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Home Town
My home town is a beautiful place It stands beside a wide river and is rich in fish and rice
But in the old days it was a poor and backward little town Many people had no work They lived a hard life
In 1949 my hometown was liberated Since then great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there The streets have been widened Factories, schools, hospitals, cinemas and theatres have sprung up one after another The life of the people is greatly improved
I love my hometown All the more I love its people They are working hard so as to make it still richer and more beautiful
纽带关联的双方,只有在双方实力相当的情况下才更稳固。下面是我分享的关于纽带的高一作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篇一:说纽带合作才能共赢的道理,如今可谓人所共知,但人类掌握这个道理,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小到人际间的往来,大到文明间的交融,纽带关系始终是无法割裂的,它也在历史的演进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在国家还没有产生的时候,他认为人类的网络已经开始编织,其渠道便是语言。远古先民通过交谈、信息和物品的交换,实现了群体间最古老的交往与互相影响,美国历史学家麦克尼尔称其为“第一个世界性的网络”。人类从走出非洲开始,尽管在征服新的土地的过程中丧失了对古老起源的记忆,但相似的生活方式和一定区域内的密切往来,让我们的祖先懂得了合作的必要性,也意识到了合作中竞争乃至冲突对自身带来的影响。
数千年以来,文明间的融合让各自“一荣俱荣”。“条条大路通罗马”,当罗马帝国将地中海包揽为“内湖”的时候,欧洲文明开始了第一次交融,同时也孕育出内在的多元性。当大汉使者张骞第一次踏上西域的土地时,中华文明的影响力也开始超越中原,在中亚、西亚乃至更开阔的世界舞台上发挥影响力。即使如东晋十六国、蒙元时期,客观上也起到了通联诸国、各民族文化交融的作用。更不必说,郑和的大名船队驶向浩瀚无际的大海,将中华的威名和富裕播撒到了南洋、印度洋,文明的纽带接住和平的商贸活动愈发紧密。
然而,思考历史,不只是为了记录过往,更在于反思当下与想象未来。不言而喻,人类文明的确在不断进步,其依赖的便是这张不断扩充而又不断更新的大网,它将人与人、国家与国家、文明与文明连接起来。但在有的时候,只有历经教训,人们才知道若利用不好纽带关系,也会造成历史的创伤。正如在哥伦布踏上新大陆第一片土地时,他没意识到眼前陌生的土著与他有着共同的祖先,在经历血与火的杀戮后,人们才更向往和平,深知联手合作的收益胜过零和式火并。
纽带关联的双方,只有在双方实力相当的情况下才更稳固,这符合当代经济学的逻辑。但并不是所有的关联都要服膺于资本,更具人道情怀的关联往往更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不论是拯救非洲疫病患者和饥荒罹难,还是在印度洋海啸、海底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带来的戕害里救援伤者,联合国维和部队都在第一线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对于国内的经济落后地区,也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展开定点支援与精准扶贫。这样的纽带关系是血浓于水的情谊,强者帮助暂时的弱者,符合的是人道的逻辑,折射的是纽带关联中人性的光辉。
进而言之,历史的进程从来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不论西方学者爱讲的“世界是平的”还是“历史终结论”能否继续维系,从长远来看,全球化的趋势与合作一体化的浪潮不可逆转。而关联紧密后,风险的传播也会更快、影响更大,这就需要人们在合作共享的同时,共同担起责任和义务,协力地域可能存在的挑战与风险,尽力维系和睦的纽带关系,这才是纽带关联造福人类的关键所系。
篇二:纽带当春天下起蒙蒙细雨的时候,远山如泼墨一般浓稠,隐隐泛着青黛,一座一座的山丘上长起了细小而嫩绿的野草。株株顽强的,长着紫色小花的藤蔓也开始悄悄爬上了老屋的墙角。
那是一座青砖灰瓦的老房子,老房子的每个角落都悄悄爬上了紫色的小花,墙里墙外,除不尽似的。
那是爷爷的房子,爷爷总说,小花不招蚊虫,就留着吧。不仅如此,他还小心侍弄,待到春天,老屋的墙就像一面紫色的花海,美丽而又亲切无比。
我在老屋度过了我最快乐的童年时光。那是我觉得最遥远而又最美丽的回忆,我的主角不是爸爸妈妈,而是爷爷。
爷爷爱品茶,最爱喝普洱,每当爷爷要喝茶时,总会分我一杯。他自己煮的普洱茶。爷爷喝茶,不会一大口喝完,而是先小尝一口,慢慢回味过后,再舒开层层的皱纹再轻啄一口,直到对上他心里的那股熟悉味道,这才展开笑颜,把剩余的茶一饮而尽。
爷爷一年四季都要喝茶,喝不同的茶,所以老屋一年四季都茶香阵阵,清幽温暖。
谁知光阴似箭,时过境迁,爸爸妈妈后来逐渐成为了我生活的主角,记忆中,爷爷的面孔已经模糊了,只记得他拥有慈祥的笑容,温和的脾气和他所钟爱的老屋。
那一年,再见爷爷,是大伯和爸爸在乡下给他盖了栋新房子,带我们回家看的时候,一向刚毅的爷爷居然孩子似的掉下了眼泪,嘴里嚷嚷着:“我不走……我不走……”
我很理解爷爷的感受,他的心,早已和老屋相系在一起了吧。
爸爸低沉着声音,脸色不太好地对爷爷说:“爸明天就会有推土机来拆老房子了,您不走,那您往哪儿啊”
爷爷愣愣地握着茶杯,而我的心,也忽地似被抽掉一块地隐隐作痛。
“这老房子,当真要被拆掉了”爷爷喃喃自语。
真的被拆掉了,第二天的傍晚,我伫立在老屋门前的石子路上,看着夕阳下被拆得七零八落的老屋,只留下半面青白色的、低矮的破墙,开满紫色小花的藤蔓被无情压过后,无精打采地散落在地上。
“听说我们这个老村要被改成监狱了。”爷爷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怔怔地望着夕阳下垂死的老屋,那是一个暮年老人,披着金色的阳光,平静地望着他曾一心守护过的土地。
挖掘机和起重机在远方忙碌着,传来阵阵刺耳的声响,我不敢相信,也不能相信,那座拥有紫色花海的老屋,那座可以让我品茗的老屋,那座是我曾避风港的老屋,就这样被推土机给无情掠走了。
夕阳下的爷爷有些颓废,我,也有些颓废。我们的心并非冰冷的钢铁,早就已和老屋,和老屋脚下的土地相连。
而来自城市的机器,是要把这一切切断了吗是要把这一切变成冰冷的监狱吗
城市里,高楼林立,钢化玻璃的大楼反射着任何一切耀目的光,可我却更喜欢家乡的老房子,青砖灰瓦,是那么地有人情味。
城市里的人们啊!请回过头看看家乡的老屋吧!他们就要死了,他们却是千千万万人感情的源泉和纽带啊!
篇三:纽带那板长着阳光的纽带,那朵灿烂的夏花,我如此怀念。
——题记
“呜哇……我就是要糖……给我,给我!”
一个扎着羊角辩的小女孩伸着双手,两只眼睛肿的像核桃,小嘴巴儿还张的大大的,鼻涕眼泪布满了巴掌大的小脸,好不可怜。
站在她旁边的人终于弯下腰来,长长地叹了口气,将半推半就的小女孩揽进了怀里,道:“妈妈也没有呀!”
可哭声越来越大。忽地,女孩推开了妈妈,转身路进屋子里,朝着正在缝衣服的老人叫到:“外婆!妈妈不给我吃糖!”
被那女孩唤作“外婆”的老人搁下手中的针线,抬起头,半黑半白的发丝被认真仔细梳理过后,盘在脑后,仅用一只暗黑的木籫固定,因年岁已过百,那张刻满沧桑的脸虽已找不到任何青春的光彩,但在眉宇之间,以及还有美丽的痕迹。
她弯了弯有些干裂的嘴角,用那双苍白却有力,爬满老茧的手将那女孩拉到眼前,又转身走向阴暗处,在那雕刻着繁琐的花纹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将它递给了女孩。
“丫头,外婆没有糖,只有这个,你要喜欢,便拿去吧!”
女孩满心欢喜的接过盒子,迫不及待的将它打开,瞬间,屋里传出了一声充满惊喜的稚嫩的童音。
“好漂亮!”
女孩的笑,就像夏花一样灿烂。
那个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枚银制的纽带,做工极其精致,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无与伦比的,专属岁月的气息。
女孩笑着将纽带拿了出来,跑到屋子外,想给妈妈看看。却怎料阳光下的纽带竟如此美丽!
纽带像是要把太阳的光芒吸掉似的,此刻它被太阳照着,远远望去,也像是一个发光的小太阳!
“妈妈,你看你看!这纽带长着阳光呢。”
站在门槛上的老人静静的笑了,就像夏花一样灿烂。
花开花落,岁月流逝。
如今我已极少见到外婆,就连她的消息都很少了。而那枚纽带,也已找不着了。
那枚长着阳光的纽带,那个扎着羊角辩的女孩,那个站在门槛的老人,还有那个阳光的时刻似乎在我的记忆里消失了,可那种感觉,熟悉得就像上一秒发生过一样。
如此令人怀念。
总有一天,我会和那枚长着阳光的纽带再次相遇,还有我那亲爱的外婆,也一定是如夏花般灿烂的笑着。
也许,自己对篮球有一份微妙的感情。
不如男生们那般狂热,因为我不再可以疯疯癫癫地和男生一起驰骋在球场,站在同一个篮框下与他们抢球,不负众望地进球。所以,如今对篮球的喜欢,虽然依旧存在,却再也没有真正去打球了。
也不如一些女生那样的“狂热”,像追星一样喜欢篮球,喜欢得快,不喜欢得也快,喜欢时整天捧着NBA杂志恶补常识,整天问:去打球吗?而不喜欢时,便再也不 问津篮球了。
我想,我对篮球的喜爱,也许有点“中庸”,有点“不明不白”,或许,根本称不上是喜欢。
最初对篮球的幻想,是在看动画片《灌篮高手》的时候。我曾一度幻想自己可以有樱木花道的悟性,打球时有流川枫的潇洒,射篮姿势有三井寿一般标准。虽然事实证明自己打球不二次运球就谢天谢地,根本没有力量双手举球高于头顶,用手腕发力射篮。于是自己能做的只是空摆一个投篮的姿势,把空气连带自己的遗憾一起投出,聊以自慰。
那个时候,只是单纯地认为,打球很潇洒。
后来邻居朋友们开始在新村的空地上玩篮球,没有篮球场,5米宽的路作为了球场的长度,而宽度却有6米左右,把围墙上一块凹入的镂空作为篮框,“篮球”常常用排球,皮球代替。这样的“迷你”球场,打着又是二次运球,又是走步的“迷你篮球”。
那个时候,我还小,仅会拍皮球而已。
待我长大些,会熟练地拍球了,我也加入了他们的球队。年龄大的男孩已经懂得了“走步”,于是我也自然知道了“走步”。于是,宁可拼了命抱住球,脚也不敢多迈一步。于是我经常 “二运”,当时不知,还乐此不疲的与他们一起玩着我们自己的篮球。
后来,大家开始被学业困扰,一届又一届,排着队,挨个儿退出了这样充满童趣的篮球赛。直到那一年我升入了初中,我也告别了这种日子。我曾问过玩伴,这里会不会“后继无人”,他们说不会的不会的。我说:“你们看,现在又没有新成员加入。”一个男生指着我们中最小的那个:“喏,毅毅的妹妹。”我摇头:“女孩子指望不上的。”他说:“你不也是女的?”“你见过第二个像我这样疯疯癫癫和男生一起打篮球的女生吗?”他摇摇头,又接了一句:“对哦。”
我想,那份微妙的感觉也许就是来源于此吧!
初中的体育课,是可以打篮球的,刚开始还有女生与我有相同的爱好,但更多的女生看见篮球就怕,传给她球,从不敢直接接球,定要等到球落地一次弹起来才接,偶尔被球砸到一次,就再也不敢打篮球。要是摔上一跤,更是闹得大家又是陪着上医务室又是提心吊胆,好好的一场篮球,彻底扫了兴。而后来,大家索性都说不碰那家伙了。
于是,落单的我无奈地也不再“碰那家伙了”。只是偶尔,借了男生的篮球拍几下。路过学校球场时投去几瞥,也不知是羡慕还是失落。而难忘的“迷你篮球”,在一年后,真的由于后继无人而销声灭迹了。
其实,我自知对篮球了解甚浅,但仍旧喜欢。班里的男生常常去校外打球,那天我正碰上浩浩荡荡的“车队”,一个男生居然笑问我:“一起去打球吗?”我说:“算了,我去了给你们添累赘。”他们总喜欢大声谈论篮球,明星。我觉得,能听他们谈论,看他们打球,已足以满足我儿时的幻想了。
我坚信,篮球是勇者的游戏。我不够勇猛,体格不符合篮球手的条件,所以,我只能喜欢,无法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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