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1张

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企业需要对合同进行管理,制定相关条例。下面是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容,欢迎阅读。

 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一方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以及集体合同行政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集体合同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负责对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可以就集体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 企业职工一方和企业均有权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不得拒绝。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协商。

 第六条 企业与企业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平等协商制度。

 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平等协商。

 第七条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八条 参加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各方为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由工会确定,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代表的确定,由全体职工民主推举并获得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全体协商代表推举。

 企业一方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确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

 第九条 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应当真实反映本方意愿,维护本方合法权益,接受本方人员咨询和监督。

 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合同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企业商业秘密的,双方代表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 集体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或者单项集体合同。

 综合性集体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卫生;

 (五)职业技能培训;

 (六)保险福利;

 (七)集体合同期限;

 (八)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

 (九)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保证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因个人过错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经双方集体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表决,获得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的方为通过。获得通过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获通过的,双方代表应当重新协商修改。

 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者协商出现意外情形时,可以中止协商,但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 在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要求:

 (一)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二)因企业改制、破产、兼并、解散、撤销等产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一方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另一方应当作出答复,并在七日内由双方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集体合同期满,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可以重新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省属企业、中央驻鲁企业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市(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监督;市(地)、县(市、区)属企业的集体合同分别由所在地的市(地)、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监督;其他企业的集体合同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管理监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签订或者变更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解除集体合同的,应当在七日内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对集体合同双方主体及其代表资格、协商程序和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协商,进行修改或者作出说明,并按照本条例规定的

 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集体合同未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或者经审核提出异议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 集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双方应当向本方全体成员公布集体合同文本。

 企业工会应当将生效的集体合同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第二十条 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相抵触。

 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加强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拒绝签订集体合同要求或者故意拖延签订集体合同的;

 (二)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签订集体合同有关资料的;

 (三)解除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相抵触的;

 (五)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

 (六)企业不将集体合同文本报送审核的;

 (七)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因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集体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集体合同当事人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集体合同行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集体合同双方行为,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方与企业方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管理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 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七条 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三)保险福利;

 (四)职业技能培训;

 (五)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七)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

 (八)企业工会经费计提拨缴;

 (九)集体合同的期限;

 (十)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十一)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十二)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可以就前款规定的内容签订单项集体合同。

 第八条 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是企业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就签订集体合同相关的事项,依法进行商谈的行为。

 第九条 职工或企业一方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应在十五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做出书面答复并进行协商。

 第十条 参加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三至十人,各含一名首席代表。双方应各另确定一名书记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工会主席分别担任企业方与职工方的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书面委托一名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企业和企业工会分别确定。建立女职工组织或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应有相应比例的女职工代表参加。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或产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举职工方协商代表,首席代表从参加协商的代表中产生。

 企业方和职工方均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集体协商的顾问。

 第十一条 协商代表一经产生,必须履行职责。集体协商代表应当密切联系职工,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反映职工的要求。

 协商代表的任期与集体合同期限相同。协商代表因故缺额的,应当及时确定新的协商代表补缺,并告知对方。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其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不得因协商代表履行职责而给予不公平待遇。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协商代表有优先保留工作的权利。

 第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涉及保密规定或商业秘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即获通过。未获通过的,双方应当重新协商修改,再次提交讨论、表决。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的集体

 合同,应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指导集体合同的签订。

 第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并商定下次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中止协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双方签订集体合同的实际协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集体合同双方签字后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报送上一级地方工会。

 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双方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否经过集体协商,集体协商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三)合同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第十八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企业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企业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企业集体合同双方;在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书面异议的,合同双方应进行协商修订,重新报送。

 上一级地方工会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首席代表,并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商,由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集体合同文本。

 第二十条 集体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进行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一)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企业兼并、解散、破产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的;

 (三)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全部不能履行的;

 (四)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五)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形。

 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集体合同在有效期限内,不因双方首席代表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三条 集体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该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 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将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作为劳动监察的重要内容,通过日常巡视监察、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企业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情况进行指导,调查了解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参与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企业工会应当教育和组织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双方应当认真研究和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 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报告一次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五章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条 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处理。

 第三十一条 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完毕。争议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应当协助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第三十二条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行政处罚:

 (一)不依法签订集体合同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方或故意拖延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

 (三)在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对方所需资料的;

 (四)企业不当变更或解除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 因一方过错致使集体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除应履行集体合同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打击报复集体协商代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协调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或审查集体合同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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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的资料中,并未发现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公布的党旗样式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开会议没有党旗,但会场主席台上方挂孙中山像。

中国国民党有两种旗,一种是青天白日满地红,这个是国旗,另一种只有青天白日这个是党旗。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由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创建、具有政治联盟特点、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是与执政党中国***通力合作的一个参政党。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各级组织是:中央组织为中央委员会。地方组织为省级、省辖市级、县级委员会。省级组织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省辖市级组织为省辖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员会;县级组织为县级市、县(旗)、省辖市的区委员会。基层组织为支部、总支部。

集体合同的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

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3、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

4、法律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

5、责任不同

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如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侵害了工会和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物质赔偿责任;工会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一般只对上级工会和全体会员负道义上的责任,由上级工会给予批评教育,纠正违约的行为,以适当方式弥补因违约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但一般不承担物质赔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并以其名义独立地起诉和应诉,具有诉讼能力。

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扩展资料

营业登记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产核算制度。

——非法人企业

感谢村民(父老乡亲)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将会在接下去的日子里(继续)努力工作,为村里为村民的发展和幸福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竞选村委委员成功后感谢大家的句子

感谢村民(父老乡亲)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我将会在接下去的日子里(继续)努力工作,为村里为村民的发展和幸福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如何在竞选村干部后发言稿

您们好!辛苦你们了,届的候选人都很优秀,让你们左右为难的要选择,我先跟大家说声起了。

站里,我的心情比上次支部选举激动,感谢大家三年来对我工作的肯定和支持。

使我在支部换届选举中接近满票的当选新一届的支部委员。

面对党员、的拥护爱戴,我感觉的工作更大,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我地前进进步,把村里的工作越做越好,全心全意的为房道村全体村民服务。

俗话说得好,有才有动力,有竞争才会出成绩。

,报答党员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义不容辞的参加房道村新一届村主任的竞选。

-先自我介绍一下,拉近一下和大家的距离,本人,年出生,38周岁,中共党员,房道村支部委员,在电大培训学习一村一名大学生农村行政管理专业。

大专文凭,还一年就毕业。

在村正式工作的三年,担任宣传委员、文书、户籍、档案管理、出纳等职务。

在党员的支持下,的特长,工作。

来参加村主任的竞选,在各位代表面前,把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方向、规划、设想和大家互相交流一下。

我参加竞选的理由如下:1、我是地道本分的农民,和大家一起同甘共苦,见证了的兴衰荣辱,对有深厚的感情,更有为全村父老热情服务的强烈愿望。

2、我会做厨,这几十年来,不管咱村谁家有大事小事,只要你喊声,我从来没说过半个“不”字,并且从头到尾尽心尽力帮忙。

我47年来的为人大家有目共睹,心知肚明。

俗话说:吃水不忘挖井人。

说人忘本儿。

年来,咱一以权谋私,二仗势压人,我相信村里的老少爷们对我的人品和办事是放心的。

3、我干过上届副村长,有的村务工作经验,而且对咱村的情况透彻。

是有些家儿的让我寝食难安,我觉得我人,有责任有义务去帮助,并且我也有能力村务工作,带领大家脱贫致富!4、我穷人,口袋里大把的钞票,但我有一颗公正无私、全力服务父老乡亲的心!不管遇到多少挫折磨难,打击排挤,我这颗心里都会永远装着全村民!大家都知道,次竞选过程中,有人制造事端,采用手段恶意中伤我。

里,我不想评论人家采用的手段卑劣。

反而,我觉得做是可以理解的。

也好人,并大奸大恶之人,这只不过是激烈竞争以求目的的手段,方法,人在强烈追求某个目的的过程中中会有些不理智的甚至是愚蠢的做法,这也无可厚非。

,我会宽容和理解。

将来我当选村主任,我决不会打击报复,反而我会用一颗“即使是块石头也它捂热”的心,只要需要,我都会真心实意地伸出援助之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坚信我的真诚和热情会融化坚冰,的信任和拥护的!里,我还要向深深地鞠躬致谢!感谢,时刻提醒我:要时刻理智清晰的头脑,绝鲁莽行事;感谢,我当选村主任,村委工作最好的监督员,时刻警醒我踏实工作,务实做人,村务公开透明,以权谋私,时刻把百姓的利益位!感谢,让我更明白:现在要竞选的是村委主任,是全体村民的公仆、服务员,忠实的管家,而选我村的首富,更选骑在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这几天,有好心人劝我:“看人家都在花钱买选票,你也干坐着啊!”父老乡亲们啊,大家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啊,人家凭白送啊 谁付出不想求回报呢 这送出的钱和物将来靠捞回来呢 谁也开银行印钞票的!世上免费的午餐,诱人的糖衣炮弹!老鼠夹上的那点美味,就付出惨重的代价啊!我既没钱可送,更没米和油送,我一颗无私公正的为谋幸福的热情之心!我不送是明天我不捞!今后大家都能过上有吃有喝有钱花的日子!心理装着百姓的人,才能真正为办实事,谋福利!我,47年来活得光明磊落、堂堂正正、无愧天地,我有能力当好届的村主任!我当选了村主任,我要让的老少爷儿们吃上黄河水;,咱们祖祖辈辈是农民,民以食为天,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儿。

咱村仅剩的一点儿耕地,是咱村老少爷们的口粮仓,谁也夺走和占用!我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这仅存的一点儿耕地,最起码大家不会饿肚子!解决了饮食问题,接下来是修补村南的公路尽量想方设法解决以前的遗留问题。

并我村特殊情况,思考对策,我村闲置资源,我村经济发展。

,我还要民政救助、优抚安置,解决我村低保户、户的问题,让老年人老依,老养。

最后,我还要狠抓咱村的教育工作,让咱村多出大学生,出好大学生!总之,我能当选,我会地要求我,带领村委班子,时刻以老少爷们的利益为重,尽心尽力,全心全力为大家服务好,让大家满意,绝不辜负各位父老乡亲对我的厚爱和信任!说得好不如做得好,请大家给我机会,我会用行动证明给大家看:投的一票,值!

如何在竞选村委委员面前面对300名村民做我自我介绍

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写了,,,一个是自我介绍。

二个是工作经历和想法,,这个都是领导说你去,你就上,,,,要不然,,想去都去不成,,,,呵呵。

大队委竞选成功后的感言,长一点,求你急

今天能成功竞选上大队委员,我十分荣幸,我要履行自己的诺言,要为大家服务,用行动去赢取大家的信任,我要以身作则,做同学们的好榜样。

竞选村委委员申请书的范文

就想为乡亲们做点实事-参加村委会主任竞选演讲稿 尊敬的父老乡亲们: 你们好

今天我有勇气和信心站在这里,就是想和各位父老乡亲们说两句掏心窝子的话:1、我爱+++村,爱她将我从不懂事的大姑娘变成了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妇女;2、我爱+++村的父老乡亲,爱你们与我一起奋斗在我们共同生息的这方热土上。

我已经当了十几年的村干部了,现在我想当村主任了,不是因为当村主任有什么油水,而是我发现我们村太需要踏踏实实为广大村民办实事的主任了。

而我,就是想乘着我还比较年轻、还能干事时努力地为我敬爱的父老乡亲们多做点实事和好事。

我叫+++,是中国***党员、,今年44岁。

从1989年起至今,我先后担任过村、计生专干、村会计等职,连续四届被村民们推选为村委会委员,1995年10月当选为陕西省妇女第九届执委会委员,年年被办事处评为先进工作者。

被村民代表推举为优秀村干部,包括我这次能够站在这竞选主任的演讲台上,都是靠了在座的父老乡亲们的鼎力支持。

我不敢说我是最完美的,但我敢说我是怀着一颗大公无私的心竭尽全力为大家服务的,过去努力,现在努力,明天会更努力

我有信心,是因为多年的村委会工作锻炼使我已经具备了担当村委会主任的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我有一颗公正,不会执法犯法,假公济私;其次,我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我们的村情民情比较了解;再次,我年富力强,有一定的现代知识和经济头脑。

最重要的是:我有强烈的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

我很庆幸,爹妈给了我一幅好身板,让我有足够的精力加班加点地为乡亲们服务。

我很感激,有许多像在座的一样关心、支持、帮助过我的父老乡亲们,有的已离开我们,长眠于地下,有的在外地打工,无法赶回来。

但他们曾经的支持我不会淡忘。

我很坦然,嫁到+++近二十年,无论是孝敬公婆还是养育儿女,也无论是协助邻里还是处理公务,我都竭尽全力做到了任劳任怨、公平、公道和公正,我问心无愧。

但是我也有遗憾:过去由于我年轻经验不足,工作方法不得当,某种程度上伤害了个别乡亲的脸面,引起了一些误解和不满,借此机会我向这些乡亲们道个欠,请大家给予谅解;同时也请大家相信,正是因为有了以前当村干部的磕磕碰碰才使我积累了比较分富的执政经验;才使我对我们的村情民情和前景有了充分、客观而深刻地认识;才使我和全体村民有了血肉相连的深厚感情;才使我有了强烈的为村民服务的热情和勇气。

身为村干部,看到村民们的生活质量多年来没有大的提高,我着急;对个别村民的实际困难无力解决或解决得不够好,我内疚;特别是面对我们的集体企业一年年地丢失,青壮年们不得不离乡背井出外打工来养家糊口,我伤心啊

所以我恳切地希望乡亲们能投我一票,为我加油,为我鼓劲,推举我为届的村委会主任,我不会也不想用请吃送礼这样一些“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小恩小惠来骗取大家的一时高兴;我要用我的心、我的智慧和我的生命,为咱们+++村的全体村民谋取永远的实惠

如果我能当选,我将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拟定切合我村实际的经济发展目标,并踏踏实实地予以执行。

首先我将为大家解决如下一些实际问题:1、   积极筹措资金,整修村道巷道,争创文明示范村组;2、   加快农贸市场的建设步伐,力求早日提高全体村民的生活补助款,让大家得到真正的实惠。

为了力争让全体村民无论男女老少都能得到长久的实实在在的实惠、方便和幸福,我还将积极配合村党支部努力做到“坚持一个原则,把握两个重点,力求。

”“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坚持以群众的利益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原则,坚持大家谋利益。

绝不以权谋私,绝不偏袒亲友,保证公平公正,确保踏踏实实地为全体村民多做事,做好事。

“把握两个重点”就是:一、迅速发展村组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积累,为改变我们的村容村貌、完善群众的精神文化娱乐设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大家都埋怨房子越改越多,空间越来越少,都十分怀念当年那满目葱绿的庄稼地,那么村集体有了足够的资金后就可以为大家改善我们共有的生存环境,让我们的+++村也能变成歌舞升平、的园林式村庄。

二、想方设法地增加每一位村民的经济收入,使我们每一个村民的钱包包都能尽快地鼓起来,让所有的人都不再为孩子上学、生老病死等缺钱花而发愁。

那么当务之急是:抓紧做好中青年人的和老弱病残和孤寡村民的工作,让我村的弱势群体也能充分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我保证:对于这样一些管户村民切身利益得失,我绝对竭尽全力,尽快办理,绝不推诿扯皮,今天能办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再办

“力求”就是:一、转变经济滞后的现状。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通过各界存档、委会班子的统统女里,我们村已经有了很大的经部,但离村民的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的距离,据我了解最大的不班组就是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还不够充实丰富,坏处与一盘散沙的状态,假如我能当选,我将密切配合村党支部,带领村委会一班人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二、转变工作作风,增加村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让尽可能多的村民都能够参与到我村的发展中来,对村委会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真正实现村民的。

如果我不能当选,我也将一如既往地为我们的村民服务,我也依然要深深地向在坐的各位乡亲、各位领导鞠一个恭,到一声谢,谢谢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直抒心意的机会。

我热切地希望所有的乡亲都能本着公正善良的心愿,为我们的+++村选出一位最值得大家信任的当家人,无论这个人是不是我,我相信:我们的生活都一定会越来越好

谢谢

村委会委员竞选申请书怎么写

第一部分,开场白,感谢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要简洁大方。

第二部分,说缘由,为什么参加竞选,自己有哪些方面的优势。

第三部分,谈思路,也就是一旦竞选成功你打算如何履行职责,就是准备怎么干。

第四部分,拉选票,就是要告诉评委和村民知道投你的票是正确选择,但要恰到好处。

第五部分,留后手,就是落选也不气馁,因为过程比结果更美丽,锻炼了自我,看到了不足,更加坚定了信心。

总体上最好是通俗易懂,富有激情,能够感染人,时间5-8分钟为好,最多不宜过10分钟。

发言时要注意与听众互动,适时调节气氛。

党内警告处分一年以后

还可以参加竞选村委会委员吗

可以,党内警告对于你竞选村委会委员基本上没有影响,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

对于近期内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提名为委员候选人,但党组织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出发,这些同志一般不宜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尤其是村支部集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村支书(领导责任),换届时不可以参加选举 。

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作,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村支书是由事先选出的村支委推选出的,所以受党内警告处分的人原则上是可以参选村支书和村委会成员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职工代表。

二、企业代表。

三、企业工会代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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