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历史相关知识点内容

西汉历史相关知识点内容,第1张

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 )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共历十二帝 ,享国二百一十年,又称为前汉。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西汉历史相关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号

项羽以“巴蜀汉中四十一县”封刘邦,以治所在汉中称“汉王” ,称帝后遂以封国名为国号,又都城长安位于刘秀所建东汉都城洛阳的西边,故称“西汉”,而刘邦建立的汉室在刘秀所建汉室之前,故又称为“前汉”。

二历史

楚汉之争

秦末天下大乱,刘邦和项羽趁势而起。项梁立楚王的后代为楚怀王(后改为楚义帝 ,并且各自举兵讨伐暴秦。刘邦于公元前207年12月率先攻入关中 ,秦王子婴投降,刘邦入据秦都咸阳。项羽未实现“先入关者为王” 的约定,后退军霸上。此后,项羽渐握大权,并建立西楚,分封诸侯,立楚怀王为楚义帝,自封“西楚霸王” 。一共分封18个诸侯, 将刘邦封在巴、蜀、汉中地,且将刘邦的封国国号定为汉。

公元前206年八月,因楚义帝为项羽所弑,刘邦挥军东出,拜韩信为大将,公开声讨项羽,拉开了楚汉之争的序幕。前期虽屡屡受挫,但知人善任,重用韩信、张良、萧何等人才 ,在最后的垓下战役中,刘邦赢得胜利,项羽自刎乌江,西楚覆灭。

西汉建立

公元前202年二月,刘邦大军行至氾水之北时,楚王韩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衡山王吴芮、赵王张敖、燕王臧荼等诸侯王联合上书,请求刘邦称帝 ,经过几次谦让后刘邦才答应。 二月初三刘邦在汜水之北的定陶(今山东菏泽市定陶区)称帝,建国号为汉,定都洛阳,史称西汉。

刘邦本想定都洛阳 ,娄敬向刘邦分析了将国都定关中的好处,使刘邦有定都长安之意,但遭群臣反对。 刘邦问张良,在张良的支持下入主关中,因咸阳宫战乱损毁,故先在秦国旧都栎阳暂居,同时命少府阳城延在原秦都咸阳以东的长安乡修建新城,至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二月,始具规模,正式迁往长安。

休养生息

西汉建立后采取“休养生息” 的国策。休养生息政策自刘邦开始,历经几代统治者,执行了六七十年。取得“海内殷富,国力充实”的成就。班固曾言:“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

刘邦称帝后采取“郡国制”,郡县和封国并存,在中央实行与秦朝相同的三公制,地方实行分封制。 皇帝分封侯国和王国,其中侯国只享有封地内的税收而无军事和行政权并受郡的管辖,而王国则拥有独立的政治和军事权力。对内注意兴修水利,减免赋税,为恢复农业发展创造条件;对外则和亲匈奴,维持边区和平。汉初的政策对恢复经济有显著效果,但亦导致一些弊端,对内的轻徭薄赋政策,令地方上一些豪强势力日大,形成土地兼并;对外则匈奴寇边日频。

刘邦晚年对有大功的异姓诸侯王起了猜忌之心。韩信最终被萧何用计被吕后处死, 随后彭越、英布等异姓诸侯王也相继被铲除,取而代之的是刘姓诸侯王。刘邦曾立白马之盟:“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前195年,刘邦在讨伐英布叛乱时受伤,不治身亡。

文景之治

刘邦死后,吕后逐渐掌权,继位的汉惠帝因受到吕后的刺激抑郁而终,汉惠帝死后,吕太后连立前后少帝为傀儡,并渐渐削弱刘氏,并封诸吕为王,掌握朝政长达八年。

吕后死后,大臣不满吕氏干政,太尉周勃、丞相陈平施计夺取吕氏的兵权。 并迎立刘恒继帝位,是为汉文帝。=刘恒即位后减免赋役、主张宽刑,其子汉景帝刘启即位后沿袭,文景二帝主张无为而治、休养生息,倡导以农为本,进一步推行“轻徭薄赋”、“约法省禁”的政策,使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在此期间国力显著增强,史称“文景之治”。

公元前167年七月,文帝下诏“除田之租税”;公元前156年六月,景帝“令田半租”,即三十税一,并成为汉朝的定制。文景时还减少地方的徭役、卫卒,停止郡国岁贡,开放山泽禁苑给贫民耕种;并颁布了赈贷鳏寡孤独的法令。这些 措施 的施行,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文景之世,“流民既归,户口亦息”,粮价也大大降低,“谷至石数十钱”

文景时期,文帝、景帝以”无为而治",在恢复经济的同时,“惩恶亡秦之政,伦议务在宽厚”,推行“约法省禁”的政策,废除一些严刑苛法,如妻孥连坐法、断残肢体的肉刑等,并减轻笞刑,以缓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因此,许多官吏断狱从轻,不求细苛,以至有“刑轻于它时而犯法者寡”、“断狱数百,几致刑措”之说。这和秦时“断狱岁以千万数”的惨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文景时期的“与民休息”政策,对恢复和发展生产起了一定的作用,从而使专制统治进一步巩固。

文景时,“太仓有不食之粟,都内有朽贯之钱” 。至汉武帝即位时,国家财政又上了新台阶。“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经过文景之治的治理,西汉国势蒸蒸日上,为大规模反击匈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汉景帝在位期间进行削藩,爆发七国之乱,委任周亚夫平定 。七国之乱后,汉廷设法剥夺诸侯王的力量,加强中央集权,文景时期,西汉仍对匈奴采取和亲政策,然匈奴仍屡屡犯境,边患日益严峻。

汉武盛世

汉景帝死后,刘彻即位,即汉武帝。汉武帝在位期间对内颁布推恩令,削弱诸侯王势力;并将盐铁和铸币权收归中央。对外派卫青和霍去病反击匈奴,将匈奴驱逐至漠北,始通西域,开辟丝绸之路;但对外的战争也大量损耗了国力,赋役繁重、刑罚严苛导致后期发生民变;因开销甚大而创立“均输”、“平准”官,与民争利。另外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家思想逐渐成为了中国专制社会的正统思想。 汉武帝时期,四处征战,吞并卫满朝鲜、收复南越、降服西南夷、远征大宛,开拓了北抵阴山、西逾葱岭、南包交趾、东并朝鲜的辽阔疆域,奠定了汉地的范围 。

汉武帝在位期间奠定了西汉强盛的局面 ,故有“功莫大于秦皇汉武”之称,汉武帝在政治、经济、 文化 、军事等方面均有建树,因此历代史学家对其充分认可和赞叹。 汉代史学家班固在《汉书》中称赞他:“后嗣得遵洪业,而有三代之风。如武帝之雄才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 ”清人赵翼在书中说:“武帝驾远驭……史称雄才大略,固不虚也”。当代伟人亦非常欣赏汉武帝,称其“倒是汉武帝雄才大略,开拓刘邦的业绩,晚年自知奢侈、黩武、方士之弊,下了罪已诏,不失为鼎盛之世。” 汉武帝晚年颁布轮台罪己诏,自我反省过错,重启汉初的休养生息、轻徭薄赋致使国势趋于稳定,为昭宣中兴奠定了基础。

昭宣中兴

刘彻之后,汉昭帝、汉宣帝相继即位,任期内西汉经济繁荣、政治稳固、文化昌盛、科技发达、疆域辽阔、四夷宾服,被今人合称为昭宣中兴。

汉宣帝时期,西域各国纷纷脱离匈奴归附西汉,中原与西域交往日益频繁。公元前61年击败西羌,后委任将军赵充国实行屯田,加强边防,使羌人归顺。公元前60年,匈奴日逐王先贤掸率万余人归附,郑吉大破车师、威震西域,汉宣帝在乌垒城正式设西域都护府,监护西域诸城郭国,总管西域事务,保障丝绸之路的安全与畅通,正式将西域纳入中国版图。匈奴呼韩邪单于于公元前51年朝见汉宣帝于甘泉宫,降服匈奴为北藩解决边患问题,促使西汉国力达到极盛,史称“孝宣中兴" 。

前49年十二月,汉宣帝驾崩,太子刘奭继位即为汉元帝,汉元帝在位时期崇尚儒术。前36年,匈奴郅支单于被陈汤斩杀于康居,发出“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时代强音,至此唯一反汉的匈奴单于被剿灭,汉匈战争告一段落。前33年,呼韩邪单于入朝求亲,刘奭以宫女王嫱与之和亲。刘奭在位后期,因土地兼并盛行、中央集权衰落、阶级矛盾加深致使西汉由盛转衰。

王莽篡汉

西汉后期,政治日益腐败,土地兼并成风,社会动荡不安。面对这种形势,有不少人向朝廷提出解决危机的办法。汉哀帝时,大司马师丹针对当时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愈困的现象,提出对贵族豪富占田及奴婢的数量加以限制。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提出详尽的措施:从诸侯王到吏民百姓,拥有田产最多不能超过三十顷;占有奴婢的数量,诸侯王不得超过二百人,列侯、公主不得超过一百人,关内侯、吏民百姓不得超过三十人;富商大贾不得做官、不得拥有田产;田产、奴婢数量超过以上限制者,一律没收入官;官奴婢年在五十岁以上者,可以免为庶人。由于当时绝大多数豪强地主、贵族官僚都早已超过最高限额,因不愿放弃自身利益,所以这个建议刚一提出,即被束之高阁,成为一纸空文。

切中时弊的建议无法实施,荒诞、迷信的理论蔓延起来。汉成帝时,齐人甘忠宣扬汉代将终,应当改朝换代 ,甘忠以假鬼神罔上惑众的罪名下狱病死。 甘忠的弟子夏贺良又提出汉历中衰,当更受命的理论,他对汉哀帝说:成帝不应天命,所以绝嗣。现陛下久病不起,灾异屡现,正是上天对世人的警告。为了延年益寿,生育子女,杜绝洪水灾异,应当更改年号。

内外交困的汉哀帝,在黄门侍郎李寻、司隶校尉解光等人的怂恿下,将这种作法当成救命的稻草,宣布再受命,主要内容包括:改建平二年(前5年) 为太初元将元年,改号为陈圣刘太平皇帝,一个多月以后,汉哀帝的病情没有好转,却发现夏贺良与李寻、解光等人串通勾结,企图罢退丞相、御史,以李寻、解光辅政,进而控制政权,遂将夏贺良下狱处死,李寻、解光也被流徙到边郡。

此时的刘姓皇统在社会上、包括一部分官僚地主中,已经失去威望。外戚世家出身的王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迅速崛起王莽不受新野田而上书颂其功德者竟达48700人,各地方官吏也不断向王莽献祥瑞,为其制造代汉的舆论。王莽就在地主官僚的拥护下,由"安汉公"到"假皇帝",终在公元八年十二月,自立为皇帝,改国号为"新",西汉灭亡。

三政治

三公九卿

参见:三公九卿

汉承秦制,“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绿绶”,到了汉惠帝、吕后时期分为左右丞相,汉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其职权大抵如陈平所言:“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抚百姓,使卿大夫各任其职焉。”宰相的具体权力分为五个方面:选官权、督察百官并有一定的执法权、上计考课权、总领朝议与奏事权、封驳与谏诤权。

汉武帝时期,出于加强皇权、弱化相权的目的,设立内朝逐步对相权进行削弱,并通过频繁更换宰相以及以细事诛杀宰相来加强皇权、树立自身对中央政权的控制。内朝的设立在完成上述目的之后,在汉武帝统治期间对外战争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内朝作为一项制度其自身的就不是完善与成熟的。

内朝具有根源于皇权的巨大的依附性,脱离皇帝领导,内朝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权力机构存在。同时,宰相不得过问内朝事务,也使得内朝成为政权内部一个相对于外朝的独立单位。总之,从中央集权的角度来看,内朝的设立增强了皇帝对朝政的控制权,使得专制制度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使得以宰相为首的外朝逐渐退化成为一个大政方针政策的执行机构。

除了丞相制度外,太尉、御史大夫,分别掌管军事、政务和监察,与丞相统称为“三公”。“三公”之下,设有掌管国家军政和宫廷事务的“九卿”。地方行政机构,除沿袭秦朝的郡县制外,汉初还分封诸侯王,形成郡国交错的局面。郡县官制承袭秦代,封国官职仿照中央。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仍为乡、里。这样就恢复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统治机构。

选官制度

参见:察举制、征召

汉初,官吏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郎官的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随从,如果经过一段时间,中央或地方官有缺额,即可由郎官中选用。军功地主到武帝时已经没落。郎官多出自“任子”或“赀选”,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

因此,汉武帝即位后,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在除沿用上述制度外,颁行了一套新的选官制度:

察举制。汉文帝时已有“贤良”、“孝廉”之选,但未形成正式制度。武帝时,开始明文规定下来,凡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不久又规定依人口的数量,按比例选举,取消了资产的限制。这样使察举制逐步完善。

“征召”制。征召那些有一定能力而又不肯出仕的人,由武帝召见,确有才能,授予官职。与此同时相配合的还有“公车上书”之制,天下吏民上书言事,如有可取者,即以其所长,授以官职。

博士弟子考试成绩优异者,也可入仕。公元前124年,汉武帝采纳公孙弘的建议,置五经博士弟子,每年考试,凡能通一经以上者,可补文学掌故的官缺,成绩得甲等者并为郎官。武帝通过这些措施,选拔了一批有才能的人,从而进一步加强了统治机构。

法律

参见:九章律

刘邦在入关之初的时候就约法三章,但只是临时措施。西汉建立后,刘邦令萧何根据《秦律》制定《汉律》。除去秦律夷三族及连坐法,在秦律的基础上,又增加三章,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 除了法律之一,皇帝的命令也起法律的作用,必须无条件执行。

军事

编辑

为了巩固封建统治,西汉建立了比秦朝更为完备的武装力量。西汉前期是实行征兵制,以正卒两支来守卫京师。一支为南军,守卫宫城,归卫尉率领;另一支为北军,保卫京师,归中尉率领。两支各有两万人。武帝时,各减至一万人。正卒一年一轮换,不利于保卫京师。武帝着手组建职业兵为侍从军和禁卫军。期门军和羽林骑

侍从军有三支,就是期门、羽林和林孤儿。期门军是汉武帝于前138年建立的,由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等六郡良家子能骑射者组成,共约有一千人,归光禄勋掌管。因常为侍从汉武帝而期待于殿门,故有“期门”之名。羽林骑是于太初元年(前104年)选六郡良家子组成,约七百人,亦属光禄勋。羽林骑原叫做建章营骑,因守卫建章宫而得名。后更名“羽林骑”,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之意。羽林孤儿是由战死者的子弟组成的,因养在羽林官署,教习战射,而有此称号。

八校尉

禁卫军是于元鼎六年(前111年)建立的,共有八支,每支有士卒约七百人,由八个校尉率领,因称“八校尉”。八校尉为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的士卒都由招募而来,是职业兵,这是中国古代有募兵制的开始。这支军队后来发展为西汉王朝的军事主力,经常用于镇压劳动人民或进行民族战争。

地方

在地方,有经过训练的预备军,根据地区的具体条件,分别设材官(步兵)和骑士(骑兵),这些预备队皆由郡守和郡尉掌管。常备军和预备军的兵员,都由郡国征调来的“正卒”充任。

汉武帝时期强化了军队,增设楼船(水军)等军种。军队的加强,使中央集权有了更坚强的支柱。同时也加强了对外和对内镇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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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朝选官制度:察举制;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魏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指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魏文帝曹巫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正式设置九品官人法。曹王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唐朝选官制度:科举制;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国家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从隋朝以后的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为止。

汉朝没有实行科举制度,人才选拔靠察举制度。

汉朝的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复核;复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西汉时称秀才,东汉避光武帝名讳改为茂才),均须经过中央复试。武帝时期设置太学,是中国古代第一所公办学校,专门培养才学之士。

东汉时期,为纠正察举荐人之滥,开始注重考试,形成察举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士制度,而且考试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荐基础上加强考试,这是汉代察举制发展的新趋势。荐举为主,考试为辅,是两汉察举制的基本特点,也就是说你举荐个人,还要看看他有什么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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