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早把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表达过了,你老公还这样的话,你就剩下一个办法,冷淡他,打扮自己,自己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让他放过来想你想贴着你。然后你再冷淡他,他这时候就会反思自己了。等他诚恳认错了,愿意主动改过,用行动证明真的该过了,再找个合适的时机原谅他。尽量不要让他的朋友知道这事情,因为如果他朋友知道了,那你做的这些就白费了。等你老公这边解决了,你再试下找那个女人谈谈,要大度强硬,表现出和老公齐心,老公这么做其实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希望她不要误会,最后代表老公给她致歉,并且也希望她好好经营自己的家,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告诉她你老公和她的家庭丈夫孰轻孰重,自己掂量。最后给点面子,聊完走人。
吵架后对方拍了视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根据视频的真实情况而定。
对方拍的视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和男朋友经常吵架,要找到吵架的原因然后再对症调整。
如果:
1、性格不合并且长期磨合不好,这种情况建议放手。
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即使当时有变化,实际上是在控制自己,慢慢的就会有压抑感,如果没有足够的爱为前提,有可能就会时常爆发吵架,与其这样难受,不如选择分开。
2、如果只是单纯的意见不合而吵架,就要学会包容和理解。
两人本来就是独立的个体,出现意见不合这是很正常的事。最好的办法就是站在对方角度多想问题,不要一味的想着自己怎样,不要认为自己的说法就是正确的,要学会吸取对方的意见。只有这样两人才能够交往下去。
3、如果是感情淡了,要学会经营。
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会从最初的热恋期到平淡期,一旦到了平淡期,那么各种矛盾就来了,就会拌嘴吵架。这种情况要学会经营感情,可以放下工作出去旅旅游,适当的烛光晚餐,找机会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等等,都是增进感情的好办法。
上大三的时候我处了一个男朋友,他的性格很开朗,很外向,本人也很幽默。一开始相处的感觉挺好的,他会适应我的安静,我也会包容他的缺点,但随着时间变化,两人最终到不了一个节奏,也总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吵架。每次吵架都很伤感情,甚至心里也有放手的想法。
但终究因为相识不易,也劝自己应该冷静的想一想,找到吵架原因,然后再做调整,毕竟感情需要经营的,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我们做了进一步沟通,确定吵架的原因是因为性格问题。而且我们都知道,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并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感情已经进入了平淡期,后来我们商量制定了一个小计划出去旅游来增进感情。就这样,又维持了一段时间,也平静了一段时间。
实际上,彼此心里都明白性格不可能会轻易改变的,改变的也只是一时而已。所以,大概又坚持了半年左右吧,就分手了。
我的这种情况属于性格不合导致的吵架。性格是很难改变的,最后也只能放手,因为大家都明白,没有结果的爱情也没有办法继续下去,否则彼此也会很累的。
总而言之,对于吵架问题要学会正确分析,要根据问题解决问题。也要学会沟通,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想做什么,然后再选择合适的方式调整。但如果真的是性格问题,确定无法改变后也只能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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