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指的是残酷的刑罚。
常见的酷刑有:械刑、镣刑、棍刑、拶刑、夹棍刑。
1、械刑
械刑的刑具是用坚硬的木材做成,长一尺五寸、宽约四寸,中间凿两孔,固定在犯人的手臂上,无论如何受刑,犯人也无法挣脱,饱尝着痛苦。
2、镣刑
镣刑刑具则是铁制的,也称“锒铛”,长约五六尺,盘在犯人左脚上固定,然后,锦衣卫在犯人右脚上用刑。
3、棍刑
刑的刑具是把杨树和榆树树条削成的,长五尺,弯曲如匕首,执手处有人的小指那么大,着肉处直径八九分,用棍施刑时,先用绳子束紧犯人的腰部,两名卫士踩着绳子的两端,使犯人无法躲避,这才用刑。
4、拶刑
拶刑的刑具是用杨木做的,长一尺有余,直径约四五分,是一种夹手指的刑具。每当用拶子施刑时,两名卫士挟着犯人,用细绳锁紧犯人的手,其他人用硬棍左右敲击,使拶子上下夹紧,犯人痛不欲生。
5、夹棍刑
夹棍刑的夹棍是用杨木做的,两根夹棍各长三尺余,离地五寸许,中间贯穿铁条。夹人的时候,将犯人脚固定,上面快速束紧绳子,再用一根棍支牢足底,使犯人不能动,接着用一棍大杠,长约六七尺,从右边猛力敲击犯人的足胫,受刑者顿时就会痛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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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的社会评价
1、酷刑不仅基於人道及道德而受到非议,另一方面,藉由施用酷刑而取得的证据也被认为是不可靠的,且容忍或使用酷刑将使一个机关腐败。
2、20世纪80年代,意大利著名编剧,作家莱奥纳多·莎沙(Leonardo Sciascia)曾说过:“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没有哪一个国家明文允许酷刑的存在,但这却不代表人人都厌恶它。”
3、中国的鲁迅对酷刑的评价似乎更具讽刺:“残忍智慧酷刑的方法,却决不是突然就会发明,一定都有它的师承或祖传,‘酷刑’的发明和改良者,倒是虎吏和暴君,这是他们唯一的事业,而且也有工夫来考究。”
-酷刑
一、后妃礼仪
1、自妃位以上可为一宫主位,居于东西十二宫正殿中,管束一宫嫔妃,有升降宫内嫔妃的权利
2、若一宫尚无主位时,便由宫中位分最高者暂管宫内事务
3、后宫嫔妃每日上线需至太后、太妃、皇帝、皇后与所居宫中主位娘娘处请安,其他高位处可视情况而定。
4、嫔妃若是犯了小错,可在自己宫中禁足,不得侍寝,禁足天数由主位妃嫔决定,但不可因一己之私而将人禁足,不管是陷害还是确实犯错,要有确实的证据。
二、后妃自称与她称
1、嫔以上可称娘娘,或主子,对上自称臣妾,对下自称我、妃位以上居主位者可自称本宫。
2、贵人以下称呼职位即可,如X贵人,或X常在等,对上自称奴婢、XX氏,对下自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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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以后,后宫典制大备。规定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贵人、常在、答应、学生无定数,分居东西六宫。
当时叫做名分,其实嫔以下的等级名分,并不严格,也有变化。清朝后妃最多的是康熙帝和乾隆帝。康熙帝有记载的41人,乾隆帝有记载的29人。
最少的是光绪帝,只有一后(叶赫那拉氏)、二妃(瑾妃和珍妃)。东西六宫中每一座宫院,有一个正位,或皇后,或皇贵妃,或贵妃等。其他妃、嫔、贵人、常在等按照等级,分住东西配殿等房间。
皇帝一般是不到六宫就寝的。被侍寝的妃嫔,要到皇帝的寝宫,如乾清宫东暖阁、养心殿后寝殿等,侍寝后回到自己原住的宫院。
人民网——最全清朝后宫等级制度 宫女满25岁可出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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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历史上并没有“女太监”这种说法,历史上和太监地位相差无几的叫做“宫女”。
宫女的地位其实和历史上太监的地位相差无几,她们在皇宫中主要负责打杂,并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即便是偶尔一两个宫女长得很漂亮,被皇帝看上了,甚至是有了龙种她们的地位依然还是十分的卑微。“母凭子贵”这一说法,在宫女的身上根不不成立。
在皇宫中还有一批地位比较高的宫女,她们一般被称为“女官”,主要的责任就是负责记录皇帝的日常起居,妃嫔们的身体状况的。她们不用做饭洗衣,这可能就是皇宫中除了妃嫔们地位最高的女性了吧!但是有时候这样的工作是由太监来完成的。
而且在古代皇宫中,那些宫女一般都是只有十几二十岁的妙龄少女,她们也有身理需求。但是皇宫中除了皇帝和各个皇子外,就没有正常的男性了。于是一些宫女便于太监组成“夫妻”,这里所指的“夫妻”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夫妻,他们只是各取所需。这样的事,在古代皇宫中被称为“对食”。
除此之外,“女太监”有可能还是指那些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这在古代到还是有的。在古代女性的地位很低,要是女子敢去偷情,责备认为是大逆不道,要被处以“幽闭”,就是断绝女性的生育能力。
其实古代不管是太监还是宫女,他们基本上都是社会底层出生,迫于生活压力不得不进宫当差。我们没有理由歧视他们!
宦官俗称太监,是在宫廷中服务的阉人。宦官在古代中外的历史上都有记载。据传说,宦官在西方是亚述的一位美丽贤妃所创,是在创造新亚述的西密拉米斯时开始的。古希腊被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曾说纪元前6世纪时,任用阉人是波斯的风俗习惯,而且波斯人认为宦官很忠诚,比一般人更值得信赖。
过去,在中国的历史文献中发现的最早记载是,春秋时代周朝王室东迁之际就有了宦官,时间大约是公元前8世纪。可是,根据20世纪对甲骨文的研究,甲骨文上有“ 羌” 的字样,是阴茎,则表示切断,羌是殷朝西方的西藏人。这片甲骨文是叙述殷朝的武丁王将抓来的羌人阉割后变成宦者以祭神。武丁王的时代大约是公元前1300年,由此可知中国公元前14世纪就有宦官存在,这片甲骨文可能是至今世界上最早的宦官记录。
宦官的出现,本来是由于古代君主内宫后妃婢女众多,可是又不能没有男子服役,所以就阉割一些男子使他们入宫,既能使唤,又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混乱的性交活动。这种情况在阶级社会中出现,实在是十分畸形、丑恶和残忍的。有些人被阉割后做宦官,是被迫的;但后来一些人为了生计或为了飞黄腾达,也自宫以荐。宦官本非正式官员,不得干预政事,但由于他们中的一些人比较接近皇帝、皇后,得到这些最高统治者的宠信,有时也以国家大事和他们商量;在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中,当皇帝或一些贵族感到力量单薄时,也往往借助一些宦官的力量以克服危机,因此,在中国的历史上,宦官常常形成了一股政治力量,不仅能左右帝王的生活,而且能决定国家的命运。在中国历史上的宦官中,固然也有忠贤之士,但更多的是助纣为虐、为非作歹、甚至酿成大乱的卑鄙小人与阴谋家
古代的性压迫和性剥削不仅是对女子,也有对男子的,太监制度就是一个主要表现。太监又叫宦官、宦者、阉人,就是生殖器被破坏、失去了性交能力和生殖能力后留在宫中服役的男子。古人把生殖器官看得很重,从近几十年来的考古挖掘中发现,古人在人葬时,往往头上戴了面具,阴部则有护阴盖片,这是因为古人认为头和生殖器是人体的两个最重要的部位,死后还要加以保护。在古代,杀头是最重的刑罚,宫刑(割去生殖器)则是次重的刑罚。太监们被迫(由于贫困或被俘等原因)割去生殖器而在宫中服役,这当然是一种性压迫。绝大部分太监都很可怜,生理残缺,做牛做马;但也有少数太监进入了统治阶层,作威作福,鱼肉百姓,而且因为他们的生理畸形影响到心理畸形,所以更为阴险可怕。为什么要把男子阉割后送进宫去服役,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后宫女子成千上万,而男子只有帝王及其子孙,绝大部分妃嫔和宫女没有或很少有和男子接触的机会,从而处于性苦闷和性饥渴之中,后宫如果有其他男子,无疑地会有极大的危险;可是,后宫中又有不少差使又非宫女所能胜任,所以,让被阉割的男子进后宫服刑,这似乎就“保险”了。二是有些帝王认为宦官比较忠诚。早在公元前6世纪,塞鲁士大帝就认为,阉奴和他的家庭脱离了关系,自己又不能结婚生育,没有亲情瓜葛,这种人最能效忠于他的主人,是最忠的仆人。他说:“在主人遭遇不幸时,没有谁比阉奴表现出更大的忠诚来。” 中国古代皇帝也有这样的话:“中人(指太监)无外党,专精可信任”据20世纪对甲骨文的研究,中国的太监从殷代就有了。甲骨文上有“ ” 的字样, 是阴茎,则表示切断,“羌”则是殷朝西方的少数民族。这片甲骨文是叙述殷代的武丁王将抓来的羌人阉割后成为宦者以祭神。这片甲骨文可能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宦官记录。在古代中国,阉割和宫刑有很大关系。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其最初的作用是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即“女子*,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割其势也。”①《伏生书》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官。” 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以后的事,否则,就不存在什么对男女不正当的性交关系的惩罚了。但是,以后在奴隶主和封建统治阶级残酷的迫害下,宫刑的范围扩大了,成为滥施惩罚、压迫民众的一种严酷手段了。这种扩大始于何时,目前已很难查考,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②。在《周礼》中,宦官被称为阉、寺、竖。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 是 “士” 、“寸”二字构成的,“土”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而“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和“寸”合连一起就是用刀割去阴茎。
宫刑使用的范围越到后世越扩大。例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①班固:《白虎通》国,秦王说,“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 以后,竟将这些进言者处以宫刑。《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七十多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可见受宫刑的人有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通。汉武帝时就规定了某些死刑可由宫刑来代。汉武帝生性残酷,他在位时,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只因汉武帝在询问看法时说了老实话,为当时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诅贰帅,为陵游说,下迁腐刑”。即处司马迁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蚕室”就是实施宫刑的地方,这又从法令上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宫刑虽然演变成一种政治迫害手段,但仍和性有一定的联系,这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是十分严酷的惩罚。在西周时曾规定了宫刑只适用于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不适用于奴隶主贵族,即所谓“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②《周礼》秋官司刑。也”。“不剪其类”就是不断他们的后代,这说明了断其后代是施加宫刑最重要的目的,也说明了统治集团多么维护它自身的利益。此外,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和精神的目的,使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例如,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每当他想起自己受宫刑的这一耻辱,都仍会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不想再活了。宫刑如此残酷,当然会引起许多进步人士的反对。到了隋朝开国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至明、清。例如,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两千多名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威。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骥在征战中,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宋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以上的被阉割都是受暴力所迫。
但是到了明、清两代,有一些人却自愿“净身”,即自愿被阉割当太监,这主要是由于贫困所迫。例如,一直活到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最后一个太监孙耀庭就是这样。他出生于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十一月三十日,是河北省静海县人,家中十分贫困,又因土豪恶霸诬陷、冤枉,父亲和大哥被捕入狱,全家被迫流落他乡,实在活不下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孙耀庭自愿“净身”入宫,认为这样才有报仇的希望,小小年纪的他面对家庭的反对竟说如果不许他这么做,他就不活了。20世纪60年代,北京有些文史专家召集了15位老太监座谈,他们谈了这方面的一些情况:任福田说:“那年头,河北省的青县、静海、沧州、任丘、河间、南皮、涿县、枣强、交河、大城、霸县、文安、庆云、东光,现在北京郊区的昌平、平谷,还有山东省的乐陵,都是出太监的地方。太监都是劳苦人出身,为生活所迫,指望把孩子送进宫内,有条活路,将来也得些好处。马德清说:“我是天津南青县窑子口人。父亲是个卖膏药的,母亲是穷人家的女儿,拿‘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吃上顿无下顿’来形容我的家,也就够了”。“当太监真正‘出息’了的,一千个里难挑一个,可人总往亮处看啊!我有个姑母,她有个远房侄儿叫李玉廷,李玉廷的父亲也是穷人,可是自从李玉廷当上了太监,十几年以后,这一家就发了,买了地,拴上了几头大骡子。我父亲常常提到这个李家,下狠心也让我走李玉廷那条路。池焕卿说:“除了穷苦人被生活所迫,送孩子进宫当太监之外,太监的来路还有几条:歹人拐骗人家的小孩图得一笔身价,这是一条;专门包办施行阉割手术的人家,诱骗苦寒人,把当太监的好处说得大花乱坠,怂恿他们把孩子送进宫去,这是第二条;有的人犯了重罪,用‘净身’来逃避刑罚,这又是一条。千条万条,被送上断子绝孙这条绝路的,大都是贫苦人家的子弟。”阉割的摧残是十分残酷的。对强迫阉割的(如俘虏)做法十分简单、野蛮,当然死亡率很高。对自愿“净身”做太监的,据《宸垣杂识》记载,必须由有地位的太监援引,然后在证人面前立下“自愿阉割书”,这才请来阉割者,做手术前的准备工作,选一个吉日,首先要“净身”者清理大小便,然后关在房内,房间必须密不通风,使“净身”者决不受凉而感冒。在这三四天禁闭期间,绝对不能进食,以免有排泄的污物沾染手术后的创口,致使手术恶化,危及生命。正式阉割时,“净身”者被除尽衣裤,蒙上眼睛,手脚被绑得严严实实,有人还按头揿腰,防止他因痛极挣扎,流血过多而死。动刀前阉割者还要问他是否自愿,如果现在后悔了还来得及。只有获十分肯定地答复后,才能动刀。据《浪迹丛谈》记载,阉割要用烈酒来麻醉,使“净身”者喝醉而不觉痛,阴部还要涂满药油,这种药油也有麻醉作用。一切准备就绪后,就用锋利的刀沿阴茎的根部环而切之,深度需十分讲究,尤以阴茎下部及近睾丸处最难割,因为此处筋多,极易致命。割后即取出阴茎的海绵体,全茎只剩下两根管子,一为输尿管,一为输精管,输精管要盘曲起来塞入体内,输尿管要剪掉。割掉阴茎后当即敷以止血药,手术后四五天内不准饮食,半月不准见风。手术后一个月左右结痂收口,阴部只有一个孔洞。1870年,有一个名叫史汀德的英国官员在北京实地采访,把阉割的方法记得很详尽。他说,做手术的地方是一间破旧的小屋,叫厂子,位于紫禁城的西华门外,里面有几名刀子匠,他们没有固定的工钱,但却是政府认可的专家。他们的职业就是阉割,手术费每人六两纹银,负责到完全治好。可是“净身”者大多是穷人,有不少人无法事前付现银,所以要有担保人,手术费可以日后补交。另外一种方式是自幼破坏性功能。如果父母决定自己的儿子长大了要做太监,那么当孩子在襁褓中时,便由一个“特种”佣妇以一种特殊方法经常揉捏幼儿的小睾九,以破坏其性功能,使他的生殖器逐渐萎缩。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显出女性的特征,没有喉结,双乳突出,臀部隆起,声音尖细,行动扭捏,从而显出了太监的典型模样。阉割下来的阴茎被称为“宝贝” 。在中国,被阉割者对“宝贝”是十分重视的,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不得已而被阉割后,对“宝贝”也要妥善处理,一般有三种放置方法:一是盛以木匣,挂在梁上,寓“高升”之意,这也是阉割所追求的一个主要目的。二是送进家祠,因为身体是祖宗给的,割下来以后,还是要奉献给祖宗。三是被刀匠所收存,待被阉割者入宫后发迹了,再以银子赎回去。但是,不管怎么样,在太监死后,总要千方百计地找到“宝贝”缝在胯间,一起埋葬,从而以“全尸”、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归天”,否则,无面目去见列祖列宗,而且阎罗王还会罚自己来世为雌性骡马。但是,太监临终时距被阉割已有几十年,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宝贝”已经遗失,他们就要做一个陶或瓷的阴茎以陪葬。“穿着灰色的袍子、黑色的裤子,身体如女佣般前倾,走路一小步一小步,声音比女人还细,肌肤艳丽,并不时地把手放在股间,眼珠子向上看人,这就是中国的宦官。
以上是英国人史汀德对中国宦官外形的描述。
太监们不仅在生理上畸形,而且心理上也和常人有殊。他们喜怒无常,猜疑心重,有自卑心理,还有排外心理,太监和太监“抱团”。他们对于直接或间接影射“欠缺”的事物很敏感,因此如和太监同座,看到无尾巴或尾巴被切短的猫狗时,应转弯抹角地说“鹿尾的狗”;如果看到缺少柄的茶壶时,应若无其事,不要声张;对“切”、“斩”“割”这些字眼要避开,改成别的字眼。他们还有个大忌讳,即不让别人看到下身,否则,认为这是极大的侮辱。在北京有一条“尽忠胡同”,为太监下班的聚居之所,胡同中设有剃头店、裁缝店、吸烟房(清朝的太监几乎都吸鸦片)和浴池,这个浴池的顾客都是太监,连浴池中的伙计都是被阉割过的,这是因为太监决不愿让非同类之人看到他们的下身。总的说来,太监的阉割是被迫的,这是一种性压迫和性剥削。但是,太监中的极少数人受到帝王宠信以后,进入了统治集团,角色地位改变了,就从被压迫者变为压迫者了。宦官本非正式官员,不得干预政事,但是由于他们之中有些人比较接近皇帝、皇后而得到宠信,最高统治者有时也和他们商量国家大事;在封建统治集团的内部权力斗争中,当皇帝或一些贵族感到自身力量单薄时,往往也借助一些宦官的力量以克服危机。因此,在中国的历史上,宦官常常形成为一股政治力量,不仅能左右帝王的生活,而且能决定国家的命运。在宦官中,固然不乏忠义之士,但许多是察言观色、献媚讨好、野心勃勃、耍弄阴谋、为非作歹,甚至酿成大乱的卑鄙小人。宦官走上政治舞台,在汉、唐之际已经很明显了。有一些著名的事例,如西汉吕后时掌大权并成为宦官中第一个获得爵位的张释;在宣帝时掌握实权并形成了宦官集团的石显、弘恭等人;包围着安帝进行阴谋活动的李闺、江京等等。到了唐朝,有被唐玄宗十分宠信的高力士;有在肃宗、代宗时发动宫廷政变、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宦官宰相的李辅国;还有杀害宪宗的王守澄和造成“甘露之变”的仇子良等。可是,在中国历史上宦官势力最大、为祸最剧的莫过于明朝了。明代宦官为虐的特点是,宦官众杂。前代的宦官为祸只在宫廷之内,而明代的宦官其爪牙深入社会各个角落,直接危害社会,茶毒黎民,使国家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作为开国皇帝的明太祖朱元璋,是深知汉、唐时宦官专政的情况的,因而也就采取了抑制宦官的做法。明初的宦官不到百人,但后来就逐渐增加了。朱元璋为了防止宦官和外界串通,禁止朝廷的地方官吏和宦官有公文书的往来,规定“内监不得识宇”,甚至在内廷宫门里树了一个铁牌,上面镌刻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违者斩”几个大字。但是,明太祖死后才几年,他所做的努力都白费了,最后宦官刘瑾还是把那块铁牌拆除了。明太祖死后才一年,政治上就发生了剧变,他的弟弟燕王朱棣起兵推翻了明太祖之孙建文帝,自立为帝,并把京城从南京迁至北京,是为永乐帝。朱棣即位后,发现朝廷内部和国内都有不少反对他的力量,就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设立了一个叫“东厂”的秘密警察机构,由宦官掌握,自此宦官的势力大张。永乐帝以后,朝廷内部互相倾轧,政权极不稳固,在这种情况下,宦官的势力又进一步扩展,成为炙手可热,甚至能决定国家命运的政治势力。这个时期,宦官们的主要罪行,一是勒索贿赂,搜刮民财。如明英宗时的宦官王振,在他死后财产被没收,有金银六十余库,珊瑚六七尺者二十余株。刘瑾受贿更多,地方官入觐,例索千金,有的至四五千金,地方人吏则需送贿二万金。后来没收刘瑾的财产,仅黄金就有1200万两,其他珠宝不计其数。投皇帝所好,诱使皇帝溺于*乐,以求宠信,从而便于他们混水摸鱼,这是这些太监的又一罪行。例如明武宗时有个宦官叫江彬,出身于北方万里长城的宣府,他常对武宗谈宣府有许多乐师和美女,偷偷地带武宗至宣府,还在外抢掠民女,使宣宗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诱使武宗堕落至极的一个宦官刘瑾,他和另外七个宦官联合起来为非作歹,荼害生灵,而被世人称为“八虎”。他向武宗推荐鹰犬、女人、摔角等玩乐,使皇帝不理朝政,皇帝对国家大事的批示都由他擅自作主,行使管理天下的大权,但因为他是文盲,所以都将朝廷文件带回家中,和他的妹婿及心腹们商量之后再写批答,最后再交给被贬低职位而成为他的秘书的大学士修饰他们的那些俚俗拙劣的文句。三是残害忠良以进一步把持朝政。例如在明成化年间,有个太监叫汪直的,本是瑶人,在战争中被俘被阉而到北京,做了内监。他精灵乖巧,得到万贵妃和明宪宗朱见深的宠信,于是利用这种宠信建立了另一个秘密警察机关“西厂”,和“东厂” 相互倾轧,争权夺利。他用一种叫“弹琵琶”的酷刑来陷害朝臣,一以排除异己,二以壮大自己的声威,这种酷刑就是用锋利的刀来剔活人的肋骨。《明史》记此刑时说:“琶者,锦衣酷刑也。骨节皆才解,绝而复生。” 他为了谎报军功,还不断地挑起外患,使边防军务陷于极度的混乱之中。更严重的是明熹宗朱由校执政时的魏忠贤。他年轻时本是个无赖,因为赌徒所逼,而自宫,万历年间中选入宫。入宫后和当时为皇长孙朱由校的乳母客氏私通,实际上可能是一种“对食”关系,即做没有性交关系的夫妻,借以自慰。客氏是朱由校对之很有感情的人,朱由校即帝位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她封为奉圣夫人。因为客氏的缘故,魏忠贤也一步步地得到宠信,熹宗即位不久,就叫他做司礼秉笔太监,不久又叫他掌管“东厂”,一下子变得炙手可热了。魏忠贤得势后,经常矫改中旨,倾害公卿,并和反对他的东林党发生党争。当时,不容于东林的一些佞臣贼子都相继依附魏忠贤,成为魏的“义儿”,其党羽有“五虎”、“五彪”、“十狗”等,结党以打击东林,以后诬杀杨涟、左光斗等一批较为正直的大臣,对敢于向魏党提不同意见的人施以酷刑,使朝廷中善类为之一空。他和客氏在后宫杀熹宗的选侍赵氏,幽禁裕妃张氏于别宫又进而杀之,气焰嚣张到了极点。同时他还发动“东厂”的特务对民间加强控制,只要听到有人议论朝政和魏党,就加以杀戮,一时弄得特务横行,人人自危。魏忠贤后来又进爵为上公,气凌君主,媚之者称他为“九千岁”,还有人称他为“九千九百九十九岁”,和“万岁”只差一岁;还到处为他立生祠,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连族中襁褓之中的幼儿也被封官位、爵位。魏忠贤和他的党羽们的倒行逆施使本来已经腐朽的明王朝更加摇摇欲坠了,这就是历史上所记载的“天启乱政”。以后,到了无启七年(公元1627年)八月,熹宗驾崩,崇祯帝朱由检即位,十一月就宣布魏忠贤罪状,迫使他自缢身死,后被戮尸,十二月,客氏被押入浣衣局,被活活打死;以后又追究魏党,分六等定罪。此祸虽除,但明王朝已元气丧尽,病入膏盲,不久就灭亡了。关于宦官,还有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是“宦寺宣*”。
据史书记载,太监娶妻的不少。
如唐玄宗时的太监高力士,惊于刀笔吏吕言晤之女吕国妹的美慧,就娶她为妻。唐代宗时权倾一时的太监李辅国娶元擢之女为妻,元擢为此当了梁州刺史。五代前蜀主王建的儿子王衍在在继承皇位以后,曾经和一个名叫王承休的太监之妻私通,这个太监竟因此而当上了天雄节度使。所以,《后汉书·刘瑜传》说:“常侍黄门亦广娶妻”。宦官在宫廷中的*乱,也是史不绝书。最早的《诗经·小雅·巷伯》,有“萋斐贝锦”之叹。《毛传》乃云:“是必有因也,自谓避嫌之不审也”,乃举颜权之、鲁男子为例。《郑氏笺注》则云:“此寺人被潜在宫中不谨”。这就是说宦者在宫中和宫女有不端的性行为。再如,汉朝的李延年一方面做汉武帝的男宠,另一方面又和宫女*乱,民《史记·佞幸列传》所云:“李延年坐法腐……与之卧起,其贵幸埒如韩嫣也。久之,寝于中人乱。太监怎么还有性能力,这是令今人费解的。从总的方面来分析,有些宦官还有性欲,还有一定的性交能力,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因为阉割得不彻底,或阉割后有“再长”的现象。有的宦官在显贵后千方百计地使“阳具复起”,此法究竟如何,令人已不了解了。另外,有的宦官虽然没有性交能力了,但是本能的性欲求心理仍然存在,即所谓“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同理,阉人还可能偏思情欲,从而宣*,他们即使完全丧失了性交能力,也可能用手交、口交、工具交等方法来玩弄妇女,甚至对女子进行性摧残以发泄性欲。后汉的宦者栾巴是中国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阳具复起”者。清代乾隆时有人向皇帝报告说:宦官虽已被阉割,但在很多情况下,被割掉的阴茎仍会长到需要再一次阉割的长度,并说明朝曾发生过太监和妃嫔间的丑闻,建议立即检查宫中所有的太监,对又长出部分阴茎的太监再度“斩草除根”。乾隆准其所奏,结果很多太监又被迫进行另一次非人道的手术,有些人因而丧生。对宦官来说,残余的性能力加上变态的性心理,再与权势相结合,就会做出许多令人发指的坏事来。如《野获编》“宦寺宣*”条云:允常为浙之宁海人,举进士,为河南按察全事,微行民间,闻哭声甚悲,廉知其女为阉宦逼奸而死,因闻之朝,捕宦抵罪。此洪武末年事。
景泰初元,大同右参将许贵奏:“镇守石少监韦力转,恨军妻不与奸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戏,射死养子。” 事下按御史验闻。
元顺元年,工部左侍郎霍 又奏:“力转每宴辄命妓,复强娶所部女子为妾。
上怒,始遣人执之。
以上都是明朝发生的事情。太监不仅逼奸民女,而且夺妻杀夫,这除了说明他们专横跋扈、无法无天外,也可以说明他们的*欲炽盛,也可能还有一定的性能力。《野获编》“宦寺宣*”条又记载了有些完全丧失了性能力的太监也要玩弄妇女,并带有性虐待、性摧残的性质,例如:近日都下有一阉竖比顽,以假阳具入小唱谷道不能出,遂胀死。法官坐以抵偿,人间怪事,何所不有?
“小唱”即雏妓,那个太监竟用一个假阳具强行塞进这个可怜的小姑娘的肛门(即“谷道”),把她活活地摧残死了,这种惨绝人寰的事在古代并不是个别的。惨绝人寰的事不止于此。有些得势的太监享尽人间富贵,却因不能御女而憾恨,所以就千方百计地企求恢复性能力,为此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明万历年间,有个叫高策的宦官去福建征税,鱼肉百姓。他为了恢复性能力,竟听信了江湖术士所谓“童男的脑髓有效”的妄说,杀害了无数小孩,并食其脑髓,以致“四方失儿无算”①。据载,那个魏忠贤也曾杀过七个囚犯,吃了他们的脑髓,这真是太可怕了!到了清朝,一切都因袭明制,然而对于宦官却一反明朝之所为,管束很严,例如宦官干预朝政者斩,宦官出京者斩。但是,宦官的活跃程度总是和一个朝代的腐朽以及社会的混乱程度成正比的,到了清末,太监又开始兴风作浪了。在慈禧太后垂帘听政时,太监安德海恃宠而骄,做了许多坏事,横行勒索,无恶不作。有一次,他到了山东,搜刮百姓,被山东巡抚丁宝帧以“祖宗向有内监不许出京之戒”,此必冒充太监,把他抓来就地正法,慈禧来不及救,而且无话可说。据野史记载,在验尸时竟发现安德海赫①《野获编》“食人条”。然有阳具在,丁宝帧即以其他太监之尸作了替换,以遮慈禧之丑,所以慈禧后来不但不怪罪于丁,反而升了他的官。以后,慈禧又宠信太监李莲英,他的权势炙手可热,勾结袁世凯,破坏“戊戌变法”,为虎作伥,推波助澜,产生了十分恶劣的作用。据说他是阉割未净之身,有人还向他进奉海肾等壮阳药物。他在宫外有妻妾,而且有子女,不过表面上说都是领养来的。后来,太监小德张又受慈禧的宠信,并成为隆裕皇后的心腹。他权势显赫,有不少大臣竟和他拜把子。隆裕死后,他就告老离宫,最初住在北京永康胡同自己修的一所穷奢极侈的大宅里,过着大富豪的生活,后来又搬到天津的英租界去住,娶了好几个老婆。有一次,他的一个小老婆受不了他的摧残,跑到大津英租界的巡捕房去哭求救命,诉说在小德张家常受答杖和折磨,小德张贿赂了巡捕房,把这女子要了回去,重入虎口的命运是可想而知的。所幸,历史上的这一页已经永远地翻过去了。
明朝史上的宦官之祸:大太监刘瑾是怎么死的
刘瑾被押到刑场凌迟处死。
张永虽是“八虎”之一,也因与刘瑾争权而深恨刘瑾。回军途中,杨一清一次在席间与张永谈到国患时,就用筷子蘸了酒在桌上写了个“瑾”字。张永却说:“刘瑾现在朝中如此势大,拿他有什么办法呢?”杨一清听出话中有意除之,忙拿出了安化王的檄文对张永说:“张公公您在皇上面前也是红人,况且此番平叛又立了大功,回朝之后,您只要将此文交给皇上过目,再痛诉刘瑾罪行,陛下一定会相信您。到时候刘瑾一死,在皇上面前您可就是说一不二了。”
张永回京后在庆功宴上拿出了檄文,明武宗用醉眼看罢问道:“刘瑾想要怎样?”张永忙说:“要夺天下。”谁知明武宗竟不在意地说:“给他又何妨?”张永急了,拉着明武宗的袍袖哭道:“那时陛下又将怎样呢?”一句话点醒了明武宗。明武宗马上传令逮捕了刘瑾,从刘瑾家中搜出了黄金二十四万锭外加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外加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二斗、金勾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条,其他珍宝不计其数。
此外还有私制御玺一方、衰袍八件、盔甲三千副、弓弩五百件及扇中利刃两把。见了这些违禁之物,明武宗这才恍然大悟,怒道:“刘瑾真要造反。”下令将刘瑾交与三法司和锦衣卫会审。见到堂上的会审官员,刘瑾还在趾高气扬:“满朝公卿都是我所起用的,谁敢审我。”几位官员果然面面相觑,无人发言。验马都尉蔡震见状,拍案而起,怒道:“我是国戚,我来审你。”上前便是一顿耳光,最后这个恶贯满盈的权臣终于画了押。
八月二十九日,刘瑾被押到刑场凌迟处死。在三日行刑的时间里,北京城的老百姓争相来看这个恶棍的下场,有的甚至用钱买下他的一片肉生食以泄愤。三天后,只剩下一副骨架的刘瑾被砍了头。他的那些亲信或掉头或丢官,也都没有得到好下场。
刘瑾被割了几千刀真的假的根据常识和凌迟的原则,按道理第一天就会因为大出血而休克,怎么会还有能力骂
凌迟或磔刑,俗称千刀万剐,属于最残酷的死刑之一。凌迟是指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伤不正确,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刽子手也可能会受罚。
五代开始出现凌迟,至明清时达至高锋,用刑广范。明武宗时,宦官刘瑾被施以此刑,据说割了三天三夜。
施行方法
部份犯人会在被送往刑场前,先游街示众。到了刑场,会把犯人捆绑在刑场上,通常是一条柱子上。与其他古代死刑酷刑一样,大部份的凌迟行刑容许百姓围观,有时甚至可以站得非常接近受刑者。有部份百姓更以看人受凌迟为乐。[8]
部份受刑者,不论男性或女性会被脱下全身衣服,让其全身,包括性器宫暴露于群众目前。只有小部份受刑者可以保留一些衣物掩盖重要部位。这做法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对受刑者的一种 。
行刑时,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不是一个固定的数目,因受刑者而异也因朝代而异。宋朝时只割八刀至一百二十刀[9]。割之前会先打断犯人四肢,防止其反抗,之后再割咽喉,防止其痛苦得乱喊。[10]
到了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甚至达三千刀之说。王明德说:“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11],“千刀万剐”至此名实相符。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有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但据记载刘瑾实际上被割了3357刀,本计划分三日割完,第一天三百五十七刀,割10刀休息一下,待刘瑾苏醒后再割,但割到第二天刘瑾已一命呜呼。
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或者死囚的断气时间不当,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但亦有传说家属有时可以买通刽子手,一刀就把心脏刺破,提早结束犯人的生命以减少痛楚。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若果是女性犯人,先从 开始,再把双乳割下,然后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如果是男性犯人,割完胸肌,会接着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12]。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明武宗的宦官刘瑾,受刑后割下的皮肉,便被以一文钱的价钱卖给围观的民众。到了清末,残肢会被放进一个篮内示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枭首,用巨斧锉尸。
后期,部份受刑者会先被施以鸦片,以保受刑者的清醒,延长其痛苦。清末则有“八刀刑”之方法,下面所提及的符珠哩的受刑便属于这个方法。这个方法的所有动作均由左边部位开始,之后才割右边相应部位。首先先割胸口,之后割二头肌,接下来则是大腿,再之后是割手臂至手肘,之后则是割小腿,最后一刀是枭首。头颅会被吊起,和放在篮内的残肢一起示众。
刘瑾: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1510年被处刑。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刀。据说第一天的行刑后,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白粥。整个行刑过程后,燕京围观百姓,特别是受过刘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属,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朱厚照和刘瑾那么铁~~刘瑾最后怎么还落了个凌迟?刘瑾被凌迟是因为朱厚照受到了极大的震惊。
刘瑾是个有权但没有文化的宦官,他以为自己架空皇帝操纵朝纲,最后竟起了想当皇帝的念头!明武宗虽然贪玩,但还不至于傻到甘心让别人篡位的程度,所以当从刘瑾家里抄出龙袍、玉玺,从随身扇子里查出凶器的时候,他就认为刘瑾就像快成精的妖怪一样,需要千刀万剐才能破除魔障,防止其阴魂不散!不仅是要碎尸,还默许别人吃掉他的肉,从当时的迷信角度出发,可以理解朱厚照不给刘瑾留全尸并且不等秋后就动手的做法。 刘瑾被凌迟后怎么还能吃饭?凌迟是一刀一刀割肉。在割规定的刀数之前不能使犯人死亡。否则行刑就算失败,执行的人也要受到惩罚的。所以刘瑾被凌迟后还能进食。
明朝太监刘瑾是什么人刘瑾怎么被判凌迟的明朝太监刘瑾是司礼监掌印太监。因为专权使朝政混乱、索贿受贿、恶贯满盈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
刘瑾(1451-1510),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判以凌迟。
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曾将明朝太监刘瑾列入过去1000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至于他的财产,据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所载,刘瑾被抄家时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万余两。其它珍宝细软无法统计。开创了"罚款"先河,领先世界1000多年!被后人发扬光大!另据报道,刘瑾曾是世界首富。
明朝大太监刘瑾为何会被处以凌迟3357刀处死的酷刑?历史记载,刘瑾在正德五年被赐凌迟酷刑,据说这一场凌迟一直持续了两天。那么正德皇帝为什么要用这样的酷刑来对待他之前如此信任的刘瑾呢。能伤害自己的的永远是自己心爱的人,刘瑾作为正德的心腹,被抄家之时,不仅抄出巨额白银,还有玉玺龙袍,各类兵器,正德崩溃了,那么信任的人居然时刻想着要伤害自己,雷霆盛怒之下,只有凌迟能解心中之恨。
其实读这段历史的时候,我就很奇怪,一个太监,究竟是有了什么样的胆子,贪钱还不够,竟然要去私藏龙袍玉玺,难不成想当君王。还是从这场纷争的源头讲起吧,正德这个天下第一大奇葩帝王,在位之时,盛宠八位宦官,时称“八虎”,刘瑾就是其中之一。从后世的史料中可以看出,这人深受正德皇帝的喜爱,授予司礼监掌印太监的职责,他在政治上拥有很大的权力。但此人品德不良,而且巨贪,弄得朝堂上下是乌烟瘴气。
此时一位名叫杨一清的大臣站了出来,他利用杨瑾和同为“八虎”之一的张永之间的矛盾,和张永联盟,使得皇上逐渐对杨瑾失去信任。可终究是从小陪伴正德长大的奴仆,正德一直不忍心赐死他,张永这时慌了,如果弄不死刘瑾,那么等刘瑾回过神来,死的一定是自己,此时张永直接抄了刘瑾的家。
现在已无法推测那些龙袍玉玺是否真是刘瑾私藏的,但明朝皇权、相权、宦权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停止,也还尚未分出胜负。
中国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哪些中国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石达开、曾仕和、刘瑾、袁崇焕、方孝孺、郑鄤、李付一、赵鐇、赵镐与其兄赵鐩、练子宁、胡闰等。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一、石达开
石达开(1831年3月—1863年6月27日),小名亚达,绰号石敢当,广西贵县(今贵港市港北区奇石乡)客家人,祖籍地在今广东省和平县。石达开是太平天国主要将领之一,中国近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革命家、战略家,武学家,诗人,书法家,爱国将领,民族英雄。
1851年12月,太平天国在永安建制,石达开晋封“翼王五千岁”。1857年,封“左军主将翼王”,天京事变曾封为“圣神电通军主将翼王”,军民尊为“义王”(本人谦辞不受)。
二、练子宁
练子宁(1350~1402),名安,临江府三洲 (今江西省新干县金川镇东门村人)。英迈超群,洪武十八年(1385)以贡士廷试对策,力言强国富民之道,擢为一甲第二名(即榜眼)。初授翰林修撰。后任工部侍郎。建文年间(1398~1402)改任吏部侍郎,以举贤荐能为己任,政声斐然。
三、刘瑾
刘瑾(1451—1510),陕西兴平人,明朝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伯父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宦官。
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
四、袁崇焕
袁崇焕(1584年—1630年),字元素,籍贯广东东莞石碣,通籍广西梧州(籍贯争议)。明朝末年蓟辽督师。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后通过自荐的方式在辽东边关任职,得到孙承宗的器重镇守宁远。在抗击清军(后金)的战争中先后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但因为不得魏忠贤欢心辞官回乡。
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袁崇焕得以重新启用,于崇祯二年(1629年)击退皇太极,解京师之围后,魏忠贤余党以“擅杀岛帅(毛文龙)”、“与清廷议和”、“市米资敌”等罪名弹劾袁崇焕,皇太极又趁机实施反间计,袁崇焕最终被朱由检认为与后金有密约而遭凌迟处死。
五、方孝孺
方孝孺(1357—1402年7月25日),宁海人,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故称“缑城先生”;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明朝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
后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被朱棣杀害。方孝孺强忍悲痛,始终不屈。被处死于江苏南京聚宝门外,时年四十六岁。《明史》中为施以凌迟。南明福王时追谥“文正”。
参考文献资料:
-凌迟
-石达开
-刘瑾
-袁崇焕
-方孝孺
-练子宁
中国明朝受到凌迟的刘瑾,其做了什么落得如此凄惨?刘瑾不仅谋反了还贪污了,所以明朝的刘瑾要被凌迟处死。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法,这种刑法,凌迟又称千刀万剐,受刑的人要忍受非一般的折磨,还需要看自己的肉被切割下来,手法极其残忍。但是刘瑾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贪污也就算了还被发现了,竟然还谋反,这两项罪名都是非常严重的,怪不得会被凌迟了。
刘瑾在位的时候,故意对那些 和弹劾他的官员进行报复。他不顾一切地殴打内阁大臣。30多名弹劾他的官员被杀。由于这起轰动一时的弹劾案,刘瑾被提升为司祭太监,并盖上了公章。从那以后,他掌握了所有的权力。但正是因为权力越大野心也就越大,导致他竟然有了谋反之心,辜负了皇帝的信任。
他千方百计地切断臣民与皇帝的联系,假扮“皇帝”,经常让军政将领集体下跪,甚至数百次贬斥或逮捕,这种暴虐的统治是可怕的。事实上,凌迟的惩罚力度大致相同,只是刀的数量不同,刘瑾被砍了357次。刽子手从刘进的胸口抽出刀来,每隔十刀就喊一声,以免犯人晕倒。
刘瑾去世以后,就会有新的人分割他手中的权力,但是当时的正德皇帝发威了,不仅让刘瑾小时了,还让江彬,钱宁等人一起消失了,但这么做也是未来国家的和谐稳定发展,直到后来日渐衰败,明朝才灭亡了,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繁荣盛世了,但当时皇帝惩奸除恶的行为赢得了民心。
明朝(326)宦官(18)
就是女性的阉人。
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王夫之《识少录》中说:“传谓‘男子去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对于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没有细说“幽闭”是怎么回事,偶想不是他卖关子,而是不忍或实在是耻于祖宗的“伟大发明”。清朝褚人获《坚瓠集》,在卷四里有“妇人幽闭”一条,作者引用明代王兆云《碣石剩谈》中的一段话,把“幽闭”解释为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王兆云自称这解释得自“刑部员外许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见,“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是破坏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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