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很多人听说过狄金森的名字,但是,没有读过或系统接触过她的诗。
没错,是她,不是他。也许惊讶你的,也曾惊讶过我。
翻开狄金森诗选,精装的封面是素雅的淡紫与玫瑰红的晕染,美好而洁净。
一如内页里的她一样, 美的端庄沉静,清新隽永 。
艾米莉-狄金森 ,Emilu Dickinson,一位生前默默无闻,深居简出的美国诗人,在去世之后若干年,却荣获这样的评价。
“有人就驾驭英语的能力而言,甚至把她和 莎士比亚 相提并论。
狄金森,可是说是世界上影响最大、拥有读者和学者最多的女诗人,不是之一,而是唯一。”
虽然我认为李清照仍具有一袭之地,但争论这些名号荣誉已无任何意义。
生前身后,也不过是后人们贴的标签罢了。
读诗,是读美,读感受,读情感,不是读名人,读逼格,读辞藻。
我喜欢雪莱瑰丽的意象,喜欢狄金森的敏感却大气的赞叹与哀愁,但不是因为他们是享誉世界诗坛的,不是因为谁刻意使用看似浮华的词藻的。
那么现在,请允许我谈谈自己对她的诗见解。
一首《I died for beauty-but was scarce》(我为美而死,对坟墓)
讲的是我为美而死,而为真理而死的人成了我的近邻,两块墓碑结为兄弟彻夜谈心。
末句是:
“ 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
And covered up-our names-"
(直到苍苔长上我们的嘴唇——
覆盖掉,我们的姓名——)
这一首诗可以说很直接地展现了狄金森对美的追求与热爱,她虽在一生中大多时间独处于房间里,但也绝不没有领略过大自然的风光,世间的万物,上层社会与底层人民的生活的,她受过在1830~1886这个年代里难得的教育,可以说无论代表物理的苹果,生物的属种,地理的航海,都在她的始终有所体现, 甚至对 教育对 想象力,直观感受自然美 的扼杀 有 某种前瞻性般的 感觉 。
这首诗写的精巧而热忱,生动的比拟和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哀,在苍苔覆盖掉真理与美的姓名时便已展现地淋漓尽致。
追求美和真理的人,是否都像她这般默默无闻的死去,极少的在若干年后昭显于世,广受颂赞,大多数都淹没于历史时代的狂沙之中?
我喜欢狄金森,不是因为她是个多么伟大的诗人。
我喜欢这个有着美好性灵的女孩子,有最纯洁的眼睛最真的幻想,未曾出嫁不曾跌入柴米油盐的泥淖中,却不是无知愚笨的,她用诗人的敏锐洞悉一切,对神灵的存在相信却怀疑,她曾遇过鬼魂,记下他的样貌与她的感受,她曾有相思有爱 却不哀怨也不牢骚,她喜欢三月的美好不想让四月进门,她爱草原爱玫瑰爱苜蓿,她喜欢文字满腔对世界的爱恋,她有孩童般明丽的心灵……
以上这些是我对她的印象。
她说“ 希望是个有羽毛的东西 ”而因这句比喻广负胜名,而友人却说:这就如同谢灵运的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 历来被高度评价,其实意象并未有他们说的那么神,只是经典而已。
的确,我最喜欢的,是《You cannot put a Fire out》,但它的译文,却未能尽如我意。
江枫的翻译历来是我与友人所推崇的,但这一首,也许我的感悟不同且深入吧。
You cannot put a Fire out
扑不灭的是思想之火,是思念之火。
相思似火,无需外物供你触景生情,伤感的情绪亦然,午夜梦回,或许如“半夜凉初透”时汹涌来访,思绪蔓延,无边无际的燎原之火。
抑或漏尽钟鸣时,晨曦微露时。
这样的思绪的烈火,纵有百川汹涌也无法扑灭浇熄,纵有洪水滔天也无法淹没、
像寄给远人的桃花笺纸,你把满心想念爱慕锁进抽屉,可以地回避那种苦恨,却总是徒劳、
就像爱一个人的时候,想一个人的时候,一阵风吹过,你都会情不自禁地思念。无端的琐碎思绪像心中小小的烛火燃起:这阵风是否也曾吹过他的衣襟?这阵风能把我的思绪带给他吗?
风把你的思绪告诉了松木地板,不禁让人赞叹狄金森对语言的掌控能力和敏感而天才的想象与描摹能力
松木地板上的,是我的脚步声。是“中夜起徘徊”,是我的玲珑心思,是我的细碎如风的脚步啊。
你扑灭不了的,是我想你。
如“小园香径独徘徊”般,但却不似 中国古典诗词 总是有个美好的意境,以至于千百年后的人们在寻求共鸣感的时候,只了解到了徘徊,它所呈现的画面, 所用意象,可能是你很难在现代生活中亲历的 ,而现在的人们,写诗用的意象,可以说从元曲便开始有了这样的趋势,虽非亲身经历,所表达的情感也并非真情实感,但技法的工巧使抒情变得漂亮了起来,前人的感情被无数次重复或改写,创作者自己把自己代入一个故事,想象一种情感或人生经历,再用用惯了的套路,比如意象或是事件去表达它们,而现在大多填词亦如此, 在时代变更如此快速的当下,那些已经不在常存于生活中的意象与事件仍被沿用着,试问在公园长堤有规定的今天多少人敢随意“折柳”,试问有多少人真正在某时见了“游丝”? 为什么狄金森就可以自由而直白地用松木地板的意象,而我却没有读到无论中国古体诗近体诗还是现代诗中有关“地板”的描述呢?叹一句不亦悲夫?还是笑一句自己孤陋寡闻?我们所追求的新奇雅致到底为何?
读狄金森,读的不仅仅是那些比喻句,更是情感的抒发,这种读诗的感觉就像
读李商隐,觉得“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真漂亮一样
读雪莱的记梦诗,那种酣畅淋漓的畅快,被词语瑰丽的意象所打动吸引
读狄金森,读她的文采,读她的甚至带有些狡黠的思考,读她为美而生为美而死的信念,读她的情感和美好性灵。
而真正要做到的是 ,用自己敏感而细腻的心境去揣度。在生活中,在遇到开心快乐,忧伤恐惧时,在爱一个人思念一个人时, 能感受到有一个穿越百年的美国女诗人 ,也曾体会过人世间这般酸甜苦辣,并热爱着坚持着感受着。虽然生前默默无闻不为人所知,不被理解,未曾收获共鸣,但终究还是被我们读到了,也算幸事。
那时 你会感到你并不孤独,这个世界很漂亮,和诗一样
所以说,与其说读狄金森的诗,不如说是读狄金森这个人,读那个时代, 读你自己 。
所以不妨翻开一本诗集,用自己的心灵去感悟体会,也许会在未来某一时刻,你达到了那个自己。
致喜欢文字的你:
艾米莉·狄金森是美国著名女诗人,她的诗公开出版后,得到了越来越高的评价。她在美国诗史上的地位和影响仅次于惠特曼。 1984年,美国文学界纪念“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诞生二百周年时,在纽约圣·约翰教堂同时开辟了“诗人角”,入选的只有惠特曼和狄金森两人。
一、美国诗人艾米丽 迪金森的简介:
艾米莉·狄金森(又称狄更生)(Emily Dickinson,1830~1886)美国传奇诗人。出生于律师家庭。青少年时代生活单调而平静受正规宗教教育。从二十五岁开始弃绝社交女尼似的闭门不出,在孤独中埋头写诗三十年,留下诗稿一千七百余首;生前只是发表过七首,其余的都是她死后才出版,并被世人所知名气极大。狄金森的诗主要写生活情趣,自然、生命、信仰、友谊、爱情。诗风凝练婉约、意向清新,描绘真切、精微,思想深沉、凝聚力强,极富独创性。她被视为二十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美国诗人最著名的佼佼者是美国文学之父欧文,以及惠特曼和狄金森。她深锁在盒子里的大量创作诗篇是她留给世人的最大礼物。在她有生之年,她的作品未能获得青睐,然而周遭众人对她的不解与误会,却丝毫无法低损她丰富的创作天分。根据统计,艾米莉惊人的创作力为世人留下1800多首诗,包括了定本的1775首与新近发现的25首。
二、代表作:
《狂野的夜》
《风暴之夜——激情之夜!》
《这是鸟儿们回来的日子》
《头脑,比天空辽阔》
《我一直在爱》等
《神奇的书》
拓展延伸:
一、作品风格:
狄金森的诗采用一般教会赞美诗的格律:每节四句,第一、三句八音节,第二、四句六音节,音步是最简单的“轻、重”,第二、四句押韵。例如:
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He kindly stopped for me--
The Carriage held but just Ourselves--
and Immortality
诗的篇幅短小,多数只有两至五节,经常破格,常押所谓“半韵”(half rhyme);放弃传统的标点,多用破折号,名词多用大写(但这个习惯在当时很平常);常省略句子成分,有时甚至连动词也省掉;句法多倒装,有学者指这是受拉丁文词序的影响。
狄金森的诗富于睿智,新奇的比喻随手抛掷,顺心驱使各个领域的词汇(家常或文学的,科学或宗教的),旧字新用,自铸伟词。喜欢在诗中扮演不同角色,有时是新娘,有时是小男孩,尤其喜欢用已死者的身分说话。狄金森描写大自然的诗篇在美国家喻户晓,常被选入童蒙课本。痛苦与狂喜,死亡与永生,都是狄金森诗歌的重要主题。
狄金森诗作的音乐性和图象性,成了批评家关注的题目。其诗用的破折号,时长时短,有时向上翘,有时向下弯,有批评家指这些是音乐记号,代表吟咏或歌唱那首诗时的高低抑扬;其诗的诗行往往不是一写到尾,有时一句诗行会分开两、三行写(即是说每行只有两三个字),有学者认为这是刻意的安排,跟诗意大有关系(另外,狄金森有时会在寄给朋友的诗里会附上“插图”)。因此,有人主张要研究狄金森的诗,必须以她的手稿(或手稿的影印本)为文本,才不致扭曲诗意。
二、社会评价:
艾米莉·狄金森是美国著名女诗人,她的诗公开出版后,得到了越来越高的评价。她在美国诗史上的地位和影响仅次于惠特曼。 1984年,美国文学界纪念“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诞生二百周年时,在纽约圣·约翰教堂同时开辟了“诗人角”,入选的只有惠特曼和狄金森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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