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一、全文浏览
伤仲永 shangzhongyong(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二、正确读法
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三、题目意义
伤,是“哀伤,叹息”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好好学习,以致长大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
文章中心
写仲永因后天不学终于由神童沦为常人甚至连常人都不如的可悲经历,申述劝学之旨。
文章的道理
即使有先天的才能,后天不努力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会不行的,“泯然众人矣”既表达了仲永的现状,又表达了对仲永的失望。
四、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五、译文
金溪县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从没见到过读书写字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写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仲永感到奇怪,渐渐以宾客的礼节来款待他的父亲,有人用钱财和礼物讨取仲永的诗。他的父亲贪图这样,每天强要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十二三岁了。让作诗,不能与从前的传闻相称了。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特殊之处已经消失净尽了,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六、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抚州临川人(现为抚州 东乡县 上池里阳村人),汉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著有《临川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七、重点词句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乡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强拉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比;
27闻:名声
28泯然:消失的样子。指方仲永的特异之处完全消失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2固:本来。
33文理:文采和道理。
34利:以……为利。
35可:值得。
36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7谒:拜访
38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完全成为平常人了。
八、教材参考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岁月无痕,流水时光,眨眼间,一个星期已经过去,一周的经历,可以助长我们的阅历,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篇周记了。什么样的周记才是好的周记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周记初中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周记初中 篇1日月如梭,光阴似箭,暑假两个月时间飞逝而过。因为这个暑假我有幸成为《宁波晚报》与百胜餐饮集团联合推出的“捐一元,献爱心,送营养”——“一元慈善家,爱心连云南”暑期大型活动招募的15位“一元慈善家”中的一员,所以这个暑假我过得与众不同,意义非凡。
从入选、开博、做义工、义卖……,细细回味这个忙碌的暑假,让我有了太多人生难得的第一次经历。不论是走上街头卖报纸还是爱心募捐,都让我深刻感受到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要你用心付出,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而云南红土地的16个小时所经历的高原反应、晕车呕吐、流鼻血等各种不适,也是我终身难忘的。经过5个多小时的艰辛车程,最后我们都勇敢克服磨难,微笑着出现在当地小朋友面前。因此有信心的自我挑战,再大的困难也能战胜。亲眼目睹了云南东川红土地小学同学们就学、生活的困苦环境,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他们那种不畏艰辛、乐观向上的精神。
通过这次活动使我感受到帮助他人有一种难于言表的幸福,我们微不足道的一个善举或许能带给他人生活的希望。看着我们自己建立起来的图书室,我感到非常骄傲和兴奋。我相信只要我们认真履行“一元慈善家”的职责,一如既往的把我们的小慈善行动继续下去,新的奇迹就会不断创造。
这个忙碌而充实的暑假真的让我受益匪浅,我们不仅完成了这次大型公益活动的任务,更结交了许多大大小小的爱心人士,让我们对慈善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和理解。这是我上学以来最快乐、也最有意义的一个暑假。
周记初中 篇220××年3月x日星期x晴
活在今天
我有一个今天,有一个明天。
小学我活在明天:我每天幻想自己的明天。我幻想我是演员,每天都在五彩灯光照耀的舞台上跳着华丽的舞蹈,每天都精神饱满的扮演着每一种不同的人,干着不同的事,杀人·放火·救人·害人。这该多好!我是一名活力四射的教师,用粉笔在黑板上唧唧咋咋写个不停,用一张嘴带学生遨游世界,在科学的大海中遨游,欢唱。
现在,我是一位自豪的中学生,我爱同学·老师·校园·祖国,因为是他们让我活在今天,乐在今天,我开心。今天,我是一位学生,是一位好朋友,好伙伴,好孩子。在老师眼中,我是一个好学生,因为我今天努力了,奋斗了。在伙伴眼中我是一个好朋友,好伙伴。因为我活在今天,在今天我们互相帮助,一起嘻戏。在父母眼中我是好孩子,我可爱,乐观,努力。因为活在在今天,所以我快乐。不要活在明天,因为明天咋样,都是由今天的成就构成!
周记初中 篇3走进一(3)班的教室,你会发现窗台上有很多美丽的鲜花。在我家里的窗台上,也有两株非常可爱的植物。它们的名字叫金琥。
金琥又叫象牙球,是仙人球的一种。它绿绿的,有一个桔子那么大。更神奇的是它全身长满了刺。妈妈告诉我,那是因为它想保护自己。
金琥非常喜欢阳光,每天它都要晒好几个小时的太阳。它的生命力特别强,即使十几天不给它浇水,它还是那么青翠。
金琥还是一个“小医生”呢!把它放在电脑旁边,可以防辐射,对眼睛也有有好处。把它做成药,可以清热解毒,消肿止痛。
怎么样,我家的金琥很厉害吧!
那还是两年前的某一个夏日,妈妈无意间看到了这毛茸茸的金琥,觉得非常可爱,便买了两株回来。妈妈可不是一个合格的小主人哦!有时忙起来,十天半月不去理会它,不给它浇水,可金琥依旧那么青翠,长得壮壮的。小冲,金琥是不是很了不起呢!妈妈希望小冲能像金琥一样,凡事靠自己,能经得起风吹雨打,寒冬酷暑。这样,小冲才能真正地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妈妈相信小冲一定能做到的。
周记初中 篇4滴嗒,滴嗒,春雨落下来了。像牛毛,像花针的雨点飘飘洒洒的落下来了,仿佛然而一群调皮的孩子。雨丝柔如轻纱纷纷而下,滋润万物,不发出一点声响。
春天的雨点,然而大自然的旋律。它指挥着万物,随时都然而严肃的。可它人时也会和你开个小小的玩笑:与风一同前来,摇摆的身子,缓缓的落在你的发梢上,让你感到丝丝凉意。它在花朵上跳舞,写下哆;它在树木上歌唱写下咪;它在河面上回旋,啦就出现奏成一支迎接春天的欢歌。
春天的雨点,然而花朵的精灵。它送给花朵一件件个性的礼物:它送给月季香醇的美酒;它送给红杏丰盛的大餐;它送给桃花可口的饮料;它还送给梨花,送给樱花,送给迎春花大地的乳汁。它看见一朵朵鲜花嚼着小嘴,贪婪的吮吸着大地的乳汁。一会儿,一朵朵鲜花争相开放,红的,黄的,白的,紫的密密的挤满了花园,这就然而送给春天的小雨点最好的礼物。
春天的雨点,然而春的使者。它沙沙地笑着,唱着,仿佛要将春的信息传遍大地。它将种子从睡梦中唤醒,种子便钻出泥土,开始发芽;它让柳树嵌上碧绿宝石,随风飘扬;它让庄稼长得绿,茁壮;它将万物的面貌焕然一新,为的然而迎接完美的春天。
春天的小雨点,滋润大地,它默默的将自我的一切奉献。
我伸手嬉戏这雨点,雨滴在我手心里,它很美,不然而吗?我一向喜欢它那份飘逸,那份超脱,那份淡淡的幽怨。一向欣赏它那润物细无声诗情。我猜想,它然而仙子,只为纯净世界,清濯灵魂而来。
周记初中 篇5今天,我和妹妹从乔家墩子度假村出来,此时我们已在山东省日照市。到日照,当然是要去看海了。于是,我们吃过早饭后,就去看海了,听我大伯说,到中午还要去游泳呢!
来到海边的沙滩上,我情不自禁的叫了一声:“哇塞!海真美呀!”又陶醉甚至沉迷于这大海之中。并忍不住脱鞋走进大海里,海浪一冲过来,打在我的脚上,真舒服呀!我不禁又和海水“玩”了起来。等狼过来了,我用脚一踢,想把浪踢走,可浪飞了起来,弄了我那个一身,还溅到了我的嘴里,“啊!真咸!”虽然我知道这样做很幼稚,可是玩起来也很好玩。
已经到中午了,我和大伯还有妹妹一起吃午饭,换好泳衣就去游泳了。说是游泳,其实是冲浪,也就是带上游泳圈,在海里,等一个浪过来,脚一抬,就能冲到岸边。我刚开始不想去冲浪,我怕喝着水了,不敢去,可大伯硬要拉着我去冲浪,我拼命的挣扎,可大伯力气很大,我就这样被大伯硬拉到海里,来了一个浪,“话的一下”我就被冲了回去,但没冲回岸上,大伯马上就找到了我,抓住我的游泳圈,直拉到海里,又来了一个浪,我心想:又可以逃跑了,可是大伯死抓着不放,根本走不了,接着一个浪,这一浪很大,我想,这回肯定还是会被我大伯拉得走不了,可谁知大伯猛一松手,我一下子就被冲到了岸边,我似乎对冲浪有了兴趣,主动去冲浪。今天,我们玩得真开心,哈哈,我还有沙滩上的沙子堆了一个大坝,可一涨潮,就全没了。
周记初中 篇6秋风萧瑟,卷起一地的落叶,有种无比凄凉的感觉。
无意识的踢着路上的石子,丝绪还停留在下午看见的分数时的震慑,这鲜红的分数深深的刺痛了我的眼。
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明明自己很努力的学习了,也认真的答题了,可为什么……
这少得可怜的分数让我陷入了无限的失落当中,令我不忍直视。我觉得此刻的自己差劲极了,却又不知如何改变现状。
树上飘落的树叶像极了飞舞的枯叶蝶,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蝴蝶的一生。它本不是蝴蝶,却通过它自身的努力,在熬过这一段暗无天日而痛苦的日子后,它终于破茧成蝶。从人人厌恶的毛毛虫蜕变为人人喜爱的绚丽的蝴蝶。它努力的做到了最好的自己。
一只小小的毛毛虫都可以努力蜕变,更不要提我们这些比它不知庞大了多少倍的人类了。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做这个最好的自己呢?
回到家后,我认真改正了卷子,并找出自己的毛病,努力更改。又经过了半个月的奋斗,我迎来了又一次月考。
我知道,我这半个月的努力,都会在这次月考后见分晓。在拿成绩单的这一刻,我笑着看向窗外,仿佛看见了有蝴蝶起舞蹁跹。
这一刻,我做到了最好的自己。
周记初中 篇7
今天从家中来到住宿的地方,心情愉悦。
妈妈爸爸他们离走的时候,我的心情一下子不开心起来。本来我以为自己是一颗石头做的,坚不可摧。可却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我竟然哭了。而且一哭就不能停止了,我的心突然碎了,好像再也不能愈合了似的,这次开学最先尝到的却是痛。真是令人意外。
接着我又含着痛裂的心走向学校,可我有些莫明其妙的辛酸,校园里空空荡荡的,没有人在嬉戏,没有人在散步……我也在好奇,那些同学呢那些答应过我要转过来的同学呢我一下子茫然了,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茫然,我承认,我怕了,我想要退却了,我不敢独自处理自己的事情,虽说吗我是一名中学生,但从未离开家的我,真有些害怕了。但转念一想,我别无选择,必须要完成作业,必须走出这里,也必须出人头地。因为父母的不容易,让我有动力,令我充满斗志。
这是,我没想到的是这味道竟是酸酸的。刚开学,有许多味道在等我去尝、去品。我要学会感悟生活、感悟人生,味有酸、甜、苦、辣、咸、香、麻,我只单单尝到了酸和痛,我要用心去感受,用心去触摸,慢慢的我要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一样玩耍了。
周记初中 篇820xx年X月X日 X天
往日的北海与今日有所不同。今日的它既有西湖的幽静,又有苏州的美丽。跟黄山相比也毫不逊色。
刚踏进北海我就被这里的景色折服了。
看!
这边的池塘里两只小鱼正在水中畅游。旁边的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白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都展开了,露出嫩**的小莲蓬。有的还有花骨朵儿,看起来饱胀得马上要破裂似的。
道路两旁的榆树落下的榆树花伴着淡淡的清香随风落下,让人有一种到了人间仙境的感觉。不一会儿,我就登上了旁边的小山。那里的路弯弯曲曲的延伸到前方,那的凉亭虽被重新修筑了,但依然保存着瑰丽的古画。
这儿还曾是古代皇帝壁暑的好去处呢!光从外面就可看出它的华丽与中华文化的辉煌。屋前还有龙之类的吉祥图腾。
北海中央的湖中许多游人在水中划船,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似乎在为我们中国的繁荣而欣喜。我们的国家在日星月异的强大,我们也应该好好学习报效国家,为这个大家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遥望远方的白塔,这可是北海的最显着象征。一看就知道很有文化的底蕴。只要照片中有白塔就知道你已到过北海了。
站在山上有一种一览众山下的感觉。好象自己就是这里的王一样。
临走时我又回头看了看刚刚这里,希望等过几年再来时这里可以变得更新,更美。
周记初中 篇9写了一天的作业,下午总算可以出去玩了。我一出门,立即有六七个小孩围拢过来。要玩藏猫猫,但这回我又新创了一种玩法:分为两伙,人数相等,一伙人藏,一伙人捉,藏伙只要有一个人到老窝就算赢。
第一次是我们逮,一大片声音向左移,却听到龙龙说:“我不和你们一起藏。”龙龙一定藏在院子里,而且性子急,一会就会出来。我赶紧让芸芸守着老窝,张蔚去院门口“守株待龙”,而我向左追去。不一会儿,我找不到回来了,张蔚抓住了龙龙回来了。于是,我们都躲在稻草后面,打了个“伏击”,“全歼敌人”。轮到我们藏了,我让芸芸躲在较隐蔽的地方,我和张蔚分别躲在两草垛后面,他们刚走过来,看到张蔚冲了过后,就去“围堵”,而我就堂而皇之地回老窝了……
天色渐黑了,我们也各自回家了。
一则深圳一对男女酒后相互拥抱结果醉倒在街边的新闻在网上爆火,这对男女幸好是遇到了好心的姐,将他们及时救下,否则在街头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样的危险。喝酒喝到不省人事,醉到神志不清就有点害人害己了。那么关于喝酒,大家都有什么样的故事呢。你喝醉后做过什么事呢?我们根据网友的评论一起去看看吧。
一、喝醉酒后开始疯狂打扫卫生喝醉酒后我开始疯狂的打扫卫生,谁劝都不行,拖地擦桌子擦玻璃,甚至连马桶都要清洗一遍,第二天醒来浑身酸痛还以为被谁打了一顿。结果爸妈把我喝醉酒的视频发给我,尴尬到想哭,我妈说以后不会拦着我喝酒了,毕竟喝完酒能帮她干活,让她省了不少心,建议我以后一周至少喝三次,这样她以后再也不用自己打扫卫生了。
二、跟朋友说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喝醉酒后我一遍遍跟朋友说自己的银行卡密码,还告诉她我是个富婆,卡里至少有八位数的存款,朋友直接无语。第二天醒来朋友说建议我不要和她住一起了,毕竟我已经是有八位数存款的人了,何必和她合租挤在一个小公寓里,我完全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一脸懵。
三、喝醉后大声唱了一晚上的歌最逗的是我有一次喝醉了酒大声唱了一晚上的歌,第二天直接嗓子疼的说不出话来。问舍友我昨晚上都干什么了,她们完全不想理我,因为被我唱歌吵的一晚上没睡着。而我一点印象没有,还总觉得这些人冤枉我,然后舍友们拿出视频为证,我从此以后发誓再也不会喝酒了,毕竟酒后唱歌还跑调,狂魔乱舞的样子太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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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名称:颤抖的双手
歌手:王番
专辑:颤抖的双手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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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抖的双手 - 王番
词:王番
曲:王番
你手是冰冷的
你微笑少了颜色
你嘴唇颤抖着
我看着心疼着
问过自己这一刻
还能说些什么
我的手也陪你颤抖着
你的感觉我也有的
把属于自己的留给自己
换一颗安静的心
颤抖的双手证明我们还有温度
颤抖着双手也让爱少了温度
不管你在意谁我只希望你能快乐
颤抖的双手感觉你已经离去
没办法硬拉住你
也许我在你身边的时候
你才寻找着自由的快乐
问过自己这一刻
还能说些什么
我的手也陪你颤抖着
你的感觉我也有的
把属于自己的留给自己
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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