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作人员先后拿铁棍、灭火器、消防斧威胁殴打业主。此外,还有其他几名保安参与围殴。事后,还在业主群嚣张扬言“和我过不去就卖房滚,就这个实力!”目前,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5名打人的保安被开除。
这也太嚣张了!这些物业和保安,是不是把小区当成的地盘了?到底是谁给这些人这么足的底气呢?别忘了,你是提供服务的,不是耍横的,更不是玩黑社会的。
物业和业主之间为何发生冲突?是因为收费还是因为管理,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从物业凶神恶煞般的态度和做法,可见一斑。业主花钱请的物业,却骑在业主头上撒野,这还了得?
物业人员群殴业主,显然已经违法,甚至涉嫌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罚款。如果经鉴定,被害人伤情达轻伤及以上的,则打人者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5个保安分别拿铁棍、灭火器、消防斧围殴业主,绝不是开除了事这么简单。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5人的行为,属于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从民事的角度看,根据《民法典》第937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是业主请来提供服务的、保护业主安全的,不是来作威作福的。
这样的物业管理,哪有服务可言,属于严重不称职和严重违约,不是整改就可以的,还是早点解除的好。根据《民法典》第946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下一步怎么走,决定权就在业主手中了。作为物业公司和工作人员,一定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切勿本末倒置,否则就得走人!
对此,您怎么看呢?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本应是互惠互利、朝夕相处的,却总有闹不完的纠纷,打不完的官司。很多业主在与物业发生矛盾时,都习惯拒缴物业费。实际上,拖欠物业费是不明智的,也不利于矛盾的解决。
不管发生什么事,业主都要以包容的心态处理。如果你怒气冲冲地找物业理论,甚至摆出一副要打人的架势,即便物业人员想要与你好好解决问题,见到你这样的气势,也很容易被激怒。
我觉得物业与业主之间的问题不过就是小区里的事儿,没必要非得摆出一副吵架的阵势,有事儿就说,如何解决,如何处理,处理不来怎么办?就可以了,毕竟我们只是为了生活的更好一些而已,吵架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反而让问题变复杂。
沟通是解决矛盾最好的方法。在沟通时,业主应该认识到,双方是平等互利的关系。业主要就事论事,采取包容、友好的态度与物业人员进行沟通,并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共同化解矛盾。业主还应该分清责任的主体是谁。现在很多开发商变更规划、修改设计,最后遗留一堆问题给物业。虽然物业有责任帮助业主协调解决,但不应该把全部责任和矛盾都转嫁于物业。
如果双方无法合理地区性解决矛盾,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出面进行协调。在业主委员会进行调解时,业主要积极配合,不要提过分无礼的要求。如果物业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诚意,那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是否要与其解除合约。如果全体业主有2/3以上同意,便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物业的合同。
业主与物业人员都应该认识到,双方是平等的关系。很多人都认为业主与物业是被服务与服务的关系,忽视了双方实际上是利益的共同体。在发生矛盾时,如果双方都能够有公平公正、诚信互让,那问题便会很好地解决。
法律分析: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插手管(调解)那是人情化操作,一旦有一方有不同意见的,就不会形成协议,就是调解不成功。而名正言顺的“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邻里纠纷,属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判决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民事起诉状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物业怕业主查他什么
物业是小区的管理者,服务于小区业主,所以只要是在物业管理范围之内的、工作未做到位的,那么业主都有权要求物业尽到责任。而对于物业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业主也是有权利要求查看明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1、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所以以上都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的资格以及服务,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和物业吵架后有什么后果
1、如果是有理有据的吵架,那么或许可以通过吵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一途径不建议采用,因为吵架不仅会激化矛盾,而且有时候并不能解决实际性的问题。建议遇见问题,先和物业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2、但是如果是无凭无据的吵架,那么的结果显然是不好的,甚至还会伤及和物业的感情,之后的办事也会比较麻烦。毕竟吵架伤感情,建议还是采用比较文明的手段进行。
所以综上所述,与物业吵架实际上得不到怎样好的结果。实际上,协商不成的话,投诉得到的结果会比吵架来得有效的多。
1、如果是收费矛盾的话,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收费标准,如果不公示的话,是违规的行为,比较法律规定物业费应该公开、透明。如果收费不合理的话,可以去当地的物价价格监督检查局反映、投诉。
2、如果物业管理单位资质问题的话,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
3、如果是物业私自挪用物业费或者是维修基金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直接报警解决。
律师教你如何对付物业
1、服务质量差问题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共用设施(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本小区红线内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卫服务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以上都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如果物业工作没做到位的话,可以进行投诉。除了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投诉之外,还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2、乱收费问题
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都有乱收费的现象,并且有的物业还利用小区公共场所赚取额外报酬。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向物价部门投诉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首先把物业这边的当事人喊走,换一个人去听业主的抱怨和牢骚,
其次是安抚当事业主的情绪,对其反应的问题能现场处理的立刻处理,不能处理的做好书面记录,告诉业主多少天后会对其进行回访或结果告知。。。
如果业主一直不依不饶,可考虑要吵架当事人来道个歉一类。。。
首先,你是应聘者角色,那么你应该知道物业行业特点及理念是什么,一般都是以服务为主,顾客(或业主)至上的理念,重视服务是物业公司的最重要的原则及要求。
那么,你应该按照从服务角度出发谈此问题,你可以说如果发生争执或者冲突,首先要安抚客户,可以先请客户坐一下,倒杯水,缓和缓和。常用型的解决尴尬的用语你可以说“不好意思,刚刚有点激动,您消消气“等等。
另外,如果你和客户争吵的很厉害或者冲突很厉害,你不好控制自己情绪或者不好处理,你可以引导客户到你的其他同事那处理,但是你不要没礼貌的离开,双方都冷静冷静,你可以先说你一会过来,让客户冷静冷静之后你来收场。就像两个人打仗一样,往往别人怎么劝都很难说的清或者缓解压力,相反等你和他都冷静之后你来收场,可能就一句“不好意思啊,刚才有点不冷静”对方也能感觉到你的态度,觉得你懂事、大度,也许还能和客户建立最好的朋友关系。
最后,冲动是魔鬼!!!虽然有的时候做物业工作压力大、委屈多,但是从中也能学好很多人与人之间交流处理的方法,自己尽量不要让冲动占据自己的头脑。
遇到问题不要退缩,多处理几次,反思几次,多像有经验的学习,相信你会处理好此问题的。
顺祝应聘成功~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更是让每位业主对此表示非常困惑的,因为业主与物业之间出现矛盾那么对于整个小区的生活都是有着很大影响的,当我们的业主与物业之间产生矛盾的时候必须要及时的解决,接下来小编就带领大家来看一下,我们有这些矛盾的时候,该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业主和物业之间最大的矛盾在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尽管理的义务,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绿化方面等管理非常的不到位,当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业主必须要和物业进行相关的商量,并且要求物业进行相关的管理以及相关的配置。业主违章搭建,私自更改房屋结构等等现象是非常多的,这种情况往往都是因为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小区业主的监督不到位所产生的。
当然不仅仅如此,因为有些物业服务企业涉嫌到乱收费,物管费,停车费都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来收取相关费用,所以我们的业主在发现小区的物业有这些行为的时候,一定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去保护自己,并且要和小区的物业进行相关的协商,必须要按照正规的标准来收取相关的费用,还有就是物业服务企业企图侵占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业委会没有依法履行到监督的作用,这些都是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所存在的主要矛盾,当我们出现矛盾的时候,需要通过协商去解决这些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包括这些,而且有时候矛盾是非常严重的,必须要大家坐下来协商,才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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