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推举、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考察谈话、议论表决,可以票给竞争对手,根据不同职位级别,由相应部门、中心或版块领导推荐人选,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可进入民主推选程序。
民主推荐(参考文件《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粤组字[2003]12号))。
对有关职位经集团党委研究确定同意配备后,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普遍采用民主推荐形式。
(一)民主推荐会应当采取以下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符合推荐范围的干部名册;
(2)按A票、B票清点到场人数,说明请假人员;
(3)填写推荐票,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填写(中层以上A票,主管及以下B票);
(4)设置计票人、监票人(监票人必须为纪委小组成员),推荐投票结束后无须现场唱票;
(5)推荐会后进行统一计票,需要有最少三人(填表、审核、监督人)并最终由集团公司纪委组组长在监督人一栏签字确认,然后将汇总情况向集团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三、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
民主推荐的结果是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得票数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少者,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相近者,需参考平时掌握的其他情况及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再确定其是否可以列为考察对象。对不是得票数多者列为考察对象的,须做出专门的说明。
四、 资格审核
组织(人事)部门对民主推荐得票靠前的人选应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人选任职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确定对象
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资格审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少者,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相近者,需参考平时掌握的其他情况及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再确定是否列为考察对象。对不是得票数多者列为考察对象的,须做出专门的说明。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六、综合考察(参照文件《广东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粤组通[2006]26号)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粤办发[2003]8号))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考察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通过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考察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呈报集团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反馈。
1、进行个别谈话后,考察组要分别整理出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纪检、组织(人事)负责同志的谈话记录。
2、民主测评会应当采取以下程序:
(1)召开民主测评会,公布填写要求,民主测评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对拟提拔使用的人选,测评时加设同意提拔、不同意提拔栏目。
(2)按A票、B票清点到场人数,说明请假人员;
(3)填写测评票,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填写(中层以上A票,主管及以下B票);
(4)设置计票人、监票人(监票人必须为纪委小组成员),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结束后测评表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回收、统计,无须现场唱票;
一、筹备阶段
一般应于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召开党委(常委)会分析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条件是否具备,如条件具备,应提前3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沟通情况,经原则同意后,方可进行筹备。如尚不具备条件,需向—上级党组织写出延期召开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不能超过一年。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筹备工作基本完成后,组织部门起草《中国***×××委员会关于召开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根据总公司《党的组织工作细则》规定,一般于召开党代表大会45天前报向上级党委报告。
请示的内容包括: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代表名额、差额比例,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的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候选人名单(填写自然情况);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候选人名单(填写自然情况);选举办法。请示及有关材料一式2份。
3.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机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和党费审查小组
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可下设组织组、秘书组、宣传组、会务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全面开始各项工作。
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党员干部组成。
成立党费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纪委和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党员干部、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以上机构需要经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4.发出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党委即向所属党组织下发《关于召开中国***×××第X次代表大会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下发《关于中国***×××第X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选举单位、代表名额、构成比例、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附名额分配表、代表名册样表。
5.发出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党委可下发《关于推荐中国***×××第X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推荐“两委”成员候选人名额(含20%差额)、推荐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推荐方法。
6.基层党组织选举党代会代表和推荐“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
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组织下属党组织和党员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后下级党组织召开委员会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讨论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形成报告连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党委组织部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批复候选人;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要求选举单位及时更换;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及时通知有关选举单位将其作为代表候选人。选举单位接到批复后可组织差额选举,选举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同时,按照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要求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各选举单位汇总后进行充分讨论,确定“两委”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党委组织部。
7.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选出后,党委组织部对各选举单位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起草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全体会议主持词、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听取组织部长《关于党代会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书面批复各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
8.研究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将各选举单位推荐人选按每个选举单位计1票的方式进行汇总。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根据推荐结果和条件提出“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初步人选名单,返回下属党组织和党员中讨论。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所属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由党委会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9.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党委组织部起草《关于中国***×××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人选的请示》连同《“两委”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册》、《“两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自然情况》等附件,在会议召开一个月前上报上级党组织。
10.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全委会讨论定稿。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同级党委全委会讨论定稿。
11.党费审查小组对党费进行审查并写出报告
党费审查小组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并负责写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查报告。
12.编制代表名册,提出有关人事安排名单
(1)编制代表名册;
(2)提出大会常务主席团、主席团、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3)提出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4)提出大会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代表未通过前为召集人)建议名单;
(5)划分代表团,提出代表编组名单,确定各组联络员;
(6)提出大会列席代表、邀请嘉宾建议名单;
(7)大会预选和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13.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1)起草大会开幕词、闭幕词和两个会议的主持词;
(2)起草大会议程、日程安排和大会须知;
(3)起草上届党委负责同志在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稿;
(4)大会预备会议主持词;
(5)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6)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7)关于党费收缴以及使用情况的报告(书面发给代表);
(8)提供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与主要履历;
(9)“两委”委员候选人选酝酿情况的说明;
(10)党委工作报告(审议稿)、纪委工作报告(审议稿);
(11)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12)选举大会主持词;
(13)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总监票人组织选举工作的主持词;
(14)大会主席团第一、二、三、四、五次会议主持词;
(15)提供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
(16)党委会第一次全委会主持词(含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纪委第一次全委会主持词(含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
(17)大会选举结果报告(样表);
(18)大会总监票人岗位职责、监票人岗位职责、计票人岗位职责;
(19)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式;
(20)编制代表用《材料目录》。
14.召开党委全委会,审议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即应召开党委全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列席人员、邀请嘉宾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15.做好临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1)打印大会各种文件材料,并将有关材料装袋;
(2)制作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和总监票人佩条;
(3)准备选票、票箱等选举用具,计票需要的设备等;
(4)布置大会会场;
(5)向代表发出报到时间、地点的通知;
(6)联系邀请上级领导;
(7)落实代表和来宾接待、大会服务、用车、用餐等安排;
(8)落实大会期间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标语、录像、照相等工作;
(9)落实会议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预备会议阶段
1.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发放相关材料
代表报到后,由上届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是:(1)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2)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进行说明;(3)布置各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4)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同时向各代表团下发相关材料。
2.召开各代表团会议
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1)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的内容;(2)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3)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4)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各代表团会议结束后,召开党委会,大会秘书处汇报各代表团讨论情况,通过讨论结果。
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清点大会人数并向大会报告;介绍大会筹备情况;通过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通过大会议程(草案);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通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通过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
预备会议结束后,将通过的报告、议程(去掉“草案”二字),名单(去掉“建议”二字),在其标题下加上“(XXXX年X月X日中国***XXX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字样,及时印发各代表团(如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再印发)。同时,将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分别发给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在大会期间佩带。
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通过大会日程(草案);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建议名单;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通过列席代表建议名单;通过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名单;通过“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说明;通过拟提交各代表团讨论的“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通过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会后,将通过的上述名单(去掉“建议”二字),在大会日程的标题正文加上“(XXXX年X月X日,中国***XX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字样,及时印发各代表团和有关人员(如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再印发)。
5.召开代表团会议
传达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精神;公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主要履历并讨论;讨论选举办法及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6.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对“两委”候选人,对选举办法,对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讨论情况的汇报;通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审议讨论党委、纪委报告的决议(草案)。
三、正式会议阶段
1.举行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
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大会开幕式。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后,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出席情况并作出能否开会说明,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宣布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国歌》;上届党委副书记致开幕词;上级领导讲话;上届党委书记作党委工作报告;纪委书记作纪委工作报告。
2.召开各代表团会议
组织代表讨论和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对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听取讨论党委、纪委报告的决议(草案)情况的汇报。
4.召开选举大会
正式代表参加,清点并向大会报告代表到会和会议有效情况。通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通过选举办法(草案);通过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由总监票人主持选举工作。清点并报告正式代表人数,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代表按要求填写选举选票并投票;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票清点情况;休会,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人计票。
计票完成后,填写《选举党委委员计票单》、《选举纪委委员计票单》并签字。然后填写《选举计票结果报告》,由总监票人先向大会主席团汇报。
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听取总监票人关于选举计票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两委”委员当选人名单;讨论确定党委、纪委第一次会议召集人。
6举行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
总监票人向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当选结果;表决通过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上届党委书记致闭幕词;宣布党代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7.纪委第一次全会
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
8.党委第一次全会
选举党委常委、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
四、会后相关工作
1.向上级报告党代会选举结果
党代表大会结束后,组织部起草党委文件,十五日内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一是《关于中国***×××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当选情况的报告》,二是《关于中国***大庆石油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当选情况的报告》,并附两委呈报表。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如与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候选人不一致,需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党代会相关材料归档
由大会秘书组负责收集相关会议材料,交办公室归档。党委组织部等部门根据需要收集相关材料在本部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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