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是一种音乐范畴,它诞生于英国,最早出名的是70年代大放光彩的,被誉为“英国朋克革命急先锋”的“性枪手”乐队。紧随其后的还有:碰撞、诅咒、洛克西、亵渎神灵等等。他们的音乐风格可能不大一样,但音乐的特点却同出一辙,那就是:反叛、反叛、再反叛!反叛传统、反叛制度、反叛日渐枯燥毫无激情和意义的生活。他们的每一个人身上都带有一种强烈的革命意识,事实上,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在七、八十年代平庸的欧洲大陆掀起一场深入生活的各个角落的大革命,以便在人类通向未来的旅途上添上些色彩。 朋克音乐家们的创作往往直指人类的苟且,以挑战一切既成的规则。他们用简单的和弦,表达简单的情感,用粗俗明了的语言,诉说人性的美丑。他们歌颂大麻,也歌颂上帝;他们崇尚乱交,也呼喊着要社会关注那些单亲的孩子;他们诅咒战争,却在生活中滥用暴力;他们生活靡乱,但对未来充满向往,他们在颠覆旧有的糜费文化同时也创造新的糜费。总之,同文学上的“垮掉的一代”、美术上的“ 达达主义”一样,他们代表着人类发展方向的一种可能性和多种可选择性,是人类多重矛盾集于一身的直接反映。
继而,朋克文化从舞台走向生活,他们开始在表演以外的各个层面表现他们彻底革命的决心:穿上磨出窟窿、画满骷髅和美女的牛仔装;男人们梳起酷毙了的鸡冠头,女人则把头发统统剃光,露出青色的头皮;鼻子上穿洞挂环;身上涂满靛蓝的荧光粉,似乎非得让你对他们侧目而视才满意,其实他们什么也不为,只是要以此表现他们的与众不同,表现他们的叛逆,表现他们对这个现实社会的不满罢了。如果你以为他们是为了表现自己是朋克而如此装扮,那就错了,用朋克的话来说:“我朋克所以我朋克,如果是为了让人认识到我是朋克,而把自己装扮得像朋克的话,那就一定不是真的朋克。”性手枪乐队The Sex Pistol乐队的创始人Malcolm Mclare当时的女朋友也就是现在的Vivienne Westwood,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朋克乐队演出服自己在伦敦开设了第一家专门出售朋克装束的小店,被称为"朋克"之母,现在更成为一个世界著名的品牌。
摇滚,朋克和金属 金属和朋克是属于摇滚的,金属又分重金属,死亡金属等,朋克又分硬核朋克,前朋克,新浪潮,后朋克等
手上多带点黑色橡胶圈 皮的也可以 但不要带太大的
再加些方形钉子
紧身牛仔裤 converse
较收身的t shirt
等这都是比较现代的朋克喜欢的
意思是 发泄对生活 对政府 对世界 的不满
过一种颓废 放荡不羁的生活来对世界一种报复
酗酒 吸毒 整天把anarchy的标准挂在身上
这种事一般只有在外国民主开发的社会能发生
(以上是抄袭别人的希望你能懂) 望采纳
朋克是指一种源于六十年代车库摇滚和前朋克摇滚的简单摇滚乐。
它是最原始的摇滚乐,由一个简单悦耳的主旋律和三个和弦组成,经过演变逐渐脱离摇滚,成为一种独立的音乐。朋克音乐不太讲究音乐技巧,更倾向于思想解放和反主流的尖锐立场,这种初衷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在英美两国都得到了积极效仿,最终形成朋克运动。
朋克被誉为英国朋克革命急先锋的性手枪乐队。紧随其后的还有:碰撞、诅咒、洛克西、亵渎神灵等等。他们的音乐风格可能不大一样,但音乐的特点却同出一辙,那就是:反叛、反叛、再反叛!反叛传统、反叛制度、反叛日渐枯燥毫无激情和意义的生活。
扩展资料
朋克文化始源于20世纪70年代,它是一种对当时传统音乐的反叛,其中包括前卫摇滚和重金属。70年代朋克音乐的发源地就是纽约东村。这种地下的、极简主义的摇滚乐是“反乌托邦”的,充满呐喊和绝望,既叛逆又简陋。
东村的CBGB俱乐部曾经是朋克音乐的圣地,艺术家们在这家俱乐部里四出活动,朋克乐团的成员多削着短发,身着细瘦的黑色牛仔裤、涂鸦的T恤和破旧的运动鞋。
其中,著名的朋克女诗人Patti Smith 是其中重要的代表人物,她敏感颓废和暴躁的艺术性格在当时十分引人注目。她的表演完全无视音乐演奏的合理性,神经质刺耳的嗓音在毫无感情色彩的钢琴映衬下,从她软性的嗓子里不可思议地爆发出来,直至支离破碎。
-朋克
人民网-朋克是什么?恐怕不是一档综艺节目能阐释清楚的
二战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在经济不景气和特殊的社会政治背景下的英国社会下层的青年人中间,产生了由失业者和辍学的学生组成的反传统主义的“工人阶级亚文化”群体—朋克集团(Punk)。他们用自己特立独行的装束风格彰显自己,表明其与主流文化及其他的青年亚文化圈的不同,由此产生了一种服装的流行风格—朋克风格(PunkStyle)。
他们主张DIY(doityourself),把廉价服装和布料进行再造加工,使服装呈现出一种新的粗糙的风格。他们喜欢用狗链做装饰品,穿着开线或故意撕破弄脏的带着特大号安全别针的衣服,磨损的衣边、印有粗俗的字眼、暴力或色情的图案、鱼网似的长统丝袜、马丁博士靴(DocMartensfootwear)……发型也是朋克造型的焦点之一,他们把头发尽可能地弄成很高,染着各式各样的颜色,像莫希干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分支)的发型。涂黑眼圈,画猫眼妆,烟熏妆,暗色调的的口红,在耳朵、鼻子、脸颊和嘴唇等部位用安全别针和撞钉穿孔,在身上绘制文身,表现得十分另类,用种种方式来反对传统社会。这些在我们今天的流行时尚中看似正常的装束在那时却显得十分反常。
朋克一族发展到后来开始流行穿鼻钉、舌钉等,穿黑色T恤或黑色有风帽的运动衫、牛仔裤、廉价的平底鞋等,并流行小装饰,服装上有印有不同图案和文字的各式各样的logo,以此来表达他们的内心感受,从不被大众时尚潮流所左右。到了20世纪末21世纪初,一种混合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新的朋克样式出现了,身着Converse、All-Stars等牌子的鞋子,格子花呢的裤子、紧身T恤、镶有撞钉的皮带、有弹性的露指手套、颜色鲜艳的运动夹克……所有的一切都被大众借鉴和模仿而成为流行,从而影响至今。
朋克作为一种服装风格,真正的成功是在维维安·维斯特伍德(VivienneWestwood)那里,她被认为是20世纪最有创新精神的设计师之一,她的创作手法丰富多变,在设计中常引入亚文化和朋克的一些元素,而被公认为“朋克之母”。通过设计,她向时装界的传统服饰挑战,冲击传统服装美学;而恰恰就是这种对传统时装和传统美的藐视和摒弃,却使这种反时髦反时尚的样式成为一种新的风格和时尚,由此朋克服装风格得以声名远扬,成为一种风格。时至今日,其魅力依旧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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