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协会流程

成立协会流程,第1张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概念不同。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成立协会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成立协会流程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二、申请成立

 向区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一)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并无相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2、有会员7人以上;

 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协会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动范围明确。

 (二)报送材料

 1、《协会章程》;

 2、书面申请。

 区科协批准成立后即为正式成立,就可召开会员大会。

 三、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

 (一)举行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区科协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

 以筹备组的名誉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并作必要的推荐说明。

 6、表决选举理事(常务理事)。

 7、宣布理事(常务理事)选举结果。

 (二)举行一届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1、由筹备组提名、理事会(常务理事)通过会议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初步候选人。

 注:协会领导称“会长”,学会、研究协会领导称“理事长”。

 3、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

 由筹备组主持。

 1、以理事会的名誉向大会公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作候选人情况介绍。

 2、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宣布选举结果

 4、授牌、授印

 (四)举行一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由会长主持。

 会议任务是:确定内设机构、人员分工,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五)继续举行大会

 1、当选会长讲话(就职发言、提出工作计划)。

 2、区、乡相关领导讲话。

 四、向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

 (一)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区科协)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五、向区、乡科协报送材料

 (一)协会成立时报送的材料(包括软盘)

 1、协会名称(内设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地址

 2、《协会章程》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邮政编码

 (二)平时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区、乡科协报送二次以上书面材料(包括软盘)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领导、会员变化情况。

协会的成立所需条件

 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可以登记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也可以不通过登记,仅为系统内部活动的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一、名称核准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筹备成立申请书。条件: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社会团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二)章程草案。写明社会团体宗旨、业务范围、会员构成等部分,以及添加细节规定等,框架和条款。

(三)发起单位(或发起人)情况。至少8家(人)以上。

(四)《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情况表》。拟任负责人指拟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如拟任负责人与发起个人相同的,则不用重复提交。

(五)拟社会团体会员名册。个人会员的,需50人以上;单位会员的,须30家以上;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混合的,需50个以上。对国家扶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成立登记的会员数量放宽至30个。要求提供单位名称、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二、召开座谈会、验资

具体内容如下:

1、召开座谈会。确定筹备组负责人、筹备组办公地址、注册资金、出资方式,确认章程草案和发起筹备相关事项等。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所有发起单位负责人及发起人均须在纪要上签名确认,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2、验资。筹备组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存入注册资金(社会团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按发起单位座谈会确定的注册资金和出资方式存入银行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三、申请成立登记

具体内容如下:

筹备组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后,须在6个月内完成以下工作:

(一)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章程、会费标准,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会长、法定代表人、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监事至少2人以上),完善组织机构;(召开会员大会前向登记机关报告,登记机关派工作人员到场监督和确认选举合法性)。

(二)申请成立登记。完成上述筹备工作后,筹备组须依据第一次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正式成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书须有筹备组负责人、当选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会长共同签字。

2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详细记载会议有关事项,该纪要须有会议选举产生的到会所有监事签名

3章程。

4《社会团体会员名册》并附全部会员的入会申请表。

5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社会团体监事长、监事备案表》、《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情况表》(暂无专职工作人员提交兼职工作人员简历)、《社会团体会费备案表》、《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备案表》。

7验资报告。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

8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加盖乡镇(街道)派出所印章或证明材料(行政事业单位的科级以上干部要市委组织部批准文件)。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未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声明。

10关于材料真实性的书面保证声明。

11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12《社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表》。

(三)实地考察。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办公场所。

四、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在在收到有效文件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不批准的,向发起人说明理由。通过审批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就合法成立了。

扩展资料: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2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 章程草案。

3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4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参考资料: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唐朝的科举与升迁制度简介(你筛选一下)

唐朝的官学

唐高祖一进长安,天下未定,就下诏设立学校,安排宗室子弟和其它青年上学。唐朝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官办的学校,用来劝导和奖掖青年人学习上进,谋求士宦。这些官办学校都归国子监(类同高教部)管,大约有这样几种:

一,国子学,学员规定为三百人,专门招收高干和京城干部的子孙;

二,太学,学员规定为五百人,招收中、高级干部的子孙和近亲;

三,四门学,学员规定为一千三百人,其中五百人是普通干部的孩子,另外八百个名额是专留给老百姓中优秀青年的;

四,此外有专科的律学(法律)、书学(书法)和算学(计算)等,招收小官和平民子弟;

五,京都及各都督、都护府(类同今天的军区)、州(相当于我们今天的省)、县都分别设立学校,招收学生,人数不等。

六,中央政府中和太子宫中又设有弘文馆和崇文馆,各收学生三十名,都是皇亲国戚、宰相、一品大官和大功臣的子弟。

入学的年龄为十四到十九岁。

学生每十天有一天休假,放假前要有小考试,默写经文并背诵先儒对经典的解释,答对三分之二的,就算及格了,不及格的要受罚。每年放两个长假,五月间的叫做“田假”(农忙);九月又有“授衣假”(换冬衣)。家住得远的,还特别加给路上往返的时间。年终要考一年的学业,口试一百条对经文的解释,答对百分之八十的得优,对百分之六十的得中,百分之五十以下得差。

上学不听话、旷课超过三十天、事假超过一百天、因父母生病请假超过两百天的,或者年终考试得过三次差、在学校羁留九年而学业无望的都要退学回家。而且,还要记录下来,送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大官的孩子们,送到兵部(专管武官的部门),看看能不能借上爸爸的光,当个武士。

教学内容和学制

唐朝官学的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和史书为主,根据他们的难度和份量的不同分成所谓“大经”、“中经”和“小经”。

《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和《仪礼》为中经;《易经》、《尚书》、《公羊传》和《毂梁传》为小经。学业有“通二经”、“通三经”和“通五经”的分别。所谓通二经,要能学好一大、一小二经,或者两个中经;通三经的,要大、中、小各通一经;通五经的大经全通,还要中、小经各能一通。除此之外,所有的学生都要能兼通《孝经》和《论语》。

因为秦始皇把秦地的文字、方言强行定为官方语言,所以,大部分用齐、鲁方言写成的古典经文的阅读和理解都成了很大的问题。两汉以来,注解、诠释这些经典成了知识分子们最重要的功课,成就巨大,著述众多。唐朝的学生除去学习经典的正文,还要同时学习这些注释。

《孝经》、《论语》两经加起来,限期一年学完;《尚书》、《公羊传》、《毂梁传》分别为一年半;《易经》、《诗经》、《周礼》、《仪礼》各限两年;而《礼记》和《左传》可以长至三年。除去学这些经典,每天还要练写一篇字,学习时事政治的处理方法,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和《尔雅》等书。其它专科的教学内容和学制也类似,不过总的年头短一些。

《尚书》主要记载从尧、舜、禹到春秋以前的大事记和帝王、公候,贤良大臣门的命令、文件等,有中国最古之书的称号;汉朝以后,《易经》被看作阐述儒家哲学思想最重要的著作;《诗经》号称是孔子删定,通过它可以学习语言文字,还可以陶冶性情、考鉴周朝政治的得失;《周礼》、《仪礼》和《礼记》都是战国以后的学者们凭借着古史资料和自己的想象,整理出来的周朝的礼仪制度;《春秋》相传是孔子所作,记载了春秋时代的政治事件。但因其书文字简洁、难懂,所以,后来读《春秋》的人,都得参考注释书。西汉末年以后,《左传》被认为是与孔子同时的左丘明写的,定为《春秋》最权威的注释著作,与《公羊传》和《毂梁传》并行(所谓“传”,是注释的意思,与今天“传记”的传不一样);《论语》虽说是记载孔子言行的书,但在唐朝显然还没有受到太大的重视;《孝经》原来颇重要,后来被宋儒判为伪经,失去了经典的地位。

唐朝科举,还有一样教材,《新唐书•选举志》没有提及,就是梁朝的昭明太子编的《文选》,选了很多古时候优秀的诗文。而唐朝考诗、赋,全要参照《文选》。杜甫曾说“《文选》烂,秀才半”。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对进士深恶痛绝,声称“家不置《文选》”,以示不肖于作进士。

报考的资格和程序

那时候,人民分为士、农、工、商四等,其社会地位,士最高,因为都是作官的;农民的利益最受重视,名誉最好;工、商两个阶层最没有社会地位,而以商人为尤。

除此之外,还有吏(衙门里的办事员、警察、执行刑罚的人等)、和尚、道士,加上犯过罪被流放的人(按照中国古代的法律,没有剥夺人身自由的惩罚,监牢里关的全是等待审判和执行的人。惩罚大致罚款、肉刑和流放等等)。在这些人中,只有士与农的子弟允许参加科举考试,其它阶层的人都不许做官。另外,品行不好、臭名昭著的;犯了大逆不道之罪的人的直系亲属也都不能入仕。在农业社会,农民当然是绝大多数,而其它类人,常被视为社会的边缘现象。

每年深冬,中央及各州、县的官办学校要把学员挑出来,进行初步考试,把优秀的推举到尚书省(类似国务院)应考。不从这些官办学校毕业出来的人,叫做乡贡。先由邻里、乡亲保举、推荐,地方长官验证后,也一起送到尚书省。地方保举不当,不仅被错举的人不能予试,就连他的所有同乡都要受到牵连,被剥夺考试的资格。到了省里,要把名字、年龄、地址、籍贯等重要数据写在牒子(个人履历)上,由户部(管理户口的部门)核查过了,印证了推举人的推举,交给吏部(人事部门)的考功员外郎(专门考核下级官员的功过劳苦,以定其升迁的),进行考试。

考试的科目和评卷标准

科举本来是分科考试选举的意思,后来到宋神宗以后,经王安石倡议,才渐渐归一了。唐朝科举考试,学生按所选专业特长不同,分科报考,分为秀才、明经、开元礼、三传、史科、进士、童子科和明法、算学、书学等类。

考试方法有帖经,就是默写经文;大义,就是背诵或默写先儒对经典的注释;策,是依据经典或考量时政,对具体问题提出解答;论,是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评价;以及诗、杂文、赋等。十岁以下应考的称为童子科,只考朗诵。

秀才考五道方略对策,按照文字通顺与否和道理讲得好坏评分。行文通顺,道理透彻的为上上第,其次为上中、上下和中上第,这四等为及格,其它为不及格。明经先要默写经文,然后背诵经典注释,再回答时事政治三道题,也是头四等为及格。考历史的叫史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史记》、《前、后汉书》和《三国志》。口试对文辞的注释一百条,然后问对策三条。口试对百分之七十,对策答好两条的就算及格了。十岁以下的孩子应童子科,以朗诵为主,考一部经典,再加上《孝经》和《论语》。

唐朝初年,秀才科等级最高。贞观年间,有一个州被推举应考秀才科的,没有一人及格,太宗大怒,处罚了州长,并废除了秀才科的考试。后来时有时无,到了玄宗天宝年以后,就名存实亡了。从此,知识分子仕进,就以进士与明经两科为主,而最看重进士。进士考试的科目、方法缕有更改:开始是先考五道对策,然后默写大经一种。经和策全通,为甲第;对策答好四道,默写经文对了百分之四十以上,为乙第。继而要求进士先写两篇杂文,文辞通顺、熟悉格律,才考对策。到玄宗天宝年间,要求进士先考经文,然后做诗、文和赋,全通过了,再考五道对策,对策全好,才算是及格。后来时而要考官书文章、时而要考经文、经义,最后定为:第一场考诗和赋;第二场考论议;第三场考对策;第四场考经文。后世批评唐朝以诗取士,就是这里来的。

学历与资格

唐朝官员的等级叫做品位,共有九品,称为“流内”。

在这九品之下,还有所谓的“流外官”,主要是所谓的“吏”,既办事员。一到三品中又分“正”、“从”,“正”在“从”之上。四品到九品,除去分“正”、“从”,还各分“上”、“下”,如五品中就有四阶,分别为“正五品上”、“正五品下”、“从五品上”和“从五品下”。总计起来,共为三十阶,用来区分贵贱、高下、轻重和优劣。

文武行政官员称为职事官,皇亲国戚和立了大(军)功的有爵位和勋、封。所有这些官员都有相应的品位,这个品位或称“本位”、或称“散位”,标志着学历与资格。散位中最高的是从一品的“开府仪同三司”,最下一等是从九品下的“将仕郎”,共二十九阶(没有正一品)。职事官中最高的是正一品的“三师”和“三公”,最下一等是从九品下的“内侍省主事”等,共三十阶。三品以上,称“清望官”,四品以下,但职守重要的,称“清官”。勋官最高的是正二品的“上柱国”,最下一等是从七品上的“武骑尉”,共十二阶。爵位有九等,分别为“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候”、“县伯”、“县子”和“县男”,从正一品至从五品。

科举考试及格登第,是获得了品位的一个途径。随着所考的科目难易及成绩优劣不同,所获得的品位也不同。秀才上上第为正八品上,明经上上第为从八品下,而进士考试获甲等的,为从九品上,以下类推。考书学和算学的,则在九品之下。

考核、选拔有道德、有才能的人担任行政职务称为“选”。参选要有学历和资格。学历,就是科举的结果。资格包括“出身”、“门荫”、“前资”和“流外入流内”。

所谓“出身”,主要指有爵位的人。嗣王、郡王的出身为从四品下,以下至公、候、伯、子、男依次类推。五品以上的大官们的孩子有“门荫”,就是乘爸爸这棵大树的荫凉,借光作官的意思。一品官的孩子,得正七品上的荫,从五品官的孩子得从八品下的荫。但这个荫凉不是家中所有的孩子都能乘得到的:皇帝、皇后的直系亲属,一家荫两个孩子;一、二、三品官家,只能在指定的两个孩子中荫一个;而五品官家,只能荫及一人,而这个人还必须是上边指定好的。既没有爵位,又没有功勋,又没有作大官的爸爸,要参选作官,就得走第三条路:科举。科举是中国知识分子最主要的仕进之门。

作过官,经过考绩,予以升迁,升迁所达的阶品称为“前资”。“流外入流”指的是九品以下的流外官也可以通过勤奋和功劳进入九品。其程序与前资类似。“吏”可以入流,办事员可以变成行政长官,唐朝的这条仕进道路曾经被很多人批评,认为这些人没有读过圣贤书,为人和品质不高,不应该让他们担任领导职务。所以,宋朝以后,“吏”就完全被屏置在领导干部队伍之外了。

授予职事官必须依照散位。原则上讲,散位六品的,只能授予六品的职事官。假如职事官阶高过散位,叫做“守”,或者“兼”;假如职事官阶低于散位,则叫“行”。

靠勋官、门荫和流外入流进入仕途的人,不能作清资官,不授予三品以上官。

官员的选用

选人授官,在唐朝是很严重的事情。每年五月,中央向各衙门颁发空缺出的名额和选官的条件。而应选的人要把籍贯,父亲、祖父的官职,近亲的姓名、籍贯,自己的履历和身体健康情况,历年考核的结果,有没有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等,附上申请,一并通过本单位或原单位,上交到吏部。还要有京官担保。父亲当警察、监狱看守、皂吏的,经营工商的,冒名顶替的,都不许参选。有揭发假冒的,授官时从优。选考的当天,考场周围,戒备森严,不许闲杂人出入。

选人作官,有四个标准:一是“身”,看人的体格相貌;二是“言”,听人的语言对答;三是“书”,看人字写得如何;四是“判”,看人文章是否通顺。四个标准都符合,要先看德行,德行相同,则看才能,才能相同,则看功劳。“书”和“判”是笔试,“身”与“言”为口试。口试又叫做“铨”。因为“铨”分别由吏部尚书和两位侍郎主持,分为“尚书铨”、“中铨”和“东铨”,所以又称“三铨”。选完还有空缺名额,落选的人考三篇文章,叫做“宏辞”,考处理三件公务,叫做“拔萃”。

六品以下,由吏部按照资格和空缺,拟定官职,上报宰相。再经由宰相反复核查后,请示皇帝,下旨授官。五品以上,则不由吏部拟官,而要直接上报宰相,由他们考量拟定。

授五品以上的官,为了郑重其事,皇帝使用特别的委任状,叫做“制”和“敕”。三品以上,则更加隆重。皇帝亲临,宰相为辅,到太庙举行授官仪式,委任状是刻在竹子上的“册”,所以叫做“临轩册授”。

唐朝入仕作官,有三个大门坎儿。一是要入流,流内为官,流外为吏;二是要进五品;三是要进三品。六品以下的散位都叫“郎”,所以,又称为“郎官”。原则上讲,作官谨慎无误,没有超人的政绩,正六品就算是到头儿了。五品以上为“大夫”。五品以上的官,没有在外作过州、县官的人和很多其它的人,根本就不许作。又有严格的人数限制,而且,要出类拔萃,考核优异,皇帝特别恩眷、器重,才能授予。至于三品以上的官,因为地位高,声望远,不轻易授人。除了宰相和各部门长官以外,剩下的差不多都是名誉官,而没有实权,常常授给历朝元老,以示恩宠。

七十岁以上,或者衰老、有慢性病,不能胜任公务的,允许退休。在唐朝,退休叫做“致仕”。五品以上官致仕之后,拿一半俸禄。唐朝官员的履历常常开始于“某年进士”,终于“以某官致仕”。

官员的考绩

作官每年都要考绩,每个官至少要经历四次考绩。由尚书省(国务院)吏部(人事部)主持。

凡应考的官员,由秘书写出当年的功过、品德,本单位长官对众宣读,大家评议优劣,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和“下下”九等,核实过,送到吏部以备升迁。

考核的方法有所谓的“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是用来考查为官的一般行为,有“德义有闻”,即德高望重:“清慎明著”,即清廉、谨慎:“公平可称”,即断事公平:“各勤匪懈”,即勤劳不懈。二十七最是按照不同的专业分工,分别选出实际工作中最优秀的。比如,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军之最等等。

有一最、四善以上的为上上;有一最、三善的为上中;有一最、二善的为上下;没有最、而有二善的为中上;没有最,而仅有一善的为中中。工作能够敷衍了事,即没有最,也没有善的,为中下;凭着自己的爱憎好恶,处理问题不合法律、情理的,为下上;因私废公,业务怠懈的为下中;奸诈,贪婪、品行恶劣的,为下下。

考绩中得了上下的,进升二阶;中上,进升一阶;中中,不升不降;中下以下,每等降一阶;考绩得了下下的,则立即解除官职。连考四次都得中中的,没有功劳,却有苦劳,也进一阶。凡考绩得上中以上的,或者历年考绩累计达到五品以上的,单列出来,上报宰相,另行处理。

唐朝以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的长官为宰相,帮助皇帝,协理天下。中书省主管皇帝下达的各种命令和颁布国家的法律、政策。其长官为中书令,正三品;门下省主管处理文武官员及百姓官上达天听的文书,同时,规谏皇帝,预备顾问。其长官为侍中,也是正三品;尚书省则总领百官,是行政的枢纽。其长官本来是尚书令,正二品。但因太宗曾经作过尚书令,以后的臣子,都不敢作这个官,所以,尚书省的实际长官是尚书令的两个副手,从二品的尚书左、右仆射。所有天下大事,三省长官共同参议。

勋官的授予

南北朝时,征战不已,立了军功,授予官衔,这是唐朝勋官的来源。在唐朝,凡有军功的,授以勋官。勋官最高一阶称为“上柱国”,正二品,需要经“十二转”才能达到。《木兰辞》里“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的“十二转”就是说:花木兰立了最大的军功。最低一阶为“武骑尉”,等于从七品,只需一转。“转”是授予勋官时用来衡量功绩的单位。

凡以军功授勋的,战场上或战后由随军的书记员记录战前的情况,战争的过程和胜负的结果,同时要记录每个官、兵杀死或俘虏敌人的数字,上报到尚书省吏部。吏部的司勋郎中反复审查,验证为实,然后拟定官阶,奏上皇帝,等待授官。

以战前的条件分:以少击多为“上阵”;兵数(包括战士人数和装备)相当为“中阵”,以多击少为“下阵”安战争的结果分: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四十,为“上获”;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二十,为“中获”;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十,为“下获”。

按照战前的条件和战争的结果,综合起来,拟定“转”数。上阵、上获为五转;上阵、中获为四转;上阵下获为三转,以下递减类推。

勋官没有职务,不管事,仅仅加官而已。勋官要入仕参政,则依照门资、出身的规定。

御史台的功能

唐朝的司法部门,大约有三个。一是尚书省的刑部,二是御史台,三是大理寺。三个部门的业务,有相互交叉的地方。之所以类似的事务分由三个部门管理,有其历史的原因。其中,大理寺历史最久,前身是秦朝专掌刑罚的庭尉;御史之官,先秦就有,但不掌司法。秦汉以后,才有了专司纠察的御史;刑部的历史也可以上溯到西汉。成帝设三公曹,东汉有贼曹,是后来尚书省吏部的前身。在唐朝这三个部门大致的分工为,刑部主管法律文件;大理寺主管刑事犯罪;而御史台的主要任务是“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新唐书•百官志三》),勉强可以比附“廉政公暑”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太宗吸取六朝阀阅的教训,重新重用御史台,把御史中丞提升为御史大夫,正三品,另置两名正四品下的御史中丞。御史台官员的选用和授予都很严重,但作过御史的人,此后的仕途,常常不很平坦,因为得罪人太多。

现代对错误和犯罪的处理,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行政处罚主要是降级、减工资和罢免。唐朝对官员行政错误的处罚,没有严格地与刑事处罚分开。唐朝的行政管理法叫做“格”,触犯了“格”的官员的审问、定罪和处罚,与刑事犯罪一起,都在“律”中予以规定。唐律中专门有“职制”一栏,就是针对官员的。其中共有五十九条,每条针对一类错误,下边另有细致的分别。唐朝的刑法延承古制,有所谓的“五刑”,即,打竹板、打木杖、强劳、流放和死刑。

官员有行政误失,可以告发到御史台,御史也会自行监督、察访。一旦暴露出来,御史台上奏,并提出弹劾的建议。同时,依照律法,定罪惩罚。比如,为官本来没有政绩,而暗示下级歌颂自己,树碑立传的,要强劳一年。若指使人向上级虚报自己的功劳,要杖一百。虚报的人以协从论罪。又如,向主管部门为亲友求方便的,打五十板。主管部门答应了请求的,与此同罪。如果,受了人的财物,而答应了人的请求,则罪加二等。如果,非法的请求已经付诸施行了,则要加重刑罚,杖一百。

名誉权纠纷律师费通常情况下不是由被告方承担应当是自己来进行承担,除非说法院判定败诉方来进行支付,但他有一定的条件方面的要求,也就是当事人已经对这个费用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而且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表示。

一、名誉权纠纷律师费是否有被告承担

      名誉权纠纷律师费通常情况下不是由被告方承担应当是自己来进行承担,一般情况下由自己承担,由法院判定败诉方支付的条件是:

      1、当事人已经对律师费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做明确约定,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法院应当确认这种约定的法律效力;

      2、律师费已经实际发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与律师约定在诉讼或执行程序后根据诉讼或执行结果支付律师费,则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将认定律师费尚未实际发生;

      3、律师费支付标准合理。如果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超过合理范畴,将会不适当地增加对方的财务负担,有关诉讼请求也将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侵害名誉权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三、侵犯名誉权起诉的流程

      1、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现实生活当中,目前为止关于免疫学方面的纠纷,最好还是请一个律师来进行代理,他们拥有一个非常专业的知识,可以获得很多的专业的权利,当然在此之下的律师费用也是需要进行支付,一般情况下都是当事人自己进行支付的,并不是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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