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遥远的救世主》是文坛的经典之作,2007年被改编成电视剧《天道》,由王志文、左小青主演,近乎完美的还原了小说的意境。
天道这个名字也是小说作者想要说明的一个道理,为人做事都要依规而行,遵循自然法则,大道至简。
整个故事通过一个投机商人的自我救赎体现了作者对 社会 、文化、信仰、 情感 的另一种解读。
其中有很多经典语录与生活道理值得反复咀嚼,每看一次都有不同味道。为此,整理了剧中主人公丁元英说过的一些道理,与大家一起分享。
部分经典语录文字:
1、丁元英(王志文 饰)说过:想要干好事,记住两句话:别把自己太当人,别把别人太不当人了;谁能多口气,谁就是最大的赢家。
2、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越是头脑简单的人越需要点缀和填充,而头脑复杂的人,则对简洁有着特殊的心理需求。
3、你是一块玉,但我不是匠人,我不过是一个略懂投机之道的混子,充其量挣几个打发凡夫俗子的铜板。你要求的,是一种雄性文化的魂,我不能因为你没说出来而装不知道。接受你,就接受了一种高度,我没有这个自信。
4、神是什么? 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
5、这世上原本就没什么神话,所谓的神话不过是常人的思维所不易理解的平常事。
6、神就是道,道就是规律。规律如来,容不得你思议,按规律办事的人就是神。
7、强盗的本质是破格获取,破格获取和直接获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们没有自信与强者在同一个规则下公平竞争,这只能说明你是弱者,因为弱势文化所追求的最高价值就是破格获取。所以强盗的逻辑从本质上讲是最懦弱的生存哲学。
8、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
9、生存法则很简单,就是忍人所不忍,能人所不能。忍是一条线,能是一条线,两者的间距就是生存机会。
10、如果我的能力只能让我穷困潦倒,那穷困潦倒就是我的价值。
11、你能给予我什么那是次要的,但是,你至少别剥夺我什么。
12、扶贫之道若以次第而分,分为三个层面:
一、天上掉馅饼的神话,实惠破格,是为市井文化。
二、最不道德的道德,是为哲人文化。
三、不打碎点东西不足以缘起主题,大智大爱,是为英雄文化。
13、红颜知己自古有之,这还得看男人是不是一杯好酒,自古以来能有几个男人把自己酿到淡而又淡的名贵,这不是为之而可为的事,能混就混吧。
14、这个年代,执着于出人头地并不难,难的恰恰是不执着于出人头地。
15、尼采的一句话:更高级的哲人独处着,这并不是因为他想孤独,而是因为在他的周围找不到他的同类。
16、美女是魔。是不是魔跟人家美女有什么关系?人们看自己的女儿、姐妹,再漂亮也不会缘起对美女的认知。
17、女人是形式逻辑的典范,是辩证逻辑的障碍。
18、人从根本上要面对两个问题:
一、生存,得活下来。
二、是要回答生命价值的问题,让心有个安。
19、这个世界要不是黑白颠倒,那还叫众生吗?那该叫天国了。
20、一切有为法,应作如是观,为法,如是,又当如何。还是有情本位,唯独出离不了一个情字,真希望有个祈祷就管用的天哪。
21、是女人就有贪、嗔、痴。没有贪、嗔、痴的女人是天国的女人。
22、传统文化是皇天在上的文化,是等救世主、等着施恩的文化。如果一个民族的文化从骨子里就是弱势文化属性,怎么可能去承载强势文化的政治、经济?衡量一种文化属性不是看它积淀的时间长短,而是看它与客观规律的距离远近。五千年的文化是光辉、是灿烂,这个没有问题。但是,传统和习俗得过过客观规律的筛子。
23、红颜知己自古有之,这还得看男人是不是一杯好酒,自古以来能有几个男人把自己酿到淡而又淡的名贵,这不是为之而可为的事,能混就混吧。
24、悟
悟道休言天命,修行勿取真经。
一悲一喜一枯荣,哪个前生注定?
袈裟本无清净,红尘不染性空。
幽幽古刹千年钟,都是痴人说梦。
24、丁元英的自嘲诗:
本是后山人,偶做前堂客。
醉舞经阁半卷书,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海斗量福祸。
论到囊中羞涩时,怒指乾坤错。
《天道》第十八集,只要是需要证明的感情就有错误。
这些天我想了很多很多,关于文化属性,关于你和我,关于乐圣公司和王庙村,关于已经发生过的和可以预见的,我好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沉溺于思考,好像突然有很多很多话要跟你说,很多很多问题要跟你讨论。
思考是生活态度,当思考来临之时。我们需要放下手头上的事情来梳理自己脑海里面的问题与答案。来面对自我世界体系里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事情,这就是简单的理性生活态度。
在电视剧《天道》中一个剧情“小高潮”。在整部作品中最让人津津乐道的一个元素,就是出自这一段故事。男主人公丁元英在“酒席”中,随口而出的一首自嘲诗,那是技惊四座,让过来“陪酒”的几个文化人“尴尬不已”。那丁元英这随口而出的一首诗,到底有怎样的魔力?能让一帮子“文化人”听完就坐不住,起身就走了呢?
丁元英“即兴”作的自嘲诗:“本是后山人, 偶做前堂客。 醉舞经阁半卷书, 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 海斗量福祸。 论到囊中羞涩时, 怒指乾坤错。”
1,因为丁元英的自嘲诗本身。
这首诗的大意是:我本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人,只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才登上了这个大雅之堂;本是醉酒时看的书,只学了一点点知识,就在这里坐井观天说大话。纵然我胸有大志,但却不屑功名利禄,用犹如大海广阔的胸襟,来看到祸福。但说到自己口袋里的钱时,却只能是生气地指着天,骂世道不好。
这首诗的意境确实很高,就像剧中旁白说的一样,很有穷酸秀才的味道。但也就那么点意思而已,丁元英用这首诗来自嘲,很符合当时的感觉。我为什么要说那几个人走,不是因为丁元英所展现出来的才华,而是因为这首诗本身呢?其实原因很简单,无论这首诗是多么的有水平,但对于不懂诗的人来说,它也就只是一首好诗而已,比如:冯世杰和欧阳雪,他们俩听完之后,依然是稳坐泰山。
可是这首诗,对于那几个自诩“文化人”的家伙来说,却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虽然这是丁元英自嘲的一首诗,但传到那些“文化人”的耳朵里,他们听到的却不仅仅只是丁元英在自嘲了,他们只要稍微代入一下,就感觉是在说自己一般。并且其画面感还相当的强烈,要不然他们也不会立马就抬屁股走人的。
如果他们只是简单的佩服丁元英的才气,按照他们“文化人”的习惯,应该是继续找丁元英喝酒,请教学问了。
2,因为强烈的对比差距。
在丁元英还没有“即兴作诗”之前,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一个“但貌岸然”的商人而已,就算有点文化底子,也不过尔尔。咱们一群“文化人”,还搞不定一个没什么材料的家伙吗?他们最初给自己的定位就放得很高,可是当他们听了丁元英的自嘲诗之后,他们才明白,自己小瞧了别人。人家不仅有才气,还很低调。和自己这种自命不凡的态度比起来,那种极致的落差感,对于有点自知之明的文化人来说,还是很受打击的。
另外,他们几个人本来是被人“请”过来充当“文化打手”角色的,并且按照自己对自己预估的水平来看,怎么也得算是个高手了吧?可是没成想,丁元英随便一出手,自己几个就接不住了,再加上之前自己几个人“酸酸唧唧”做下的各种铺垫,被别人看的明明白白的,这种当着人面“扮小丑”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还是做不到的,不立马走人,又还能干什么呢?文化水平够不着,咱还可以继续学习再进步,可要是连最起码的自知之明都没有了,这“文化人”的高帽子,再戴着也就真没意义了。
3,延伸一点。
芮小丹故意为丁元英设的这个“酒局”,其结果看似是以丁元英兵不血刃的架势,大获全胜了。可事实上,在这个“酒局”上最后的赢家,却是那个行为有点“过分”的欧阳雪。就连丁元英这样的“世外高人”,也被她那“秀才遇到兵”的昏招,给一举拿下了。她在酒局上从丁元英的手里,不仅收获了一笔很可观的财富,还和丁元英建立起了长久深远的关系。欧阳雪的“套路”,才是真正给芮小丹找回了“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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