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需要看你这一巴掌的威力究竟给对方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对于何种情况构成轻微伤?根据你这一巴掌可能对脸、眼睛、耳朵、鼻子、舌头、牙齿等部位造成损害,再结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列出如下轻微伤情形:34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35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我猜测色素异常是有淤青的情况)3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37 眼部挫伤。38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39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310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311 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312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313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314 涎腺其导管损伤。315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316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317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我认为,正常情况下,一巴掌根本不会涉及严重的法律问题,就算闹到派出所也会最终调解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只要没用脑袋把人顶成轻伤就不犯法
关于轻伤即体伤微伤的鉴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轻微伤的评定的原则方法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造成的轻微损害。
2、总则
21本标准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及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工作的实践经验,为鉴定轻微伤提供科学依据。
22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23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阅病历档案。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协助。
24鉴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
25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
26本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线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3头颈部损伤
3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2头皮创。
3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3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3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3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37眼部挫伤。
3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39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3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311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3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3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314涎腺其导管损伤。
3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3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3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3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3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4、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4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42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43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4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45外伤后血尿。
46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47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48阴囊、阴茎挫伤。
49脊柱韧带损伤。
410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5、四肢损伤
5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5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53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54手、足骨骨折。
55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6、其他损伤
61烧烫伤
611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2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2以上;深二度烧伤。
612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613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cm2。
614烫伤达真皮层。
62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63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64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参照相应条款。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附加说明
a1本标准未作规定的轻微损伤,可以比照本标准相应的条款作出鉴定。
a2未成年人损伤下限为本标准损伤的50%;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损伤下限为本标准损伤的60%。
a3两种接近本标准以上的损伤,可综合评定;同类损伤可以累计。
a4本标准所说的以上、以下都连本数在内。
不违法,与司机吵架使一方疾病发作的,另一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吵架时不知道对方有心脏病,或者虽然知道对方有心脏病但并不是故意要引发对方犯病的,因双方争吵使对方病发的,另一方要根据自己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双方口角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生活常理,吵架并不会致人死亡,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纠纷,依法由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发生吵架或者打架,影响社会治安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
当然了,发生纠纷或者吵架后,双方可以到当地居委或者村委,或者司法机关,要求人民调解处理。
两个人起了冲突吵架,如果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也就是说没有互相殴打的行为,简单的推搡,或者说是简单的身体接触,是不构成犯罪的,可能连治安都算不上。一般来说,治安案件或者犯罪行为是一定要给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 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因此,客人在餐厅内打架的,餐厅保安有制止的义务。
不犯罪,但也要看双方的主次责任,如果双方之间不认识而且情节严重还是对方故意做出这样的行为的则会成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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