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子是一个繁琐的事情,家庭成员之间也会因为装修意见不同而争吵,尤其是夫妻,容易因为装修房子而吵架。从风水角度来看,装修房子吵架吉利吗装修房子吵架有什么预兆装修房子是值得开心的喜事,但是如果因为装修而吵架的话,肯定是不吉利的,那么装修房子吵架怎么化解这里我们带来装修房子吵架化解方法介绍。
装修房子吵架有什么预兆
首先,装修房子是不吉利的,而且装修房子吵架是不好的预兆,预示着日后搬入新房之后家人之间必定会有诸多矛盾,争吵不断,从而导致家庭成员关系破裂,严重的话,还会导致妻离子散,因此尽量在新房子里不要吵架。
就算我们因为装修房子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的话,但是也需要心平气和和家人商量,而不是选择争吵来解决,毕竟争吵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会导致矛盾加深,疏远彼此的距离。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关系不和睦,那么这个家也就没有温暖了,风水自然也会变差。
装修房子吵架怎么化解
1、挂葫芦
葫芦本身就是吸煞气的法器,在生活中往往会运用到多病的家庭中;天然的木葫芦还可以用作促进家庭美满和谐,若是家人不合,可以把各自的头发每人九根,再各自的指甲,生辰八字,姓名,和合符咒,全部装进这个葫芦里面,然后放到夫妻卧室的床头,即可加固感情哦。
2、摆放竹笛
竹笛是我们常见的乐器,它可以吹出很多好听的音乐,若是家中总是争吵不合,可以购买一根竹笛放在家中的离位,也就是正南方。因为南方代表喜悦,而竹笛就是代表喜悦的,若是家庭中快乐的事情多了必然争吵就会少了。
3、房间采用暖色系
睡房的墙壁、床饰的颜色,宜选用浅紫色、**等暖色系列,并将两人的合照放在桃花位(梳妆台)的位置,或者挂一幅双鱼图,代表夫妻感情如鱼得水。
以上就是“装修房子吵架有什么预兆装修房子吵架怎么化解”全部介绍,总的来说呢,因为装修房子而吵架的话,肯定是不吉利的,不仅会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还会导致家庭运势不佳,对于居住者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一定要及时进行化解才行,具体的化解方法大家可以参考上面推荐的三种,希望对你会有帮助!
许多家中在装修时,因为夫妻二人装修意见不统一,常常出现一些分歧,夫妻装修房屋意见不统一该怎么办?
一、分工协作,梳理事宜
装修涉及到的新项目有许多,因此夫妻彼此理应开展融洽,以一方为主导,另一方辅助的标准,碰到矛盾异议两个人必须心平气和的商议。把有关的注意事项整理出来,实际哪一方为主要是看彼此的时间精力、时长的布置及其专业水平等好多个层面。提议老公能够承担基础装修一部分,女性承担软饰,基础装修和大件物品包含木地板,厨房橱柜,卫浴洁具,乃至自来水龙头等,这种能够交到男人来清洗。室内软装的挑选,必须细腻和细心,不断健全,能够让总体装饰效果呈现出来,这非常合乎女士特性,因此软装设计一部分能够交到老婆。
二、相互理解,沟通交流商议
既然是夫妻,互相尊重是主要的。家是夫妻二人一同的,房屋装修工程量清单特别大,牵扯的时间精力又多,因此夫妻彼此应商议安排时间,相互扶持理解对方,遇到有争议的一部分能够协商解决。两个人有矛盾,当中一人务必学好让步,但方向上两人要达成一致,而且要有最少2个应急预案,由于一方的思想有时候不一定最后能完成,何不灵活变通一下,运行应急预案,而这应急预案最好是也可以照料到彼此的需要,如此一来必定能降低许多矛盾。
三、选好时间,达成一致
假如夫妻彼此有一方在工作中,而另一方未工作中,那未运行的一方装修时当然要花多一些时长。但如果夫妻二人都是有工作中,那样一些主要的装修时间点则能够选在礼拜天或节假日日。倘若彼此在装修阶段工作中都很忙,而某一方还努力要装修,那样提议,最好是找一个可信赖的人来协助装修,不然,提议或是延迟装修为好,不然一旦发生错漏,不仅危害装修品质,还可能引起夫妻分歧。
四、学好理智,擅于随机应变
碰到确实僵持不下的情况,彼此应当学好理智,为自己和另一方思索的的时间,而且擅于随机应变。举例来说,假如一方坚持不懈要装2个卫生间,另一方坚持不懈装一个步入式衣帽间;一方坚持不懈得用蹲便,而另一方坚持不懈得用坐便器。可以将有争论的一些一一列举,随后相互之间商议,公平对消。此外还能够推行谁努力谁管理的原则,例如失权要多一个洗手间,那还要对厕所卫生承担,失权要一个步入式衣帽间,那便要承担清洗好步入式衣帽间;餐厅厨房谁应用多,就听谁的,谁去看书多,小书房就听谁的,那样对夫妻将来日常生活职责分工也可以具有一定的协助。
看不出物业这么做有什么无理的。
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认为物业要求不合理可以起诉他。公共区域以及建筑物公共部分不是说你没影响谁或者没看到就没影响了,而是你这种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其他业主看到了就会效仿或者进一步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你认为一两个孔是小事情,但是被其他业主知道了,那就不只是一两个孔了。这是一家之言,提供给你参考。主要还是要看你们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这个是法律依据。你可以参详。
装修纠纷投诉小窍门装修纠纷投诉小窍门
装修公司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装修出现问题的,业主可以想有关部门进行投诉,那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装修纠纷投诉小窍门都有哪些?
1、直接企业售后部门
就家装领域而言,大多数家装公司采取工长负责制。当遇到问题或纠纷时,消费者可以与工长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家装公司的售后部门反映情况。
2、与家居卖场交涉
作为向企业提供产品销售场地的家居卖场,对于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也负有相应的责任。因此,当消费者与经销商或企业总部沟通未果时,甚至在沟通的过程中也可以同时向销售商所在的家居卖场反映情况。
3、寻求消费者协会帮助
当消费者在装修的过程中遇到问题,与企业沟通也未果时,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向消协投诉。在进行投诉时,必须要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并提供被诉方的准确、等信息,以便消协工作人员与被诉方。
4、投诉至行业协会
遭遇家居类纠纷时,到相关的行业协会投诉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大部分行业协会都设有咨询投诉部门,以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为例,其下设家装委员会,拥有数十家会员单位,并设有专门的咨询投诉部门。
5、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遭遇家居类纠纷时,消费者也可以采取法律仲裁。但仲裁需要双方事先有明确约定。如果双方事先没做约定,可以事后协商,双方同意才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装修尾款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装修无小事,但装饰 装修合同 纠纷案例也层出不穷。新手装修如何避免纠纷就让我带领你们分析这个案例,自然心里有底。
某人诉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文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原告xx,男,1945年12月2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xx室。
被告上海xx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xx号。
法定代表人xx。
原告xx诉被告上海xx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由原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闵浩德独任审判,于2009年7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到庭参加诉讼。因原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撤销并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9年8月9日起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审理中,本院陆续准予了原告对涉案房屋装修进行质量检测和修复费用评估的鉴定申请,委托有关鉴定部门进行司法鉴定。又分别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1月30日、2010年3月16日进行了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x诉称,原、被告于2009年3月15日签订《上海市家庭居室装潢装修施工合同》后,被告将装修施工转包给无装修主体资格的蔡xx,装修过程没有计划,野蛮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甚至有安全隐患的材料,每个工种在施工后都要返修,且返修质量极差,有的还不及返修前的状态,现造成许多严重后果:淋浴池浴柱施工及安装尺寸出错导致不能使用且手柄表面擦伤、卫生间台盆浴霸损坏、开关面板插座脏歪斜间隙过大装倒位等、插座接线孔内留有沙子、从未见过如此低劣门套制作、储藏室严重变形导致应急活门无法打开使用、大面积涂料胶水倒翻阳台墙面和铝合金窗框上、插座错误导致脱排不能安装、淋浴器旁数只插座接地短路引起整个回路跳闸、淋浴器遭短路电击、燃气管道三次拆装与换管、燃气二次泄漏检测、连接淋浴器燃气管尺寸出错导致冰箱无法放置、大理石门槛宽度尺寸过小导致地板安装要增加铜嵌条、所贴瓷砖出现不平缝隙过大横竖错位五处上下颠倒空鼓数十块等等。更为严重的是: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根本不符合“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中关于排水管道、电气、卫生设备等强制性条款规定,造成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施工七十多天,主体四扇实木复合门未安装、储藏室铝合金门未配作、卫生间附件一件未安装,由于拖延工期返修返工等原因严重影响橱柜水槽脱排灶具地板马桶等后道工程进展和家电安装。故要求中止与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5,335元(人民币,以下同);要求被告赔偿因施工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34,61015元,其中未完成工程费用4,2968元、工程逾期违约金4,000元、损害器物赔偿费用3,170元、隐蔽及相关工程推倒重来装修费用21,21035元、其他费用1,900元、垫付款33元。
被告上海xx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辩称,对原告要求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没有异议,但原告对因施工不当造成经济损失需要举证,由于做好油漆后原告将钥匙收回去了,故不存在违约和支付违约金,因没有造成损坏,故不同意原告要求器物损坏赔偿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15日,原告(即合同甲方,下同)和被告(即合同乙方,下同)签订《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一份,原告将位于上海市xx号502室房屋交由被告装修,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半包”,总价款为19,300元;工期自2009年3月18日开工至2009年4月26日竣工;付款方式: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30%计5,790元、油漆工进场前35%计6,455元、验收通过当天30%计5,790元、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5%计965元;合同“违约责任”中有: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50元;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50元;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50元;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50元,工期顺延。合同在“其它约定”中约定:甲方负责提供地板、磁砖、龙骨、防潮膜、樟木片、龙头、卫洁、马桶、水斗、灯具、锁具、电气。在作为合同附件的《预算表》中列明了“分部工程项目”的名称数量、材料和人工的价格、施工工艺,其中有:四处“整体套装门”材料各750元、人工各120元、施工工艺为“18厚杉木板基础、柚面饰面板、木线条”,储藏室移门(订购)材料5368元,储藏柜材料4392元、人工1952元,厨房水斗和龙头(甲方提供)人工各60元,卫生间座便器和台盆(甲方提供)人工费各60元,卫生间龙头(甲方提供)人工100元。合同签订后,被告于当月18日进场施工,原告也于当月21日、4月8日向被告分别支付了6,000元和7,000元装修款。2009年4月17日,在油漆工项目结束时,原告以被告未填保管单为由将房屋钥匙收回。此后被告又通过与原告联系后进场继续施工到6月上旬,又因双方争执不断而停止施工,尚有厨房、主卧室、客卧室、卫生间四扇“整体套装门”没有完成;储藏室移门没有订购安装;卫生间马桶、龙头、台盆和厨房水斗、灶具、脱排油烟机没有安装。另查明,被告在施工过程中,将浴霸排风管及阀座损坏、台盆四脚损坏、阳台墙面遗有0608平方米的胶水痕迹、走道顶灯海绵垫损坏。
审理中,因原告申请,本院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房屋装修质量进行了鉴定,结论为:在给排水管道分项、电气分项、吊顶及镶贴分项中,存在与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的相关条款要求不相符合的质量缺陷。对此鉴定报告,原告认为电源接线盒的牌子不对、吊顶写的宽度应是高度、报告第四页6中“所以502室内给水管道渗水”漏掉了“渗”字、另外有些检测内容没有写入报告。被告则认为检测时应该是没有渗水的。原告提出因被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变更诉讼请求为:1、要求判决与被告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无效并返还已付工程款13,000元;2、要求被告赔偿因施工不当造成经济损失22,8689元,其中:隐蔽工程及相关工程重新装修费用8,7989元,拆除旧装修及垃圾清运费2,500元,损坏器物赔偿费用3,170元,其他费用1,900元;3、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质量鉴定费4,500元;4、要求被告赔偿不当装修造成对房屋结构影响1,000元;5、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因调解未成,原告申请对装修缺陷修复重装费用的工程造价进行评估。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鉴定,出具了《关于xx号502室室内装修缺陷的修复重装费用项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书》,结论为:本案所涉xx号502室室内装修缺陷的修复重装费用项目金额为7,049元。原告认为该司法鉴定书错误百出:1、第二页水管漏掉了封管费用440元;2、第二项墙面开凿应该是40米、108元;3、拆除重装和表面涂装的费用有1,800元,其中涂装的费用有1,500元,因为接线管要取出来,再弄水泥,和原来的涂料会有色差;4、没有提到走道吊顶和约定不符,水管更换要拆吊顶,有重装、垃圾等费用,重装工料费220元,加起来680元;5、卫生间档水条170元漏了;6、热水器要拆下来,重装和天然气检测要150元,报告没有提出;7、漏掉了三个墙洞90元;8、浴霸重新安装需要增加50元;9、垃圾清运费要300元,还有第二次清除要被告负担清运费;10、报告中有1248个螺钉,不能买;11、现在安装不用麻丝了应该参照装饰装修的有关事项;12、接线暗盒数量不正确;13、关于磁砖镶贴,原告提供的资料表明总费用是3,829元,用于厨房卫生间的是3,530元,用于阳台的是264元,搬运费35元,但鉴定书全部用61元计算是错误的;14、厨房间卫生间的面砖写成了地砖;15、装修五个平方不会买五个平方的地砖,评估报告没有合理的操作性;16、南、北阳台的地砖面积和合同预算有点差异;17、面砖返工面积864平方米不合理,地坪翻掉还漏了防水处理15915元;18、橱柜的上下部磁砖也不排除有缺陷,所以裂缝地砖应该是5块不是3块;19、被告没有做过防水处理,面积少估了;20、厨房间橱柜需拆掉再重装,而且会影响质量,原告要求赔偿4,300元,但评估报告没有包含此内容;21、灯具拆掉重装应考虑拆下费用50元、重装费用200元;22、关于损害赔偿问题不评估没有道理,总共3,100元应该赔偿;23、涂料污染墙面要增加费用170元;24、热水气遭电击,不知道是否损坏,以后还不知道会不会坏;25、主卧大理石钢窗用的是劣质水泥,要重新贴,增加300元费用;26、由于被告没有居家装修和施工经验导致大理石失调,只能用铜嵌条,增加费用100元;27、合同施工期间水费、电费工1859元要被告承担;28、司法鉴定文本中指责原告无理由要求终止合同是对原告不尊重。认为不包括未评估的,少算了3,000元,但原告表示不需要另行委托评估。被告对该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书没有异议。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和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技术人员到庭接受了当事人的质询并对鉴定报告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另查明,被告系其法定代表人xx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土方工程,设计、制作各类广告。
上述事实由原、被告的当庭陈述和原告递交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附《预算表》一份、《收据》二份、被告《档案机读材料》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本案中,被告既未取得家庭装潢施工项目的经营许可,又未取得相应施工资质,故其与原告签订家庭居室装修合同并进行装修施工,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系无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在本案中,除鉴定部门认定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之外,因已达到原告的合同目的,为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没有必要进行返还、折算已装修价款,故原告要求退还全部已付装修款,本院不予支持。被告的装修施工经鉴定存在多方面的缺陷,故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双方对按预算表合格装修的总价款均没有提出异议,故实际装修的价款可以此预算表为参照。被告未完成的装修项目:储藏室移门、卫生间马桶、龙头、台盆和厨房水斗、灶具、脱排油烟机的安装,可按该预算表标明的价款扣除;其中四扇“整体套装门”的门套未完成相关工序和工艺要求,价款予以酌扣,至于原告要求退换被告提供的门但没有提供关于该门应有标准的相关证据,该预算表对门的材质和工艺也未予写明,故本院难以支持。被告应承担的装修缺陷修复重装费用,本院以有关技术部门的质量鉴定和工程造价鉴定为基础,结合原告对鉴定的相关意见予以确定;关于被告在装修过程中对原告物品的损坏,也一并予以考虑。至于原告主张的房屋结构影响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没有提供相关的事实和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值得一提的是,居民在房屋装修聘请装修单位时,应充分注意该装修单位的经营范围和施工资质,与正规的居家装潢公司签约,不能仅看价格决定装修单位,以减少烦恼和经济损失。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xx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偿付原告xx装修缺陷修复重装费用和损坏物品赔偿人民币8,549元,此款与原告xx未支付装修款50232元抵扣,被告上海xx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xx人民币3,5258元;
二、驳回原告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99元、鉴定费5,500元,共计6,299元,由原告xx负担受理费599元,被告上海xx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受理费和鉴定费5,700元;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7日内交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杨建芳
审判员闵浩德
代理审判员 叶利芳
书记员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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