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百何在《我们的婚姻》中拍摄吵架戏,当时的把控有多牛?

白百何在《我们的婚姻》中拍摄吵架戏,当时的把控有多牛?,第1张

白百何在《我们的婚姻》这个电视剧中拍摄吵架戏,她对现场的把控非常强,而且从这一段剧情中大家就能够感受得到白百合的专业。白百何在拍摄这段戏份的时候15秒钟说了99个字,而且整体显得一气呵成,让人觉得非常的有代入感。在拍摄这条戏份的时候白百合非常的流畅,而且丝毫没有卡顿,由此可以见得白百合在拍戏之前将这些台词给记得非常牢固。

娱乐圈不负责的现象

很多网友在这几年期间陆陆续续的看到了各种各样的演员,这些演员在拍戏的时候一个个都化身为数字**和腊肉先生。在拍戏的时候台词记不住,只会用12345来代替,一切都靠后期的配音。有些演员在拍戏的时候不会走位,而且态度也非常的傲慢,本质上就是在利用自己的热度来赚钱。这种现象让整个演艺圈都变得乌烟瘴气,而这个时候白百合这种优秀的演员则让网友们都觉得终于能够让人松一口气了。

演技的保障

白百合一直都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演员,在进入娱乐圈之后给大家带来了很多非常经典的作品,并且白百合也一直被大家称之为票房女王,因为白百合所参演的**几乎都能够得到票房这一方面的保证。这不仅仅只是对白百合的夸奖,同时也是对白百合演技的认可,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白百合在过去的几年里确实消失了一段时间,但是回归了以后白百合的表现就让很多网友表示非常的惊叹,同时大家也表示自己真正的看到了一个优秀的演员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状态。希望娱乐圈里面的演员都能够拥有这样的态度,认认真真的对待自己的角色,只有这样才能够塑造出一个被大家所记住的角色。

靠恶意剪辑来出圈的综艺节目有很多,像是芒果台、蓝台、各大影视平台的综艺,几乎都是凭借剪辑来出圈的。到目前真正能受到好评的、能撑起综艺口碑的,也就几个央视的综艺。其他平台用心做的节目,目前貌似就只有一个《忘不了餐厅》,其他几乎都是以话题、出圈、剪辑为主。

1、芒果台的节目

芒果台是综艺大台,最初的《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是国民级别的综艺。在当年的综艺节目中,芒果台是一家独大的。可惜无论是什么时候,芒果台的综艺,都是以“恶意剪辑”为主的。像是现在的《密室大逃脱2》、《乘风破浪的姐姐》、《中餐厅4》、《笑起来真好看》等,几乎都是靠剪辑来宣传的。而节目的话题,从来都是以明星竞争为主,让明星的口碑变差、让粉丝相互谩骂,好像是芒果台最希望看到的事情。

2、蓝台的综艺节目

说到当前的综艺大台,蓝台绝对能占一席之地,像是《奔跑吧》系列、《王牌对王牌》系列、《青春环游记》系列,都是蓝台主打的作品。《奔跑吧》系列作品持续了好几年,剧本的问题也被骂了好几年;《王牌对王牌》主打情怀,逐渐被观众们所嫌弃;《青春环游记》的剪辑,也是备受观众吐槽,甚至逼的杨迪亲自为自己澄庆。其实不仅仅是这些节目,还有各大视频平台自制的综艺,几乎也都是以剪辑为主。

3、真正的好综艺

真正的好综艺也有不少,不过大都是央视节目,像是《中国好诗词》、《开讲了》、《朗读者》、《国家宝藏》等,都是很不错的。而其他平台的作品,现在能被人们称赞的,只有早期的《极限挑战》和现在的《忘不了餐厅》,都是豆瓣上9分的作品。而其他的作品,几乎都是在豆瓣4到7中间,很少有突破的存在。

吵架后对方拍了视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根据视频的真实情况而定。

对方拍的视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分析:看情况:

一、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

二、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事情的真相,导致他人对当事人产生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则构成侮辱罪,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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