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吵架“气死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一直是双方谈论的焦点,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特定环境下需要承担责任。
简单梳理下,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根据“气死人”的施动者也就是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和性质,“气死人”通常情况下可能产生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1、行为人明知对方精神脆弱、生理有疾,可能会被气死,而故意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那么,这种以“气”的行为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属于故意,与受害人的死亡后果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构成犯罪,须负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但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在纠纷中恶语伤人,侮辱刺激对方,进行精神干扰,这种情况下的“气死人”,本质上构成民事法律调整的侵权行为。
3、行为人主观无过错,对方被气死纯属偶然。则此类“气死人”为一种意外事件,行为人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但从社会伦理的角度讲,行为人应当承受一定的道德压力。
最后,即使是无意而“气死人”,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被“气”的人也有不可推卸责任,尽管最后受害者是自己,各方应当又宽阔的胸怀,克制自己,减少矛盾发生。
当你成为父母的那一刻,也就意味着自己的身上多了一份责任与担当,大部分的父母还是非常称职的,在面对子女遇到危险的时候,能够很好的保护他们,但是也有的父母一点都不负责任,就像宁波的这对奇葩父母,因为一点小事情吵架竟然将出生不久的婴儿留在家里面,一天一夜都联系不到父母。我们不禁感叹到底是怎样的父母才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对自己的孩子能够不管不顾。
一:容易因哭泣引起窒息。在襁褓中的婴儿只会喝奶睡觉大哭,尤其是在婴儿没有安全感,或者是睡醒找不到妈妈的时候是会大哭大叫的。如果此时没有人哄或者是饿了的话,婴儿长时间的哭泣很容易引起窒息,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而这对父母能够如此的心大不知道是怎么忍心。
二:可能会掉落摔倒。为什么婴儿身边不能离开大人呢,就是因为婴儿还不知道什么是危险,很容易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在床上放着或者是在沙发上放着一不小心就会滚到地方或者是缝隙中去,没有人及时解救的话后果是我们不敢想象的。
三:可能被坏人抱走。其次就是夫妻吵架连门都不关,就这样都离开了,独留婴儿在家里面,如果此时有人贩子的话直接就抱走了,孩子一旦落入人贩子手中是怎样的后果,那将是父母一生的痛。因为自己吵架拿孩子的性命开玩笑,这样的父母真的不配称得上是父母。
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会成为很多的角色,但是不管是在哪一个角色里面,都有又担当有责任。而父母就是最伟大的那一个,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尽自己最大的能力给孩子应有的关心与爱护,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前两天看了一篇文章专门讲到百草枯。
这是一种毒性特别强的除草剂,人只要喝了是200%没有命。距今为止只有一例是喝了百草枯捡回性命的,那个人只是含在口里没有咽下去就吐了出来,但是嘴巴大面积溃烂。
文中提到有一对夫妻吵架,女人喝了百草枯以后离家出走,男人一气之下也喝了一口,后来两人共同被送到医院。夫妻俩像没事儿人一样以为洗了胃就可以回家了,医生让他们留院治疗他们还说医生是想骗钱。其实留院治疗也并不能挽回生命,只是能让他们死的时候痛苦减轻一些。
冲动是魔鬼,周边太多夫妻因吵架而做出疯狂事情的例子。
闺蜜单位的同事小张,前两天她老公因为小张网购花钱不节制的问题生气,小张说我花自己工资买东西怎么了,也是因为感觉实惠才买的。她老公说现在用不到的这些东西买这么多干嘛。
本来都是小事情,但是因为双方说话言辞不注意导致越吵越凶。吵到最后失去理智的老公随手就给了老婆一巴掌,被打蒙了的老婆拿起桌子上的擀面杖上去就给老公的脑袋上狠狠一下。这一下不要紧,一棍打成脑震荡住进了医院。
这个只是受伤但没有酿成大祸,而前一段时间在宿迁农村发生的一起因老夫妻吵架造成的悲剧就令人发指了。
老太婆一直都性格暴躁脾气乖张,那天因为带孙子的事跟老头子吵架,平时老头都是让着老太婆的,那天可能实在忍无可忍了火气特别大,噼里啪啦指责了老太婆一通之后摔门走了。
不知道是不是神经失常还是一时被猪油蒙了心,气到极致又无处发泄的老太婆拿出汽油浇在自己跟小孙子身上点燃了火柴,造成两个人全身大面积烧伤。巨额医疗费不说,这些罪谁替他们受,老太婆罪有应得可孩子是无辜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成为夫妻其实也是一种缘分。两口子过日子吵吵闹闹是难免的,牙有时候还会咬到舌头呢,但是无论如何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做出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有句话叫看热闹不嫌事大,很多人喜欢围观。
主要有以下五点原因:
第一、好奇心驱使,通过围观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
如果走在路上,突然看见一群人围在一起,不管发生什么事,大多数人会选择走过去看一眼。“路人围观情侣吵架被打成十级伤残”是个血的教训,如果实在忍不住看热闹,那还是劝你站远点。
第二、精神生活匮乏。
看热闹现象在欠发达地区显得更为普遍。现代人很多不爱看书,不爱思考,内心比较空虚。看热闹跟看爆米花**是一个道理,无需费神去思考,图的是轻松和热闹。
第三、缺乏对个体尊严的尊重。
比如,围观情侣吵架,其实是对他人隐私的窥探。
第四、幸灾乐祸。
人们看到别人倒霉自己会获得愉悦感。好多喜剧片都是通过制造倒霉的现象,让观众开心。比如频繁的摔倒、溅一身污泥、挨打、被甩等等。
第五、看热闹能给吃瓜群众带来新鲜感,还能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比如城管执法让小摊把东西收回店铺里,无争执无打闹,就这点事儿,看热闹的都能把路堵的死死的,聊得热火朝天。
总结一下,是否喜欢看热闹,其实与一个人的价值观、文化水平、生活阅历等都有相关性。精神文化水平较高的人,一般不会热衷于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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