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人,一家都喜欢“不正经”女人的曹氏家族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人,一家都喜欢“不正经”女人的曹氏家族,第1张

“曹氏自好立贱,未有能以义举者也。然后职内事,君听外政,其道相由而成;苟不能以善始,未有能令终者也,殆必由此亡国丧祀矣!”(《三国志魏书后妃传》)这是魏国皇帝曹保ㄒ簟叭瘛保┑睦掀庞菔隙圆芗夷腥说钠兰邸R馑际撬担曹家就喜欢低贱的女人,对正经女子从不感兴趣。皇后要主后宫的事,皇上要管朝廷的事,要相辅才能相成。开头皇后就选不好,结局也好不了,说不定还要亡国、灭族。

曹笔遣懿俚乃镒印5彼受封平原王时,就立虞氏为王妃。但曹苯铀爸爸曹丕的班当皇帝后,却把虞氏甩到一边,越过她另立贵嫔毛氏为皇后。虞氏当然就不干了。曹钡淖婺浮⒁簿褪遣懿俚睦掀拧⑻皇太后卞氏赶紧来劝这个孙媳妇,结果被噎了上面的一席话。

虞氏说的自然是气话――她为图嘴痛快而付出的代价是:被赶出首都。但虞氏说的话却不无道理。当时后宫内三朝皇后都建在,曹操的老婆、太皇太后卞氏,出身于邯郸娼家,即使不卖身,也是卖相的。曹丕的老婆、皇太后郭氏,原本也是从小老婆的位置上提拔的。曹绷⒌幕屎竺氏,又是一个出身平民之家的小老婆。

研究一下曹家的后妃,你会发现曹家几代人都不太喜欢传统意义上的“正经”女人,但人们却很难用“好”和“坏”来评价她们。

曹操的第一个老婆并非卞氏,而是一个姓丁的女人,她没有生儿子。后来,曹操又娶了一个姓刘的,生子曹昂。刘氏死得早,所以曹昂一直由丁氏抚养。197年,曹操带着儿子曹昂,以东汉 军的名义讨伐张绣。张绣不敌,全军投降。这事情本来也就完了。但曹操却看上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张绣叔叔的遗孀。丈夫尸骨未寒,这个女人就跟曹操不管不顾黏在了一起。张绣刚从死去的叔叔那里接的班,见这对鸟男女如此不顾廉耻,脸上有些挂不住,立马就反了,而且趁机把曹操的儿子曹昂给杀了。丁氏闻知养子死讯,捶胸顿足,恸哭不已。这一方面是他们母子情深,另一方面也是对丈夫因沾花惹草送了儿子性命表示不满。丁氏还经常对丈夫放出狠话:“你把我儿子杀了,却一点没有悔恨想念的意思!”

曹操哪受过这种气,一怒之下就把丁氏给休了,赶回娘家,想灭灭丁氏嚣张的气焰。后来,曹操专程跑到丁氏娘家看她。丁氏正在家织布,曹操手下人来通报,说“曹公到了。”丁氏毫无表情,一动不动,依然坐在纺车前织布。曹操很没面子,只好自己溜达进屋,拍着丁氏的后背说:“回个头,跟我一块回去吧!”《魏略》记载的这个细节极其传神,分明就是当今小两口吵架后,男方到女方家承认错误的原版。

哪知丁氏却一点不买账,既不回头,也不答话。曹操这下是彻底栽了,只好抬 走人。走到门外,他还不死心,又问了一句:“真的就没商量了吗?”丁氏依然不搭理他。曹操不禁慨叹道:“你可真绝呀!”

至此,曹操只好死心。他让丁氏的娘家将丁氏改嫁他人,但谁敢呀。

丁氏被废后,卞氏才接替她当了曹操的正妻。丁氏的性格很倔强刚烈,以前对卞氏并不好。但卞氏提级后,对退下来的丁氏却非常尊重。她经常趁曹操不在时,派人给丁氏送东西、礼物;还偷偷把丁氏请到自己府上,让丁氏坐正座,自己坐下手座位,一切都跟丁氏当正妻时一样。丁氏也很感动,说:“我是一个被废的人,你怎么能够老这样待我呢!”丁氏死后,卞氏出面求曹操为她办了葬礼。

曹操病重期间,曾经回想起丁氏,他叹息道:“我这一辈子,没有亏负过人。如果人死后有知,曹昂问我‘我妈在哪里?’我该怎样回答呀!”

这个曹操,是不是比舞台上和小说里的那个白脸枭雄要可爱得多!

曹丕的第一个正妻也不是郭氏,而是大名鼎鼎的甄氏。这个甄氏史书上并没有记载她的名字(也怪,她的三个兄弟和四个姐姐的名字却全齐!),因为她后来与曹植的《洛神赋》发生了关系,所以她也被叫做甄洛。更有趣的是,曹操对他儿子曹丕娶老婆一事,也是蛮关心的。曹丕后来成了魏文帝,他娶的这个女人甄氏也就成为皇后。

甄氏本不属于曹家。她最初嫁的是另一位枭雄级人物袁绍的儿子袁熙。后来,袁熙被派到幽州当刺史(类似于中央派驻地方的纪检、监察组长),甄氏没有随丈夫赴任,而是留在了婆婆刘氏身边。

200年时,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大败袁绍,袁绍两年后死去。接着,曹操开始一个个收拾袁绍的儿子。204年,曹操攻打袁家的老巢邺城。城破后,守邺城的袁绍小儿子袁尚落荒而逃,他的母亲刘氏和嫂子甄氏都成了曹军的战利品。

关于曹丕看上甄氏的事实,裴松之在注释《三国志》时,引用了现已亡佚的史书《魏略》里的一段记载,说曹军在攻下邺城后,曹丕抢先进入袁府。甄氏非常害怕,把头伏在婆婆刘氏的膝上。这样,刘氏见到曹丕就无法下跪了,便向他拍手――这是可以代替跪拜的恭敬礼节。曹丕忙说:“不必如此。让那个小妇人抬头!”刘氏把甄氏的头捧起来让曹丕看,果然是美艳绝伦。后来曹操知道了儿子的花花肠子,就让曹丕娶了她。

专门辑录轶闻逸事的《世说新语》更绝,说曹操在攻破邺城后,立即下令把甄氏带来。手下却回答道:“您老儿子曹丕早就去啦!”曹操说:“老子就是为她才打的这仗!”话里话外,是说曹操先看上了甄氏,没想到被儿子先抢走了。当时甄氏的年纪已经二十二三岁,而曹丕只有十七岁,比甄氏小了五六岁。曹丕当时的职务是五官中郎将,相当于中央警卫局的局长,按道理他应该时刻守卫着老爸曹操,不应自己跑去袁府的,很可能他就是别有用心。

甄氏的经历,在陈寿所撰写的《三国志》中记述很少。但在《三国志》之前,已经有人撰写过曹魏的历史著作《魏书》,这本书里记录了很多甄氏的模范事迹,后来裴松之在为《三国志》加注释时,把这些内容补注进去。

211年,曹操西征关中,卞氏随丈夫同行。但刚走到河南的孟津,卞氏便因为身体不适留了下来。这个消息传到邺城,甄氏极为关心,想去探视婆婆却又不被允许,所以白天晚上都是哭哭啼啼。后来卞氏身体好转,身边的人得信儿后立即转告甄氏,但甄氏却不肯相信,说:“婆婆从前在家每次得病都要拖好久,这次怎么会这么快就好了?你们肯定是在宽慰我!”甄氏反而更加担心了。直到卞氏最后自己写信回来,称自己真的没病了,甄氏才放下心来。

转年,曹操班师回朝,甄氏去拜见婆婆,还没见到卞氏的面,甄氏便已泪流满面。这个场面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卞氏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你说我这次害病跟从前一样难好呀,不是的。这次不过是场小病,十几天就好啦,你看看我现在的气色多好呀。”卞氏还长吁短叹说道:“这可真是我的孝顺媳妇啊!”

另一件事也证明了这对婆媳关系非同一般。216年,曹操率军东征,进击孙权。曹家倾巢出动,都随军出发,其中包括甄氏生的儿子、女儿。但甄氏因为染病,只好独自留在邺城。转年曹军班师,卞氏看到甄氏养得白白胖胖,满脸滋润,感到很奇怪,问道:“你跟儿女分别这么久,难道不想念他们呀。看你这容光焕发的,怎么回事呀?”甄氏微笑地回道:“他们有您老照顾,我有什么担心的!”

这么体贴的女人,不当皇后简直天理难容。所以《魏书》记载,当曹丕把傀儡的汉献帝赶走,自己登上皇帝宝座后,就要册封甄氏为皇后。但是连下了三次册封的诏书,甄氏就是推辞不当。此时正值盛夏,曹丕想到了秋天再张罗这件事情,没曾想甄氏就病死了。

应该说这是一个挺不错的结局,但这只是《魏书》的说法,陈寿却不认。所以他写《三国志》时,没有被《魏书》记录的这些动人事迹感动。为《三国志》做注释的裴松之也认为这些事迹很可疑,是《魏书》的作者篡改历史,为曹家涂脂抹粉。

《三国志》认为曹丕让甄氏当皇后之类全是鬼话,甄氏就是被曹丕害死的,原因还是古老的夺床之争。尽管陈寿并没有叙述这个过程,但应该是可信的。

曹丕当年就是看上甄氏的容貌才娶的她,这有点像懵懂少年对成 人的姐弟恋。但甄氏毕竟比曹丕大五六岁,容颜衰退得恐怕也比较快。所谓“以色相事人,色衰而爱弛,爱弛而恩绝”,曹丕不喜欢甄氏,只是迟早的事情。

后来,曹丕身边又有了很多女人,最重要的是一个姓郭的女子。

郭氏倒是出身于官宦之家,她爹最高做过南阳太守。郭氏出生时有异相,他爹兴奋地称“此乃吾女中王也!”所以他给这个宝贝女儿取的别名就叫 “女王”。但郭女王成长很不顺,父母死得早,她成了孤儿。加之东汉末年兵荒马乱,郭女王最后颠沛流离,到当时的铜L(音“低”)侯家里当了使女。后来,又被送到宫中做宫女。

郭氏显然离真正的女王还有好大一截子路要走。但郭氏与甄氏不同的是,她不仅有色相,还有脑子。史书称她“有智数,时时有所献纳。”(《三国志魏书后妃传》)就是说,郭氏不仅勇于献身,更善于献计。当年曹丕与弟弟曹植为争夺接班人的事情打得不亦乐乎。曹操本来更喜欢曹植,但曹植恃才自傲、张狂任性。曹丕则选择了隐忍低调、谦虚谨慎的做人策略,赢得周围一片美誉,最后胜出,被曹操立为接班人。史书说在这件事上,郭氏是有智力贡献的。她可能像现在的pr(公共关系)大师一样,参与了曹丕的公众形象设计。因此,当曹丕接班后,立即将郭氏升为夫人;赶走汉献帝,自己坐上皇帝宝座后,曹丕又封郭氏为贵嫔。

郭氏地位的窜升,显然直接威胁到甄氏的利益,两个女人开始斗法。可以想象,处于跌势的甄氏没什么本事,也只能说点郭氏的坏话,甚至有些造谣中伤也说不定,以发泄自己的不满。这肯定让曹丕很恼火,221年――曹丕当皇帝一年后,他派人将甄氏赐死,这一年甄氏年近四十,按那个时代的年龄标准,显然已算老女人。

据史料笔记《汉晋春秋》记载,甄氏下葬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这说明曹丕既讨厌见她,又不让她多嘴。

处死甄氏是为提拔郭氏扫清道路,尽管有很多大臣反对册封郭氏,但曹丕还是非常看重郭女王曾经立下的丰功伟绩,执意将其提拔为皇后。但不幸的是,郭氏没有生育,曹丕就把甄氏生的儿子曹苯挥晒氏抚养。这等于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更倒霉的是,郭氏只当了四年皇后,曹丕就死了,甄氏的儿子曹钡绷嘶实邸2焙苡行募疲他亲娘甄氏被害死时,他已经十七八岁,完全懂事了。但他一直隐忍不发,与郭氏关系搞得还不错。这无疑是为了骗取他爸爸曹丕的信任。等他翅膀硬了之后,便开始跟已成为太后的郭氏算总账。据《汉晋春秋》记载,曹本常向郭氏问他妈妈甄氏死时的样子,这让郭氏异常惶恐,说:“这都是你爹干的事,不能怪我呀。你难道想追究你爹,为你亲娘把我杀了吗?”这下轮到曹狈⑴了,将郭氏逼死(也有称郭氏是由于忧郁而死)。郭氏死后的待遇和甄氏一样,“被发覆面,以糠塞口”。

历史上的甄氏,并没有太过突出的地位,但在文学艺术作品中,她却是声名显赫。这是因为中国文学史上的重量级人物曹植,曾经为她写过著名的《洛神赋》;而中国艺术史上的重量级人物顾恺之,则又添油加醋画了一幅同样著名的《洛神赋图》。

于是,在文人那里,甄氏成了美丽忠贞、哀婉清纯的女神。他们为甄氏设计的人生之路是这样的:曹植也看上了甄氏,而且文人们认定只有这对才子佳人才是最合适的配偶。但曹操却把甄氏派给了哥哥曹丕,这让曹植很伤感,他一直暗恋着这位比他大十多岁的嫂子。为了突出甄氏的可爱,后世文人还把汉乐府的一首表达弃妇之怨的民歌《塘上行》的版权,硬扣到甄氏头上,甚至称这是她的临终遗诗。

在对甄氏的品牌推广中,唐代文人李善的功劳最大。公元六世纪初,梁代的昭明太子萧统选编了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部文学作品选辑,史称《昭明文选》,里面收录了曹植所做的《洛神赋》。唐代的李善在为这部文选做注解时,编排了这样一段故事:

话说甄氏被逼死后不久,曹植一次到京城拜见当哥哥的皇帝曹丕。也许是故意给才高八斗的弟弟添堵,曹丕拿出一个甄氏生前使用的玉镂金带枕头给曹植看。睹物思人,曹植不禁泪流满面。曹丕见状可能有点过意不去,就把这个枕头送给了曹植。曹植抱着枕头返回自己封地甄城(今山东省濮县)途中,经过洛水时,恍惚看见一个女子飘来,她对曹植说:“我本来钟情于你,但不能遂愿。这枕头是我的陪嫁,以前是跟曹丕合用,现在归你啦。咱俩搂抱在一起的快乐,哪里能够用言词表达呀!不过,我现在让郭氏以糠塞口,长发掩面,这副模样实在羞于见你!”说罢,这个女人就倏忽不见了。悲喜交加的曹植立刻来了灵感,写下《感甄赋》。后来,曹奔涛缓螅见到叔叔的这件作品,给改名为《洛神赋》。

李善这段添油加醋的臆想,又成为后人的原料,接着不断添油加醋,写诗赋词,编小说演**。其实,这段哀婉的故事漏洞百出。如果真有那个玉镂金带枕头,如果它确实是甄氏的陪嫁,最先枕它的男人也不是曹丕呀,怎么着也得是袁绍的儿子袁熙,他才是甄氏的第一个丈夫。很多人把《洛神赋》当成是纪念甄氏作品,是因为它的原名叫《感甄赋》。其实,这里的“甄”应该是指曹植的封邑甄城,被附会成了甄氏。曹植在赋中直言:“托词宓妃以寄心文帝(曹丕)”――这不过是向哥哥抒发自己抑郁不得志的情绪。所谓洛神,不过是曹植的自誉而已。

现在的社会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会有很多人找不到对象。像那种四十多岁还没有结婚的,在农村就会被称作“老光棍”。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老光棍”呢?我觉得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年轻时要求太高,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没有人能配得上他;2、家里很穷,自己又比较懒,没有上进心,典型的啃老族;3、性格比较内向,不会主动和女生交流;4、以前受过很严重的情伤,一直没有走出来等等。

二十多岁的时候,你觉得谁也配不上你;三四十岁的时候,如果你没有钱谁也看不上你。这不是毒鸡汤,社会就是这么现实。

以前很多人觉得离过婚的女人会很难找对象,现在离过婚的女人还挺受欢迎的。如果你是一个没有结过婚的男人,你会选择娶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吗?

我不知道别人的答案是什么?但是59岁的曹大哥不仅娶了一个离过婚的女人,还娶了一个离婚后带着两个孩子的女人。

那为什么曹大哥会被一家三口赶出来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背后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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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人:59岁的曹大哥

我姓曹,今年59岁,从小就在农村生活,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父亲在我6岁的时候因病去世了,一年后,母亲忍受不了家里的生活,也抛下我改嫁了。从此以后,我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我也没有兄弟姐妹。

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因为家里没钱,再加上爷爷奶奶年纪也大了,我上到小学二年级后就辍学了。

辍学后,我就跟着爷爷奶奶在地里做农活,每天都在重复着同样的生活。早上割一筐猪草回来喂猪,中午放牛,下午上山砍柴。我的童年伙伴就是牛和猪,还有一些鸡鸭鹅。有时候遇到难过的事情,就跑去和它们说,因为我不想让爷爷奶奶为我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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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成年了,爷爷奶奶也离开了我。才读到小学二年级的我,认识的字也不多,就算去外面上班也只能干苦力。所以,我选择留在家里继续做农活,养活自己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年到头也存不到钱。

对于结婚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因为妈妈很小就抛弃了我,所以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好女人。看到村里的那些男人,大部分都娶妻生子了,我一点都不羡慕,我一个人挺自由的,不用为生活发愁。

直到我遇到了一个离婚的女人,之前的想法全都改变了。她叫春桃,是嫁到隔壁村的,还比我大三岁。几年前,她的丈夫有了外遇,她主动提出离婚,男人不要孩子,无奈之下只能她带着两个孩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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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35岁了,一直没有结婚。刚开始是我不想找,后来是家里太穷了,没有女人愿意嫁给我。村里的人也总是在议论我,我成为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就连村里的小孩见到我,都叫我“老光棍”。但是我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或许是村里的一个媒人看不下去了吧,就将春桃介绍给了我。

那个时候媒人和我介绍,38岁的春桃和丈夫离婚后,独自带着一儿一女住在娘家。她有一个12岁的儿子和一个8岁的女儿,为了抚养两个孩子,她一天要做三份工,是一个很能吃苦的女人。

春桃找对象的唯一要求就是要对她和孩子好,媒人觉得我很适合,没结过婚,也无儿无女,就是家里穷点。刚开始我一听她是离过婚还带两个孩子的,我还是不愿意接受的。后来,听媒人说为了孩子她一天打三份工的时候,我就被这个女人触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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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春桃和我的母亲相比,真的是一个很伟大的女人,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不会抛弃自己的孩子。所以,我决定和春桃见一面。第一次见面,她梳着一个长长的辫子,长得一般,但是她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吸引了我。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勤劳朴实的农村女人,我告诉她我不介意她离过婚,也不介意她有两个孩子,只要我们在一起,以后她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或许她也被我的真心打动了吧,很快我们俩就结婚了。因为家里穷,就随便请亲朋好友到家里吃了一顿饭。她带着两个孩子和我住在了一起,我家不大,就一个小瓦房,勉强够我们一家四口住。

我们结婚的那天,两个孩子也认我作父亲了,我从没有想到自己也有做父亲的那一天。因为春桃的年纪也有点大了,再加上已经有两个孩子了,我们商量就不要孩子了。我们两个人努力奋斗,将这两个孩子抚养成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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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多了三张嘴以后,我们的生活开始变得更加困难,而且两个孩子读书也需要学费。光靠在家里种地是养活不了一家四口的,为了补贴家用,我只能到处找活干,让春桃留下来照顾家庭。

我没有什么学历,大字也不认识几个,只能帮别人干些体力活。虽然苦点累点,但一想到春桃和孩子,我就浑身充满了干劲。经过我的努力奋斗,家里的经济条件也改善了不少。房子从瓦房变成了楼房,两个孩子也成家立业了。

今年我59岁了,春桃62岁了。女儿嫁到了外地,儿子成家后没有钱买房,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刚开始,一家人都其乐融融的,可是时间久了,矛盾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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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和儿媳总是发生争吵,作为公公,我肯定要帮儿媳这一边的,毕竟人家一个女孩嫁到这里也不容易。可是,春桃和儿子却认为我和儿媳合伙欺负他们。不管我如何劝说,他们都不听。最后,儿媳忍受不了儿子的家暴,两人离婚了。

春桃和儿子认为是我指使儿媳这么做的,儿媳离开后,母子二人就开始天天针对我,不是说我好吃懒做,就是嫌弃老了没用了。现在儿子对我的称呼也改变了,从“爸爸”变成了“老不死的”,我多次和他们理论。不但没有一个说法,还被母子二人赶出了家门。现在的我无家可归,春桃也和我离了婚,他们还霸占了我的房子。

我真的太后悔了,当初为什么要娶一个离过婚还带两个孩子的女人?我这不是自讨苦吃吗?结婚后一心一意为这个家庭付出,最后我什么都没有。我真的太傻了,我以为只要用实际行动,就可以打动那两个孩子,可我忘了就算再亲也不是我亲生的,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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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年纪大了,不想和他们计较了,离婚后我也还分得一点钱。现在自己买个房子住着,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我奉劝那些替别人养孩子的男人,一定不要像我这样毫无保留地付出,自己要留一个心眼,给自己存点钱。毕竟不是亲生的孩子,翻脸不认人的事还是很多的。

结语

婚姻就是一次赌注,输赢并不是单方面控制的,需要双方的努力。曹大哥从小受到妈妈的影响,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好女人,这也是他不想结婚的原因之一。

可是,当大龄青年的他遇到离过一次婚还带孩子的春桃,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因为春桃对孩子的不离不弃打动了他,他不嫌弃她是二婚,也不嫌弃她带着两个孩子。为了将两个孩子抚养成人,他主动提出不再要孩子。

他以为只要自己真心对待春桃和两个孩子,他们以后也会对他真心。最后的结局让他出乎意料,两个孩子成家立业了,房子变大了,家庭条件都变好了。春桃却和他离婚了,母子二人还将他赶出了家门。

所以,孩子还是自己亲生的好,不要傻傻地替别人养孩子。你要记住,真心不一定就能换来真心,人心难测啊!

本来雍正也是有给机会曹家的,只是曹家自己不好好上班,还贪污,雍正最讨厌贪污了,不抄他家抄谁的呢?

原因一是康熙帮忙

康熙知道曹家亏空那么多银子是因为帮助国家建立行宫,加上康熙喜欢南巡,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康熙不忍心,就叫他赶紧补上就好了,其他什么罪都不算了,可惜曹寅看到亏了23万两,自己吓死自己了。没有办法康熙只能帮忙照顾他的后人,让他的后人慢慢还这笔钱了。

最终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七月一病不起,死在扬州,李煦奏折上说:弥留之际,核算出亏空库银23万两,而且曹寅已经没有资产可以补上。曹寅死后,康熙为保全曹家的江南家产免遭搬迁的损毁,特命曹寅之子继任江宁织造,用所得的银子补齐曹寅生前的亏空。

原因二是雍正上台

雍正清查的时候就发现曹家这笔数,也看在自己父亲的面子上,也没有责怪曹家,也是让他们尽快补上就好了,没有想到曹家以为雍正不敢动他们,就开始为非作歹了,还不认真挣钱就算了,还贪污。

雍正非常失望,可是还是给多曹家一次机会,希望曹家可以改变了,没有想到曹家还是死性不改,上班工作态度太差,用次的东西充好的,这下雍正就下手了,给你生路不走,就是要作死,那么雍正就下令收拾曹家了。

总结一下,曹家会有这样的下场,可以说是人心不足,不懂得见好就收,从而导致全家都灭了。

这是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对他的评价:

真假曹操

他曾经叱咤风云,他死后骂名最多。在演义中,为什么他是白脸的奸臣?在历史的记载中,为什么他的所作所为自相矛盾?他是奸贼,是奸雄,还是英雄?众多说法不一的形象中,哪一个是真实的曹操?《易中天品三国之真假曹操》即将播出,敬请关注!

易中天先生认为,任何历史人物都有三种形象:历史形象、文学形象和民间形象。而三国中,形象最复杂、分歧最多的当属曹操。从北宋的时候,人们谈起曹操,就非常痛恨。到了《三国演义》里面,曹操更是被看作是一个谋权篡位的奸臣。那么,历史上的曹操究竟是一个什么形象呢?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用当代视角回顾三国史料,他心目中的曹操究竟是什么形象呢?

易中天:

今天我们讲曹操,讲三国是不可能不讲曹操的,所谓三国就是魏蜀吴嘛,而魏的开国皇帝实际上是曹操。当然曹操在位的时候没有称帝,是他死了以后他儿子曹丕才称帝,追认他为魏武帝,但可以肯定曹操是魏的实际上的开创者。曹操这个人在历史上的名声不太好,客气的说法叫奸雄,不客气的说法叫奸贼,但是鲁迅先生说,曹操其实是一个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我虽然不是曹操一党,但非常佩服他。鲁迅先生可以说是近代以来第一个为曹操翻案的人,这样一来对曹操就有了三种评价——英雄、奸雄、奸贼,那么哪一个评价是准确的呢?

但是当我们弄清楚曹操的历史形象的时候,我们又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历史形象它也不是那么好弄清楚的。比方说,民间都说曹操奸,很多人不喜欢曹操。苏东坡就讲到,在北宋的时候,民间有很多讲史的,就是说书的,说三国,一说到刘备失败,听众就痛哭流涕;一说到曹操失败了,大家拍手称快。那么说明至少在北宋的时候,曹操就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那么曹操为什么不讨人喜欢呢?他又干了些什么不讨人喜欢的事呢?那么也无非是三条:

一个是曹操这个人为人奸诈。但是这个不能算数,因为兵不厌诈嘛,打仗的人总是要诈它一诈的,不过你说敌人你就说他是奸诈狡猾,说自己就叫足智多谋,实际上一回事,兵不厌诈。

第二件事情呢说他篡汉。这个事情跟我们没有关系,这个王朝的皇帝为什么一定要姓刘呢,为什么就不能姓曹呢?说这个姓曹的代替姓刘的就是奸,这个说不过去。

那么最为民间所不满意的是曹操说了这样一句话:宁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所以一个人宁肯自己对不起普天下的人,也不能让天下的人对不起自己,这个人就太坏了,所以老百姓讨厌曹操。那么我们就要搞清楚这个事情是事实,还是不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那岂不是一桩冤案吗;如果是冤案的话,我们岂不是就该给曹操平反吗。那么这个事情史书上的记载是矛盾的,大体上是这样一个故事:就是曹操因为董卓要迫害他,曹操从京城里逃出来,路过了他一个老朋友家,这个老朋友的名字叫吕伯奢,曹操到吕伯奢家里的时候吕伯奢本人不在,于是就发生了曹操杀吕伯奢一家的惨案。

这个故事有三个版本。第一个版本说的是吕伯奢不在,吕伯奢的儿子和吕伯奢家里的那些客人看见曹操带着钱财很多,起了歹心,要抢劫曹操,而且拉走了他的马,这个时候曹操起来拔出剑来把这些人杀了。这个叫做正当防卫。这个故事记载在什么史书里面?在《魏书》里,《魏书》是他们魏国人写的史书,所以也不一定靠得住,因为曹操是他们的太祖啊,那他们可能要给曹操打一个圆场,这个也很难讲。

那么第二个记载是说,曹操住在吕伯奢家里面听见吕伯奢的孩子在那弄锅碗瓢盆,有声音,曹操自己又是受董卓通缉追拿的罪犯,他起了疑心,“疑其图己”,把吕伯奢一家杀了。这个叫做误杀。

第三个版本,差不太多,也是说曹操怀疑吕伯奢的家里人要害自己,然后把他们一家都杀了。杀了以后,曹操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们现在来看第三种情况,就算我们相信曹操是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也说了那句话,看看是个什么样的场景。是曹操怀疑这些人要害自己,当然这个疑心太重了一点,太过分了,然后把他一家人杀了。杀了以后发现是误杀,然后凄怆曰,“凄怆”这两个字很重要,就是杀错了人,然后,唉,他也是很难过的,算了算了,宁肯我辜负别人,不可以别人辜负我啊。我们体察一下这个语境,曹操说这个话是一种自我安慰、自我排解,所以很勉强地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做了一个辩护。而到了《三国演义》里面他变成了理直气壮,而且把“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前面加了天下两个字,这个就大不一样了。曹操当时说这个话只是就事论事,虽然我错了,我错杀了人家我对不起人家,我现在也没有办法,我现在走投无路,也只好是宁肯我对不起人家,不要让人家对不起我了。这里面应该说他还保留了一部分善意在里面,而到了《三国演义》变成理直气壮说我对不起天下人,不可以天下人对不起我,那就是一个大大的奸贼。

所以曹操的奸险歹毒这一点,应该说是有疑问的。但是即便如此,《三国演义》的毛批还说了这样的话,他说什么呢,他说“此亦孟德之过人处也”。他说即便是这样,这也是曹操比一般人不一样的、超过我们的地方!他说为什么呢,他说如果换了别人一定说,宁肯天下人都对不起我,不可以我对不起天下人的。他说换了别人都会这样说,但是实际上怎么样呢?实际上他们干的就是曹操的勾当,只有曹操一个人坦率地说出了这个话。那么也就是毛批认为,曹操虽然奸诈,但是奸诈里面也有坦诚,他至少敢把奸诈的话公开地说出来,他是真小人,不是伪君子。所以他说这是曹操超过其他人的地方,因为这个世界上伪君子实在是太多了。

奸诈当中有真诚,恰恰是曹操性格的一个特征。曹操这个人是奸诈的,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他也有坦诚的一面,甚至有可爱的一面。我们就来看看曹曹性格当中矛盾的地方。

先说曹操的奸诈,最能体现曹操这个人奸诈的例子,是在他和袁绍战争中发生的一件事。我们知道三国时期有三大战役,第一次战役就是曹袁官渡之战,第二战役是曹孙赤壁之战,第三大战役是孙刘彝陵之战。曹操就是在官渡之战以后奠定了他的历史地位,这场战争打得非常地艰苦,非常地艰巨。当时两军对峙相持不下,而曹军军粮已经不多了,我们知道打仗拼什么?除了拼勇敢、拼武器、拼实力以外,很重要的是拼粮饷,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粮食这个仗是打不下去的,曹操这个时候实际上是快要断粮了,一筹莫展。这个时候袁绍阵营里面有一个谋士叫做许攸的突然来投奔曹操,曹操听说这个消息以后大喜过望,“跣足而出”。什么叫跣足呢?就是光着脚,那么曹操这个时候跣足而出迎接许攸是什么原因,什么意思,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叫做来不及穿鞋,可能在洗脚在干什么,一听说许攸来了光着脚就往外跑,大喜过望;第二种可能是表示尊敬,因为古礼光脚是尊敬。我们知道曹操后来地位很高了以后,汉献帝给了曹操一个特殊待遇,叫做带剑鞋履上殿,叫“剑履上殿”,剑就是带剑,你可以佩着剑去见皇帝,履就是穿鞋,这说明一般的人是不能穿鞋见皇帝的。能不能穿袜子呢,看地位,地位高的人可以“袜而登席”,穿着袜子走到席位上,地位再低一点一定要光脚。所以光脚可能是表示尊重。

这个曹操光着脚冲出去以后怎么样呢?抚掌而笑,摸着手掌哈哈大笑,说哎呀呀呀,子远你来了,“吾事济矣”,我的事情就好办了,然后把许攸请到军帐里坐下。许攸就问了,说曹公,你的情况怎么样啊,“军粮尚有几何”,还有多少军粮啊?曹操说呵呵呵,这个我的军粮很充足啊,足够用一年的。许攸说,错了,重讲。曹操说,半年。许攸说又错了,见到老朋友都不说老实话,说实话吧,再给你一次机会。曹操说,哎呀这个,不好意思,刚才开玩笑,实话告诉你,只够一个月。接着曹操说了一句刘邦最爱说的话,“为之奈何”,怎么办吧?许攸说:“公孤军独守,外无救援,而粮谷已尽,此危机之日也。”说你带着一支军队,孤军深入,粮草已经没有了,这是非常危险的,怎么办呢?我告诉你,在某某地方袁绍藏了一批粮食,有一条什么样的小路你可以过去,你赶紧率轻骑到那个地方焚其粮草,不出三日,袁军必乱。

曹操说太好了,然后自己亲自率领五千骑兵,连夜抄小路过去,换上袁军的服装,碰上沿路的岗哨说是袁公让我们来干什么什么事的,冲到袁营。袁营一看,来了曹军烧粮食,当然也拼死奋战,当时情况非常地紧张。曹操左右的人跑过来说,曹公,敌人来了。曹操说,慌什么?敌人到我背后以后再说这话,上。然后把袁绍的粮草全部烧光,从而扭转了这个局势。

所以曹操的这个性格里面确实有奸诈的一面,但是我觉得他这种奸诈某种意义上也是逼出来的。那样一个险恶的环境,他如果事事都说老实话,这还能够克敌制胜吗?他不能不撒谎啊,他甚至养成撒谎的习惯了。

曹操也是一个温情的人。在曹操和张绣的战争中,他的长子曹昂在战斗中牺牲了,他的原配丁夫人悲痛得死去活来。因为丁夫人是曹操的正妻,她是没有生育能力的,曹操的妾生下了长子,这就是曹昂,生下来以后曹昂的母亲就去世了,生母就去世了,就把曹昂交给丁夫人来抚养,丁夫人把这个儿子看作自己的儿子,情感非常地深。而曹操之所以打败这一仗,是因为他当时得意忘形,他跟张绣的战争没有怎么打张绣就投降了,投降了以后曹操不但收编了张绣的部队,还收编了张绣的婶婶,张绣的婶婶是一个美女,曹操这个人是很好色的,走到哪他都要收编一些美女,于是把张绣的婶婶收编了。张绣的面子上就下不来,再加上其他的原因张绣后来就反叛他,对他进行突然袭击。这次战争中曹昂也死了,曹操的侄子草安民也死了,还有曹操的爱将典韦也死了,丁夫人就不愿意了,就哭着闹着跟曹操要儿子,你还我儿子,你把我儿子弄哪儿去了!而且就是你这个家伙,一天到晚地泡烂妞,害得我儿子死掉的,不依不饶。曹操一烦,滚,回你老家去。走就走嘛,我回娘家去,不跟你过了,真回娘家了。

过了半年,大概几个月以后,曹操后悔了,然后自己驾着车子,就到丁夫人的娘家想把丁夫人接回来。这个事情在我们今天也稀松平常啦,小两口一吵架,老婆跑回娘家去了,那还不是老公最后赔个笑脸,说点好话,就把老婆接回来了。曹操这样做就不容易了,是吧,你想曹操那阎王脾气,他也这么做,也去接丁夫人。丁夫人在家干什么,织布,曹操来了以后她也不站起来迎接,也不搭理,曹操很没意思,讪讪地走过去:织布呢?……别织了,跟我回家吧。……曹操就走过去,用手摸着丁夫人的背:唉,别使小性子了,宝贝,跟我回家好不好?我们坐车子回家好不好?要知道这个动作是很重要的,这个“抚其背”是男人对女性的一种爱的动作。丁夫人继续“咔嚓”“咔嚓”。曹操就很没意思啦:你不回啊?不回那我可是走了啊。“咔嚓”“咔嚓”。曹操就走走走,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回了一次头:别闹了,跟我回家,好不好?“咔嚓”“咔嚓”。唉,看来我们夫妻缘分已尽,算了。然后找到老丈人:岳父大人,是我对不起你女儿,但是她也不肯跟我回去,这样吧,她还年轻,别让她守着,你把她嫁了,让她改嫁。

你想想以曹操那种铁石心肠、阎王脾气,做到这一步已经是非常非常不容易了,说明他是很重情的。当然,最后丁夫人的父亲也没敢把丁夫人嫁出去,丁夫人没有改嫁,最后也没有改嫁。估计老丈人也不敢嫁,丁夫人也不肯嫁,也没人敢娶,你说谁敢娶阎王的前妻?不是找不自在吗。这个事情曹操一直耿耿于怀,曹操临死的时候说了这样一句话,他说我这一生好事干过,坏事也干过,有成功的地方,也有错误的地方,我不在乎,只有一件事情,就是我到了地下、到了九泉,子休——子休就是曹昂的字,曹昂字子休,就是指曹昂了——说子休如果哭着闹着跟我要妈妈,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想曹操这一生犯多少错误,他居然认为他最大的错误就是这个,就是把她的妻子气走了!说明曹操是一个多情的人,是一个儿女情长的人,是一个重感情的人,这是曹操的温情。

但是你要认为曹操多么温柔,那就错了。曹操是很狠毒的,可以说是翻脸就不认识人。比方说我前面说的那个许攸,许攸来投奔曹操是起到了关键作用的,所以许攸也很得意,许攸经常跟曹操说,哎,阿瞒,他不叫他什么曹公啊、什么明公啊、或者什么丞相这些,他叫他小名。曹操有两个小名,一个叫吉利,一个叫阿瞒,叫他小名:阿瞒啊,要是没有我许某人,你可是没有今天啊!曹操只好赔着笑脸说,啊是是是,许先生说得对,没有你的帮忙我确实是没有今天。但是许攸不停地说,这个就很讨厌了,对不对,这好比说你送了我这件衣服,我穿上很漂亮我当然很高兴,但是我每穿这件衣服你就要站出来对着大家说,哎大家伙看看啊,他这件衣服是我送给他的,我要不送给他这件衣服他可是没衣服穿啊。我能高兴吗?那何况是曹操呢?有一次曹操打下邺城,许攸又在那儿对大家说,大家看,如果没有我的话,他们曹家人就进不了这个门了。曹操实在是忍无可忍,杀了,把许攸杀了,这就是曹操的狠毒。

曹操杀了于他有恩的许攸,却放了很多对不起他的人。比方说有一个人叫做魏种,原来是曹操的手下。曹操有一段时候我们知道他是不顺的,处于逆境,处于困境的,那个时候很多手下的人都背叛曹操,曹操非常自信地说让他们走吧,我的人不会走完的,比方说魏种,他就不会背叛我。结果呢,这个魏种也背叛了,魏种也跑掉了。曹操气坏了,曹操说好你个魏种啊,你也背叛我,你有本事跑到天涯海角,北边有本事你跑匈奴去,南边有本事你跑到越南去,你只要跑不了那么远我就要把你抓回来,绝饶不了你。

后来在后面的战斗中,魏种被俘虏了,所有的人都给魏种捏一把汗,说曹操肯定要杀他。曹操怎么样?曹操想了一下,算了吧,魏种是个人才,放了,该做什么官还做什么官。这是曹操的宽容啊。

曹操确实是一个很宽容的人。曹操和袁绍作战的时候,袁绍找了一个文人,叫做陈琳,起草一篇檄文。什么叫檄文呢,就是声讨书,因为古代作战他讲究师出有名,就是你要打谁谁谁你总要有个名目,有了名目以后你这个军队才叫做正义之师,袁绍就请陈琳写一篇檄文。陈琳是个笔杆子,下笔千言,洋洋洒洒,痛骂曹操。从哪骂起呢,从曹操的祖宗骂起,这实在说起来是在中国文化当中一种很不好的东西,一骂人就骂到人家父母亲,一骂人就骂到人家祖宗八代,动不动就是怎么你祖宗八代,这是不好的一个传统,陈琳也是这样。那么后来袁绍打败了,陈琳做了俘虏,下面人把陈琳抓到曹操跟前,曹操说:陈琳啊,两军交战,都要发表这样的声讨书,这个很正常,不过呢,你骂骂我就算了嘛,你骂我父母干什么,我父母又没得罪你,不好吧!陈琳说,对不起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曹操说,好好好,算了算了,你也是个人才,还做你的笔杆子吧。陈琳以后就成了曹操的笔杆子,所以曹操是很宽容的。

但是曹操又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人,但凡是得罪了曹操的人,几乎没有不报复的。当时有一位名士,叫做边让,边让是个大学问家,也是大文学家,文章著作写得非常好的,看不起曹操。因为曹操这个人出身不好,曹操的祖父是个太监,这个东汉朝代是叫太监给搞坏的,所以那些读书人、那些文化人、那些士大夫最看不起的、最痛恨的就是太监。那么曹操的父亲是太监的养子,曹操就等于是太监养子的儿子,他们看不起,边让也看不起他,很说了一些侮辱曹操的话。所以后来曹操过去把那个地方打下来以后,毫不留情地就把边让杀了,和边让一案的还同时有好几个文化人,有的就跑掉,跑掉以后又逃不掉,然后又回来自首。其中有一个叫桓邵的向曹操自首,跪下来求,磕头,痛哭流涕,求饶,曹操怎么说呢?哼哼,呵呵呵呵,哭了,怕了,下跪了,求饶了,下跪就不杀吗?求饶就不杀吗?拖出去,杀了。这件事情影响极坏,当时就引发了一场叛乱,就是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文化人?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以前得罪过你的人?

其中有一个叫陈宫的,就是由于这个原因离开了曹操,投奔了吕布。《三国演义》里面说,陈宫离开曹操是因为曹操杀了吕伯奢一家。不是,史实是曹操杀了边让、桓邵这些人陈宫看不下去,离开曹操,死心塌地地帮助吕布打曹操。后来吕布战败以后,陈宫做了俘虏,曹操还不想杀他,曹操跟陈宫说只要你投降,既往不咎。因为曹操这个时候他也觉得以前的做法不对了,他也觉得宰相肚里要撑船,将军额上跑马,应该有一些大将风度了,所以他也不杀陈宫。陈宫坚决不投降,曹操没办法,只好杀他,临杀他之前曹操问了这样的话,陈宫的字叫公台,他说公台啊公台,你要是死了,你的母亲可怎么办啊?陈宫说,我听说以孝治天下的人不会杀害他人的父母,我的母亲怎么样,就靠曹公你看着办。曹操说好,公台啊公台,你死了以后你的老婆孩子又怎么办?陈宫说,我听说以仁治天下的人不伤害人家的子女,我的老婆孩子如何,也请曹公你看着办。啊,曹操说好吧,那我送你上路。然后就开始哭,一边哭一边送陈宫上刑场去死,然后把陈宫的家人接到自己家里来,对待陈宫的家人比陈宫和他翻脸之前还好。

所以曹操这个人是个很复杂的人,刚才我们已经讲到了他的方方面面,这还不是他性格的全部,是他性格的一部分。他既狡诈又老实,既温情又狠毒,既宽容又报复。如果你只看曹操的一个故事,只看曹操的一面,你得出的结论就是盲人摸象,是不全面的。那么在我们看来,曹操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性格最复杂、形象最多样的一个人。他这个人聪明透顶,又愚不可及;狡猾奸诈,又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又疑神疑鬼;宽宏大量,又心胸狭窄。可以说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概,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他身上好像长了很多的脸,一会儿出现的是这张脸,一会儿展示给我们的是另一张脸。但是大家注意一条,不管哪张脸,都是曹操的,不会认做是别人的。能够把这样一个复杂的性格统一于一个人,这本身就是了不起的事情。体现的是什么呢?体现的是曹操的大气。什么叫大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曹操恰恰是一个能够容的,一个容量非常大的人,什么样的矛盾的东西到他这儿都统一了。

而且他奸诈一生,最后归于真实,曹操临死的时候留下了一个遗令。当时写这个遗令,就是遗嘱,写遗嘱,大人物写遗嘱有一个格式的,说说我一生做了哪些功劳啊,也检讨一下自己,然后说我要埋在什么什么地方等等,是这样的遗嘱。曹操的遗嘱不是这样,曹操的遗嘱对于自己的政治生涯提得非常少,他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我这一生做了很多的事情,有对的也有错的,总的来说是对的,至于犯的小错误、发的大脾气不值得你们效仿。就这一句话交代完了,下面讲什么呢?就唠唠叨叨地讲一些家务事,他说我死了以后,我那个房子里放的那个香,就是熏香,香料,你们把它分掉,不要浪费了。我的那些小老婆,还有我那些歌女,她们一生都很辛苦,为我服务得很好,很到位,不要亏待她们,让她们继续住在铜雀台,不要把她们赶走了,这些人闲着也是闲着,没有事做,可以学习做什么呢,学习用丝带编草鞋,万一将来我们曹家破产了,可以拿这些鞋去卖换点饭吃。唠唠叨叨讲了一大堆这种事,所以他这份遗嘱当时很被人看不起,说一个大英雄临死之前也不说点豪言壮语,也不说点励志的话鼓励一下我们后来人,“分香卖履,留恋妾妇”,成何体统!连苏东坡都给了八个字的评价,叫做“平生奸伪,死见真性”,说这个家伙一辈子狡猾奸诈,临死之前露了马脚,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原来是这么一个小人。

但是我对苏东坡先生一贯尊敬,对于他这句话是不以为然的,我认为这恰恰表现出曹操的大气。我就不说豪言壮语,我就不谈政治功劳,我就不谈国家大事,我就要谈这些小事,你们把我怎么样?你能把我咋地?你们说我是小人我就是小人又怎么样?我曹操就是曹操,我曹操才不在乎你们怎么评价我呢,我就是这样的人。这叫什么?“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曹操能够如此地本色,说明他是英雄,而且是大英雄!不过这个英雄是很狡猾的,很奸诈的,因此是奸猾的英雄,简称奸雄。而这个奸雄呢,又是非常可爱的,所以我认为对曹操的评价就是这五个字——可爱的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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