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于3月20日凌晨1点,,深圳上梅林天虹地铁施工段,行凶者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人数数百人,其中中建工人100多,带铁锹一车,,挖掘机两台。。。
事件原因:地铁施工,工地直接推到附近商户门口,,最近距离不到50厘米,消防通道都没有,据说批文还没下来,为了工程进度,,不按设计图纸。。就半夜强行施工。。附近商户直接没生意可做,,。。。施工噪音大,,灰尘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居民的理解,,谈判,,想不到等来的是半夜推土机的轰鸣声。。。
事件过程:
半夜楼主起来上厕所,猛然听见外面极其剧烈的声音,楼主立马惊醒,爬上窗户,发现外面黑压压一大片,,,一大片人,起码几百人吧,,楼主立马就想到可能是黑涩会砍人,,可是深圳市文明城市啊,,,不对,,不可能是黑色会。。。。楼主立马又想到可能是城管???更不对,,城管欺善怕恶,,又懒得很,,半夜只可能抱着丑妞睡觉。。。。
难道做梦??楼主好奇心强,,就冲下楼。。远远地。。抬头就看到高高大大的挖掘机,,妈呀,,楼主反应真是缓慢。。。楼主很荣幸的遇到了传说中的群体性。。。。
此时,,一大排建筑工人,,正在冲击殴打一群闻声赶来的商户,,挖掘机在后面前进。。。一位勇敢的大爷,,冲过去抱住了挖掘机的履带轮,,迫使庞大的机器停止。。。勇敢啊,,有抱着炸药包炸日本坦克的精神。。。为啥,,因为挖掘机要挖到他商店门口的30厘米。。。怎么做生意???大爷说,,没生意无所谓了,,关键这样挖还不得把整栋大厦挖塌了啊,,今天不塌明天塌,,明天不塌十年后也会塌嘛,,设计者很操蛋。。。半夜集体冲过来就打人,,明显是预谋的强行施工,,高估了他们的素质,,不得不舍命出气。。。当然,,大爷还活着,只是最后去了医院。。一群人都没拉开一个拼死的老人,,估计强壮的建筑工人们觉得没面子。。就把大爷群殴了一顿,。。。顺便又踹了几个妇女几脚。。。准备拿上铁锹大干一场的时候,,,伟大的JC叔叔及时出现了,,这回是真的很及时,,特J都出动了,,不然局面真的不可预料。。。
记者同志们也来了,,,类似于楼主这样的围观群众也来得更多了。。。最后迫于人民群众的力量他们撤退了,,很嚣张的撤退了。。。
今天走了,,明天呢???批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商户生意血本无归找谁呢???以后要是楼塌了,,,压死个城管什么的该找谁呢??那个最最主要的事,,咱们这个中国人素质什么时候能提上去呢??总是上来就是一个打字。。谁打得过谁呢???谁比谁更聪明呢。。。??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的通报来看,上海市普陀区某饭店内出现的殴打案件,是因为情侣之间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而男方臧某某主动殴打了女友王某某,不管双方是因为什么事情而产生了争吵,臧某某都不应该殴打王某某,更何况唐山市的打人案件刚出现不久,臧某某就光天化日在饭店里面殴打女朋友,实在是恶劣无比,而臧某某目前已经被行拘了。
首先,七夕节是我国传统的节日,也是我国的情侣们都一定会过的传统情人节,这一天的情侣们本应该卿卿我我、快快乐乐的,但是在上海市普陀区的某饭店内,居然出现了情侣之间吵架和打架的情况,不过女方完全就是单方面被殴打。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的通报来看,三十六岁的臧某某和二十六岁的王某某是情侣关系,看起来当天应该是一起去饭店吃饭庆祝七夕节,但是在吃饭的过程中不知道为何吵起来了,而臧某某越说越激动,后来更是动手打了女朋友王某某。
其次,在臧某某殴打王某某的过程中,店员多次上前劝阻,希望双方能够冷静解决问题,但是臧某某根本不听,而是继续对着女朋友王某某的头部进行猛烈攻击,店员急忙打电话报警了,而警方接到报警电话以后,便立刻出警并将臧某某和王某某带回警察局了解情况了。
最后,警方并没有公布双方吵架的细节,只是说明了双方是因为琐事而争吵,臧某某情绪激动地打了女朋友王某某,现在警方已经依法对臧某某处罚了四百元,而且将臧某某行政拘留了,而王某某接受检查以后,发现头部软组织挫伤,目前已经接受治疗了。
玛莎拉蒂撞宝马尘埃尚未落定,又出奔驰致3死10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最近这是怎么了?
7月17日江苏常州出现奔驰连环撞击特大事故,目前已有3人死亡,10多人受伤住院。据说肇事司机不是车主,这是给车主送车途中出现的事故。事故的原因,目前还在调查中。目前事故原因,有下面几种说法,估计是大家猜测。
第一种说法,夫妻吵架,副驾驶女子抢夺方向盘,丈夫驾驶员情绪失控,猛踩油门导致事故发生。如果是这种情况导致的事故,那么夫妻俩真是罪大恶极。夫妻吵架伤及无辜,实在太过分了,法律将会给足严厉的处罚。有什么事儿不能下车后好好说嘛?
第二种说法是驾驶员穿拖鞋来车,造成油门卡死,出现车辆失控的情况,最终导致了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开车,还是需要选择合脚的平底鞋,穿拖鞋、高跟鞋开车,真的好危险。
第三种说法是驾驶员犯病口途白沫,车子失去控制导致事故的发生。自己的身体难道没有数吗?如果是有癫痫等疾病的话,那么是不允许开车的,行车过程中疾病突发,害人害己。
逝者安息,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到及时明事故的原因,给大家一个交待。
目前来看,根据警方初步的调查结果,应该是同时具备了楼主所涉及到的两点因素:
1、拖鞋驾驶;
2、本身是癫痫患者,仍坚持开车;
造成了如此重大的公共安全事故,不论原因究竟是主观还是客观,之后的追责是必定逃脱不了的。车主将车子维修,不通知车主或未等待车主前来取车,在明知自身有癫痫症状的前提下,依旧穿拖鞋驾车,这本身就是对己、对他人安全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
从现场画面和视频来看,状况非常惨烈。这也再一次为广大车主朋友们敲响了警钟:
并未只有“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说法,身体不适或不适合开车的人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请远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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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夫妻吵架,不要以讹传讹
别造谣了,事故刚出的时候底下评论总有人带节奏,听说是夫妻吵架、好像是女的抢方向盘,不知道自己根本不了解的事为什么在这以讹传讹。现在通报都出来了,说是驾驶员突发癫痫,散了吧。
你确定是夫妻吵架引犮的车祸?已有人乱说被拘5天。你是否想去局子吃几天干饭?
请嘴上积点德,不是吵架引起的,男的癫痫发作踩了油门冲出去的。女的上去握住方向盘。哎,不管怎么说希望逝者安息吧!一路走好吧愿天堂么有痛苦。
尊敬的领导:
你好 请原谅我的无知 我不该和无知的你争吵 尽管你是错的 但我还是不该顶撞你 我发誓 以后多看少说 不再发表任何意见 不再顶撞你
希望你小人多忘事 能原谅我
谢谢
XXX 血书
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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