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制度形式

清代科举制度形式,第1张

清代科举制度形式: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膳生员,有一定名额,由政府提供津贴和生活日用的学员;其次是增广生员,也有一定名额,为候补廪膳生之属;新“入学”的称为附学生员,为增广生之预备。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童生试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扩展资料:

科举制度对外国的影响

中国科考制度对欧美国家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历史学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倪方六表示,早在100年前,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即点破了——现在各国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的。孙中山说的这话是有根据的,并非臆断。 

在14世纪,欧洲来华人士便将中国通过科举,即统一考试的选拔人才模式,向本国做了详细介绍和推荐。其中,英国人对此最有兴趣,“英国当时的学术界和开明官员,力主仿效中国文官取士手段,机会均等,公开考试。

1853年,英国王室任命查理·特罗维廉和斯坦福·诺斯科特两位爵士,负责英国文官制度的改革和方案草拟。后他们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报告中的主要观点就是建议学习、实行中国的科举制度,通过公开、竞争性的考试手段来招聘官员。”

据倪方六介绍,两位爵士的报告被英国国会采纳。此后、法国、美国等许多欧美国家都把中国的考试制度“拿了过去”。“欧美人认为,科举比当时他们‘领导说了算’、‘世袭’等用人模式先进、公平,中国的科举优点多多,至少使官员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可以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官员。”

“西方当时有人惊叹,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一项伟大的制度。”倪方六表示,他们认为这一制度应该与中国古人发明“四大发明”一样,是重要的发明创造,影响了全球的用人观,直至目前,还有今后。

欧美人把科举这一中国人发明的选拔人才方式进行了改造,使之成为让中国这位发明者反过头来要学习、“取经”的考试模式。西方结合当时的工业革命和民主、人权的需要,考试内容丰富而又科学,智力水平、知识结构、实用技能、心理素质,统统纳入考试的内容。

除了笔试方式,欧美“科举”中最重要的是口试和面试制度的确立,比中国的“殿试”,由皇帝一人御笔钦点手段,更为完善和科学。

欧美的“科举”,即便顺利通过了,也未必就能如中国的学子(举人)一样,立即可以获得官职和荣耀,戴红花骑大马,还得实习和试用,至少半年以后才能正式上岗“当官”。

-科举制度

  不是,是科举制。

  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每年贡士3人,后设不同科目选拔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选拔人才,就是以应策取士。分科取士就是科举的前身。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以"四书五经"为准,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参照朱熹《四书集注》。

在一次新科进士入朝堂时。唐太宗得意洋洋的对左右大臣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这句话可以分析出唐太宗的目的:

①满足自己海纳百川,天下尽在朕一手把握的虚荣心和掌控欲,这从他后面不断恩威四方,被称之为“天可汗”就可以看出,不过这也不是缺点,毕竟是真实本领,不像某某清帝自封“十全老人”。

②民间中下层通过读书进入朝堂,这些人因为科举而显贵,必然衷心拥护科举制度,这就与唐太宗的利益相连在一起。巩固唐太宗自己的统治,同时统一天下人读书人思想。另外还可以打击民间反叛势力,让他们无才可用。

③通过科举产生的新的官僚群体可以削弱地方门阀势力,和彻底打破南北朝及隋以来依出身选官的九品中正制度,加强中央集权。

我国古代的科举考试举行时间分等级而定:

童生考秀才,一年一次;秀才考举人三年一次(又叫秋闱);举人考贡士的时间是在考完举人的转年的春天(又叫春闱),贡士考进士是在考完贡士发榜后的几天,因此春闱,秋闱,殿试都是很近的时间,所以那一年叫做大笔之年。

此外,皇帝会根据对官员的需要在某一年会增加考试次数,叫做恩科。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扩展资料:

科举考试的起源:

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创建于隋朝,自隋唐科举制度确立以来,平民通过读书考试获取入仕机会,基本就是靠科举。

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应为开皇七年(587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

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叫试策。

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变化有过很高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对于科举的开创,史学界向来有异议。历史学家俞大纲、唐长孺、何忠礼、金铮等认为唐朝开创了科举。

-科举制度

元朝实行的政治制度:

  元朝政治制度与金朝一样承袭宋朝制度,采取文武分权的制度,以中书省总理政务,枢密院掌管兵权。然而元朝的中书省已成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元朝不设置门下省,尚书省时设时不设,仅元世祖时期与元武宗时期有设置,所以门下省与尚书省的权力皆交给中书省。

  中书省统领六部,主持全国政务,形成明清内阁制的先驱。其组织架构继承南宋体制,宰相的称呼共有中书令、司统率百官与总理政务等,常以皇太子兼任。下分左右丞相,中书令缺则总领中书事务。平章政事又居次,凡军国重事,无不参决。副相方面有左右丞、参政等。六部共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与工部,内有尚书、侍郎。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

  枢密院执掌军事,御史台负责督察,与宋朝制度大致相同,然而在地方设有行中书省、行枢密院与行御史台。此外又有掌管学校的集贤院、掌管御膳的宣徽院、掌管驿传的通政院,其他还有太常礼仪院、太史院、太医院与将作院,略前代的九寺诸监。最后新成立的是宣政院(初名总制院),负责佛教及吐蕃(今西藏)地区军政事务,这是前代所没有的。

  在人才选用方面,元朝前期极少举办科举,因此高级官僚的录用端看与元廷关系远近而决定,主要采取世袭、恩荫与推举制的方式。此外尚有循胥吏(小公务员)升进为官僚的方式,这与宋朝制度大异。宋朝官与吏的界限分明,胥吏大多以胥吏为终,然而元朝因为缺乏科举取才,就以推举或考试胥吏的方式晋升为官,这打破官吏屏障,使官吏成为上下的关系。科举选材方面,窝阔台汗听从耶律楚材建议,召集名儒讲经于东宫,率大臣子弟听讲。又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倡导学习汉族古代文化,又在1234年设“经书国子学”,以冯志常为总教习,命侍臣子弟 18人入学,学习汉文化。并且于1238年以术忽德和刘中举办戊戌选试,此次科举取士录取4030人,并且建立儒户以保护士大夫。但最后仍废除科举,改采推举制度,往后于1252年与1276年两次共入选3890儒户。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正式设立了国子学,以河南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亲择蒙古子弟使教之,遍学儒家经典文史,培养统治人才。1289年元世祖下诏等级江南人口户籍,次年正式施行推举制度,此次等级成为后来户计的依据。直到1313年,提倡汉化运动的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1314年八月在全国的17处考场,举行乡试,1315年二月和三月相继在大都举行会试和殿试(廷试),因为是在延祐年间举行的,史称“延祐复科”,本次科举以程朱理学为考试的内容。元朝前后共举行过16次,选举蒙古、色目、汉人、南人进士约 1100余人。然而为了保障蒙古人与色目人,汉族的考试偏难,并且只能获得一半的名额,这也让蒙古与色目子弟失去了学习汉族文化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虽然这是聊胜于无的科举,但在形式上已经恢复,汉族士大夫莫不对元廷忠心耿耿。在元朝灭亡之际,舍身殉国的就有很多是科举出身者,可见科举复办对怀柔汉族士大夫有一定效果。

汉朝实行察举和推举制度。两晋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到隋唐开始主要是科举制选拔人才,但宋朝科举制基本完善。

人才选拔制度的变化趋势主要是人才的选拔逐渐从地方逐渐向中央政府集权。这也体现了中央集权制度的逐步发展直到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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