵狗行凶的责任,就由民事行为上升到了刑事行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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