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选拔官吏的方式有哪些

汉代选拔官吏的方式有哪些,第1张

汉代选拔官吏的方式主要是察举制为主,考试为辅。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在汉代察举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亦得人最多,出了许多名人。孝廉之设,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武帝下诏,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显示孝廉起初不是常科,不被重视,后来孝廉规定为岁举常科,才受重视,渐显重要。

扩展资料: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汉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时要求举贤良方正,汉武帝(公元前140年-前87年在位)时要求举孝廉,这都是察举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

——察举制

汉代以察举和辟除为主体的选官制度,解决了战国以来军功制和养士制不适应治理国家的问题,比较成功地完成了由夺天下到治天下的转变,回答了“马上得之”能不能“马上治之”的难题。更重要的是,这种选官制度从武帝以后以儒家思想作为基本准则,统一的官吏的价值标准,并由此而产生了一批以文人为主的职业官吏,适应了当时的大一统王朝治理国家的需要。但是,这种制度也有它的缺陷。

察举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举荐方式,会造成用人权的下移,辟除是直接下放用人权。推行时间一长,使中央集权受到了严重冲击。累世三公的豪门名族和盘踞一方的州牧郡守,“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了私人势力集团,另外,察举和辟除都侧重于名声,越到后来沽名钓誉现象越来越严重。汉末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抱扑子审举》)就是这一弊端的写照。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考试,考试合格者被任命官职。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的、比较完善的选关制度。

西汉政府不仅注意信用学问高深的士人,还希望把于国有用的所有士人和其他有一技之长的人,都收罗拢来,用于充实和更新国家官吏队伍。汉初几朝皇帝曾多次专门发布诏令,在全国广为招贤,推行大规模的选拔人才的察举制度。《史记·高祖本纪》记载中说明刘邦对人才的重用,而且知人善用。

察举制是什么,从字面意思看,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被荐者叫“举士”。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

刘邦曾提出具体要求,凡御史大夫、诸侯王、各郡太守等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都必须向政府推荐人才。不能发现人才、推荐人才者,要追究责任。推举的基本对象,是有一定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察举制度最早产生于刘邦在位时。汉武帝时代,全面推行察举制度,察举制也逐渐完善。直至东汉时期,察举制度便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长期推行。

西汉察举科目繁多,较为常用的有孝廉、明经、明法、孝悌力田、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秀才、贤良文学等科目。察举制度正常实施后,汉朝政府对各地区的察举名额作了规定和限制。为保征举士的质量,中央规定,荐举人要对被荐举人的行为、能力负责,不得以私情请托。如被荐举人有问题,荐举人连坐。而且不按期如数荐举的官员也要被革职或受其它处分。

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举制。

1 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 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西汉时期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是察举制。

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覆核;覆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均须经过中央覆试。武帝时期设置大学,是中国古代第一所学校,专门培养才学之士 。(拓展:东汉时期,为纠正察举荐人之滥,开始注重考试,形成察举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士制度,而且考试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荐基础上加强考试,这是汉代察举制发展的新趋势。荐举为主,考试为辅,是两汉察举制的基本特点,也就是说你举荐个人,我还要看看他有什么本事。)

流程如下

西汉官员的录用制度:

1、太学生,来自官宦家庭和各郡学的优秀子弟;

2、太学生毕业按成绩为甲科和乙科,甲科直接到宫中做郎吏;乙科的到各自的家乡去做小吏,非一地方长官;

3、当举孝廉时,地方的小吏可以被推举,但在推举的时候是逐渐形成按照人口比例,原来是直接做郎吏,后来又增加了一个考试,考察能力;

4、所有的郎吏在合适的时候由皇帝和宰相任命做长官;

5、在皇帝死后或者大的国家级灾难的时候,可以特别实行举贤良,然后对贤良考试,叫策问;通过的就可以直接做长官;

6、在特别的时候,如打仗和需要治水官员的时候,可以特别推举,然后考试,通过者则任命为相应的官员。

可见,中国古代有一套民主的任用官员的制度,官员都来自于民间,是读书人的政府,是由下层老百姓通过选举和考试组成的政府,自有一套自己的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官员的制度,中国自古就特别重视官员的素质和能力,特别重视考试制度的应用。

汉朝选官制度相对比较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文本考试:汉代最为重视的是文学功业。每隔三年举行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通过考试的人可以成为各级官员,其中拔尖者可以直接授予博士、盐差等高级职位。

2 推荐任用:在汉朝,有各级官员、学者和名流可以推荐人选出任。这些推荐者必须要有一定的评议能力和公正的声誉。

3 社会声望和家族背景:汉朝也会考虑到官员的社会声望和家族背景等因素,尤其是在较高层次的官员选择中。

4 实践能力:汉朝也注重官员的实践能力及其是否能够胜任职务,因此,科举考试之外,还设置有各种实践操作及试用期的考核制度,以测试候选人是否能勤勉尽职,为民服务。

总的来说,汉朝选官注重综合考量之后的任用,既要有文学功业,又要具有实践能力,同时又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声望和家族背景,这种制度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经验。

汉代的选官制度非常有名,一个是征辟制是通过层层选拔加上考试最终为官。因为在此之前的朝代都是奉行世袭制,只要一个人为官,那么他的后代都是官员,这严重降低了官员的标准,有一些纨绔子弟根本没有什么学识 觉得自己的爹是官员就后枕无忧了,官员的水平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汉代的征辟制让很多寒门子弟也有机会做官,也促进了一些平民寒窗苦读十余年也终于有了一个好的结果,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强了社会稳定,也缩小了贫富差距。

还有一个选官制度是察举制,这个制度是一些本就在官位上的人推荐其他人为官。因为本身就是官员,在眼光上肯定是比较不错的,又能比较会识人,所以推荐的人的能力也不会很低。这样也节省了许多步骤,比较简单,没有征辟制那么复杂。但是这种选官制度可能会造成腐败,因为这样的推荐,肯定会要给那些官员送礼,这样一来,一些寒门子弟还是不容易为官。因此察举制改善了一点,就是被推荐上来的人任官一年,这一年为考察期,是非常重要的时期。

汉代的选官制度算是比较公平的,虽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汉代的选官制度却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公平性。而且这样的选官制度避免了很多大臣手握大权,加强了皇上的统治和中央集权制,因为如果有一些寒门子弟为官的话,那么他就没有多少势力,也都是主要为皇上工作,比较容易听话,不像一些老臣手握重权不肯让权。

评价一个帝王的一生,他的政绩绝对是首要指标,那么历代帝王都有一些自己的原创,那么较为突出的是谁呢,汉武帝刘彻绝对可以算得上其中一位了。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雄才大略"的一位帝王,他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很多第一,他是第一个用儒家统一全民族思想的皇帝;第一个使用年号纪元的皇帝;第一个建立太学培养人才的皇帝;第一个大力开拓疆土的皇帝;第一个开通西域的皇帝;第一个下罪己诏书批评自己的皇帝。今天我们以汉武帝的一生为线索,来寻求那个时代的点点滴滴。

公元前140年,刚即位的汉武帝立即批准了丞相卫绾罢黜先秦法家和纵横家的建议,开"罢黜百家"政策之先河。公元前136年,汉朝设置五经博士,这表示儒家思想成为惟一官方认可的思想。在此前后,董仲舒作《天人三策》,提出建太学,培养儒学之士,汉武帝表示同意。此后,汉代官僚队伍中儒生的比例不断增多,儒家思想也从此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占主流地位的统治思想。

七国之乱后,诸侯王的势力削弱,但仍然独霸一方,构成与中央相抗衡的力量。公元前127年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嫡长子可以继承王国爵位外,还可以将王国内的土地分给其他子弟为列侯。"推恩令"颁布后,诸侯国的王子都可以在王国内分得土地,这样王国就被拆分为一个又一个小小的侯国,诸侯力量大为削弱。

建立"察举制",经地方官考察后,自下而上向中央推举官吏。公元前134年,汉武帝第一次下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不久,又根据董仲舒的建议,令郡国举孝廉、茂才。针对有特殊才能的人,由皇帝下诏书征召为官。所征之人不拘一格,凡有专长并被皇帝看中的,随时征召。汉代有不少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经学家、文学家都是通过征召途径而来的。

当时民间铸币机构很多,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于是汉武帝下令首先把铸币权完全收归中央,禁止郡国和私人铸币。同时,提高三官钱的铸造工艺水平。从此,三官铸造的五铢钱通行于世,稳定了财政。

汉武帝对各方面进行了改革,更加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发展。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meirong/1065650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11
下一篇2023-11-1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