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需要怎么做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需要怎么做,第1张

一、哪些争议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 、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 、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 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 劳动争议 。 二、劳动仲裁 立案 想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受理范围。 三、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是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尽的义务,也是公正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必要条件。为加快办理立案手续,请申请人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室及各派出庭立案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提交如下材料: (一)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 1、申请书一式2-3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1提供,详细陈述申请理由和请求,本人签名。) 2、申请人 身份证 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对后留复印件) 3、有委托 代理 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 授权委托书 》,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执业 律师 的,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律师所函;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及当事人所在居委会和村委会的亲属证明。 4、 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的打印网址://wwwszaicgovcn; 5、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 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包括: 劳动合同 、 居住证 、工作证、厂牌、工卡、 工资 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申请人提交第5项证明材料时,应尽量提供,若一份都不能提供,则无法受理立案,提交时须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 6、集体劳动争议(30人以上)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 推选3至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一式三份,员工本人签名按手印); ② 填写并提交《权益登记表》(一式三份,员工本人签字认可,员工代表签名); 7、申请人是工伤的,应提供由行政部门作出的 工伤认定书 或 职业病鉴定 机构出具的职业病鉴定表和相关医疗机构作出的 伤残等级鉴定 表或 职业病 伤残等级鉴定表; 8、《提交材料 证据 清单》一式两份; 9、 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 1、《 营业执照 》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 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5项要求相同); 5、 提交《材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 6、 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特别提醒: 一、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承担 举证责任 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五、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六、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七、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八、开庭通知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至开庭之日止为案件排期期间,不计入劳动仲裁 审理期限 。 劳动者在和公司发生争议后,希望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障,因此很多劳动者就不明白自己是否应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找不到可以争取利益的地方,所以建议可以在 深圳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一定要注意资料的完整和 立案的条件 。

法律主观:

您好,关于“员工离职多久可以向劳动局 申请劳动仲裁 ”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您好!关于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一般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案件是否是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仲裁委处不处理自己的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处理以下六类案件: 1.因 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 、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 、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 工伤 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 劳动争议 。 注意:单就补缴 社保 和 住房公积金 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不会处理,此类案件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 2/10 确定自己的案件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后,就开始准备申请仲裁的材料,一般需准备以下材料: 1 劳动 人事争议 仲裁申请书 (原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2); 2 申请人 身份证 明(复印件,份数:1份); 3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份数:1份); 4 证据 材料(复印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2)。 如果群体性案件(劳动者十人以上),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员工推举代表书; (2)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如聘请了 律师 ,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授权委托书 (原件,份数:1份); 2 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律师的,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师证据复印件,函原件,份数:各1份); 3/10 准备好材料后,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 合同履行 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立案 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立案。仲裁委收到材料后一般会在5日确定是否立案。 4/10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会组庭并安排开庭时间,将相关材料和开庭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你拿到开庭通知书后,便要准备好证据材料原件,到时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如果有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和证据材料,最好提前研究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和证据,以便在庭审时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进行辩论。 5/10 开庭时,仲裁委会先主持双方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才正式 开庭审理 ,审理一般分四个阶段,分别是:庭审调查、庭审辩论、最后陈述、调解或裁决。庭审时不要紧张,根据仲裁员的提问和指挥回答问题,参与庭审即可。 6/10 开完庭后,仲裁委一般不会当庭裁决,而是要过一段时间。仲裁委作出裁决后,会通知当事人去取仲裁裁决书,有的也会直接寄过来。 7/10 仲裁裁决书有两种,一种是终局裁决,这种裁决用人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劳动者不受此限制,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非终局裁决,这种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服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另附上终局裁决的情形: 下列劳动争议,除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8/10 收到仲裁裁决书不服要起诉或申请撤销的,需注意时效限制,即向法院起诉或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时限,向法院起诉的,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提起,申请撤销的,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30日内提起。 9/10 如是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但用人单位没在上述期限内起诉的,劳动者也没有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就生效了。这时如果用人单位不按仲裁裁决书确定义务履行,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 10/10 最后说一下仲裁要多久才有结果,根据规定,自受理通知书送达之日起45日内完成仲裁审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5日。但实践中,因案件量、工作效率等因素,有些地方根本无法按上述规定期限结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但是代表只是代表,不等于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仍是当事人,仍是权利主体。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每个当事人都可以,不需要代表来申请。

不需要,只需要有代表或者委托人就行。

多人诉讼或仲裁案件,按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推荐代表人参与诉讼或仲裁。推荐的代表除须全体参与人同意,并出具委托手续外,还必须经被推荐人本人同意。代表经推荐后,由于个人原因,可以中止受委托代理。并及时通知委托人。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

集体申请仲裁,原则上是可以的,但申诉方必须是同一单位的劳动者,被诉方是同一用人单位,并且申请的仲裁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是完全一致的。其它与劳动仲裁申请程序基本一致。

申请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仲裁准备

1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4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仲裁审理

1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2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3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4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5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集体仲裁需要所有人都去吗做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条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第六条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追拖欠工资要带的资料如下:

1、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证明您确实在该单位工作;

2、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其他电子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等)证明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

3、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没有可以让单位提供,让单位举证;

4、证人证言,找和您一样没有领取到工资或者是知情的人员作证;

5、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您工资的证据材料。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

(一)如果您是劳动者,您申请仲裁需要准备下列的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单(银行代发工资单明细)、押金收据、入职登记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社保单、入场证明等等,提供的材料根据您的仲裁申请事项确定,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供复印件份数;

4、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例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您可以从当地的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查询);

5、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授权事项和委托范围。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果您想集体申请仲裁,需选出员工代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由仲裁委提供):

①员工推举代表书;

②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

③属于欠薪类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要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二)如果您是用人单位,您申请仲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①劳动仲裁申请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④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授权事项和委托范围。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单(银行代发工资单明细)、押金收据、入职登记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社保单、入场证明等等,提供的材料根据您仲裁申请事项确定,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供复印件。各个地方的仲裁委员会需要提供的材料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用人单位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过了规定支付工资的时间,还没有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但是也要注意,有些时候虽然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但也不能认定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如,在因为一些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导致单位无法正常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仲裁证明出勤的方式如下: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6、集体劳动争议还需要提供,申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含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法律主观:

想知道 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哪些手续,一般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劳动争议处理 条例》(1993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7号公布) 二、申请条件 当事人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有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仲裁人应为 劳动争议 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 管辖权 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 申诉书 ,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邮编、****和工作单位; (2)单位当事人的名称、地址、邮编、****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所附 证据 名称及 证人 姓名和住址。 6.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应附交下列材料: 劳动合同 、 工资 支付凭证、工作证件、 身份证 件或退工证明等材料;单位当事人提交单位 营业执照 副本、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7.集体争议职工当事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的 授权委托书 ; 8.当事人委托 代理 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9.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相关证明。

法律客观:

《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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