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文胸的古代女人,靠什么来遮挡衣服透明的尴尬?

没有文胸的古代女人,靠什么来遮挡衣服透明的尴尬?,第1张

古代的内衣是没有钢圈的,简单的说就是一块布。在古代穿人们内衣习惯很早就有了,不过并不是只局限于女人,小孩子也穿。在不同的时期内衣也有不同的称谓:在汉代是叫抱腹、心衣,魏晋时叫两当,唐代叫柯子,宋代时叫抹胸,元代叫合欢襟,明代时叫主腰,清代叫肚兜,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时叫小马甲。 

一般古代内衣的内衣形状是正方形和长方形,上面呈正梯形,下面呈棱形或者椭圆形。不同身形的人内衣形状会有所不同,大人和小孩的也不同。人们一般还会在内衣绣上一些简单的图案,以刺绣为主,也有一些是贴补花纹在上面。 

对于古代内衣的作用主要有一下几个:

一是遮羞,同时保护身体的敏感部位。所以通常古代的内衣都做得很长,可以遮盖到阴部。

二是防寒和暖胃。古代人睡觉的时候也不穿衣服,为了防止着凉,所以会穿上内衣贴身睡觉,这类内衣所用的布料也会相对较厚。

三是保健。在古代,人们为了治一些隐秘的疾病,会将内衣放到药材里浸泡,穿在身上。比如说将麝香和姜桂等诸多药材敷在上面治腹冷腹痛。

四是定情信物和送人的礼物。古代的女人一般会给自己的情人和丈夫做一个精美的肚兜作为定情信物。一般女人生孩子的时候,娘家也会送一个肚兜给孩子作为礼物。

五是保护女人以免被强暴。不过我觉得这个说法有点不太靠谱,毕竟就一块布而已。防猥亵倒是有点作用。

古代女人上衣是肚兜,那她们穿内裤吗?古人说的衣裳,上半身为“衣”,下半身为“裳”。“裳”有点像裙子,说白了就是块遮羞布。直到春秋时代,才有了裤子。后来,女性月经时会多穿一条旧裤子在内,避免弄脏外裤,慢慢地男人也效仿,逐渐演变成今天穿的内裤。如今,不穿内裤却成为另一种性感的表达。

肚兜是什么?

肚兜是中国古代的内衣之一,多为女性和小孩所穿。关于肚兜,说来话长,其来源可追溯到天地混沌初开之时。女娲和伏羲兄妹二人在漫天洪水以后通婚,生儿育女,创造了人类最初的服饰--肚兜,目的是用来遮掩人体之羞。

根据中国历史记载,它的起源最早可追溯至公元前818年,《左传》“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姖,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这里所说的衵服就是近身衣,也可能是后来的肚兜。先秦称“膺”,汉谓之“抱腹”,流行于魏晋南北朝。亦有一说肚兜是杨贵妃为遮掩她和安禄山私通的痕迹而发明的。民间亦有一说肚兜起于汉时,独身女子因怕被粗鲁汉子欺负,所以用布缠胸,再以带子系至背后,称之为“缚胸”。

有的。

按照中国历史演进的顺序,不少学者和论著沿用传统的上古、中古、近古三分方式,描述中国古代文化史。中国古代内衣的演变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呈现出了丰富的特征和风格。上古先秦开始就有记载内衣文化的文字,当时男女内衣区分不大。《说文解字》云:“亵,私服也。”亵即贴身穿的衣服,有轻浮、*秽之意。内衣的另一种形制“苞”,《释名·释衣服》:“袍,苞也。苞,内衣也。”因古代染色技术不高,“署天近汗之衣必无色”,最初的内衣面料多采用本色葛布。汉代有“羞袒”(鄙袒)、“汗衣”(汗衫)的内衣形制,汗衣与其他内衣的不同在于男女、贵贱皆服。而女子的“心衣”上端用“钩肩”,背部袒露无后片,平织绢作为常用面料。还有北方游牧民族服饰演变过来的“裆”,既可当胸又可当背,材质为织锦。梁土筠《行路难》记载女性还有以“开孔裁穿”独特结构的内衣。

  中古时期的“诃子”是唐代女性内衣的一大特色。这种以束在胸际间的裙充当内衣,使肩、胸前与后背全部袒露或双肩披透明罗衫,穿时在胸下扎束两根带子即可,使胸上部分达到挺立的效果。常用的面料为“织成”,挺括略有弹性。此外还流行无内衣袒领长裙的装束。宋代女性内衣出现了“抹胸”(抹肚)、“襦”“裹肚”“抹胸”穿着后上可覆乳下可遮肚,用钮扣或带子系结,单的夹的,形式不一。老百姓多用棉制品,贵族人家用丝织品并在其上绣花。最有趣的是《辽代文物丛书》服饰篇中形容辽代女性“抹胸”为“一横幅布帛,裹于胸部”;而契丹女子则大胆将“抹胸”作为“女”(女子相扑运动员之称)的比赛服装;贴身内裤的“”(犊鼻裤),造型像牛头,形象生动。元代的内衣由后向前系束是其主要特点,在胸前用一排扣子系合,或用绳带等系束,形象地取名为“合欢襟”。其面料以织锦居多,四方连续为主要纹样。文献记载男子内衣以“白绢中单”为正宗。

  近古时期,明朝女性内衣“主腰”,开襟,两襟各缀有三条襟带,肩部有裆,裆上有带,腰侧还各有系带将所有襟带系紧后形成明显的收腰。明清流行时间最长、男女老幼均可穿着的一种内衣形制是“肚兜”——中国古代内衣的经典。还有带有摧残性的束胸“捆身子”,到民国演变成一种更加紧窄的背心,于胸前开襟,以一排密密的钮扣绾结,称为小马甲,其作用都是用来将胸部束平。清朝曹庭栋《养生随笔》中还记录了具有保建功能的内衣。经过中古、近古时期,内衣材料的运用较为广泛,既有丝、绢、绸、缎等高品质材料,也有土布、麻、纱、蜡染布等传统面料。

大家对内衣应该算是比较熟悉的,无论是我们自身穿的,还是影视剧里面看到的,各式各样都有。我们都知道现代女孩穿的文胸就是由古代内衣一步步演化而来,但是我觉得古代内衣可比现在女孩穿的要性感的多,不信你看完下文就知道了。

一、汉朝:抱腹、心衣

抱腹作为心衣的基础,上端所采用的不是细带子而是勾肩,勾肩与裆就组成了心衣。抱腹和心衣的共同之处就在于背部都是袒露的,平织娟是汉朝古代内衣的常用面料,上面多用各种颜色的丝线绣出美丽的花纹图案,在当时,以素色面料来作内衣的情况是不多的。

二、魏晋(十六国):两当

魏晋时期古代内衣两当与抱腹、心衣有所区别,主要在于它有后片,特点是即可当胸又可当背。材质大多为手感厚实、色彩丰富的织棉,为双层且内含衬棉。两当最初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服饰,后慢慢传入中原,属于异族文化。

三、唐朝:诃子

唐朝以前的古代内衣其肩部都缝有带子,但到了唐代就出现了一种无带的内衣,称为诃子。唐代的女子喜穿"半露胸式裙装",她们将裙子高束在胸际然后在胸下部系一阔带。两肩、上胸以及后背全部袒露,再外披透明罗纱,因而内衣会若隐若现,为配合这样的穿着习惯,内衣需为无带的。

四、宋代:抹胸

宋代古代内衣抹胸穿着后上可覆乳下可遮肚,整个胸腹全被掩住,因而又称抹肚。用纽扣或带子系结,平常人家多用棉制品,俗称土布,贵族人家用丝质品并在其上绣以花卉,单的夹的均可,形式多样。 上一页 0 /2 下一页

  (夹棍\钉指等在最后)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 洗

  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缢 首

  我国古代初时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凌迟”酷刑,亦作“陵迟”,是指山陵斜坡逐渐低下,含有慢慢之意,又俗称为“剐”。因其规例在千刀之上,“凌迟”还可通称为“千刀万剐”。唐律尚无“凌迟”,五代才特置。马端临《文献通考》说宋代中后期始用“凌迟”,但不常用。《宣和遗事》记章敦在越州时,专事惨刑,有“刀掊”、“钉手足”、“剥皮”、“斩颈”、“拔舌”,但不见“凌迟”。元代“凌迟”载于法典刑律,具体行刑较少。

  只是到了明代,“凌迟”用语频繁起来,较为典型的是明代《瑞严公年谱》、《渔樵话郑本末》,其中对“凌迟”的详述,使人见其具体步骤——

  “凌迟”时搭起一座棚子,棚前竖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杆,刽子手手持磨得锋快的铁钩、利刃,三声炮响后便开始,规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剐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条一缕,密麻丛集,犹如刺猬。初动刀时,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血都从这里流出去了。“凌迟”后将受刑者五脏、躯体、头都吊在杆上示众,监刑官舞红旗,策快马,飞驰宫中,向皇帝报告刀数……

  对犯人采取这样厉害的“凌迟”,是因明初朱元璋就执刑甚严,当时官员们竟用鸠血染衣带,一有捕拿,即吮带死,以免受酷刑折磨。据《明史》、《明实录》,当时刑法无所不用其极:

  朱有熺以掠食人肝脑为能事,朱宪逼奸妇女或生置棺中烧死,或手刃剔其臂肉,剜目耳。还有的活埋露首,使其慢死,或让受刑人吃自己儿子被割下的鼻、舌。朱国桢《涌幢小品》说两广都督韩观杀人成性,竟用人皮当坐褥,吃人眼。夏允彝《幸存录》说一徐姓术士,因骂魏忠贤被捕,手足被钉在门板上,遍体浇上沥青,用椎敲,一会儿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

  人皮

  祝允明《野记》中的有关记载更让人惨不忍睹:

  高皇恶顽民窜逃缁流,聚犯者数十人,掘泥埋其头,十五并列,特露其顶,用大斧削去,一削去数颗头,谓之“铲头会”。国初重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裸置铁床,沃以沸汤,以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以钩钩背悬之。有“称竿”,缚置竿彼末,悬石称之。有“抽肠”,亦挂架上,以钩入谷道,钩肠出,却放彼端石,尸起肠出。

  即使一般的刑法,执行起来也十分残酷。如《诏狱惨言》,记叙明代镇抚最为普通的五种刑具:一种是“械”。坚木制成,长一尺五寸,阔四寸多,中凿两孔,着臂上,就是受刑时也不脱,杀人最便利。一种是“镣”。铁制,又称“锒铛”。长五六尺,盘左脚上,因右脚受刑不方便。

  一种是“棍”。杨、榆木制成,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似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用绳束其腰,二人踏绳的两端,使受刑人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脚,一人负之背,使不得伸缩。

  一种是“拶”。杨木制成,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刑者起,跪在索上,力束木的两端,随即用棍左右敲,使受刑者更加痛苦。

  一种是“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

  这几种刑具,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看来简单,但用起来极苦,如明人所说:“棍则痛入心脾,每一下着骨,便神魂飞越矣!”燕客《天人合征纪实》叙杨涟、魏大中等“六君子”在狱中受“棍刑”,毒打30棍,股肉就已经腐烂了,只得用帛急忙缠上。尤其是“受全刑”,即械、镣、棍、拶、夹棍等刑具同时上,被《明史·刑法志三》称为:“五毒备具,呼暴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

  以至在明代,许多来到中国的外国人,给他们感触最深的就是这几种刑具和酷刑:阿里·阿克巴尔《中国纪行》说中国犯人在监狱中:

  带着镣铐和链子,固定在铁桩上,头发也被拴在铁钉上。即使这样还不让他们自在,他们的脚被板夹住,背上和胸上缠着100码长的链子和刑具,恐怕要压断了肋骨。带着镣铐和链子的犯人,被强力推进高度只有一臂长,三角形的又小又窄的笼子里时,“为了关上笼子把他的头压低到和四肢挤在一起,好像没有骨头的一堆肉塞在笼子里,打开笼子后,这个人带着链子和镣铐被拉上来时,使我们吓掉了魂”。

  克路士《中国志》这样说道:犯人“把指头放在棍里,然后使劲拉绳子使骨头嘎扎作响”,“足刑很厉害和痛苦,刑具是两块方木条,约四拃长,一边用一根绞链连接。他们拿绳系在另一侧,足踝夹在中间。他们用槌子打木条头”。

  拉达《记大明的中国事情》记载:

  官员一声吆喝,五六名刽子手就扑向可怜的犯人,马上把他按到地上,扒掉他的裤子。他这样面朝下爬着,一名刽子手紧紧按住他的脚,另一个按头,再一个高举上述的竹板或棍子,使劲打他大腿后的肉,直打到叫住手为止。他们每打五下,便转过身子好打另一边。这时候,另一名刽子手跪着大声报打的次数,那简直太野蛮,挨过六十下的人难逃一死。

  这三位外国人看到的只不过是明代最最普通的刑法,但已使人真切感到其刑的残酷了!这些酷刑一般来讲,主要是对下层官吏和平民施行的,特别是对那些“犯上作乱”者。清嘉庆八年(1803),因刺嘉庆而被当场捉住的内务府厨役陈德,在审讯时就已经是彻夜熬问,拧耳跪炼,掌嘴板责,刑夹押棍……经嘉庆亲审,陈德被处以“凌迟”。据燕北老人《清代十三朝宫闱秘史》载:

  执行时,从陈德的耳、鼻、乳割起,左右臂上碎割,成鱼鳞形状。然后再右臂,再胸和背。一开始还见血,过一会儿血流尽了,只流黄水。当割完上身时,陈德忽然张开眼睛叫道:“快些。”监刑者却说:“上有旨,令尔多受些罪。”仍慢慢碎剐陈德!

  以仁义自我标榜的嘉庆,对“大逆不道”者是从不心慈手软的,对陈德的“凌迟”,充分暴露了统治者对反抗者所能够采取的极端的报复手段。可是把所有的酷刑,都用“阶级斗争与压迫”来概括,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像晋灵公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巢;王元吉当街而射,观人避箭;妲己置虿盆,观其楚毒以为乐;齐后主置蝎浴斛,令人裸浴,观其叫号则大喜……这些并没有直接刑事缘由的酷虐之刑,并不是阶级的、政治的影响,而是一种野蛮的文化观念的表示。《通典》记录北齐时对滥劣秀才饮一斗墨水的惩罚,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明代小说《封神演义》描绘了所谓的“炮烙”:“约高二丈,圆八尺,上、中、下用三火门,将铜造成,如铜柱一般,里边用炭火烧红”,人被剥去衣服,“将铁索缠身,裹围铜柱之上,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须臾,烟尽骨消,尽成灰烬”。但此酷刑并非用于反抗的平民,而是对付臣僚。徐学聚《国朝典汇》说嘉靖年间朱观*戏无度,常使男女裸体群浴,无复人礼,“左右有阴议及色忤者”,他就加用“炮烙”。这表现了一种残忍的文化心态。而东林党人左光斗,也受“炮烙”,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说他“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这却是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所造成的。

  所以,对酷刑要具体分析。而且,酷刑也不是单纯为摧残皮肉而设,酷刑施行的主要目的是警告,是示法。

  《草木子余录》记述朱元璋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这一惨无人道的酷刑,从本质上讲是统治者企图以残忍手段奴役下属的意识的投影,但它冠冕堂皇地归入了法制的轨道之中,这在客观上对贪污受贿的官员还是有很大的震慑作用的,就像历史学家分析的那样:明初吏治之所以较好,这与朱元璋常用、大用酷刑,也有一定的关系。为了使更多的人服服帖帖,古代统治者将酷刑的主要目标定在平民百姓身上,这一现象在清代尤为突出。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真实地记述了道光年间四川的酷刑:监狱里的犯人,有的装入笼内,一日而毙,有的则用锅煮,“惨酷不可言状”。如捉到造反的“匪”,不问真伪,先打400小板,还有重打二三千小板再讯供,罪名莫定,就在大堂上打死,脑裂骨折……由于酷刑滥施,甚至错捉入狱的人,也往往被屈打成招。清代刘省三所写的公案小说集《跻春台》,其中有一篇《双冤报》,就描述了王氏和魏有仁这对男女表亲,在酷刑下被迫屈招的情形:

  钉竹签十指鲜血喷,痛得奴死去又还魂。不招供太爷刑法狠,招得来又辱了先灵。……不得已把供来招认……这一阵夹得魂飞尽,痛得我屎尿一齐倾。想不招表嫂已招认,要辩脱除非问阎君。因奸*谋毒表弟,大老爷施恩快松刑。

  清代的官吏还挖空心思,不断在刑具上“推陈出新”。李伯元所写的《活地狱》,就较典型地反映出了由于刑具的厉害而造成的残酷景象:如,“一双铁鞋,放在火里烧红,着在脚上,这叫‘红绣鞋’”。其实这是明代天启年间魏忠贤的义子许显纯发明的“红绣鞋”的延续。还有“过山龙”,“是叫锡匠打一个弯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够二丈多长,把犯人赤剥了,用管子浑身上下盘了起来,除掉心口及下部两处。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下边开一个小口,用百沸的滚水,从这头浇进去,周流满身,从那头淌出去。这个开水,却不可间断”。

  这与谢肇淛《文海披沙》所说的万历时福建某官府中盘在犯人腰间的“锡蛇”是一样的。审讯犯人时往“锡蛇”的空心里灌开水,犯人受不住烫,只好屈招……相形之下,清代“过山龙”要比明代的“锡蛇”更残酷,这是一个总的趋势。

  再如行刑时最常用的板子。《活地狱》中已出现了铁板子,用它打人,“打上十几板子,大腿上的肉都会一片片的飞起来,连肉带血飞的满处都是。等到打至十几下,肉已飞完,便露出骨头。他此时便吩咐掌刑的,不要拿板子平打,却用板子横在大腿上乱敲,砍的骨头壳壳的响。有的还将骨头打开,骨髓标出来好几尺远……”

  通过打板子这一在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人们看到的是残酷!这也正是李伯元创作《活地狱》的用意,旨在揭露清代官府衙门像地狱一样……

  

参考资料:

转自中华网文化频道

  回答者:蛆冻儿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2-11 19:15

女性胸部健美标准是结实、柔软、并且富有弹性。中国历代文人在众多的文学作品中,留下了对女子身体发肤的描写。古代文人眼中女性的乳房,具有一种抽象的意味,但是从中还是可以总结出他们对女子乳房美的要求,主要有: 一、丰满肥硕 母系社会中,原始人类对女性的崇拜表现对女性乳房夸张性的描绘。奥地利出土的,制作于新石器时代的《维伦堡的维纳斯》是一个圆雕;这个雕像有些令人迷惑不解:首先是她的头部,没有五官和脸部,只有一些线条似乎是对头发的象征性暗示;她的身体比例极为不协调,两条腿非常弱小,而胸部和臀部却被描绘的十分夸张,似乎整个雕像只是为了表现这两个硕大无比的胸部和乳房。而法国出土的《捧牛角杯的女人》,也有同样的倾向。 这反映了当时的原始人对他们所认为的女性美的界定,包含他们对女性美的认识:胸部必大,臀部必肥。 中国的上古时代对肥美也有着天生的嗜好,这和中国古人对整个人体以硕大为美,有着直接的关系。例如《诗经·泽陂》里就曾写道:“有美一人,硕大且卷。……有美一人,硕大且俨。”《楚辞》里《大招》篇里又有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美人:“丰骨微肉”、“曾颊倚耳”,骨头少而细,肉却要很多,以致于出现了双下巴;自然而然,美人的胸部丰腴肥满是无疑的了。到了唐代,盛大的“大唐气象”统领一切,美人也是以丰腴为美。唐玄宗的贵妃杨玉环就是典型的胖美人,还被称为中国“四大美女”之一,有“环肥”之说。唐朝的美女不但身体肥满,胸部也是很丰满的,并且女性还喜欢穿低领的衣服,以显露出丰满的胸部。当然,中国古代也并不是总崇尚丰腴肥美的体型,如东晋时候的顾恺之画的《女史箴图》中,就体现出魏晋南北朝时对女性“瘦骨清像”的形象的认可;可是,由画中看的出美女的胸部仍不失丰腴,曲线更接近于现代女性追求的曼妙体型。 宋元明清时期,时代风尚有一度大大转变,追求纤弱清秀、瘦骨嶙嶙。《红楼梦》中弱不禁风的林黛玉的形象倍受推崇,但不足以代表整个古代社会对胸美的看法;朱彝尊在上面的词里就用了“巫峰”一词来形容女子的乳房,既然可以用山峰来形容胸部,可见他认为美的乳房不是一平如掌的。清朝的董以宁所写的词《沁园春·美人乳》中也有对女性胸部丰满的赞美,“漫说酥凝,休夸菽发,玉润珠圆比更饶”,“当年初卷芳髫,奈坟起逾丰渐欲高”。西方的许多国家,虽然也曾经出现过一些以平胸为美的时期,如,清教徒强迫女性穿紧身胸衣,使胸部看起来平坦,呈现清新童稚的轮廓;17世纪西班牙的年轻女性用铅板压胸部等。但正如明清时期崇尚清瘦病态的美一样,都非大势所趋,以胸部丰满为美,总是在千回百转之后又占据主流审美趋向。 到了现代,人们仍是以丰满为美。被鲁迅戏称为专写三角恋爱或多角恋爱的“三角小说家” 的张资平是创造社的发起人之一。他对女性的胸部有许多描写,这些描写的词汇主要有,“膨大的”、“丰满的”、“高耸的”、“白胖的”、“肥满的”,与中国古代的主体审美观相一致。现代小说大家茅盾在《动摇》中写孙舞阳的一段这样写道:“这天很暖和,孙舞阳穿了一身淡绿色的衫裙;那衫子大概是夹的,所以很能显示上半身的软凸部分……”茅盾眼中的美胸是“凸”起来的,可见是丰满的。20世纪,人们对胸部的审美要求也屡次发生变化。但最终,丰满的乳房一直占据审美的颠峰地位。 时至今日,丰满的乳房仍是众多女性的最爱,这与自古以来的胸部审美观关系至为密切,日益红火的隆胸手术就受到这种审美观的巨大影响。 二、白净可人 在中国,白色一直深受着人们的青睐。古代对美女的很重要的一条要求就是要白。我们在很多文学作品中,都可以找到直接或间接以“白”来描写美貌女子的句子。诸如,《古诗十九首》中的“纤纤出素手”、“皓腕卷轻纱”、“珠环约素腕”、“纤纤擢素手”、“素腕参差举”,都是盛赞了女子的“素”、“皓”,即“白”的特点。再有,“肌肤若冰雪”,“肤若堆雪”,“肤如凝脂”,“皓齿”等等一大批词汇,无不是以“白”为女子美的特点。 更有甚者,魏晋南北朝时期男性也以肤白为美。何晏就面色极白,有“傅粉何郎”之说。肤“白”的确引领了一个个时代潮流。

  《武媚娘传奇》里范冰冰受的是“竹书酷刑”。就是把竹子做的书夹在人的胸部,根本看不出伤口来,只会是内伤。

  实际历史上并无此刑法,只是电视中为了夸大故事情节,使观众观剧更跌宕起伏而杜撰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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