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发生争吵,这很正常,如果要追究民事责任,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过错的,则没有责任。如果本方在争吵中,有谩骂羞辱的言语或行为,应当认定本方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的比例,则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以及双方的经济条件。这类案件,对方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1、《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邻居争吵过程中用粗活谩骂或羞辱,致使对方因受到外界因素刺激、情绪激动并因其本身患有心脏疾病而旧病发作,应当认定为有一定的过错,其行为侵害了对方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方在争吵的过程中,必然也使用粗活与本方互骂,导致矛盾激化,也有一定过错,而且其本身患有心脏疾病,是其旧病发作的主要原因,因此,对其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可减轻本方的民事责任。具体赔偿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再明确。
像你这种情况,由于对方有自身的原因,也就是心脏病。关于这个问题。但是因为你跟别人吵架,引起的心脏病复发。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坐牢是不会的。应当找当地的律师协助你与家属好好的沟通,积极赔偿就好了。吵架的原因,如果是双方都有过错的话,也是按照必须承担的。你这次是吵架而且是有些事情差不多就赔吧
老人家的观念和我们难免有些不同,婆媳关系也是最难调和的。但老人家就像小孩子一样的,不妨先尝试着哄哄奶奶,换一个柔和的说法,不要直接去指责奶奶,只说那件事会不会有更好的做法,让她慢慢的接受妈妈的想法。我想,只要你帮忙解开奶奶和妈妈的矛盾,再劝一劝妈妈,让她明白老一辈的想法和现在人的差异,妈妈也不会继续很生气的。总之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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