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5、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4)《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可以,要领退休金基本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就是要达到退休年龄,现在男性普遍的退休年龄在60岁,你现在才57岁,所以还未达到退休年龄,第二个就是要社保要交满15年以上,如果你养老保险交的时间没有达到规定的年限也是不能领退休金的,在国企工作机会难得,而且你是国企正式职工,却因为斗殴被开除是非常不划算的。
很多人下岗之后,因为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也没有工作,所以生活就比较艰难,特别是对于年龄大的人,本来就不好就业,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国企的工作,千万不要因为一些小事就和其他人打架斗殴,丢了自己的工作才非常不值得,其实57岁的大龄工作者在国企的工作也非常的轻松,因为国企管理非常的人性化,不会分配太大的工作量给这些大龄职工。
退休金对老人来说非常的重要,很多老人都是靠退休金维持生活,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及时缴纳社保,而且劳动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单位一定要给在职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如果劳动者发现公司没有购买,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要求公司进行补缴,社保缴纳的时间越久,缴纳的金额越多,退休之后拿的养老金越多。
在农村,有很多农名没有缴纳过社保,所以就算到了退休年龄也没有退休金,需要在田地里劳作,我们一定要找到一个正规的单位,并且一定要认识到社保的重要性,社保也是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特别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员工缴纳的社保基数较高,如果在国企上班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进入这些企业越发的困难,千万不要因为一些矛盾而丢了工作。
1、胆量
虽入初入职场,心里仍如少年,有一种“勇于坚持不懈自身见解”的胆量!有一个搞笑段子说,领导干部害怕指责90后,由于90后勇于坚持不懈自身的见解,压根不害怕丢工作中,一言不合就离职了;而针对70后80后,领导干部能够 随意指责,由于这些人的身上有房贷车贷吞金兽(小孩),压根害怕离职,她们太怕丢工作中了!
针对“勇于坚持不懈自身见解”的职工,领导干部一般都是会提心吊胆的,笑容以迎,由于这些人不太照料领导干部的脸面,稍不如意,就马上表现出来,压根不要看场所,许多争吵实际上或是她们积极跟领导干部发生争执的。
2、自信
了解领导干部拿自身没法,和领导干部吵一架,领导干部也只有强忍;换句话说,即便 领导干部可以把自己解雇,但自身都不差工作中赚的那点一点钱。这类职工处在初入职场食物网的高层,憋屈在领导干部领着下工作中,早已算得上给了领导干部很大的脸面了,领导干部假如干了使她们不开心的事情,轻则未予协作,重则公然发生争执,乃至把领导干部搞倒台全是小菜一碟!
针对“有自信”的职工,领导干部一般都分外尊重;这种“有自信”的职工一般也会给领导干部一些薄面,尽可能相互配合领导干部的工作中;但假如领导干部的确干了让这种“有自信”的职工不满意的事儿,这种职工肯定会公然和领导干部叫嚣的。
3、怨气
怨气有别于胆量,胆量是“勇于坚持不懈自身的见解”,怨气则是充斥着着负面情绪,自暴自弃,乃至充斥着着极其的消极心态。这种职工“在潜意识中”里有一种“孤注一掷”“放手一搏”“一了百了”的“拼死拼活”作法,乃至是一些“极端化作法”。不要说和领导干部争吵了,公然甩领导干部好多个耳刮子,这种职工也做得出去!
针对“有怨气”的职工,不太非常容易鉴别,终究精英团队里职工有点儿“负面情绪”是免不了的,对于哪一个职工敢“拼死拼活”则是不能预料的。尽管领导干部会尽可能正确引导职工“奋发向上”,但一旦碰到“导火线”,这种职工依然会立即蹦出来和领导干部当众争吵的!
汇总:
一切正常的初入职场人,都了解领导干部执掌着自身的“升职加薪”,为了更好地赚钱养家,出去工作中大家都不易,能忍的就尽可能忍了,即便 领导干部有点儿“烧火”,绝大多数初入职场人或是可以抑制的。仅有当职工的身上有“胆量”、“自信”、“怨气”这“三气”中的一种或几类时,才很有可能和领导干部当众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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