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沙俄时代刑具真是叫人毛骨悚然。过去,沙俄统治者用这些刑具对付革命者。“革命者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看了这些刑具,你就知道这样说毫不过分。宁愿受刑,也不改变自己的信仰,这得需要多么坚强的意志!
当然了,那些冒牌的革命者,人家皮鞭还没举起来呢,便“我招,我招”了。
1.耻辱面具
耻辱面具更多的是一件当众侮辱罪犯的工具,而不是一件刑具。面具戴上犯人头上多长时间由原告决定。在所有刑具中,耻辱面具给犯人身体上带来的痛苦显然是最低的。但犯人有时候会被锁在一根柱子上,住在附近的人会让他们尝一尝皮肉之苦。
有时候,耻辱面具里面也会放进一个球或者其它装置,防止戴上面具的犯人大喊大叫。耻辱面具据说是当地工匠设计出来的。
2.清道夫的女儿
这件刑具有一个比较好听的名字——“清道夫的女儿”,其中一件模型收藏于伦敦塔。清道夫的女儿诞生于16世纪,是曾在宗教裁判所风靡一时的禁锢装置的代表之作。与拷问台相反,“清道夫的女儿”通过挤压让犯人产生痛苦,而不是拉伸他们的身体。
行刑时,犯人的头部被套进这个A型结构的顶端,双手被置于中部,双腿则被铐在底端。仔细研究“清道夫的女儿”的结构你会发现,犯人的头部会被向下推,膝盖被迫抬高,让身体呈蜷缩姿势。快速挤压会让犯人的内脏出现急性肌肉抽筋,鼻子和耳朵向外喷血。一旦与“清道夫的女儿”亲密接触,犯人在饱受痛苦之后会彻底变成一个疯子。
3 拉肢架7C
拉肢架被视为一种相对“仁慈”的刑具,被广泛用于过去的审问。行刑时,犯人的手臂被绑在背后,而后用绳索绑住手腕,最后再用绞盘拉动绳索。犯人就这样被吊在半空中,他们能做的除了招供就是继续忍受痛苦。毫无疑问,拉肢是一种吊刑
如果碰上心肠狠毒的行刑者,犯人的腿上会被绑上重物,遭受更大的痛苦,除此之外,行刑者还会用老虎钳将犯人身上的肉活生生地拽下来。
4.水刑刑具
实施水刑时,犯人会被放在一个专用的拷问台上。拷问台由长木架构成,中部突起,其中一端的设计类似颈手枷。一旦铐住犯人的手脚,行刑者便会上演令人呕吐的肮脏一幕,前后长达几天时间。
所谓的水刑就是往犯人口中大量灌水。其中一种方式是利用漏斗,待到犯人身体发胀时,再施以拳脚或用其它方式“放水”,而后再次灌水,直至招供为止。另一种方式是使用管子,尽可能深地插进犯人喉咙,而后慢慢注水,让他们饱受窒息之苦。
5.女巫的椅子
鉴于“女巫的椅子”能够带来的令人难于忍受的痛苦,当时的很多犯人一定在坐上“女巫的椅子”后乖乖招供。如果被怀疑是女巫或者与恶魔达成同盟,等待他 们的将是这种可怕的刑具。行刑时,犯人会一丝不挂地坐在“女巫的椅子”上,饱受背部和扶手上的铁钉刺入身体的巨大痛苦,手腕和脚踝则被手铐牢牢铐住。
整个行刑过程有时会超过24小时,但即使这样,一些犯人还是挺了过来,拒绝招供,这个时候,行刑者会将犯人的拒不招供视为其使用巫术的铁证,而后对其处 以死刑。如果真的有所谓的巫术存在的话,行刑者在与犯人的较量中只会以失败告终。第二张展示的是更为复杂的“女巫的椅子”。行刑者用火盆加热铁制的椅 子,通过让犯人“品尝”烧伤之苦,提高其招供的可能性。6.拷问台
这是一件经典刑具,也是所有刑具中最令犯人恐惧同时也能产生最大痛苦的一个。本质上说,拷问台是一个精确的机械装置,能够不断加大犯人在受审时的痛苦。 它由一个矩形构架组成,行刑时将犯人的手腕和脚踝绑在两端或者用锁链铐住。滚轴、手柄和棘轮用于逐渐提高施加于犯人手臂和腿部的拉力,产生无法用语言形容 的痛苦。犯人的骨头会慢慢脱臼,随着可怕的断裂声,四肢最终与关节说“再见”。经过这令人作呕的一幕,犯人的身体已然四分五裂。
拷问台出现于中世纪晚期,经常被装上铁钉,作用是刺入犯人背部,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加大犯人的痛苦。如果犯人高而瘦,四肢断裂的可能性自然大大提高。
7 导向摇台
这件一眼看上去就令人不寒而栗的刑具被称之为“导向摇台”,有时又被称之为“犹大摇台”或者“犹大摇椅”。行刑时,犯人要坐在金字塔形的座位上面,座位的尖端会刺入他们的,其所能产生的痛苦我们可想而知。
有 理论认为,行刑者可能在犯人腿上加载重物,让尖端慢慢刺入犯人。其他人则指出,行刑者可能使用起重装置,通过重复起降,一次又一次让尖端刺入犯人。为了让 犯人保持清醒,他们还会改变压力。因此,摇台才有了另外一个名字“Vigil”(意为守夜)。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摇台带给犯人的痛苦都是正常人无法忍受 的。
很显然,最初设计摇台的目的是让犯人招供的同时又不至于让他们伤势过重,也就是说,不会让他们伤筋动骨。然而,摇台还是可以轻松刺破皮肤,同时在精神上给犯人留下永远的创伤。而更为可怕的是,一旦坐上摇台,犯人也可能当场送命。
8 拷打椅
拷打椅的历史可追溯到中世纪,但可能直到19世纪晚些才投入使用。俄国革命期间,拷打椅等令人恐怖的刑具并没有阻止革命者的步伐。拷打椅“长”有无数铁钉,让犯人的背部、手臂、腿部和臀部饱受皮肉之苦。
行刑时,犯人的手腕被紧紧铐住以防止他们乱动,横木和其它活动部件则会压向犯人肢体,以便让铁钉顺利刺入犯人身体。拷打椅不会让犯人立即送命。行刑过程中,铁钉不会刺入犯人的任何重要器官,而铁钉本身的压力也会塞紧伤口,减缓失血速度,经常能够让犯人活上一天以上。
面对以上这些刑具,犯人会本能地产生心理恐惧,经常是乖乖招供以免再受皮肉之苦。行刑前,审问者经常让犯人观看其它人受刑,让他们心里有个底,知道自己将要面对怎样的痛苦。这种“杀鸡给猴看”的策略经常奏效,一些犯人不用动刑便已选择“坦白从宽”。
9 二人锯
在实施二人锯这种刑罚时,行刑者先将受害者衣服剥光,将他们头朝下吊起来,双臂绑在身后。接着,两个行刑者一边一个,将锯子放在裸体受害者两腿之间,从 裆部开始向下锯。身上的鲜血全都流到头上和躯干,受害者早已成了一个血人,刚开始可能还有些意识,到了锯子锯到心脏位置的时候,就是再痛也感觉不到了。
10 碎头器
碎头器这样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需要借助于同样可怕的工具:将一个铁碗放到受害者的头顶,项圈和下巴板布满大螺丝钉,使受害者无法活动——这便是具有粉碎 效用的粉碎机。行刑者将受害者的头部夹在铁碗和板子中间,然后转动螺杆,此刻,一边是行刑者满足的笑声,一边是受害者痛苦的惨叫。金属头箍开始不断施压, 受害者的牙齿粉碎,眼珠从眼眶凸出来,不幸的是,他们在断气之前还要承受比这还要痛苦的折磨。
◎剥 皮
最早的剥 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 剥。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从这里撕开,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腰 斩
腰 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 气。
◎五 马分 尸
五 马分 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
六块。不要以为这没什么,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
◎凌 迟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 迟要由两个刽子手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刽子手也要受刑。
◎缢 首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 弦缢 杀就是把弓 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 气
◎请君入瓮
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
◎阉 割
中国人的阉 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然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这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刖 刑
有人说是把膝 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 盖骨削 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 刑是一种类似截 肢的酷刑。
◎插 针
用插 针当酷 刑?没错,人身上有几个地方,针插下去可是会哭爹喊娘的。插哪里呢?插手指甲缝。俗语说:「十指连心」,被针插进指甲缝可会痛得椎心刺骨
◎活 埋
中国的酷 刑中,活 埋古已有之。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头,然后开始凌 虐
◎服 毒
中国古代的毒 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 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据说这是一种鸟,鸟的羽毛含有剧 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里,立成毒 酒,饮之立 毙。其次应该就是砒 霜。这种毒 药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来毒老鼠,当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而且据说砒霜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味,长期少量加在饮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 死
◎棍 刑
这里说的棍 刑,是拿根棍 子直接从人的嘴 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 破胃 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 活 锯 死,其惨状似乎与凌 迟、剥 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 刑。锯 割刑 罚的惨像,千百年来在人们心中形成一种十分恐怖的阴影,使人畏惧震惊。
◎装 铅
这种酷 刑,就是用铅或锡装入受刑人的肠子里,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装锡或装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梳 洗
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参考资料 http://twmyblogyahoocom/jw!8h8oPVmAR0duoEHHigc-/articlemid=6847 希望对你有帮助
满清十大酷刑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一、动物行刑
这是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些女人都是给斗兽场的狮子、豹子等野兽作为食物的。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便不能够执行,例如沙漠里……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说明:立枷,犯人多有被活活饿死的。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说明:日本的水刑——刚开始人还可以勉强将头探出水面,到后来……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
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十一、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说明:解剖刑——从声带至乳房,一块块地切割,与中国的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
十二、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图为夹棍刑。
十三、压杠子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说明:16世纪德国多见的一种酷刑——锯刑,在到达要害之前受刑者绝对意识清醒。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会倒吸一口冷气了,这就是有名的纽伦堡之“铁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人只要被放到里面,随着她的关闭,那将会是地狱的风光。
十八、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
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得罪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毒药的发作,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喝下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苏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毒芹碱来做毒药。
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图为苏格拉底之死。
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
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并将吊刑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二十、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推新加坡。
二十一、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二十二、磔刑
就是中国的“五马分尸”,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二十三、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二十四、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关于刑具,这里没法贴图,你到这里看看吧
http://bbsmuwencom/topic350/350462htm
戴着木枷的犯人们大家都知道清朝是封建专制统治的最高峰,随之而来的就是酷刑数不胜数,晚清时期更是如此。如今大家提到清朝酷刑,总会想到十大酷刑,其实清朝酷刑数量远远不止这些,比如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等等。这是一组反映晚清部分酷刑的老照片,看起来不起眼,其实却威力无穷、残忍无比。
暴晒酷刑暴晒刑,顾名思义就是把犯人放在太阳下暴晒,并且把犯人身体固定,让其被活活渴死饿死。暴晒刑往往会被用在逼供犯人的场合,而且屡试不爽。
墩锁刑墪锁刑流行于晚清时期的外蒙古,往往用于惩罚女犯人(以宫女为主,可以说是为女性而设计)。通俗来说,就是把犯人关在一个狭窄的木箱子里,除了头部和双手能稍微活动外,身体几乎不能动弹。时间久了,犯人会被累死、饿死,残忍无比。
这是一张摆拍照,如果是犯人一直保持这样姿势,会被活活累死美国传教士亨利·马丁·菲尔德曾在亚洲多国游历,他在《从埃及到日本》中提到了清朝官员对犯人采取的刑讯逼供的场景,“大厅里有两个圆柱。这两个人都跪在地上,两只脚缚在一起,动弹不得。先把他们的背部靠到一根柱子上,用小绳扎紧脚大拇指和手大拇指,然后用力拉向后面的柱子,绑在上面。这立刻让他们痛苦万分,胸部高高突起,前额上青筋暴跳,真是痛不欲。”戴着脚铐游行的犯人1875年,英国《泰晤士报》记者柯克记录了当年英法联军攻入广州一座监狱的场景,“双层门一打开,我们两三个人便冲进屋内。屋内的恶臭几乎让人无法忍受,而那情状则无法让人再看第二眼。屋子中央躺着一具尸体,上面唯一新鲜部位的胸部已经被老鼠吃掉。尸体周围及上面是一群腐烂的人,他们居然还活着。那惨状让人终身难忘。他们是骷髅,不是人。”
站笼刑“站笼”,是“立枷”的俗称,是明清时期最为流行的刑具之一。这种特制的木笼上端是木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脚下可垫砖若干块(根据犯人罪行大小决定数量)。一旦抽掉脚下的垫砖,犯人很快就会因脖子被卡住窒息而死。
囚笼刑据说亚历山大大帝最喜欢这种刑具,故又称“亚历山大笼子”。在欧洲中世纪,囚笼刑随处可见,一旦犯人被关入其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渴死、饿死。不过,在清朝时期,囚笼一般是关押犯人的临时手段,很少将这种刑罚用于处死犯人的最终手段。
戴着脚铐游街的犯人游街示众,这是古代惩罚犯人,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一个场面,犯人一边游街示众,沿途老百姓向他扔臭鸡蛋、烂菜叶等。对于官府来说,游街示众能给老百姓带去极大地震慑。
古田教案被斩首的嫌疑犯斩首又称“问斩”、“杀头”、“砍头”等,是死刑的一种形式,刽子手将犯人的头颅砍掉。古代执行斩首刑罚,常常有“午时三刻开斩”之说,这是因为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
戴着木枷的游行的犯人木枷,始于晋代,沿用到晚清,有两块可以拼装在一起的木板组成,上面一个大洞俩小洞,大洞夹脖子,前面俩小洞夹手腕。另外,木枷的大小、重量各不相同。犯人罪行越大,木枷也越大,重量也相应越重。
铁莲花——当女囚坐起时,狱卒拉动木马末端的一个机构,“铁莲花”就会以开合的方式在她的下半身旋转,让女囚立刻感到难以忍受的疼痛,生不如死。那么,“铁莲花”是一种怎样的残酷刑具呢?为什么会让古代女性感到恐惧、害怕、害怕?
据有关记载,“铁莲花”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具,是专门为所谓“不顺从女性”的女性而制作的。古代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骑木驴”,也叫“骑木马”,致命的梨花就藏在木驴背上。对于那些所谓的“不守规矩”的女人,她们通常被允许骑在木驴上。官员质问时,如果不老老实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就会命令官员把木驴上的梨花翻过来,折磨女性的下体。这原来“铁莲花”是由锋利的铁片组成的花形刑具,形似莲花,故名“铁莲花”。不难想象,当它展开旋转时,能从下半身绞出一层血肉因此,只要狱卒一拉木马的尾机关,“铁莲花”就会开合进入它的下半身,不停旋转,立刻引起女性痛苦的大叫。堪称中国古代最残忍的经典刑具之一。
据史料记载,女性罪犯第一次被判“骑木驴”应该是在北宋时期。经典水浒传有北宋妇女骑木驴的描写。正是在宋武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惯于拉皮条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了“鞭刑”:王婆被带出监狱,听命于堂主。在宣读完法庭的投降书,写好有罪证,画好蝴蝶结后,她把母狗推到一只木驴上,用四根长钉子钉上,用三根绳子捆住。东平总督判她一裁,冲出长街。两个破鼓,一个破锣,第一个引,第二个冲,两把尖刀,一个纸花,带到东平城心脏,吃了。"
其实在北宋,所谓的“木驴”通常是一块圆形的木板,下面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轴,就像普通的凳子一样。不同的是,首先,它的表面不是平的,而是呈现出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此外,在长长的木板中间,还安装了一根约两寸粗、一尺多长的圆木钉,用以直立,象征着驴球。所以这种残忍的刑具一般被称为“木驴”。
死刑犯女囚第三次受审后,全身衣服裤子将全部脱光,尸体将被辨认。然后,官员们会将女子绑好,然后她就可以分开双腿,将下体对准驴背上的粗木栓,直插进去。然后,用钉子把女囚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她负痛挣扎。然后四个大男人把女囚抬上“木驴”,当众游街示众。
相关资料显示,在女囚“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用带刺的荆棘,也就是水浒传中提到的“混棍”,抽打女囚的背部,逼其大喊“某月某日奸*某女,在此木驴上游街示众,警示大家这就像我自己的身体。”在大多数其他地区,女囚犯在街上行走时会被用水和火棒狠狠地打胸部和臀部,以增加她们的羞辱感和疼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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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为残酷。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骑木驴”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在一块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人吊起来,放在木柱的上面,让木柱戳进下半身,然后放开,让女人的身体落下,直到木柱“熄灭”
清朝时,官监发明了一种更复杂的“木驴”刑具。与最初的“木驴”不同,这种木驴上方的木橛子与下方的一个偏心轮相连,这样当木驴移动时,木橛子就在轮子的带动下一个一个地插入女囚的下体。较重的木驴会在插入下半身的木栓后面再加一个插入女囚肛门的木栓,以便在年轻女子走在街上时对其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疼痛和虐待。
行刑前,被判走木驴的女囚犯会被脱光衣服,并在游行当天被强迫在刑场或其他公共场所露出乳房、下体和肛门。一些女囚在游行前会被官员公开轮奸或残酷虐待,以此来恐吓民众,削弱女囚的体力以避免反抗。但按照惯例,禁止在她们的下体留下可辨认的疤痕。对于那些仍然是处女或年轻年轻女性,这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他们应该在游街之前被首领强奸。这是为了防止他们相对娇嫩的下半身在木驴上游街的时候大量出血,如果撑不到刑场就死定了。所以她们在游街前必须先破处女膜,充分发育下半身。这种破处通常由高级刑法官员在游行前一天进行,但也有当天上午在游行队伍前公开破处的情况。
据相关史料记载,女犯人在街上“骑木驴”向公众炫耀时,除了双手外,上半身通常不固定,给她们一定的回旋余地,以避免过度挣扎造成下半身受伤。但由于强烈的羞耻感和疼痛感,女性在街上行走时,脚和脚踝会被用脚镣或麻绳固定在木制驴车地板两侧的铁环上。在女性罪犯的背上,会插上一个写有罪犯姓名、籍贯、罪行的朱批签,表示她已被认定,等待行刑,然后“木驴”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当一名女囚在街上游街示众时,“木驴”上的两个木橛子会上下交替地插入女囚的下体和肛门,产生一种类似轮奸的极其残忍和痛苦的感觉,使她感到一种身体将被刺穿的极其强烈的恐惧和刺激。由于女囚的双腿分别固定在驴背两侧,根本无法通过夹紧大腿来缓解每次抽插的力量,只会造成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并且让身体重心的两个洞受到比一般行为强烈得多的刺激。很多身材娇小的女囚,甚至因为木驴的刺力太过不堪,在游行中途大小便失禁。
同时,由于女囚的双腿是分开固定的,所以她被木橛子插着的下半身和肛门在街上行走时会暴露在前方,旁观者可以清楚地看到刑具进出女子身体的过程。但由于下半身的抽搐比一般行为时更加剧烈,胸大的女囚在游街时,乳房会随着身体的剧烈摆动而上下穿插,押送的看守还会一边游街一边玩弄女性的乳房和臀部给人看,这直接加深了女囚在公共场合游街时前所未有的人格侮辱和色情氛围。
为了防止女囚被木驴杀死,一些地方官方监狱提高了“木驴”的安全性。他们在“木驴”上的木钉中间有一个孔,可以用可移动的泵将温热的香油注入女囚的下体进行润滑。但与此同时,木桨的每一次抽动和麻油的注入,都会对女囚的下体和肛门造成更强烈的刺激。
当时,女犯人“骑着木驴”当众游街的时间长度通常不超过三个小时,一般从早到晚。因为女囚要收紧双腿来抵抗下半身和肛门的压力,没人能做到
清朝末年,清朝统治者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时,俘获的太平军女兵也是诉诸这种“骑木驴”的惨无人道的酷刑。1860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公布了一封信,见证了清兵的死亡和太平军的被俘。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是:
太仓被占领的第二天,上午11点左右,大批太平军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的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俘虏了男女老幼,从刚出生的婴儿到步履蹒跚的80岁老人、孕妇和10到18岁的少女。清军把这些妇孺交给一群流氓强奸,然后拖回去“骑木驴”。有些姑娘,刽子手把她们翻过来,扯掉她们的衣服,然后用刀直插胸部。这些刽子手可以在不伤及五脏的情况下做剖腹手术,把手伸进胸腔取出一颗冒着热气的心脏。还有很多正在吃奶的宝宝,也是从妈妈怀里接过来剖腹产的。这些太平军的俘虏,有的最后被剖腹处死,有的在当年农历新年被处死。
由此不难看出,“骑木驴”或“铁莲花”无疑是古代历史上最不人道、最不人道的残酷刑罚,是人性恶思想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在古代男权统治的社会里,女性的命运和结局大多都很悲惨,尤其是那些被男性认为犯了什么错误的,不仅被封建统治者肆意摧残。而成为男人集体发泄的对象。
中国古代的刑罚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归为五类。隋以前的五刑为;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大辟,前四种为肉刑。汉文帝始议除肉刑,至隋文章制《开皇律》,基本上以五刑——笞刑、杖别、徒刑、流刑、死刑取代了旧五刑,以身体刑(又称痛苦刑)取代了肉刑。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所提到的自刑、身体刑,基本上属于法律规定的正刑,而实际上法外施刑的情况非常普遍,施刑有着极大的随意性,五花八门,十分残酷。
l、汤镬
例: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臣请就汤镬。(《廉颇蔺相如列传》高中语文第一册)
汤镬:死刑的一种,也作“烹”,是把人放过大鼎或大镬,用滚汤将人活活煮死的酷刑。
2、黥
例:膑至,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高中语文第一册单元统习)
黥;又称墨刑,其法是以刀刻凿人面(体)再用墨涂在刀伤创口上,使其永不褪色。汉以前,墨刑主要施于犯人面、额之上,适用于较轻罪犯;以后,墨刑间或有之,主要用于选奴、窃盗和辅助刑。
3、斩
例:君既系狱,……以八月十三日斩于市,春秋三十有三。(《谭嗣同》高中语文第二册)
斩:死刑的一种。古时分腰斩和斩首,腰斩用铁鑕(今铡刀),斩首用刀刃。隋以后新刑告皆指斩首之刑。此处即为斩首。
4、刖
例;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韩非子和氏》高中语文第三册单元练习)
刖;断脚之刑。刖刑系以膑刑演变而来。膑刑是去掉犯人的膝盖骨,犯人受膑刑后不能行走,受刖刑即断足后,装上假肢仍可行走,故刖刊轻于膑刑。
5、刺配
例;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刺配到这里。(《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高中语文第四册)
刺配:脸上刺了字,发放送往远地充军。刺:即上文的黥刑,在罪犯额面或肌肤上刺上字,用墨染上颜色。配;流刑,发往远地充军。
6、笞
例:履至君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过秦论》高中语文第四册)
笞:古代新五刑的一种,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背部或臀部。笞刑自十至于五十下。敲扑,刑具,短的叫敲,长的叫扑,这里指用严酷的刑罚来奴役天下的百姓。
7、谪戍
例:谪戍之众,非抗于九国之师也。(《过泰论》高中语文第四册)
谪戍:流刑,将有罪的人流放到边远地区防守。课本注为“被征发戍守边远地区”是不准确的。
8、菹醢
例:伍子逢殃兮,比干菹醢。(《涉江》高中语文第五册)
菹醢:古代的一种酷刑,把人剁成肉泥,制成肉酱。
9、杖
例:宰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促织》高中语文第五册)
杖;自隋起定为五刑之一。用大荆条、大竹板或棍棒抽击人的背、臀或腿部。杖刑自五十至于一百下。
10、宫刑
宫刑;又称腐刑,是仅次于死刑之刑。男子阉割生殖器,女子幽闭。因犯人阉割后畏风须暖,要在蓄火如蚕室之宫刑狱中将养百日,所以宫刑也叫做隐宫、下蚕室。大家熟悉的《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曾因“李陵之祸”而遭受了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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