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和年轻的租客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而租客却因为一时的冲动,选择了轻生的举动。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冲动的吗,很多时候因为生活的不顺意,就会产生极端的想法。
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的年轻人,在工作中因为上司的训诫,而在第二天一早向公司递交了辞呈。也有年轻人因为父母的一句话,而负气离家出走。他们的种种行为,在我们看来非常的难以理解,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会有这样极端的行为出现。
在我个人看来,年轻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行为,主要因为下面这些原因:
一、年轻人喜欢自由、不受压迫和约束现在的年轻人,从小在家庭中备受宠爱,而且成长的过程中,所经历的挫折也很少。在成长的环境中,也一直都享受着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时光。
在这样的情况下,在他们刚进入社会以后,就会非常不适应社会的生活。因为离开了家人的他们,失去了庇护所,而在工作、生活中,没有人在包容他们。
所以一旦有不如意的举动,就容易产生冲动的情绪,从而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情来。
二、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家人保护得太好,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几乎就没有受过大的伤害和困难。因此当自己独立面对困难时候,就会表现得无所适从。
很多时候年轻人,在遇到困难时候,就会表现得一筹莫展。加上年轻气盛的性格,就容易让他们意气用事,做出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行为。
我想在和房东吵架时候,租客的内心也是非常的气愤;加上房东言辞激烈,就让这位年轻的租客,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这是年轻人成长过程中,一个必经的阶段;我想在他们过了这个阶段以后,慢慢的也就会变得好起来了。
房东。
第六条租赁住房的,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形式的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租房必须签合同,任何没有合同的租房都是耍流氓!
第七条出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住房,确保出租的住房符合安全要求,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查验承租人身份证件,并如实记载相关信息。
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
房东有义务保证住房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危房、空房等没法住人的房子租出去可是要追究责任的!同时租客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否则可能租不到房子~
最重要的是:房东不能暴力、威胁强制驱逐房客!这条很给力啦,再也不用担心住着住着莫名其妙被强制赶走了!这条我们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务必要牢记!
第八条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及物业管理要求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擅自改动住房结构和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这条主要是约束房客,要保护好房子,不能因为不是自己家,不心疼,就瞎折腾。
第九条出租人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的标准。具体标准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划了一条多大面积房子最多住多少人的线,作用相当于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字由当地政府因地制宜来制定,那种小空间里挤了很多人的群租房显然不行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也不允许出租用于居住了,以后碰到出租这些的黑心房东,该举报的就举报吧~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划重点:房租应该月付!房租应该月付!房租应该月付!押一付三什么的可以成为过去时了。还有,合同没约定的情况下,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金,全方位保护租客。以后政府还会定期公布租金平均水平,租金定价也有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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