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和房东吵架,不想把房子再租给他,怎么办

房客和房东吵架,不想把房子再租给他,怎么办,第1张

如果租房协议上写了没到期不能提前退租或提前收回房屋 那么就不能收房 你可以看看协议上怎么写的 看有没有能够让你找到理由提前收回房屋的条款 比如房子弄太脏 家具或者什么东西损坏 影响到周围邻居 欠水电等费用太久 只要你给他退房租 给他时间找房子租户一般都愿意搬走

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

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登记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后《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给房东。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房东只能要求包租公司向其支付租金,而租客也只负有向包租公司支付租金的法律义务。因此在包租公司跑路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如果房东拟突破合同的相对性,直接要求租客支付租金,则房东可考虑行使《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代位权,要求租客直接向房东支付租金,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代位权,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行使。

租金指的是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在出租人表现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现为租金费用。租赁业务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谈判中根据资产的成本确定的,而且按时间计算,如每月租金若干。

可以解除双方的租房合同,收回房屋。如果不按合同约定执行并威胁,可以向法院起诉。

关于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违约的,还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此外,合同解除后,房东一方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租客赔偿。《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如果双方还有争议,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合法诉求。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起诉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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