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这种事情,可以罚站,但是不能够退学的培养一个独立自主的孩子,罚站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当然,我不否认有“生来”独立的孩子,但属于很少数。独立的根本含义,是独立负责,对自己的事情独立负起责任。而独立负责的根本含义,是独立承担事情的代价。
说白了,孩子不吃苦,是不可能有独立性的。只有当一个孩子自己做出选择,自己承受选择带来的痛苦,他才有可能把事情当成自己的事。
生活里有两类情况可以培养孩子的独立性。一类是用事情本身惩罚孩子(的选择),比如中饭不好好吃,下午肚子饿了,就必须忍着,前因和后果,都是他的选择;另一类是一些无法用事情本身来惩罚孩子(的选择),比如做作业磨蹭,学习不用心。
很多家长对于孩子做作业磨蹭有一种抓狂的感觉,哄也不行,骂也不行。规定必须写完才能睡觉,耗到十一二点,孩子都爬在桌子上睡着了,你又会心疼。坐在旁边陪着吧,又不能陪他一辈子。
这时你就需要惩罚,让他为自己的选择吃苦头。他一旦吃苦了,他便会在磨蹭和吃苦之间做衡量,利弊得失之间,他定然会选择那个对他最有利或最无害的选项。当你把吃苦的代价增加到大过磨蹭给他的好处,没有孩子会傻到选择更坏的结果。
你能选择什么来让孩子吃苦头呢?除了罚站,其它的方式都可能让孩子与大人陷入扯不清的纠缠里。
有两种罚站的方式:一是规定过了晚上七点就必须站着写作业,直到作业完成。这时可以耗他,因为耗的时间越久,对你越有利,对孩子越不利。越来越腰酸腿疼,他慢慢会明白过来,越耗就是越跟自己过不去。二是规定过了晚上八点半,如果没有完成作业,则罚站一个半小时,立刻执行。一个半小时刚刚可以让孩子感到有点痛苦。
有些家长罚站的时候,常常罚孩子半个小时站。这有点可笑。孩子不吃点苦头,是不会长记性的。
如果我是家长,我的第一反应会是感到震惊和愤怒。体罚是一种违反人权和教育伦理的行为,不仅无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还可能对其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会首先与学校联系并表达我的不满和担忧,并要求学校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这种行为再次发生,例如制定更严格的惩罚制度、加强教师的道德教育等。
如果学校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可能会考虑报警或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我孩子的权益。当然,在与学校和法律机构沟通的过程中,我会确保与当事人平等、文明和尊重地进行交流,并尽可能地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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