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聋哑人和正常人不适合,我们分手,他会生气?怎么办?

我觉得聋哑人和正常人不适合,我们分手,他会生气?怎么办?,第1张

他是聋哑人,如果你介意,当初为什么要开始呢?不要说是因为他聋哑,我觉得应该承认是你已经不喜欢他这个人了,如果不喜欢就分了,对两个人都好,注意方式方法,不要跟他说因为他聋哑你觉得不适合,这样太伤人了,要把他当正常人那样分手,给他自信给他自尊

  聋哑人和精神不大好的人打架,哪方先动手,造成的后果严重,哪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主观: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聋哑人或盲人犯罪,按照我国《 刑法 》规定的罪行及量刑承担刑事责任,但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于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不符刑事责任,但是对于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应当对其从轻减轻。

法律客观: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分析:聋哑人打人可以治安拘留,并不会因为伤残而有所优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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