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丈夫争吵被半路抛在了高速?

女子与丈夫争吵被半路抛在了高速?,第1张

10月28号上午,镇江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常合高速巡逻至176公里附近时,发现一名年轻女子穿着睡衣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跌跌撞撞地行走,身边一辆辆车呼啸驶过,十分危险。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在被民警发现前,这名年轻女子已经在高速公路上徒步行走了一个多小时了。女子姓潘,和丈夫都是安徽亳州人,丈夫是半挂车驾驶员。这次她陪丈夫从重庆拉货前往上海,车辆行驶到常合高速南京段时,二人言语不合发生争吵。潘某摔了丈夫的茶杯,砸坏了挡风玻璃。丈夫则摔坏潘某的手机。潘某一气之下,下了车。

潘某向民警抱怨:听不下去了又拿杯子砸,没见过这样子的,然后我就气嘛,他打电话回家我听不惯嘛,我就说你停车,我就下来,下来我就翻过那个栏杆在那边坐。

潘某说,可能是因为正在气头上,丈夫看到她下了车也没有搭理,自个儿继续驾驶车辆往上海方向行驶,而她则赌气一路步行,直到被巡逻民警发现。

镇江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仇建新告诉记者:这个妇女穿着睡衣带着一件外套,手机也没带钱也没有,身无分文。然后民警就将她带上警车,因为应急车道非常危险的。然后民警就跟他丈夫进行了沟通,她丈夫答应找个朋友开小车来接他妻子回上海。

民警提醒,驾驶车辆在行驶中争吵打闹极易造成车辆失控,在高速公路随意上下人员更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并对潘某夫妻俩分别进行了批评警告。

夫妻吵架也不选择时间地点,有一个人大度一点都不至于到这种地步,夫妻一定要懂得经营感情,不要再发生伤感情的事情。

近日,河南洛阳涧西区法院门前一对夫妻走到门口时,男子情绪表现得异常激动,期间一直撕扯女子和孩子,刚好派出所民警前往法院办公室,当发现该男子腰间藏着一把斧子的时候,民警上前制止并劝说男子交出斧子,但是该男子拒不配合,无奈之下,民警将其制服。

很多人疑惑男子为什么腰藏斧头呢?其实小编想无非是威胁妻子不要离婚,如果劝不回,情绪上头便挥斧,好在警察和路人对腰藏斧头发现早,才让一场悲剧及时消弭。

我觉得这种婚姻难说幸福,简直担惊受怕的很。如果男子能学会用爱而不是威胁来拯救自己的婚姻,那么依旧可救。一旦用上暴力手段,则属于无可救药。

都说结的好叫婚姻,结不好叫踏入坟墓。她只是和你结婚,而不是把命也给你了。我从这些年因为离婚而出现伤亡事件中看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极端的对象,只有两种结果,要么停尸间,要么妻子忍不了,结果她蹲监狱。现在的离婚冷静期,我觉得是先后顺序整错了,两人想结婚的时候才需要冷静期。一旦结婚后悔了,遇人不淑了,会出现一大堆人劝和,和稀泥。

现在这个妻子抱着孩子,她不知道她曾经的丈夫,枕边人腰间别着想害她的斧头,不到万不得已,女人带着孩子都不会选择离婚的。她想结束这段婚姻,但是他的丈夫竟然带着斧头想报复她。如果不是民警及时发现了,就又是一场悲剧。不爱了便放手别互相伤害,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然就是害人害己。

纵然劝回了婚姻,大概率还会故态复萌,我行我素的再次逼人出走。多少该学会用情来表达自己,而不是用肢体力量去推远别人。有时候不是站在女性的角度说话,而是有的男同胞们太不像话了,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在法院门口别着斧头,已经是赤裸裸的威胁了吧?再加上拉扯与言语的威逼,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什么样的丈夫?妻儿只能瑟瑟发抖,也许是实在忍不下去,为了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妻子鼓起勇气请求离婚!

希望这位妻子坚定想法,绝不要妥协,因为有了一次的威胁,就会有无数次的实施!为了自己和孩子,都要勇敢抗争!

也希望不要给他们什么离婚冷静期,也不要说这样也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千万不要等到无法挽回的悲剧发生!准许这样的夫妻离婚,是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

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

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

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对这位丈夫作出的事情进行制裁。

夫妻之间偶尔出现摩擦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如果因为吵架而酿成无法挽回的结果,那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后悔终生的事情。最近在湖北高速就发生了这么一件离奇事件。一对夫妻因为在高速公路上吵架,丈夫直接丢下女子,让女子在大雨中沿着应急车道行走。交警发现之后立刻驱车将女子带上车离开。

原来这两人是因为在收费站的时候,车用消费价格发生争执,男子一气之下直接开车离开,女子只能在收费站傻等。后来交警联系其丈夫,两人在下一个收费站会和交警对丈夫进行批评之后就放他们回去了。这次幸亏是女子先遇到了交警,如果任由这名女子在暴雨之中行走下去,谁知道会不会遇到什么意外呢?这两夫妻吵架归吵架,但是遇到事情的时候还是要把理性放在最前面,直接将自己决定陪伴走过一生的人丢在高速公路上,只能说这位丈夫不负责任,还没有危机意识,做事情不考虑后果,希望经过这一次的交警批评教育,他们可以意识到自己的短处。

人们常说人对最亲近的人往往就是最苛刻的,换作这位男子不是与他的妻子,而是与他的朋友发生争执,想必他也不会直接将朋友丢在高速公路上,由此可见这名男子实在是没有风度,何况外面还下着暴雨,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那么他一生都将用来后悔,前段时间便发生过妻子把丈夫丢在高速上,现在又发生丈夫把妻子丢在高速公路上。只想劝世间各位如果没有做好与对方携手走完下半生的决定就先不要走进婚姻的殿堂,以免下半辈子互怨互厌,那不是比不婚更难受吗?

2月27日15时23分,一名男子拨打110电话报警称,他的妻子在高速公路途中下了车后不知所踪,希望警方帮其寻找。公安交警高速支队京沪大队通过视频巡查找到了正在高速路边徘徊的女子,而这危险一幕竟然是因夫妻俩吵架引起。

据了解,当时报警男子正驾车载其妻子沿京沪高速公路从山东省来我市武清区办事,途中二人在车上突然因琐事吵起了架,妻子一气之下就在高速公路途中自己下了车。“当时我也赌气,就开车走了。”男子表示自己意气用事,没有考虑后果。直到与妻子分开3个小时后,他才发现与妻子联系不上了,这才担心起妻子的安全,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希望高速交警帮助寻找。

京沪大队交警肖培寿立即赶往报警人妻子的下车地点。同时,大队值班交警利用视频巡查系统在道路周边展开联网巡查。交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京沪高速下行K119公里处,有一名行人站在护栏边,立即将情况通报给了肖培寿。

经过对该名行人核实身份,肖培寿确认她就是报警人的妻子。交警京沪大队值班室与报警人联系后,确定在京沪高速静海服务区见面。

在静海服务区,肖培寿对夫妻双方讲明了行人滞留高速的违法行为和危险性,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了解了夫妻双方存在的分歧,肖培寿还对双方进行劝解,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夫妻二人对天津高速交警及时救助老百姓的做法表示由衷的感谢。最终,肖培寿驾驶警车将两人引导至京沪高速滨石互通济南方向,夫妻两人顺利踏上回家的路。

高速路上行车,安全是第一要务,驾驶人不能受任何情绪左右,开“情绪车”十分危险,更不能将乘员遗弃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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