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时期,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得到进一步发展。这时,过去通过军功、养士选拔人才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汉代逐渐确立了察举、征辟等选人任官途径。
察举
察举又叫作荐举,是三公九卿、地方郡国守相等高级官员根据考察,把所谓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授予他们官职或提高其官位。察举是汉代选官的一种主要做法。
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就曾诏令诸侯王和地方郡守察访民间德高望重的人,把他们推荐给朝廷。汉文帝以后,这种察举的办法逐渐形成制度,但是并没有固定的举行时间。一般多是在发生了自然灾害,或出现日食、地震等情况时,皇帝表示引咎自责,同时诏令朝廷百官和地方郡国荐举人才。
在汉代,察举不一定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察举的范围和名目都由皇帝决定。例如有时只规定在某些郡国或只限于丞相、御史大夫等部分官员向朝廷推荐人才,还有的时候是由朝廷派人到地方去进行察举。
察举的名目有很多,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孝悌力田、茂材异等、孝廉、直言极谏等,有时也要求荐举勇武而熟知兵法或掌握某种技艺的人。后来,“孝廉”逐渐成为察举中使用较多的一种名目。被荐举的孝廉一般是先担任郎官,作为皇帝待从,然后再转迁为尚书、侍御史、县令等官。
汉代被荐举的人,须先试任一年。如果能够胜任职守,则可转为正式官员。若不胜任,就要被撤换,而且推举他的人也要受到处罚。
汉文帝时,开始采用策问的办法考察被荐举者的才干学识。到汉武帝时,这种策问考试,比较普遍地实行起来。具体做法是:首先由皇帝提出一些关于如何治理国家的重大问题,称为策问;然后把这些问题依照难易程度分为甲、乙等科,密封起来;最后让被荐举的人任意抽取问题回答,叫作射策。朝廷根据他们回答的成绩分派官职。例如当时的儒学今文经大师董仲舒被举为贤良文学,于是汉武帝向他提出策问。董仲舒在射策中极力宣扬天人感应和“大一统”的思想,受到汉武帝的赞赏,立刻任命他为江都王的相。
东汉初年,光武帝曾下诏强调要以“四科”辟士,这是指选拔人才应该掌握的四方面标准。在这些标准中,首先是思想道德要符合封建统治的需要,即所谓“德行高妙、志节清白”;其次是文化水平高,即“学通行修,经中博士;”第三是“明达法令,足以决疑”,也就是要熟悉法令,并以之判断是非;第四是“刚毅多略,遭事不惑”,这是要求办事果敢和善于处理各种难题。光武帝要百官们用这四方面的标准来考察、推荐人才,不仅表明了他具有高明的政治见识,而且对于加强封建统治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征辟
在汉代,由皇帝直接聘请人来做官称为“征”,由官府聘请人来任职叫“辟”。
被皇帝征召到朝廷来任官的,多是一些德高望重、学识渊博、闻名于世的人。例如夏侯胜以善说礼服,被征为博士;疏广因精通《春秋》,被征为博士。汉武帝初即位时,著名的辞赋家枚乘已经年老,但汉武帝仍征召他到长安来。史书记载,皇帝在征召某些年老体弱的人时,常常用“安车蒲轮”、“束帛加璧”等礼仪。所谓安车,是指一种能够比较安稳地坐在其中的小车。蒲轮是指用蒲草捆裹车轮,可以减小颠簸震动。这些都表示皇帝格外优礼之意。被征召的人,有时可授予很高的官职。杰出的科学家张衡,由于他精通天文、历算,善为机械巧作,东汉安帝先征召他任郎中,以后又升迁为太史令。
两汉时期,官府的掾史等低级官吏,可以由长官自行聘请。这种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官府的长官自己请人到官署内做僚属、任职办事的做法叫辟或辟除。在汉代,被皇帝征召做官的人,数量毕竟很少,而被官府辟除为官吏的人则比较多。
东汉后期,以门阀世族为代表的大地主贵族,依仗权势操纵了地方选举。这样一来,就同要求参予政治的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发生了矛盾。地主阶级内部的这种冲突,使得双方在采取怎样的选官制度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九品中正制”就在此时应运而生。
曹丕称帝以后,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就是通过品评,将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朝廷任命中正官到各地主持品评;被评为上等的人士将被推荐到各级政府中去做官。这一制度赋予中正官考察各地士人的权力。在初期,他们在品评人物时也还比较注意人才优劣和舆论的褒贬,使朝廷多少能够掌握一些选官权力。所以沈约在《宋书·恩幸传序》中评论九品中正制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不过,他的评价是指九品中正制的初行阶段,反映了庶族士人向门阀世族争夺选举权力的企图。这里所说的庶族士人,一般是指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在当时,普通劳动者是没有资格参加品评的。所以九品高下,只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差别。
曹魏后期,九品中正制开始发生变化,它很快就被势力雄厚的门阀世族所把持。这些豪门大族世代为宦,把持了所有的高官显职,各级中正官也由他们任命或直接担任。在世族们极为注重家世、谱系的情况下,九品中正制也就把门第出身作为品评的惟一标准了,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从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了豪门世族手中的工具了,反而为他们操纵品评、把持选官大权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九品中正制是这一历史时期选官制度的支柱,它可以保证门阀世族在政治上处于优越地位和享有特权。但是九品中正制只是将人品评为九等,作为授官的依据,而朝廷在选人任官时还要借用汉代察举的某些做法来实现。中正官一般是以孝廉、秀才两种名义向朝廷荐举人才。按照习惯,孝廉侧重于品行端正、精通儒家经学,秀才则突出于文学写作才能优异。当然,在凭借门第才能中选的时代,那些被推举为孝廉、秀才的人,未必具有真才实学。在南朝,还有一种“明经”科目。国家学校的学生可以通过明经科的考试,获得官职。当时的孝廉、秀才多为世族所垄断,但是明经不限门第,所以庶族寒门士人便可以通过明经途径跻入仕途。在北朝,荐举孝廉、秀才时对于家世门第的限制较之南朝要宽些,少数庶族寒门士人也有被选举的可能。随着九品中正制走向衰落,北朝在选举中首先对门第出身的限制呈现出松弛的趋势。
科举考试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存在了1300年。 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和密切关系,从未参加过科学考试的是极少数。中国历史上,善于治安邦的名臣、名相,有杰出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等大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其影响之大,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孙中山称赞其为"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而其辐射一直延续至今,我国现在的干部选拔学生考试等等制度上都可以看出科举的影子
隋朝以前是"九品中正制"和"查举制",其选官也要经过推荐和考试查举制是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查举,原为选拔之意。由丞相、御史、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起于汉初,至武帝时成为定制,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科。是两汉重要出仕途径之一。《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又“元关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宋书百官志》:“汉武帝元年封四年,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后汉避光武讳,改茂才。”《明史太祖纪》:“(洪武六年)二月乙末,谕暂罢科举,察举贤才。”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维护世族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东汉末,曹操当政,施行“唯才是举”。至延康元年(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采吏部尚书陈群议,推选各郡有“声望”的人,出任“中正”,将当地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上上、上中、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九等),每十万人举一人,由吏部按等选用,授予官职,谓之“九品官人法”。三国魏齐王曹芳时,司马懿当政,于各州设大中正,用世族豪门担任,选取原则以“家世”为重。从此,形成“上品无寒门同,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九品中正制亦成为世族地主操纵政杈的工具。本来这种制度也是可行,但是问题在与执行的关身上。很容易变质从而产生偏差,《晋书刘毅传》:“毅以魏立九品,权时之制,未见得人,而有八损,乃上疏曰今之中正,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务随爱憎。所欲与者,获虚以成誉;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高下逐强弱,是非由爱憎。随世兴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一人之身,旬日异壮。或以货赂自通,或以计协登进,附托者必达,守道者困悴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又“由此论之”选中正而非其人,授权势而无赏罚,或缺中正而无禁检,故邪党得肆,枉滥纵横,虽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古今之失,莫大于此。” 在这样的情况下,改革成为必要,科举制度出现了
从白寿彝先生所说,这是一个自举和荐举的问题,隋朝以前,士子们首先要获得地方官员及垄断乡里的世族豪门的推荐,才有资格参加考试,而考试只是用来决定授予官职的高低。所以,选举权掌握在地方官员及世族豪门的手里。隋唐实行科举制后,举子们可以不经地方官员和世族豪门的推荐,自己带着一种叫做“牒”的身份证明材料直接去报名,只要身份证明合格,即可参加考试。。《新唐书·选举志上》有较具体的说明:“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员外郎试之。”制度执行人的腐化和专制化是科举兴起的必然
隋朝科举分明经,进士两科唐朝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学一直以来,科举制度给我们的印象是进士高与秀才,但是在唐朝,秀才科要高与进士科,不过好象从来没有人考上过,。《旧唐书·职官志》说:“秀才有唐以来无其人。”到高宗的时候就给废止了说到这里不能不说考试的人的来源,唐朝士的来源主要是从学校来的生徒和从州县来的乡贡学校有国子监,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六类,又有门下省的弘文馆,东宫的崇文馆,虽然层次不一,收取的学生的来源不一,限制学生人数不一,但是总的来说是为了统治者阶层服务的地方上设置相应的学校,也收录不同数量的生员入学学习,乡贡是在家自学的士人。学业有成,自向州县求举,经考试及格,由州贡到尚书省,受吏部考试。这些是科举的主要来源乱了,回头明经和进士两科乃是"士人所趋"的科目,因为唐朝大部分的官员来自与这两科,所以非常鼎盛此外又有"制举"一科,乃是皇帝特试进士及第以后要在大雁塔上留名,是为雁塔题名,当然这是闲谈,我是陕西人却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在宋朝分进士,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开元礼,三史,学究,明法九科,在这里说一下学究,因为一般称呼老顽固的时候就是这个词,唐代取士,明经一科有“学究一经”的科目;宋代简称“学究”,为礼部贡举十科之一。应学究试者,专重记诵,未必通晓文义,故有才思之士,皆重进士科而轻学究。《新唐本选举志》:“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宋史选举志一》:“王安石谓,古之取士,俱本于学,请兴建学校以复古,其明经诸科,欲行废罢,取明经人数,增进士。”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六:“公(王安石)改科举,暮年乃觉其失,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盖举子专诵王氏章句(指王安石撰《三经新义》)而不解义,正如学究诵注疏尔。”和宋朝并列的辽金两朝分别说一下,辽代科举至988年才行贡举其规制“颇用唐进士法取人”,就是说,辽代的科举制度是大致仿照了唐代的科举制度的。最初每冬只放进士一二人,1012年后逐渐增加取士人数,每科录取50到70人左右。取士人数最多时,达一百三十余人。进士分甲、乙两科,最初只设乡贡、礼部试二级。到1036年十月,巡兴宗耶律宗真在丞相张俭的建议下,以《日射三十六熊赋》、《幸燕诗》为题,试进士于廷,廷试亦成为辽之科举制度。辽代约开贡举56次,所取状元可考者53人。不过没用,辽规定,契丹人不许应试,而且进士真正做官的,几乎没有。“辽起唐季,颇用唐进士法取人,然仕于其国者,考其致身之所自,进士才十之二三耳”对辽来说,科举是个摆设金就和辽不一样了,金太宗初年,十一月开科取士,第二年二月、八月又连续两次开科考取进士,可见金是比较重视科举的。“金承辽后,凡事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其及第出身,视前代特重,而法亦密焉”,这话说的中肯金代科举开始于太宗天会元年,刚开始不固定。自天会五年后方转入正常,三年一试。初分南、北两选,以词赋、经义取士,后合并为一,设进士科和女直进士科,前者分词赋、经义两科目取士,后者以策论取士。金共开科约40次,分乡试、府试、会试、殿试4级再说元,蒙古人厉害的很,开国有近五十年的时间废止了科举制度,1314年,元朝重开科举,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而且要"凡二十五岁以上,乡里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通晓经书,德行有素者,经地方官从所辖各族户中推举后,才能有资格参加考试。"蒙古人厉害的大大的除隋的考试是由中央直接考以外,历朝都是由礼部来控制的
明清两朝的科举制度基本上差不多,放在一起玩明清的科举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童试是参加正式科举考试前的预考,由县里考试,中第者为生员,又叫秀才或庠生这是大概,成绩最好的是廪生,其次是增生,新入学的称为附生乡试由省里考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又称秋闱,中第者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试是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和春闱中第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殿试由皇帝亲自考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又有国家特考,第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政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经国子监的称为副贡
自古以来,圣贤、文人对于国家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存在,因为她们要负责国家的生存、运行,他们还要出谋划策。但是想要选举到贤人还比较困难的,历朝历代也做出了很多的改变。有人就会问察举制是古代第一个人才选拔制度,是如何运作的?答案是汉武帝时期推行的察举制是根据个人的美德而来选举的一种选人方式。察举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人机制,在前期来说对于寒门子弟是比较公平的,且寒门子弟也有机会可以做官。因为在此之前的选人机制是属于世袭的方式,这种方式自然是可以填空朝廷上的空位,但是为一不足的地方是在上层阶级形成了一种垄断的现象,朝廷很少可以接触到新鲜的血液,寒门子弟也难有出头的日子,并且皇上也不能好好的感受到民心。因此这种方式是失败的,最终遭到了历史的淘汰。汉武帝时期推行的察举制,在前期来说是比较符合想象中的样子,寒门子弟可以坐官的人数也在增加,但是一样事物也具有两面性。后期的察举制也是属于垄断的现象,因为大户人家或是有地位的家庭会贿赂为皇上推荐的人才;还有的人为了当官只是逢场作戏装作自己很具有孝心、德行的人,当官之后完全就变了一个人。所以察举制后期也是比较失败的,但是也是一种尝试。察举制的运行是地方官员专门有一个是观察地方比较具有孝心、德行的人,然后将他们推荐给另一个官员,层层挑选最终才有机会可以看到皇上,而皇上也会根据他擅长的专门他们提供一个职位。这就说明当时汉武帝是比较在乎、重视、关心美德这一方面的。
汉代施行的是察举制,分两种:孝廉和秀才(为避讳,后也叫茂才)。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以至有民谣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特别是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唐朝实行科举制。采用分科取士的方法。这是一种人才选拔性考试。这种制度相比于以前的取士制度是大大进步的,以后亦绵延数代。
二者的不同有很多,如它们的时代背景,具体内容,实行方法,产生的影响等方面。
联系现实的话,当然是考试更公平更容易得到人才,更能体现公平竞争的精神啦,推举容易导致任人唯亲结党营私,由谁推举,以何为凭,都有很大问题。考试的话,大家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机会均等,相对而言,公平多了。
我们现在的升学考试制度,虽然说不上有多好(其实对学生而言,真的挺不好的,压力大,竞争力大),但起码它比较公平,给了所有人机会。
在没有更好的制度出来之前,这算是好的,当然,最好快进行人性化改革,中国的学生太不容易了,素质教育,离我们太远了。
"选人用人"在我国古代就是选官,或者选吏。官吏在古代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除了最高的皇权、相权外,各级官吏直接决定了国家机器运转的优劣程度,在某些历史断面,一些官员还具备很高层级的国家决策权力。普通意义上讲,在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官本位"一直就是不二的灵魂,官吏是国家机器运转的中枢,直接决定了国家运转的效率。所以,历代统治者、精英,但凡是解决了国家统一、安全等基础问题后,其注意力就一定会转到"选人用人"这一环节上来,因为这是决定"社稷"长治久安的关键!
选人张榜
就形式而言,我国古代的“选人用人”主要经历了四个主要模式,分别为:原始时期的"禅让制"、先秦时期的"举选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和征辟、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隋唐以来的科举制。
一、原始时期的"禅让制度"
"禅让制",就是能者居之,在部落内由公推的能人来担当领袖。这种模式不是典型的"选人用人"而是特定在选择"领袖"的领域。因当时社会分工还很原始,"领袖"充任了元首、官员的多重角色,因而在广义上也算是"选人用人"的一种。
历史记载,我国原始社会后期,在部落联盟内实行"禅让制度"。即部落成员公推贤能之人为首领,其衰老时,再传位给另一被推举者。传说尧老年传舜,舜传禹。另一方面,这种看来颇为民主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未必不伴随着武力的争夺。所以《竹书纪年》记载:"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因此,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社会也不过是儒家的理想世界。
原始的禅让制
二、先秦时期的"举选制"
到了先秦时期,在中下级管理层面,出现了乡举里选之说。《周礼·地官·乡大夫》载,诸王统治万民有八项职责,"三曰进贤,四曰使能"。为进贤使能,每三年举行一次大比,"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同时也考察乡人的"德行道艺",选拔贤德才能之人。《礼记·王制》也说,要在乡里评选优秀人士,推举到司徒官那里,被推举者称为"选士"。司徒再从选士中择优向上推举,被推举者称为"俊士"。经过逐级选拔出来的人才的称呼、待遇各不相同。
《礼记·射义》中还提到,"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这就是说诸侯把贤能之士推献给天子,天子再进行考试。目的也是从中选拔官吏。这同后来封建社会中的"殿试"有相似之处。从这些文献中,似乎可以看出,早在先秦时期就有了科举制度的萌芽,后世的科举制度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乡举里选
三、两汉的"察举制"和"征辟制"
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是"察举"和"征辟"。
所谓"察举",就是地方州郡把有名望有德行的人,做为"贤良"或"孝廉"推举上去,经过考核,任以官职。汉高祖、汉文帝、汉武帝都曾颁诏察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察举孝廉和秀才"。孝廉就是恭孝、廉洁之人。秀才就是优秀人才。后来,因避光武帝刘秀之讳改为"茂才"。
所谓"征辟",就是由朝廷、官府直接征召某人当官。当然这个征召,不是直接征召而是被荐举的吏民也要经过皇帝考试之后,才能按等级高下授官。这种考试,称"策问"。具体做法分"对策"和"射策"两种。"对策"是将政事或经义方面的问题写在简策上发给应试者解答。"射策"则是由应试者用箭投射简策,然后解答所射中的简策上的问题。
举孝廉
"察举"和"征辟"制度,对于巩固汉代封建朝廷的统治曾起过一定作用。但是,这种选官制度的腐败与黑暗也是与之俱来,且愈演愈甚的。究其原因有二:
其一,门阀相护,世代累恩。这种制度受到豪强地主贵族的控制,选举不实、征辟不良的情况每每发生。这种情况,连最高统治者也无法掩饰。汉明帝刘庄说:"今选举不实,邪佞未去;权门请托,残吏放手。"汉章帝刘炟也承认,"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
所以,在这种制度下,一批"累世宠贵、世代为官"的豪门贵族和"儒学世家"开始形成。有的门阀大家一家之中就有侯、公、将、校几十人,所谓"五世四公""四世三公"之类,就是这种选举官吏制度的产物。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门阀士族也是这些士家大族发展而成的。
其二,粉饰包装、弄虚作假。当时有些热衷功名利禄的士大夫为了争取能够被"察举"和"征辟",往往弄虚作假,矫情造作,来激扬名声,抬高身价,以便通过"察举"和"征辟"的阶梯爬上高官显位,捞取名利。
士大夫门阀
赵宣,其父母死后,悲凄尤甚,痛不欲生,独自在墓道里守丧达二十余年之久。于是,乡里称为孝子,州郡推举为官。其实,他在守丧期间,并没忘却私欲,一连生了五个儿子。可见,被推举的贤良、孝廉者不少是地主阶级中的伪君子。
所以,在汉灵帝时就流行着这样的民谣:"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四、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对官吏的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和明晰,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晋书·卫瑾传》云:"魏氏承颠覆之运,起丧乱之后,人士流移,考详无地,故立九品之制,粗具一时。"
随着东汉统治的崩溃和三国鼎立纷争局面的出现,直到曹丕继位登上皇帝宝座,其间,无论士、庶,大都流离徙转,脱离乡土,秦汉以来的乡、亭、里组织已大半破坏难继,人士的出身里爵,才能德行,均难稽考,因而以乡、亭、里组织形式为基础的"乡举里选"难再执行,所以便产生了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
所谓九品中正制,就是各州设大中正官,各郡设中正官,来负责品评本州本郡人物的品行才学,将这些人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九品。大中正官和中正官根据各人情况的变化,有权提升或下退其品级,"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吏部就根据州郡大中正、中正的这些"品状"来任命和选用官吏。可见,大中正和中正对选拔任用人才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实际操作上由于选拔权的集中,大中正、中正皆为豪门权贵、著姓士族来充任。因此,这种本来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的办法,却变成了为世家大族所操纵使其子弟以进入仕途的工具,以致于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局面。久而久之,九品实际上成了门第高低的标志了。
五、隋代及以后的"科举制"
隋代正式创建科举制度。隋文帝废掉九品中正制,命"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也就是要求五品以上的京官和任总管、刺史的地方官,推举有德(志行修谨)、有才(清平干济)者应试入仕。隋炀帝则设置了进士、明经二科,进一步重视才学而不重视门第。这一变革,进一步削弱了门阀士族的势力,加强了封建中央的权力,便于在日益上升的庶族地主中间选拔精干人才。
科举考试棚
唐承隋制,继承并发展了这种制度。唐代常设者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而主要的是明经和进士两科。在这两科中,唐代重进士科,名人多从进士科出身。及第人数,一般是进士科在百人中取一、二,明经科在十人中取一、二,难易悬殊很大。
宋代,大批官员的主要来源也是科举。宋初期,仍以进士、明经等科取士。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只保留了进士科。不过,进士科不再考诗赋而改试经义,另外仍考论策。后来也兼或考试诗赋。考试由礼部主持。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五甲发榜,授予职官。随着门阀制度的废除,宋代科举之门向更多文人开放了。只要文章合格,不分门第乡里,皆可录取。
张榜发文
元代科举制度所不同于唐宋的是民族压迫,将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场考试,分榜而发,考试内容也有所区别。
明清两代科举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清代,为巩固其封建统治,除大兴文字狱外,相当重视科举。公元1678年,康熙帝诏曰:"凡有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在外督、抚、布、按,各举所知,朕亲试录用。其内外各官,果有真知灼见,在内开送吏部,在外开报督抚,代为题荐。"
清代科举制度的具体规定名目繁琐。孩童时,先要参加童试,参加者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又名庠生,俗称秀才。秀才分三种:一是廪生,是成绩最好的,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不供饭食。廪生和增生都有一定名额。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对以上三等,每年都按考试成绩,依次升降。清代,只有取得了秀才资格,才可以参加正式科举考试。这是取得功名的第一步。
清代考生
正式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通常是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为大比,一般在秋季举行,又称秋闱。乡试取中者称为举人。
会试,于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故会试又称春闱或礼闱。取中后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乡试、会试都是考五言八韵的所谓试帖诗和格式、内容皆有限制的八股文。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策问。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殿试,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按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分别授各部主事、各县知县或同级其他官职。
总之,尽管各个朝代的"选人用人"制度的形式、方法不尽相同,但是从中却可以看出,这种机制本身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本目的是通过选人入仕去维护统治的长治久安。各种形式的机制,在几千年文明史中,总体上是趋于合理、公平和完善,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有其必然性和积极意义。(欢迎关注一下!)
科举制发明之前,朝廷是如何选拔官员的呢?
科举制度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影响深远的发明,科举制自从隋唐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持续了一千多年。
汉代的察举制调查是皇帝下令公开招募人才。中部和地区各高级官员强烈推荐一些优秀人才到各级,通过一定的调查,择优录用。在汉高祖刘邦阶段,曾下诏求贤若渴,从郡县推荐圣贤,这被认为是汉朝察举制的先例。
然而,宣布将检查制度作为高级官员的选拔和分配方法是在汉文帝刘恒阶段进行的。汉文帝刘恒继位后的第二年,他下令举贤正能直言不讳。在汉武帝阶段,检查和举报制度进一步完善。总的来说,一方面加强了儒家思想在推荐人才中的影响力,创造了儒家思想的标准。此外,调查的形式明确包括道德修养、大学问题、法案和智慧。
汉代的检查制度主要包括四个过程。首先,皇帝下令设立学科,然后地区根据学科检查人才。当这些人被送到中间时,皇帝亲自询问他们,最后根据预防措施的结果授予官员。检查制度的学科很多,主要包括举孝廉、举茂才、贤良方正、明经、明法、太学博士徒弟等。
可以说,检查制度的建立改变了继承世界的传统风格,使越来越多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此外,在检查制度中,高级官员的选择非常重视道德修养,这使得当时产生了严重的社会时尚。但也有一个问题,就是孝廉、性格等评价,其实是无法量化分析的,这也是检举制本身的不足。
魏晋九品中正制度九品中正制是三国时期曹魏官员部尚书陈群创立的,在《三国志》和《资治通鉴》中都有相对记录。所谓九品中正制,就是在地区,设置大小中正。中正官员承担当地文人的评分。评级规范包括家庭背景、行状等。评分分为上、中、左右、中、中、中、下、下、中、下九个等级。评分后,他们会向司徒汇报,以便官员部门使用。
总的来说,在这类高官选拔规章制度中,首先要配备中正官。县设小中正,州设大中正。中正负责对当地文人的调查,掌握他的家庭情况、正常的道德才能和主要表现,并做出品格的九级鉴定。产品代表家庭经济状况,产品代表德才。
中正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文人的品格进行鉴定或调整。然后将相关评价意见交给司徒府,供选官参考。在先秦门阀阵营非常强大的情况下,九品中正制可以有效充分发挥任人唯贤,不计入门第的选拔用人标准,更好地拨出一些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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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阶段划分惯例:
先秦时期---世卿世禄制,就是世袭制。按照宗法制,代代当官。秦以后除了皇帝世袭以外,官员不能世袭了。
秦汉时期---征辟察举制,皇帝直接任命叫“征”,开府官员(比如丞相、郡守)选拔为“辟”,地方官员社会贤达推举贤良叫察举孝行名于乡里廉洁受世人称赞之人,叫“孝廉”,这个词后来成为了科举制中中间级举人的代称。
三国两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就是根据门第高低划分等级,国家直接授官,结果形成了那个时代的门阀制度,上品无寒门局面。
隋唐、宋元、明清时期实行科举制---现代公务员考试的古代版,隋代是萌芽期,唐代时形成期,这是选官还有前朝方式,而且考取者也不是立即授官,宋代时成熟期,明代清前期时鼎盛期,科举形成三级制度,秀才-举人-贡士、进士(贡士排名),读书人一旦进士及第立即身价百倍,成为天子门生,朝廷命官。
当然上述是古代选官的主要形式,还有补充形式,比如官荫(朝廷重臣的儿子直接授官)、功荫(有功将领的儿子直接授官)、外戚(后妃的父兄第侄)、驸马也一般授个官,驸马这个词其实就是汉代官名驸马都尉。当然腐败时期还可以买个官当下、当权者恩宠直接任命-汉哀帝直接任命董贤,汉文帝直接任命邓通,谁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呢。
宋朝时期被国外一些学者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的文艺复兴与经济革命的时期,民间的富庶与社会经济的繁荣远超过盛唐。这个时期儒学复兴,出现程朱理学,科技发展迅速,政治开明,没有严重的宦官专权和军阀割据,兵变、民乱次数与规模在中国历史上也相对较少。所以说这个时代是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创新高度繁荣的时代。因此,黎民百姓的生活是相对富足安逸,而官宦的生活更安逸,福利待遇也是一流棒,那么在那个最好的时代想要谋个一官半职,该如何实现呢?
一、正常的途径。当然是科举制度了,这也是最公平公正的选拨人才的制度,不管你是寒门学子还是官宦子弟,只要符合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一般情况都有资格),都可以通过科举途径走上仕途,当然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而且才能还得出众,不然很难过得了这支独木桥,不过通过科举取士的含金量是最高的。
二、其它的途径。在宋朝,除过科举之外,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谋个一官半职,当然这也是官方明确的,因此也合情合理合法。它们分别为:门荫补官、纳粟买官、从军补受,吏人出职。门荫补官,顾名思义就是家中有官员,但是这个限制就是必须六品以上,他们的儿子、孙子、曾孙、兄弟、叔侄等皆享有荫补权利,当然通过这个获得的官职等级较低,不过很多人还会在职学习参加科举,谋求更高职位。纳粟买官,这个更好理解,朝廷遇到个灾年什么的,用粮食换个官当当。从军补授,就是获得军功而授官,这个比较难,一方面得有立军功的才能,另一方面还得有机会。吏人出职,如果实在当不了官,那就选择当个吏,给官员做个辅助,将来也有机会获得当官的机会,虽然很难,但是也是个途径。不过通过这些途径成为官员的含金量与科举取士差了很大一截。
因此,在宋朝这个封建社会最好的时代想要当官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么投对胎,生在官宦、富贵之家,要么就得有很高的才学,而两者都没有的话,那还是安安稳稳的过自己的小日子,毕竟宋朝时期百姓的日子还说的过去哦。
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举官制度。中兴以人才为根本。自古有句话:“得人者昌,实现者亡。”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举官用人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到目前为止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秦朝以前,各级官员都是从谚语中产生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崽会挖洞”。这种制度没有充分利用人才,反而压倒了人才的积极性。先秦时期,由于有各诸侯国,诸侯国实行贵族制。秦朝时期,秦始皇发明并实施了郡县制,因此,除了来自皇族世袭的各级官员外,还有以各种形式从地方选拔的官员。由于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体制,郡县制也顺理成章地继承下来,不久官员的选拔制度也开始成熟完善。
第一个频道是先培养人才,然后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政府设立泰学、培养知识分子、让胎生成为政府官员是当时的主要途径。胎生毕业后,像今天的高三学生一样参加高考。胎生参加中央组织的统一考试,通过考试结果审查,胎生会将甲分为两科。甲科以郎为宫廷保镖,通过皇帝的考察,一般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就可以出官。乙系管理。通常不会回到原来的地方接受中央的任命,但可以成为地方主管的附属官员。
汉朝的这种先进制度具有科学合理的一面,人才被中央任用,培养出来的官员也可以加强中央政权。兰官的来源是从全国各地出来实习后再到全国各地任职,但一般没有回到自己的大本营,各地的人才都转移了。
中央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地军需、县令都是中央部署任用的。地方主管的籍贯不能在当地,但地方主管的附属官员的籍贯可以在当地。简单地说,附属官员的任用不是中央分配的,实际的任用权掌握在地方主管手里。
当中央需要更多的官员时,实行“贤良”形式的事前管制制度。贤良的形式是把中央想审查的问题写在“书文”上,参加这次选举的人成为制定计划的人,说出自己问题的解决方法,即“对策”。如果自己的对策能由中央选出,他可以被任命为党组官员。这样当选的人一般都是有独特思维的人,思考全面和整体情况往往是他们的普遍才能,因此他们的位置也会处于比较高的位置。例如历史上著名的东中西、扎伊等。选举是选拔国家所需的专业人才。例如外交官,只要有特定才能就可以报名参加选举。
“孝廉”由地方主管向中央推荐孝子廉吏后,经过一定程序的筛选将被任命到中央统一。拿着“孝廉”推荐到中央,但实际主动权由地方主管掌握。随着“孝廉”的定期举行,官员的补充迅速解决,前面的两种选举方式正在逐渐淘汰。
尽管如此,两汉的经过和考试也是相辅相成的,为了彼此。参加考试是汉代先官制度的两个重要步骤。检察机关后,是否选拔那个人,必须经过考试才能重新录用。
汉武帝以后,经纬成为步入仕途的正道,提倡孝廉也成为一种政治待遇和权力。但是,考虑到各军国的人口有多么不同,庭院也有同样的原因造成的不公平,到了东汉和齐永元的活动,又以人口为标准,每20万年提出一个孝廉,每40万年提出两个孝廉,推一推。人口不到20万,每两年一个孝廉。
因为提到孝廉的人很多,所以要经过审查才能选拔为各地主管或中央部门负责人。从历史资料来看,各地拿着“孝廉”上来的人通常是在元泰学考试中教的官员。此后,他举起“孝炎”成为了郎官。汉代的选官体制当时很先进,就像选官形式一样,至今仍被用作参考。
汉朝的官员选拔制度可以说有效地避免了这种情况。但是,汉朝的先进制度仍然存在局限性。地方官员拥有车居制的主动权,因此地方主管会大量推荐自己信任的官员。那么最终形成门派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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