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房东房租会怎样

拖欠房东房租会怎样,第1张

法律分析:拖欠房租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属于法律民事纠纷,应由民法调整,当事人可以通过双方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但不会触犯刑法,不会负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 首先房东催缴房租,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可能租客确实暂时有资金问题,房东应该予以理解,暂缓租金的收缴。这样有利于维护双方关系,租客也会对房东感恩。当然可能有租客故意拖欠租金的行为,这时就应该和租户讲明拖欠租金的责任。另外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派出所调解解决纠纷。

2、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出租人可以好书面催缴房租,并保留证据,以防承租人狡辩未收到催缴通知。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法院审理后承租人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租房应该注意什么:(一)注意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

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二)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

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三)注意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不少暂时没有经济能力的人,都会租赁他人的房屋,为了避免在租赁期间发生,不按期缴纳房租、房主提前收回房屋等的情形,在租赁关系确定之前,租赁双方可以协商签署一份房屋出租合同,这样在纠纷发生之后,租客、房主都可以依据合同来维权。

租客拖欠租金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收取的是违约金,不是滞纳金:一、租赁合同对合同违约支付的违约金的数额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因租客拖欠租金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二、租赁合同对合同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的数额没有约定的,以租客拖欠租金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来收取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主观:

房租一直拖着不给可以和对方协商。承租人拖欠房租不给,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优先购买期限是十五日。,《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但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该租赁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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