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 <藕与莼菜>与周作人<故乡的野菜>的异同

叶圣陶 <藕与莼菜>与周作人<故乡的野菜>的异同,第1张

小题1:(3分)是“鲜嫩玉色的长节”,有“清淡的甘美的滋味”,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的平常物。

小题2:水乡的人是质朴的、康健的——赤膊的男人、裹头布的女人,都“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水乡的人是纯真的——他们把藕一涿再濯,濯得洁白。 故乡的藕和人共同构成了故乡的美,赞美故乡的物,赞美故乡的人,从而抒发对故乡眷念之情。

小题3:示例一:运用了对比手法,把故乡的藕与莼菜与本地的对比,突出了故乡的“藕与莼菜”的甘美滋味和令人心醉的味道,抒发了作者对故乡的浓浓的怀念之情。

小题4:用了比喻手法,把故乡当作一幅画来描写,突出了故乡的美和我对藕的喜爱,表现对故乡的赞美之情。

试题分析:

小题1:根据文章的第一小节的内容来概括家乡“藕”的特色,可以从“藕”的“颜色、味道、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等角度来概括。示例:是“鲜嫩玉色的长节”,有“清淡的甘美的滋味”,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的平常物。

小题2:水乡的男人是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水乡的女人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水乡的人认为假若满涂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所以,作者通过写家乡的藕,来赞美家乡的人,进而表达对家乡的眷念之前。

小题3:本文为了表现作者对家乡的眷念之情,用了对比、借物抒情等写作手法,有效的表达了作者这种情感,答案已从对比这个角度来谈,在此,从借物抒情这个角度来谈。示例:借物抒情,作者将自己对故乡的热爱之情寄托在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藕与莼菜”上,借对故乡“藕与莼菜”的怀念,表达了对故乡的热爱之情。

小题4:为了表达作者对藕的喜爱,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把故乡当做一幅画来写,生动形象的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眷念之情。

点评:做这类题目,一定要理解所写的内容,理解时要注意看本段写了什么,下文又写了什么,本段与下文有什么联系,在反映主题上有什么作用等。揣摩人物心理一定要结合具体的句子,有的还要结合上下文以及全文内容,看人物做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有什么样的表情、反应等。根据这些揣摩出人物的情感有哪些方面,最后用通顺的语句把这些情感表达出来。分析一个人的形象时,一定要根据文章内容、故事情节、人物的言行举止来整体感知的。概括时要做到既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题目的含义一般从表面义和深层的意思相两方面去回答。回答时,一定要结合与题目相关的文章内容,并联系全文主旨做具体分析,这样回答才会准确、全面感悟要根据语段内容、主题、人物的言行、人物在文中的地位作用来整体感知的。整体感知的时候,理解语段内容,抓住感悟的触发点是很重要的。

和朋友们一起喝酒,嚼雪片莲藕,突然思念故乡。

在上海这里,莲藕几乎是稀罕物。可能来自我们的家乡。但数量并不多,拥有那些服务豪华公子大肚大肚的帮佣三抢得最多;其余的卖到更高的水果店,在金山的芦松苹果中间,卖个好价钱。

这只是时间不是买来吃的,是邻居给我们吃的。他们不是自己买的,而是从亲戚那里买回来的。这棵藕已经远离家乡很久了,所以它不再像翡翠,而是布满了许多锈斑。

想到莲藕,想到水盾。在我的家乡,春天几乎每天都要吃水盾。水盾本身没有味道,都在好汤里。但那浅绿的色彩和浓郁的诗情,实在够淡得令人陶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码头的头,总有一两艘没有遮挡的小船,上面挂着装满从太湖捞来的大白菜的水盾。我当然可以一天吃一碗。

扩展资料:

《藕与莼菜》的全文朴素、简单、友好。作者不需要用华丽的文字,精巧的结构,诙谐的文风,就能唤起读者的思乡之情,怀旧之情。语言越亲和自然,就越令人印象深刻,给人以真诚的印象。

文章的开头因为喝藕吃藕而想起故乡,开头写得自然、朴实,为全文设定了一种简单、亲切的语气,这种情趣,用这种文风,给人与好友旧情,随口而谈的印象。

再次,“卓卓”“当他们想休息一下,用竹竿横在地上,和他们坐在上面,指令拣选随意采取招标莲藕以上莲藕,吞嚼解渴”,“卓”、“水平”和“坐”、“秩序”和“咀嚼”平时行动,一组简单的和诚实的,简单的农民从页面。

那“鲜嫩玉色长段的莲藕”,没有华丽的词藻流传,但已让人垂涎。叶圣陶的散文以写实为主,很少直接抒情,也很少直接表达作者的观点。

-《藕与莼菜》

《藕与莼菜》作者叶圣陶,1923年9月7日作,刊于《文学》81期,署名圣陶;1981年11月8日修改。 现在录入中学沪教版七年级《语文第一册》第八课。

濯(zhuó):洗涤。

沽:买或卖。

被(pī):通“披”,覆盖。

伯祥 原名王钟麒,字伯祥,叶圣陶的朋友。

萦 :一圈一圈地缠绕、围绕

硕腹巨贾 (shuò fù jù gǔ):大腹便便(dà fù pián pián)有钱的商人。贾:做买卖

善价而沽 (gū):比喻有才干的人等到有赏识重用时才肯出来效力。沽:买或卖

藕朴:藕在池塘底里的淤泥中,是一节一节横向生长的。“藕枪”是尖头上新长的一节,虽然嫩,却没有甜味;另一头长得过于老的叫“藕朴”。第二节,第三节最好,卖藕的人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是叶圣陶的藕与莼菜吗,是的话

第一段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美的风致挑到城里来,体现的是故乡人的健康美,勤劳以及描写洗藕的情景,体现他们朴素的生活

第一段,洁白,大口嚼着解渴,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余家家户户了与第二段大部分抢去了,转待善价而沽,瘦涩,无从艳羡及第三段没有鲜嫩的感觉,含了满口的扎,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形成对比,体现家乡藕的数量多,洁白鲜嫩,以及不是在故乡吃的藕而感到不好吃,对故乡的思念

的四段体现莼菜颜色鲜艳,味道令人心醉,普遍,也体现作者热爱家乡,以及作者对家乡莼菜的印象深刻

的七段直抒胸臆,表达对家乡的思念

主旨运用对比,突出家乡藕与莼菜的美味鲜嫩,表达作者对家乡的思念与热爱

以前老师讲的望采纳,谢谢!^_^

1923年9月7日作,刊于《文学》81期,署名圣陶;1981年11月8日修改。

(本篇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1921年6月23日。)

现在录入中学七年级《语文第一册》第十八课。

叶圣陶(1894--1968),名绍钧,江苏苏州人,著名作家、教育家,父亲在地主家做帐房,家境清苦。1907年考入草桥中学,毕业后在一个初等小学当教员。1914年被排挤出学校,闭居期间作文言小说发表在《礼拜六》等杂志上。1915年秋到上海商务印书馆附设的尚公学校教国文,并为商务印书馆编小学国文课本。1917年应聘到吴县角直县立第五高等小学任教,他称角直为自己的第二故乡。

1921年与沈雁冰、郑振铎等人发起组织“文学研究会”。在20年代陆续出版了《隔膜》、《火灾》、《线下》、《城中》、《未厌集》等短篇小说集,以及长篇小说《倪焕之》。早期小说大多描写知识分子和小市民的灰色生活,代表作品如《潘先生在难中》等;后转向摄取与时代斗争有关的重大题材,如《夜》、《倪焕之》等,较为深刻地反映了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前后的社会现实。他的小说呈现出朴实冷隽的艺术格调。“九·一八”事变之后,积极参加爱国抗日活动,发表了《多收了三五斗》等著名的短篇小说,技巧日臻圆熟。抗日战争爆发后,辗转到四川工作和生活,写作以散文和文艺评论为主。主要散文集有《脚步集》、《未厌居习作》,《西川集》,《小记十篇》等。他的散文感情朴实,意趣隽永,语言洁净,大多具有厚实的社会内容。《藕与莼菜》、《五月卅一日急雨中》、《牵牛花》、《春联儿》等是他散文中各具特色的名篇。

具体在哪里就说不上了的。。

藕与莼菜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五色的长节的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涂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像这样的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便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第一段中画线的“这种情形”指的是哪些事,请按时间顺序写出这些事来。

2.请你根据上下文的内容,说说“……”这一段里会写些什么事。

3.作者在介绍故乡的藕和莼菜时,都说了一句“今年竟不曾吃过”这相同的话,其中的“竟”字能不能去掉,为什么?

4.请你说说自己对“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这句话的理解。

答案1.新秋的早晨,乡人洗藕、挑藕、卖藕这些事。2.今年仅有一次吃藕的事。3.不能去掉,“竟”反映出吃不到故乡菜而万分遗憾的心情,饱含着作者对家乡物产无比喜爱的感情。4.要点:家乡的亲人、家乡的物产,是我们热爱家乡、怀念家乡的根据。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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