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在唐代开始正式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朝被废除。它的主要特点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不论贫富、门第,只要能通过考试就可以进入官场。而汉代选官则有以下不同:
1选拔方式:汉代选官主要是通过举荐和推荐的方式选拔官员,而非通过考试。官员的选拔主要由皇帝或官员互相推荐而定,这种选拔方式对于贫富门第差异不太公平,因为只有有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人才能够得到推荐。
2选拔标准:汉代选官的标准主要是以品德为重,重视官员的品德和才干。而科举制则更注重文化、学问和知识水平,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标准。
3选拔范围:汉代选官主要是在皇帝和官僚之间进行,而科举制则更广泛地选拔人才,包括社会各阶层和地区。
综上所述,科举制和汉代选官在选拔方式、选拔标准和选拔范围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科举制的实施让更多人有机会进入官场,促进了社会的流动性和社会进步;而汉代选官则更加重视官员的品德和才干,但对于社会流动性的促进则相对较少。
汉代是标准的三公九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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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根据钱穆先生的书来补结构图。
后续还会列一些军事官职的大小和演变。
一 三公
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参与中央政府的行政决策,并负责具体的执行。
1,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禄最高,掌佐天子,助理万机。西汉初期,丞相具有选用官吏之权,有弹劾百官和执行诛罚的权力,有主管郡国上计和考课之权,有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之权,有封驳皇帝诏令和谏诤之权,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储,封赠,赏功,罚罪等事,以及财政,选举,民政,法律,礼制,边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是由皇帝委托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议,集议的结果由丞相领衔上奏于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定议。
丞相是开府的,丞相府的官员和掌职及俸禄如下:
丞相,金印紫绶,秩俸万石。
丞相司直,辅佐丞相,检举不法,秩俸千石。
丞相长史,辅佐丞相,督率诸吏,处理各种政务,秩俸比千石。
丞相征事,秩俸比六百石。
丞相史,秩俸四百石。
丞相少史,秩俸三百石。
东曹掾,领郡国事,主长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秩俸比四百石。
西曹掾,领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进退,秩俸比四百石。
户曹,主民户祭祀农桑事。奏曹,主章奏事。
词曹,主评讼事。
法曹,主邮驿科程事。
尉曹,主卒徒转运事。
贼曹,主盗贼事。
决曹,主罪法事。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钱币盐铁事。
仓曹,主仓谷事。
黄阁,相当于办公厅主任
计相,主郡国上计事。
主簿,省录众事。
2,太尉
太尉是朝中仅次于丞相的官职,专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为最高的武官职位,秩俸万石,金印紫绶。官吏主要有长史和主簿。
3,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职权,是丞相的助理,对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动进行监察,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九卿制度
九卿是指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机构。同时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的地位和秩俸都与九卿相同,因此把他们和九卿统称为诸卿。京北尹,右扶风,左冯翊是三辅即京师地区的地方行政长官,有资格参加朝议,具有高与一般郡国长官的特殊地位,因此也得以列于诸卿。
1,太常 (皇家祭祀长)
太常原名为奉常,汉朝景帝时改名为太常。掌宗庙事,一般不参加具体的行政事务,是九卿之首。
属官主要有太史,太乐,太祝,太宰,太卜,太医六令丞,博士祭酒以及诸庙寝陵园,机构复杂,编制庞大。
太常机构的官吏,俸禄,印件及其掌职如下:
官名 秩俸 印件 掌职
太常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掌宗庙礼仪。
太常丞, 秩俸千石, 铜印黑绶,掌凡祭祀及行礼之事,总署曹事,典诸陵邑。
赞飨,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赞天子。
礼官大夫, 千石至六百石,散职无印,是太常礼仪顾问。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政事。
均都长丞, 主山陵上槁输入。
都水长丞, 主宗庙陵园治水堤。
曲台署长, 主典台殿事。
太史:
太史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天时,星历。
太史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辅佐太史令。
侍诏, 秩俸二百石, 分掌星历,龟卜,请雨事。
治历, 主历法。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二百石, 主故事,掌历史上国家祭祀,丧娶事。
大典星, 掌星历。
望气佐, 主望气。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黄绶,掌守明堂。
灵台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黄绶,掌守灵台。
灵台侍诏, 分掌星,日,天象,钟律之事。
太乐:
太乐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之事。
太乐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太乐令助手。
员吏, 秩俸百石, 太乐丞手下的具体办事者。
乐人八佾舞, 凡祭祀时为之乐舞。
太祝:
太祝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时掌读祝词及迎送诸神。
太祝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祝小神事。
员吏, 秩俸百石至斗食, 协助令,丞。
祝人, 祭祀时司告鬼神的人。
宰人, 主厨。
太宰:
太宰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时掌陈馔具。
太宰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宰工鼎俎馔具之物。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掌明堂馔具。
员吏, 百石至斗食, 太宰丞下具体办事者。
宰人, 主厨。
屠者, 主屠牲。
卫士, 主警卫。
太卜:
太卜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国有大事时主卜问。
太卜丞, 秩俸三百石, 铜印黄绶,助佐太卜令。
员吏, 具体办事者。
太医:
太医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医药。
太医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医药。
太医 掌医药。
诸宗庙寝属官:
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守宗庙,掌案行扫除。
食监,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食官令号。
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令守庙。
校长,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主宗庙寝兵戎盗贼事。
监丞, 秩俸三百石, 铜印黄绶,食监助手。
中黄门, 食监助手。
寝陵园食官属官:
庙郎, 主宗庙。
寝郎, 主守寝。
园郎, 主守园。
员吏,
卫士, 主诸庙陵园警卫。
博士属官:
祭酒,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教育。
博士, 秩俸比六百石, 掌教育弟子,国有疑问,掌承问对。
博士弟子,
歌吹诸生。
2,光禄勋
光禄勋,由秦郎中令演化而来,主管宫廷内的警卫事务,但是实际的权力不止于此。
皇帝的智囊班子集中在这里,同时这里又是候补官员集中训练的地方。
光禄勋官吏:
光禄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光禄丞, 秩俸千石,
车郎将, 秩俸比千石,
户郎将, 秩俸比千石,
骑郎将, 秩俸比千石, 此三郎将统称郎中三将,主宿卫护从。
做中郎将, 秩俸比二千石,
五官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右中郎将, 秩俸比二千石, 此三郎将统称中郎将,主宿卫护从。
虎贲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羽林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此二将统称为虎贲羽林,主宿卫护从。
光禄大夫, 秩俸比二千石,
太中大夫, 秩俸比一千石,
中散大夫, 秩俸六百石,
谏议大夫, 秩俸六百石, 此四大夫掌故问应对,为皇帝谋事。
议郎, 秩俸六百石, 为皇帝谋事。
仆射, 秩俸比千石, 主宾赞受事。
谒者, 秩俸比六百石, 主宾赞受事。
常侍谒者, 秩俸六百石, 主宾赞受事。
给事谒者, 秩俸四百石, 主宾赞受事。
主事,
员吏,
掾。
3,卫尉
卫尉,秦时官名,西汉景帝初更名为中大夫令,有元年复为卫尉。
卫尉职掌宫门卫屯兵,是一个武职,是皇帝的禁卫司令,西汉兵制在京师有南北两军,北军由执金吾领,掌京师的徼巡,南军由卫尉统领,掌官门内屯兵。
卫尉官吏:
卫尉卿, 秩俸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卫尉丞, 秩俸千石, 卫尉卿助手。
公车司令, 秩俸六百石, 掌殿司马门,夜缴宫中。
南宫卫士令,秩俸六百石,
南宫卫士丞,
南宫卫士员吏,
南宫卫士,
北宫卫士令,秩俸六百石
北宫卫士丞,
北宫卫士员吏,
北宫卫士,
卫尉员吏,
卫尉卫士,
左都侯, 秩俸六百石, 掌剑戟,缴巡宫。
右都侯, 秩俸六百石,
宫殿掖门司马,秩俸比千石。
4,太仆
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及牲畜事务。
太仆官吏:
太仆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掌车马,天子每出,负责安排前后的礼仪队伍。
太仆丞,
太厩令,
太厩丞,
太厩尉;
未央令,
未央丞,
未央尉;
家马令,
家马丞,
家马尉;
边郡六牧师苑令,
边郡六牧师苑丞;
考工令, 秩俸六百石, 制作兵器,弓弩刀铠。
考工左丞, 协助考工令。
考工右丞, 协助考工令。
5,廷尉
廷尉主管刑法和监狱以及审判案件。
廷尉官吏:
廷尉,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廷尉丞,
廷尉左监,
廷尉右监,
廷尉左平,
廷尉右平,
廷尉正。
6,大鸿胪
大鸿胪,原称为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为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
大鸿胪分管边区少数民族事务和诸王列侯朝聘事务。
大鸿胪官吏:
大鸿胪,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鸿胪文学,
大行治礼丞,
大行卒史,
行人,
翻译,
主客。
7,宗正
宗正主管皇室的宗室事务,皇帝,诸侯王,外戚男女的姻亲嫡庶等关系都由宗正来记录。
宗正官吏:
宗正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宗正丞, 秩俸比千石,
宗正员吏,
公主家令,
公主丞。
8,大司农
大司农主管全国的赋税钱财,是汉朝的中央政府财政部,凡国家财政开支,军国的用度,诸如田租,口赋,盐铁专卖,均输漕运,货币管理等都由大司农管理。
大司农官吏:
大司农,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大司农丞,秩俸千石, 掌财政收支的统计财会事。
大司农部丞, 共有是三人,负责十三州事务。
治粟都尉,
太仓令,
太仓丞;
均输令,
均输丞;
平淮令,
平淮丞;
都内令,
都内丞;
籍田令,
籍田丞;
斡官令,
斡官丞;
盐市令,
盐市丞;
郡国盐铁官,
常平仓官,
大司农史,
稻田使者,
郡国农官,
榷沽官。
9,少府
少府主管皇室的财钱和皇帝的衣食住行等各项事务以及山海池泽之税。
少府机构官吏:
官名 俸禄 职掌
少府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掌山河池泽之税,以供皇室之用。
少府丞, 秩俸比一千石, 辅佐少府卿治事。
符节令, 秩俸六百石, 率符节台,主符节事。
兰台属官:
御史中丞,秩俸一千石, 领殿中兰台,掌图书秘籍,受公卿奏事,纠举不法。
侍御史, 秩俸六百石, 分五曹办事。
御史员, 秩俸六百石, 留台治百官。
尚书属官:
尚书令, 秩俸一千石, 掌皇上的奏章及出纳。
尚书仆射,秩俸六百石, 主章奏文书,尚书令不在时,可代行时。
尚书丞, 秩俸四百石, 佐尚书仆射。
侍曹尚书, 主丞相御史事。
二千石曹尚书, 主刺史二千石事。
户曹尚书, 主吏民上书事。
客曹尚书, 主外国四夷事。
三公尚书, 主断狱事。
太医令, 秩俸六百石, 掌诸医。
协律都尉, 掌校正乐律。
供皇帝服御诸令丞属官:
织室令, 主织。
东园匠令, 做陵内器物,有十六丞。
钩盾令, 主近苑囿。
尚方令, 主作器物。
尚书待治, 尚书令的属官。
御府令, 主天子衣服。
采珍宝金玉令, 主才珠宝金玉。
太官令, 主膳食,属官有尚食,尚席,食监三丞。
汤官令, 主饼饵。
导官令, 主择米。
若卢令, 主藏兵器。
水衡都尉, 掌上林苑,有五丞。
水衡都尉丞, 协助水衡都尉。
上林令, 主上林,有八丞,十二尉。
均输令, 有四丞。
均输丞, 协助均输令。
御羞令,
禁圃令,
辑濯令,
钟官令, 主铸钱。
技巧令,
六厩令, 掌天子六厩。
辩铜令, 主分辨铜之种类。
黄门令丞属官:
黄门令,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中黄门,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黄门驸马,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中谒者,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黄门署长,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三,除九卿外的其他诸卿 1,执金吾
执金吾领京师北军,掌京师徼循。
执金吾的官吏:
执金吾, 秩俸二千石。
中垒令,
中垒丞;
寺令,
寺丞;
武库令,
武库丞;
都般令,
都般丞;
式道左中侯,
式道左中丞;
式道右中侯,
式道右中丞;
左京辅都尉,
左京辅都尉丞;
右京辅都尉,
右京辅都尉丞。
2,将作大匠
将作大匠,原为将作少府,本是从少府中分离出来,主要是掌治宫室。
将作大匠的官员:
将作大匠,秩俸二千石,银印青绶。
石库,
东园主章,
六章长丞,
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
3,大长秋
大长秋是后宫皇后的官署,秩俸二千石。
4,右扶风
右扶风,原名为都尉,是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5,京兆尹
京兆尹,原名为内史或是右内史。是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6,左冯翊。
左冯翊,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四,郡国
汉朝在地方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郡国同级。
郡国的编制:
郡守, 秩俸二千石, 掌一郡大小事。
国相, 秩俸二千石, 掌一国大小事。
都尉, 比二千石,
郡丞, 秩俸六百石,
长史, 秩俸六百石,
功曹史,
五官掾,
督邮,
郡府属官:
主记事掾史, 主录记事。
录事掾史, 主记。
奏事掾史, 主奏议事。
少府史, 总典守相私家财务出纳。
门下督贼曹, 主兵卫,巡查侍从。
门下贼曹, 主侍卫。
府门亭长, 主守卫。
门下议曹史, 主谋议。
门下掾, 杂务人员。
门下史, 杂务人员。
门下书佐, 杂务人员。
门下小吏, 杂务人员。
民政官员:
户曹掾史, 主民户,祭祀,农桑。
田曹掾史, 主垦埴畜养。
水曹掾史, 郡国水利人员。
时曹掾史, 主时节祭祀。
比曹掾史, 主郡内财物,尾数之检核。
财政官员:
仓曹掾史, 主仓谷事。
金曹掾史, 主货币盐铁事。
计曹掾史, 主上计之事。
市掾, 主市政。
兵政官员:
兵曹掾史, 主兵事。
尉曹掾史, 主徒卒转运事。
政法官员:
贼曹掾史, 主盗贼事。
塞曹掾史, 掌边塞之职。
贼捕掾, 主捕盗贼。
决曹掾史, 断罪决狱。
辞曹掾史, 主辟讼事。
交通官员:
督邮掾, 主奉诏系捕,录送囚徒,催租点兵。
法曹掾史, 主邮驿。
漕曹掾史, 主漕运粮草事。
教育卫生官员:
学官掾史, 主郡学校事。
郡掾祭酒, 主教育。
学经师, 主教育。
文学史, 主教育。
医曹掾史, 主医药事。
五,县制
县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
汉朝在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与县同一个级别的地方行政机构还有道,国,邑。国是侯国;邑是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境内有少数民族居住的称为道。
县官员:
县令, 秩俸为一千石至六百石,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
县长, 秩俸五百石至三百石, 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
功曹史, 总揆众事。
县尉,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 掌县军事。
县丞,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
主簿, 县府门长,官众事。
廷掾, 督乡事。
主记室, 管文书。
少府, 主财用。
门下游缴,
门下贼曹, 主兵卫。
门下议曹, 参议诸事。
门下掾史,
闾师。
县佐,
县史, 秩俸百石以下。
六,县以下的机构
县以下的基层机构是乡,里,亭。
汉制是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乡官主要有三老。蔷夫,游缴。三老掌教化,蔷夫掌一乡之行政,兼收赋税,游缴捕盗贼,官治安。
乡下有里,什,伍。里设里长,什设什长,伍设伍长,亭设亭长,秩俸百石以下。
七,西域都护府
西域都护府与郡国同级,掌管西域各国。
西域都护府官吏:
西域都护, 秩俸二千石,
西域都护副较尉,秩俸比二千石,
西域都护丞,
西域都护司马,
西域都护候,
西域都护千人。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察 举 制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征 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可谓开了汉代安车蒲轮以迎贤士的先例。皇帝征聘,为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朝廷虽可督促,如坚不应命,亦不能强制;且于既征之后,地位也不同于一般臣僚,大都待以宾礼。
辟除是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一种制度。汉代辟除官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三公府辟除,试用之后,由公府高第或由公卿荐举与察举,可出补朝廷官或外长州郡,故公府掾属官位虽低,却易于显达。一种是州郡辟除,由州郡佐吏,因资历、功劳,或试用之后,以有才能被荐举或被察举,亦可升任朝廷官吏或任地方长吏。
公府与州郡既有自行选官之权,而被辟除的属吏又不为朝廷命官,故去留亦可以自便。如不应辟,也不能加以强迫;否则,要受到舆论的非议。尤其是州郡辟召是当时比较自由的仕宦途径,而且既辟除之后,主官即当加以重用;否则,气节志行之士就要辞去。另一方面,公卿牧守既可自行辟除,他们为了发展个人势力,皆争相以此笼络士人;而士人为了做官,也不得不依托权门。这样便发展成为一种私恩的结合。西汉时被辟除者犹为国家官吏,到东汉则实际上成了主官的私属。于是朝廷集权力量遭到分割,地方割据势力得到发展,东汉末年四分五裂的局面,与用人之权转移到私人手中有很大关系。
九 品 中 正 制
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曹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在朝官中推选有声望的人担任各州、郡的“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评定九个等级,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举荐。吏部依据中正的报告,按品级授官。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科 举 制
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制度,只是按照门第高低分配权力,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的要求,而门第高的士族腐败,因而加剧了当时的政治腐败和地方割据分裂的倾向,说明士族制度已经腐朽。同时封建经济有所发展,尤其是均田制实行后,中小地主势力增长,非常渴望进入统治阶层。隋唐时期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为革新政治、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在选官上实行了科举制。
隋文帝废除维护门阀贵族地位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隋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因为是分科取士,所以名为“科举”。王朝开始用公开考试的方法来甄别人才高下,从而量才录用,这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上的重大改革,为以后历代所沿用。
唐代科举有常举和制举两类。常举每年举行,于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经、明法、明字、明算等多种。学馆的生徒可以直接报考,不在学的自行向州、县报考,合格后再由州县送中央参加考试,应试者以进士、明经两科为最多。考试的内容,进士着重于诗赋和时务策,明经则着重于儒家经典的记诵。主持考试的,开元二十四年(736)以前一直是吏部考工员外郎;以后归礼部掌管,也有临时由皇帝委派中书舍人等清要官主持的。武则天当政时,还亲自主持考试。考试及格者称为“及第”。录取数进士科约为应试者的1-2%,明经科为1-2/10。因为考生投送履历表,叫做“投状”,所以进士第一名称“状头”或“状元”。武则天还增设武举,由兵部主持。
制举由皇帝临时立定名目,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文辞清丽科、博学通艺科、武足安边科、军谋越众科、才高未达沉迹下僚科等百十余种。士人和官吏都可以参加考试。考中以后,原是官吏的立即升迁;原来不是官吏的,也立即由吏部给予官职。但制举出身当时并不被视为正途,而看成是“杂色”。
隋唐时期创立的科举制度有积极意义: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了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
科举制度为以后历代王朝所沿用,但到了明清时期,专重“四书”“五经”,以八股文取士,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
汉代和唐选官制官的相同点:都是古代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汉朝为推举制,唐朝为科举制。
不同点:就推举制而言,推荐者若出于公心,举贤不避亲,也能选拔到优秀的人才,但它容易使推举人与被推举人之间结成特殊的施恩、报恩关系。就科举制而言,普通士人原则上皆可参加考试,扩大了统治基础,但若考试内容不恰当,也不能反映出真才实学。
相关延伸;
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三个阶段:
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含义: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298年。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
隋朝建立、唐朝完善并为后代沿用的选拔官吏的制度。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高门士族拥有政治特权,世代垄晰高官显位。南北朝时士族门阀已日趋腐朽。
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取科举取士的办法,隋初规定原有的秀才、明经两科,由州县学送生徒到中央参加考试。隋炀帝时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唐朝前期,科举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发展。
周朝是“世官”,就是父亲什么官,嫡长子什么官,和皇帝一样是世袭的。秦作为诸侯国的时候是“世官”与保举并存。这时期基本上只有贵族当官。
商鞅变法后贫民也有了当官的途径:当门客(李斯)、军功、考试(萧何)、学法律。统一六国后当门客做官基本没戏了,所以秦朝官员主要是建立军功和学习法律成为官员的。
汉初的官要么是秦朝留下的,要么是陪高祖打天下的,从汉武帝开始才有了“举孝廉”的官员推举制度。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学问优异又有议政能力的,规定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被举之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为孝廉。但孝廉只是官员备选,只有“孝廉”才能当官,但孝廉们却不一定全都能当官。但汉朝统治后期,举孝廉也成了贵族游戏,没贫民什么事了。
曹魏开九品中正制,隋朝废
隋朝开科举制,当时确已有秀才、明经二科,唐时又增开了“殿试”“武举”。沿用至清朝(也有人说沿用至今……呵呵开个玩笑,真不是我对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意见^^)。
考试自然比之前的制度好,虽然舞弊的、受贿的、腐败的、裙带关系的、结党的、读书读傻了不会实干的等等等等仍然大量存在与社会中,但是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没有好的监管体制,纯洁的官员队伍不可能存在;就算有有力的监管体制,绝对纯洁的官员队伍和绝对的公平也不可能存在,东方人都是讲“人情”的,你只能尽可能的去追求“相对”的公平与廉明。
而历史也证明了科举制度的相对优势,更多的非官宦世家子弟、百姓、商贾子弟有了进入仕途的机会。虽然不乏只会傻读书的(尤其明清),但自隋唐以来,被科举考试带入官场的名臣能吏数不胜数,其优势和对社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显而易见。
而考试制度的弊端,历朝历代都在不断完善,以求更加的公平。这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进行时……
汉朝对于官员的选拔主要以地方推举为主,加以外戚与勋贵的子弟。1楼谈到隋唐时以科举取代了三国两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这个说法并不完全准确。隋朝国祚较短,虽然有科举之规,但未来得及形成规模便二世而亡。唐朝虽然实行了科举制,但相当大一部分官职仍为南北朝遗留下来的门阀大族的子弟们所把持,虽然门阀子弟从小就受到长辈为官的耳熏目染,确实对做官有帮助。但影响了检拔人才的程序正义。所以唐中叶以后的“牛李党争”实际上是庶族寒士对门阀勋贵的一种挑战。
所以说,虽然隋唐两代实行了科举选拔人才的制度,但并不彻底和完善。而宋代则真正开启了科举选材的新高峰。而汉代选拔官员则仍以地方和官员的举荐为主,很容易出现平民(佞幸)一步登天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因为科举制的形成在唐朝以后再难出现。
中央官职:
丞相(相国):
在东汉时期并无丞相这个官职,后董卓专权,任相国,集大权于一身。三国初建后,都设此官职,为一国之首宰,为群臣之首。
太师:
原为“三孤”之一,东汉并不设此官职。董卓迁都到长安后,为太师,号尚父。位在太傅之上。
太傅:
原为“三孤”(太师、太傅、太保)之一,在东汉时期,仅保留太傅一职,也不常置。皇帝初即位时,对皇帝进行善导、辅佐的重臣,位在三公之上。
太尉:
东汉时,以三公平分丞相的权力。太尉为三公之首,掌管军政。属官有长史、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主簿。
司徒:
三公之一,掌管民政,与后来丞相的职权范围相近。曹丕称帝后,曾改魏国的相国为司徒。属官有长史、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主簿。
司空:
三公之一,掌管水土之事,位为三公之末,与后来工部尚书的权利相近。后世也常以“司空”为工部尚书的代名词。属官有长史、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主簿。
御史大夫:
原三公之一,掌监察、执法,后改以司空为三公,御史大夫省。魏国建立时,以华歆为御史大夫,复有此官职。
大司马:
此官职为汉武帝初建,因将军位同九卿,故设大司马官职与三公同列,以示对武官的尊宠。东汉刚刚建立的时候,刘秀以大司马为三公之一,后改为太尉。西汉末年别置大司马一职,位在三公之上,魏晋时沿袭。
九卿:
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卿,位在三公之后,为中央各行政机关的总称。三国以后,九卿职权渐轻,并逐步为六部所替代。
太常(奉常):
九卿之一,掌礼仪祭祀。下属官职有:太史令、博士祭酒、太祝令、太宰令、大乐令等。
光禄勋(郎中令):
九卿之一,宿卫侍从之官。下属官职有: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谒者仆射等。
卫尉:
九卿之一,掌宫门禁卫。
太仆:
九卿之一,掌车马。下属官员有:考工令、车府令、未央厩令等。
廷尉(大理):
九卿之一,掌诉讼断案,平决诏狱。类似于后来的刑部尚书。
大鸿胪(典客):
九卿之一,掌管诸侯和各少数民族事务,相当于外交官员。
宗正:
九卿之一,管理皇族事务,一般由皇族中德高望重之人担任。
大司农(治粟内史):
九卿之一,掌管一国之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职权与后来的户部尚书相近,后世也以“司农”为户部尚书的别称。下属官员有太仓令、平准令、导官令等。
少腐;
九卿之一,掌管宫中御用之物。下属官员有太医令、太官令、守宫令、侍中、中常侍(宦官)、黄门侍郎、小黄门(宦官)、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御史中丞、兰台令史等。
执金吾(中尉):
位同九卿,负责宫外戒司,京师治安,防止出现水火之事。下属官员有武库令。
太子太傅:
位同九卿,辅导太子。
大长秋:
长秋宫是汉朝皇后居住之所在。所以大长秋其实是皇后所用的官属的负责人,一般由宦官担任。曹操的祖父曹腾即为“中常侍大长秋”。有些三国游戏将大长秋作为普通官职,是不适合的。
中常侍:
高级太监,汉朝末年掀起腥风血雨的“十常侍”即此官职。
小黄门:
中级太监。
中黄门:
低级太监。
侍中:
内朝官之一,位略低于九卿,秩“比二千石”。常由博学高德之士担任,切问近对,是皇帝在管理国家时的顾问。在魏晋时期,为门下省的长官,为事实上的宰相。
尚书令:
原为少府属官,秩六百石(属中等偏低的官员)。品秩虽卑,但总揽一切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甚至重于三公。在魏晋时期,如不设丞相之职,则尚书令与中书令(中书省的长官)、侍中(门下省长官)为事实上的宰相。
中书令(秘书令):
魏国始设,为中书省长官,掌机密,为事实上的宰相。
尚书:
原为少府属官,秩六百石,全国政务共分六曹(有时为五曹,有时为七曹)打理,一个尚书分管一曹,为后来的六部雏形。
黄门侍郎:
黄门即宫门,黄门侍郎为任职于宫门之内的官员,内朝官之一,负责侍从皇帝,传达诏命。级别不高,却是距离皇帝最近的官员。
散骑常侍:
曹魏时将汉朝的散骑与常侍二官合在一起,始置此官,负责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散骑侍郎:
曹魏时与散骑常侍一起设置,职位略低于散骑常侍。
五官中郎将:
光禄勋的助手,协助光禄勋举察郎官,位略低于九卿,与侍中同级。曹丕曾以五官中郎将之职掌副丞相事,位高权重。三国时不再设此官。
御史中丞:
原为御史大夫的助手。无御史大夫这一官职的时候,以御史中丞行使御史大夫的职权。
将作大匠:
负责修建宗庙、宫室、道路、园林、水土、植树。秩二千石,位在九卿之下、侍中之上。
博士:
专管经学传授。
城门校尉:
负责掌管京师十二所城门。秩“比二千石”。
中书舍人:
中书省属官,曹魏始置,负责传宣诏命。
五兵尚书:
曹魏始置五兵尚书,为兵部尚书的前身。五兵指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
度支尚书(户部):
吴国始置户部。与此同时,魏文帝设度支尚书寺,掌管全国财赋的统计和支调。后周时更名为民部尚书,唐时避李世民讳,改为户部尚书。
左民尚书:
曹魏始置,主修缮功作之事,隋朝时改为工部尚书。
吏部尚书(大尚书):
曹魏时始置吏部尚书,负责官员选拔任免。魏晋尚书分曹治事,吏部尚书为首曹,故吏部尚书又称大尚书。
祠部尚书:
曹魏时始置,掌礼制。后周时更名为礼部。
屯田都尉:
三国时魏、吴所设官名,负责屯田以给人牛之资。梁习曾任此职。
水衡都尉:
西汉时以此官掌上林苑,东汉将其并入少府,不复有此官职。曹魏时复此官职,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
典曹都尉:
蜀置。刘备定蜀,较盐铁之利而设盐府校尉,并置典曹都尉以属之,掌供继军粮。
西园八校尉:
汉朝末年,为镇压黄巾起义,以西园八校尉统领汉朝的中央军队。蹇硕为上军校尉、袁绍为中军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助军左校尉、冯芳为助军右校尉、夏牟为左校尉、淳于琼为右校尉。
东观令:
东观原为东汉宫名,为宫中藏书之处。三国吴置东观令,职司董理经籍,掌修国史。
武将官职:
大将军:
武将之首,其官职位比三公,有时在三公之上,有时在三公之下。东汉末年,其官职在三公之上,因此当汉天子以曹操为大将军而以袁绍为太尉时,袁绍“耻班在太祖下”。属官有长史、司马。
骠骑将军:
位在大将军之下,比三公。将军中位比三公的共四级: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
车骑将军:
位在骠骑将军之下,比三公。
卫将军:
位在车骑将军之下,比三公。
中郎将:
汉朝武官的级别分:将军、中郎将、校尉三级。由于将军并不常置,有战事时才冠以统兵者将军之称,所以平时一般武官所能获得的最高官职为中郎将,品秩为“比二千石”,掌管皇家卫队,属光禄勋管辖。到三国时期,有军功者越来越多,大量被封为将军,中郎将反而成为了中下级军官的职位。
校尉:
校尉是比中郎将略低一级的武官官职,品秩为“比二千石”。在汉代设八校尉分掌中央军队。到三国时期,有军功者越来越多,大量被封为将军,校尉反而成为了低级军官的职位。
八校尉:
汉武帝起所置京师的屯兵八校尉,分掌中央军队。分别是长水校尉、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射声校尉、中垒校尉、胡骑校尉、虎贲校尉。东汉时,省中垒校尉、胡骑校尉、虎贲校尉。到三国时期,八校尉的职权越来越小,最后沦为低级官员。
四军将军:
即前将军、左将军、右将军、后将军。周末始有,汉朝时并不常置,汉末群雄迭起,四军将军才以重号将军(即高级军官)的名号屡屡出现。
四征将军(四征大将军):
重号将军名称,即征东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卫将军之下。
四镇将军(四镇大将军):
重号将军名称,即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四征将军之下。
四安将军:
重号将军名称,即安东将军、安南将军、安西将军、安北将军。东汉时有此名号,位次三公,在四镇将军之下。
四平将军:
重号将军名称,即平东将军、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四安将军之下。
大都督:
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蜀置中都护,统内外军事。
都督:
东汉末年始置。因各杂号将军之间并无隶属关系,故设都督一职,督管几路军队,为军事统帅。后以“都督某州军事”,掌管驻扎在该州的所有军队,并兼管该州民政,权力非常大。
上大将军:
孙权封陆逊为上大将军。后吕岱亦任此职。
杂号将军:
汉魏时期,有军功者比比皆是,授予官职的难度加大。因此常在“将军”前冠以某个名号以作为他的官职,这种名号并无一定,名号之间也无上下级关系,因此称为杂号将军。
军师将军(军师):
杂号将军之一。魏以荀攸为军师,凡军国选举及刑狱法制皆使决之。吴也曾以朱然为右军师,蜀国也以诸葛亮为军师将军。
领军将军(领军、中领军):
杂号将军之一。曹操任丞相时,置领军一职,由史涣担任,与护军一起并掌禁兵,后更名为中领军。曹丕更名为领军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蜀、吴亦置,为高级将军名号。
护军将军(护军、中护军):
杂号将军之一。与领军同时置,由韩浩担任护军,掌禁兵。曹丕更名为护军将军。蜀、吴亦置,为高级将军名号。
监军(中监军):
监督、巡查军队之职,有时也以军师或军司兼其职。
奋武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高级将军名号,担任此官职者,相当于各路军队中的总监军。东汉末年,各路诸侯打董卓时,以曹操担任奋武将军;沮授也曾在袁绍军中任奋武将军之职。
都护将军(都护):
杂号将军之一。高级将军名号,乃统率诸将之官。
骁骑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高级将军名,秦朗曾任此职。
越骑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高级将军名号,曹彰曾行此职。
伏波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夏侯敦曾任此职。
厉锋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曹洪曾任此职。
中坚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许褚曾任此职。
武卫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许褚曾任此职。
荡寇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张辽曾任此职。
讨寇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王平曾任此职。
灭寇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丁奉曾任此职。
游击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乐进曾任此职。
折冲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乐进曾任此职。
虎威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于禁曾任此职。
平狄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张合曾任此职。
横野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徐晃曾任此职。
捕虏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李典曾任此职。
破虏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孙坚曾任此职。
威虏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臧霸曾任此职。
征虏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张飞曾任此职。
讨虏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黄忠曾任此职。
平虏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周泰曾任此职。
扬威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臧霸曾任此职。
振威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许定曾任此职。
奋威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满宠曾行此职。
建威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郭淮曾任此职。
宣威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步睿曾任此职。
讨逆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孙策曾任此职。
立义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庞德曾任此职。
中卫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庞会曾任此职。
振武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孙礼曾任此职。
扬武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满宠曾任此职。
建武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刘封曾任此职。
绥武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蒋斌曾任此职。
昭武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韩当曾任此职。
冠军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丁奉曾任此职。
翊军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赵云曾任此职。
镇军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赵云曾任此职。
副军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刘封曾任此职。
绥军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杨仪曾任此职。
抚军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步协曾任此职。
建信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申仪曾任此职。
安汉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麋竺曾任此职。
秉忠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孙乾曾任此职。
昭德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简雍曾任此职。
昭文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伊籍曾任此职。
怀集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申耽曾任此职。
兴业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李严曾任此职。
辅汉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李严曾任此职。
镇远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魏延曾任此职。
绥远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孙瑜曾任此职。
忠节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杨洪曾任此职。
安汉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李恢曾任此职。
抚戎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张嶷曾任此职。
奉义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姜维曾任此职。
安远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邓方曾任此职。
威烈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韩当曾任此职。
扶义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朱治曾任此职。
安国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朱治曾任此职。
抚边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陆逊曾任此职。
辅国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陆逊曾任此职。
绥南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全琮曾任此职。
横江将军:
杂号将军之一。鲁肃曾任此职。
别部司马:
军中司马,因领一营故称为别部司马。其所率兵士数目各随时宜,不固定。
牙门将军(牙门将):
赵云、魏延曾任牙门将军,位比杂号将军略低。曹丕于黄初年间也置牙门将,冠服与杂号将军同。后世以牙将为低级军官。
偏将军:
低级将军名号,高于裨将军。
裨将军:
最低一级将军名号。
门下督、帐下督:
蜀国将帅手下直属部队的低级将领。
地方(兼幕府)官职:
刺史:
汉朝因秦制,为“郡县制度”,并无州这一级行政级别。汉武帝时才开始设“刺史”一职,考量一州官员情况,但并非是该州的最高行政官员(秩六百石,仅仅是低级官员。当时县令的俸禄是千石)。原为丞相史,驾车巡查全州,以六条察问郡县,考量各地官员业绩,年终回京师上报,朝廷以此作为各地方官员升贬的依据,故全称为“刺某州史”。后来刺史的官职渐大,在各州也设“刺史治”作为办公地(相当于省会),而不需要四处走动了,但与各太守之间,仍然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州牧:
东汉末年,为镇压黄巾起义,汉天子听从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真正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州也因此真正成为了郡之上一级的行政单位。三国时,不再有州牧之职,而常以都督兼任刺史之职,并加将军之号,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权力极大。
司隶校尉:
掌纠察京师百官及其京畿各郡,相当于州刺史。三国时,司隶校尉所辖区域(相当于直辖市)改称为司州。
太守:
郡级最高长官,亦称郡守。
国相:
侯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国相位同太守。比如曹操曾任济南相,鲍信曾任济北相。
都尉(郡尉):
属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位于边境。都尉的职权略同于太守,由于位于边境,故往往由武官担任,品秩略低于太守。
京兆尹:
主京都(相当于首都市长)。
令:
万户以上的大县长官,比如曹操曾任顿丘令。
长:
中小县的长官,如徐盛曾任柴桑长。
长史:
在地方上位同郡丞,在幕府中为公府最高佐官。
留府长史:
丞相府中长史有两个,征战时一个随军出征,一个留在府中处理日常政务。留在府中的称为留府长史,权力极大。曹操征孙权时,徐弈任曹操的留府长史;诸葛亮屯汉中时,以杨仪随军,而以张裔留守丞相府。
东曹:
丞相幕府官员,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后汉书》),权力极大。曹操任丞相时,就以崔琰、毛介为东曹,并典选举。诸葛亮任丞相时,以蒋琬为东曹。
西曹:
丞相幕府官员,主“府吏署用”。由于职能与东曹相近(当时东汉官员都出于相府),故曹操省西曹而保留东曹。
别驾从事(别驾):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刺史巡查一州,别乘传车从行,故名别驾。汉魏时,总理一州政务,权力极重,当时论者称其“居刺史之半”。
都官从事:
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察举百官犯法者。
功曹从事:
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人事选拔考核。
簿曹从事: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钱粮簿书。
兵曹从事: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兵事。
治中从事:
刺史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众曹文书,居中治事,故名治中。
典学从事:
蜀在益州设典学从事,总领一州之学政。
劝学从事:
蜀在益州设劝学从事,为州之学官,地位略次于典学从事。
郡丞:
太守助手。
主簿:
在地方上是太守助手,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在幕府中是重要幕僚,参与机要,总理府事。
主记:
太守属官。
记室:
幕府、太守属官。
参军:
蒋琬曾任诸葛亮参军。
从事祭酒:
三国蜀置,为州牧的属官。从事之长,称为祭酒。
军祭酒:
即军师祭酒(避司马师讳),郭嘉曾任此职。
师友祭酒:
汉制,郡守延揽郡内人材,养于府中,专事谋议,称为散吏,其地位或相当于掾、史,地位最高者尊称为祭酒。
椽:
州郡及幕府的高级属官,各曹的负责人。
从事:
州郡属官及幕府官员的称谓。
书佐:
从事助手。
从事中郎:
汉魏时,三公及将军府均设从事中郎,职参谋议,位在长史、司马下。
爵位:
列侯:
原秦国军功爵的最高一级,原名“彻侯”,后避汉武帝刘彻讳,改为列侯,又叫“通侯”。列侯有食邑(即封地),根据食邑大小,列侯又分为县侯、乡侯、亭侯。
县侯:
最高级别的侯爵,如袁绍被封为邺侯。食邑过万户者又俗称万户侯。
乡侯:
乡是县下一级的行政单位,如张飞被封为西乡侯。
亭侯:
亭是乡下一级的行政单位,刘邦就曾任过亭长。亭侯是以一亭或数亭为食邑,如关羽为汉寿亭侯(汉寿为亭名)。
都乡侯:
位于列侯倒数第二级,都亭侯之上,有封地、食户三百。
都亭侯:
位在都乡侯之下,有封地、食户二百。
关内侯:
原秦国军功爵的第十九爵,位在列侯之下,邑百户。
名号侯:
意为只有名号而没有封邑。汉末曹操始置,以赏军功。位在关内侯之下。比如李通曾被封为建功侯。
关中侯:
汉末曹操始置,以赏军功,无封邑,为虚封。位在名号侯之下。
有关知识:
开府(开府仪同三司):
汉代仅太傅、大将军、三公(三司)可以开幕府。三国时期由于开府的官员逐渐增多,故有“开府仪同三司”的名号,即可以按照三公的官制,开府招揽自己的幕府属官。
假节钺(假节):
节(就是苏武牧羊时手里拿的那个东西)、钺(类似于斧子一样的东西)都是皇帝的信物。“假黄钺”代表了皇帝出征,比如“帝征孙权,以(曹)休为征东大将军,假黄钺”。“使持节”则可以在地方上自行诛杀二千石以下的官员。“持节”可以自行诛杀无官职之人,若在军事中,则可以诛杀官员。“假节”可以杀犯军令之人。
使君:
州郡长官之尊称,比如曹操称呼刘备为“使君”。
品秩:
以俸禄作为官员品级的标准。依次为上公、公、中二千石(九卿一级,月俸一百八十斛谷)、二千石(月俸一百二十斛谷)、比二千石(月俸一百二十斛谷)、千石(月俸八十斛谷)、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等。
录尚书事:
录为总领之意,录尚书事就是总管全国一切事务,无所不管,往往是公卿权重者任之,比如诸葛亮。
方正(贤良方正):
汉代的选举科目之一,被举方正即意味着可以做官了。有时候方正和贤良并在一起,称为贤良方正。
茂才:
汉代选拔官员的科目之一,原为“秀才”,意为才之秀者也。后避刘秀讳,更为“茂才”。
孝廉:
汉代选官科目之一,各郡国举孝子、廉吏各一人,为“举孝廉”。
高第:
汉代选举科目之一。
行:
官缺未补,暂由其他官员摄行。可以是低级官职摄行高一级官职,可以是同级官职相互摄行,也可以是高级官职摄行低级官职。
假:
假为代理之意。
除:
拜官授职。
迁:
升迁。
谥:
对死者追加谥号以示恩宠。谥号由一个字或两个字组成,是对其一生的概括,比如张飞谥“桓”、诸葛亮谥“忠武”、关羽谥“壮缪”。谥号不一定是号的,也有贬义的。
追赠:
对死者赠以官爵或称号以示恩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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